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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暗網買1千7百萬筆個資兜售 「付500塊可肉搜」刑事局逮2人

刑事局偵二大隊破獲販售個資之不法科技公司,主嫌在暗網買1千7百多萬筆個資兜售,警方逮捕2人送辦。(圖/刑事局提供)

刑事局偵二大隊破獲販售個資之不法科技公司,主嫌在暗網買1千7百多萬筆個資兜售,警方逮捕2人送辦。(圖/刑事局提供)

刑事局偵二大隊29日宣布破獲兜售國人個資之科技公司,37歲主嫌顏男telegram上兜售民眾個資,以泰達幣交易,一筆售價約17個泰達幣(USTD)、折合500塊台幣,民眾以此可查詢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手機門號、工作單位和地址甚至有無擁有房屋、土地等資料。警方專案小組循線追查,發現乖資料為真,先後逮捕主嫌顏男、張男等2人,依法送辦。

刑事局表示,今年4月間接獲檢舉,有不肖份子利用telegram通訊軟體兜售全台民眾個資,犯嫌收費後,由顧客提供要查詢對象姓名,犯嫌再查詢全國同姓名者,並由居住地、年齡分析出客戶所要的特定個資,之後再把查詢對象個資,包含姓名、生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工作單位名稱、工作單位地址回傳給顧客。

專案小組循線追查,鎖定主嫌張男,他在暗網以200美金購買1千7百多萬筆個資,據了解,這些資料是距今至少10年前的「舊個資」,當年疑似有政府單位或銀行等機關單位個資外洩,後續被放上網販售;該個資資料又被稱小白機資料庫、「房仲神器」等。

經查,張男在Telegram等網路通訊軟體群組上兜售,每筆收費以泰達幣交易、折合台幣約500元,粗估不法所得約5萬元。警方確認犯嫌身分後,與台中市太平警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先在中市東區某套房大樓查獲張男所用的筆記型電腦,再循線查獲該全國個人資料庫電子檔案之供應上游為顏男,2人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送辦。警方懷疑有不法集團幕後操控,將進一步溯源調查。

警方呼籲,有心人如透過不法管道取得他人個人資料,除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外,若個資外流而使當事人成為詐欺、暴力等犯罪之被害人,還可能被認定為涉嫌重大犯罪之共犯,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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