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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灣戀人」童星王欣逸替友出氣 殺人罪判刑15年

(圖/翻攝網路)

(圖/翻攝網路)

曾因演出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走紅的童星王欣逸,2016年7月為了幫朋友出氣,持西瓜刀、球棒等在桃園市蘆竹區痛毆曲姓少年,導致他重傷昏迷,半年後不治身亡。桃園地院31日殺人罪嫌判王欣逸15年,兩名林姓共犯依傷害致死判13年,陳姓共犯無罪,而王欣逸的哥哥因案在逃仍通緝中。

曲姓少年媽媽31日到庭聽審,她表示審理過程中,王等人一句道歉都沒有,連調解過程也毫無誠意,孩子受害時僅15歲國中剛畢業,受傷陷入昏迷後至死亡,連最後一句遺言都未聽到,心中的遺憾難以忘卻,她一定會再上訴。

(圖/報系資料照)
(圖/報系資料照)

據《中時電子報》報導,曲媽媽聽見其中陳露被判無罪,眼眶忍不住泛紅,表示陳女才是最初起頭的人,若沒有她的召集,這些事就不會發生;她也認為王欣逸等人的刑度也太低,應該要判無期徒刑。而她每次開庭都到場,就是為了幫兒子討回公道。

2016年7月因葉姓少年與李姓少年發生糾紛,葉姓少年便找了表姊陳露幫忙撂人,王欣逸和2名林姓、陳姓及王姓友人持西瓜刀及球棒,抵達蘆竹區奉化路、南順五街口,一下車就對李姓少年及他的3名友人亂打亂砍,結果曲姓少年因行動不便遭包圍揮砍、痛毆,直到曲倒地失去意識無法動彈眾人才離去。曲當時緊急送醫,但因腦部重創、肺部穿刺傷,昏迷半年仍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