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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爭產大打出手 倒地送醫「14天後身亡」 一審判決出爐

男子爭產推弟倒地撞頭,士院判決出爐。(圖/警方提供)

男子爭產推弟倒地撞頭,士院判決出爐。(圖/警方提供)

北市張姓兄弟為了花蓮家族財產問題不和,今年3月時先是口角後大打出手,過程中張姓哥哥將弟弟打倒在地,張的弟弟送醫治療、出院後,卻在14天後狀況惡化,再度送醫後不治身亡,家屬不滿提告後,士院認為弟弟的死與3月鬥毆確有關係,依傷害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起訴指出,70歲、68歲張姓兄弟,因花蓮財產分配問題常有爭端,今年3月18日兩人又為此爭吵,過程中張姓哥哥以腳踹、揮拳方式,將弟弟打倒在地,張弟摔傷過程中,後腦撞到硬物,送醫急救發現他的頭部有撕裂傷、左後腦有頂硬腦膜下出血情形。

張弟經手術治療後,沒過多久就自認康復,原本醫師要他住院多觀察,但他仍自行辦理出院,3月31日下午,張弟牽機車要外出時,突然昏眩倒地,搶救3天後宣告不治,死者兒子認為父親死亡,與大伯動手有關,憤而提出傷害致死告訴。

張姓兄長應訊時,聲稱當天與弟弟只是拉扯,過程中弟弟站不穩才摔倒,但士院根據監視器,發現兩人確實發生鬥毆,且張持續揮拳、踢腳。

士檢偵結時,認為張弟的傷勢如有持續追蹤,或聽從醫囑持續住院觀察,應不至發生後續意外,極有可能避免死亡,張弟的意外不能將責任轉由被告承擔,因此改以傷害罪起訴。

士院審酌,2兄弟因家產紛爭,無法理性溝通卻用拳腳相向,導致張弟在衝突中撞頭受傷,引後最後意外身亡,被告迄今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另有出手攻擊胞妹紀錄,依傷害以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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