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死
」 車禍 過失致死 毒駕 陳尚潔 台中
振興心臟名醫失手!病患體內留紗布2年身亡 過失致死起訴
一名主動脈剝離的病患2022年接受振興名醫李永在手術,2024年因氣管阻塞回診卻查不出原因,轉慈濟醫院修補氣管,才發現紗布留在體內2年多,再過14天,患者病重身亡,檢士林地檢署調查認定,李永在開完刀忘記取出止血紗布,沒告知家屬也沒在病歷記載,最終引發重複性吸入性肺炎及敗血症,與病患死亡有因果關係,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依據起訴書,林姓男子2022年10月28日在振興醫院動手術處理A型主動脈剝離,李永在醫師使用含有特殊高嶺土成分的「QuikClot」止血紗布,填塞於主動脈弓植體下及氣管前,但手術結束後將紗布留在病患體內。2024年9月,林姓男子健康又出狀況,由振興胸腔外科楊姓主任進行電腦斷層檢查,氣管前方有軟組織腫脹壓迫導致氣管阻塞,但無法確定感染病灶,為避免再度開刀的風險,只使用抗生素治療。2024年11月4日,林姓男子轉院台北慈濟,11月14日動氣管修補手術發現藏了2年多的紗布,林姓男子日益惡化,11月28日宣告不治。法醫研究所解剖認定,死者接受主動脈剝離手術後,因止血紗布遺留導致重複性吸入性肺炎,最後引發敗血性休克、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李永在未取出紗布與病患死亡具有因果關係。李永在承認將紗布留在病患體內,還說家屬跟護理師都知道,他也有告知後來接手的楊姓主任,但死者太太與楊姓主任否認此事,護理師作證表示,李永在有沒有跟家屬說明紗布留置,她已經沒印象了,如果病歷上沒記載就是沒有。士檢指出,即使李永在沒取出紗布,依他的醫療專業,應告知家屬或記於病歷中,讓後續治療的醫療人員可以掌握處置;如果楊姓主任真被告知病患體內遺留紗布,怎會找不出氣管阻塞的原因?從證詞比對可知李永在的說法不可採信,認定他涉犯過失致死罪,於今日偵結提起公訴。
暴走男大鬧檳榔攤遭警壓制9天後身亡 家屬告過失致死、國賠6連敗
6年前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買檳榔發生糾紛,不甩到場員警的柔性勸導與警告,持續瘋狂辱罵大吼,遭到管束壓制並強制送醫,9天後身亡,家屬認為警方執法有疏失,提告過失致死但檢方三度不起訴、法院駁回自訴,再告國賠求償659萬仍接連吞敗,高等法院今日維持新北地院判決,駁回死者家屬的上訴,究責警方的官司已六連敗。不過國賠案尚未確定,可打到最高法院。法院調查,吳姓男子因精神疾病長期服藥,有藥物濫用史,會出現「瞻妄性興奮」,突然失控吼叫及出現暴力傾向,如果不盡快就醫,死亡率很高。2020年3月2日下午4點多,吳姓男子去新莊某間檳榔攤買檳榔,老闆已包好給他但他不拿走,不斷重複他要買檳榔並大聲咆哮,頭前派出所5名員警到場勸說無效,先噴辣椒水再合力將吳姓男子拉出來上銬壓制,他極力掙扎還飆罵「我起來你們就死定了,你們都會被車撞死」。員警將吳姓男子強制送醫,途中呼吸心跳一度停止,到院急救雖曾恢復生命跡象,但2020年3月11日因急性腎損傷併橫紋肌溶解症、急性呼吸衰竭、缺氧性腦病變而宣告不治。一、二審法官均認定警方有及時控制吳姓男子的必要,檳榔攤裡面有煙灰缸和檳榔刀等可用於攻擊的物品,可能危害店家、員警甚至是吳姓男子自己的性命;在壓制過程中,吳姓男子持續辱罵、說話,顯見壓制方式並未造成他呼吸困難,當員警注意到吳姓男子停止罵人發出哀嚎聲,立刻用腳頂起他的額頭,避免他臉朝下無法呼吸,之後讓他坐起來的時候,有確認呼吸狀況是否正常。救護車到場時,吳姓男子又開始狂罵「抓我的人現在去給車撞死」,消防員上前關心,他意識正常也可回話,足以證明當時生命跡象穩定,員警值勤並無不法。死者家屬拒絕承認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但新北地院和高院都採納法醫見解,死者先因為認知障礙而興奮,再來才是行為異常,既然他已進入「瞻妄性興奮」狀態,就不能把警方壓制的動作當成觸發原因,而且「惡性瞻妄性興奮」具有死亡高風險,警方管束及強制就醫更有其必要性。二審法官函詢台大醫院,鑑定意見認為,吳姓男子處於興奮性瞻妄的特殊狀況下,在他背後重壓,固然增加酸血症惡化導致休克的可能性,但死者家屬不爭執員警沒有這方面的醫療專業知識,仍無法歸咎員警。
日本東武特急「撞上除草工」釀4死!疑瞭望員疏失釀禍
日本栃木縣的東武鐵道日光線新鹿沼站20日上午發生嚴重死傷事故。1列由東武日光開往東京淺草的特急列車「SPACIA X 2號」,在進入車站時撞上正在鐵路線路附近進行除草工作的4名男性作業員,4人最終全部死亡。事故造成東武日光線一度停止運行,直到事故處理完成、列車恢復運行,前後耗時約4個半小時。綜合日媒報導,東武鐵道當天傍晚在日本國土交通省召開記者會,對事故造成4人死亡表達歉意。東武鐵道專務執行役員鈴木孝郎等主管在記者會開場時表示:「我們深表歉意。」鐵道事業本部長等幹部也向罹難者及遺屬致歉。然而,這起事故最令人疑惑之處在於,事發現場並非完全沒有安排人員監看列車。根據東武鐵道目前公布的資訊,事故發生時,現場共有10名人員進行除草相關作業,其中包括負責確認列車接近情況的「列車瞭望員」,以及位於更遠處、負責從平交道方向通知列車接近狀況的「中繼瞭望員」。對此,東武鐵道表示,事發當時,現場的列車瞭望員就在作業人員附近,並以旗幟向駕駛員示意現場正在進行作業,而列車駕駛員也確認到相關信號並鳴笛回應。也就是說,在列車駛入新鹿沼站之前,列車與施工現場之間並非完全沒有任何警示或訊息傳遞。東武鐵道在記者會上進一步說明,現場可能存在瞭望人員之間無法有效溝通的情況。對於位於較遠處的中繼瞭望員,東武鐵道表示,當時「處於無法進行溝通的狀態」,至於是否曾發出相關信號,目前仍無法確認。針對距離車站較近的列車瞭望員,東武鐵道則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該名人員可能認為「作業員已經撤離」,因此向列車駕駛員發出了可以進入的信號。如果這一情況最終獲得調查證實,便意味著事故可能涉及作業現場不同瞭望人員之間的資訊傳遞,以及列車駕駛員收到信號時對現場狀況的理解。不過,東武鐵道目前仍在調查,事故究竟是在哪一個環節出現錯誤,尚未有定論。栃木縣警方則已將業務過失致死的可能性納入調查範圍,相關人員當時如何進行作業、瞭望員究竟發出了什麼訊號,以及訊號如何在不同人員之間傳遞,都將成為後續調查的重要焦點。針對現場目擊者的分享,《NEWS Post Seven》也採訪到1名事發當時正在車站附近的個人計程車司機。這名司機表示,事故發生的瞬間,從車站前的迴轉區並沒有聽到碰撞聲。大約上午10時50分左右,他突然看到5輛警車鳴著刺耳警笛進入車站,約7、8名警察迅速朝車站建築物方向跑去。由於事發突然,他最初甚至以為是車站附近發生爭吵或衝突。直到他看向月台方向,發現特急列車停在月台前方,才意識到可能發生了列車事故。幾分鐘後,現場陸續出現4、5輛消防車,隨後又有1輛指揮車抵達,接著再有4輛救護車趕到。現場規模迅速擴大,讓這名司機意識到事故情況相當嚴重。之後約有7、8名救難隊員抵達,他們從消防車上取出擔架、千斤頂等救援器材,朝車站方向進行救援。這名司機原本想靠近現場查看,但想到事故現場可能相當慘烈,最終因為害怕而沒有前往。據他描述,上午11時左右,救援工作開始進行。包括警察在內,大約5、6名救護人員用擔架將第1名作業員抬出。從車站到救護車約20公尺,作業員當時被藍色防水布覆蓋,因此無法看清情況。就在送上救護車的瞬間,防水布稍微掀開,司機短暫看到對方的右腳。約10分鐘後,第2名作業員也被送到救護車旁,但這次他完全沒有看到對方的身體。這名司機之後因為要載乘客前往鬼怒川溫泉,離開了現場,因此沒有看到後續救援過程。不過,他在車站前與1名自稱搭乘事故列車的乘客交談,對方表示,當時曾聽到一聲「砰」的巨大碰撞聲。另1名在事故發生後一直留在車站附近的計程車司機,則觀察到救護車出動的情況。他表示,第3輛救護車曾離開現場,但第4輛並沒有離開,因此一度猜測第4名作業員可能已經當場死亡,或者救援人員尚未找到遺體,使得現場處理工作更加困難。
退休調查官增大陰莖身亡 名醫身兼主刀、麻醉又延誤急救慘了
曾涉及多件病患死傷的醫美名醫丁斌煌,去年進行陰莖增大手術又害死病患,被害者是調查局退休調查官,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丁斌煌違規同時擔任主刀與麻醉,又沒在術後監測患者生命徵象還延誤報案,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他。曾任職調查局的簡姓男子為了增大陰莖花費29萬元,在2025年9月17日中午12點接受丁斌煌的手術,下午2點完成後卻心臟性休克死亡,直到晚間7點多119才獲報派人前往,但簡姓男子已明顯身亡。檢方查出,主刀與麻醉應由兩人負責,丁斌煌卻一人當兩人用,沒記下麻醉藥物使用的時間及劑量,也沒有持續監控簡姓男子的生命徵象,無法及早發現他出狀況需要急救。檢察官認定丁斌煌身為專業醫師,嚴重違反醫療應注意事項致人於死有重大疏失,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29萬元。
錢櫃女員工關窗摔死 練台生出庭不認罪被諷「和解不是談生意」
錢櫃KTV中華新館一名女員工前年為關逃生窗墜樓致死,北檢偵查期間,錢櫃反控死者上班摸魚抽菸才摔死,而且只願賠償法定的45個月月薪,死者父親請求精神慰撫金,卻被要求找到失聯多年的死者母親否則再談,檢方以過失致死罪起訴錢櫃公司及負責人練台生,今天首度開庭,練台生不認罪,律師說沒人指示員工關窗、練台生不會事必躬親,現場安全授權給店長。練台生不認罪,告訴代理人提醒他「和解不是談生意」,應善待員工。(圖/方萬民攝)本案發生在2024年11月13日晚間,錢櫃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女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被打開,呈現往外推出的狀態,因為她身高154公分,窗台高度離8樓地板133公分、逃生窗的窗框離窗台60公分,為了關窗拿2個塑膠籃相疊再踩上去,探出身子想關窗,卻因為籃子突然破裂,她失去重心從8樓掉到1樓,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北檢認定,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但錢櫃負責人練台生疏於注意防墜設施,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偵結起訴練台生及錢櫃公司。練台生今日出庭,僅簡短答辯「基本上,我沒有犯罪」其餘交由委任律師高奕驤答辯,高奕驤說,錢櫃中華新館8樓陽台並非吳姓服務生的工作範圍,平常不會有人去,也沒人指示她將兩個塑膠籃以「ㄇ」、「ㄈ」的方式堆疊踩踏上去,而且塑膠籃不是用來踩踏的。高奕驤表示,如果是洗窗戶有墜落危險,但站在錢櫃中華新館8樓地板上沒這問題,案發現場也不是《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定義的作業場所;練台生不會事必躬親處理基層事務,授權店長負責現場安全,對於吳姓服務生墜落「沒有預見的可能性」。吳姓女子的父親委任葉恕宏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葉恕宏說,錢櫃是國內最大的KTV,盡責員工功不可沒,本案偵查期間,錢櫃公司指控被害人上班摸魚去抽菸才會摔落,對於和解方案精打細算,「練台生是成功企業家,但和解不是談生意」,希望他和錢櫃公司善待員工,提出有誠意的和解方案。根據了解,吳姓女子來自單親家庭,從小母親失聯,她因本案身故後,錢櫃公司雖向吳爸爸表達有準備好45個月的平均月薪作為死亡補償金,但這其實是法律規定雇主對於員工職災身亡的給付義務,吳爸爸另外請求精神慰撫金,錢櫃顧慮付了錢之後,如果吳媽媽又跑出來要會很難處理,要求吳爸爸想辦法連絡到吳媽媽,後來有找到人,吳女的母親交給吳爸全權處理。開庭結束後,記者向練台生溝通是否受訪,他不願意,只說了事實勝於雄辯,隨即便下樓搭乘價值500萬左右的Lexus LM 500h離去,對於媒體問他剛過完生日(8月10日)就出庭是否感到觸霉頭?死者家屬律師希望你善待員工有什麼要說的嗎?是被害人自己不小心才摔死嗎?他均未答話,反而看到記者邊後退邊問差點被花盆絆倒,說了句「你小心點」。
看診搶快!沒看健保卡「過敏史」就給藥 醫師害死斷牙病患遭起訴
台北市一名年約四、五十歲的男子因為牙齒斷掉,前往固定就醫的診所,當天病患眾多,李姓牙醫師為了省時,先為斷牙男子進行麻醉並讓他服用消炎藥物,請他在旁邊等藥效發作,沒想到牙齒還沒拔就嚴重過敏不適,轉送醫院治療一個多月後不治身亡,雖然家屬第一時間就因為李姓牙醫願意負全責而無意提告,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江文君仍查出,被害人健保卡已註記對Ponstan(博疏痛)這款止痛藥過敏,李姓牙醫使用前只需看一下就知道如何「避雷」,卻為了提升看診速度而輕忽用藥安全,因此以過失致死罪起訴。本案發生在萬華區保興街一間牙醫診所,66歲李姓牙醫去年11月24日下午為林姓男子處理斷牙,在拔牙前沒問對什麼藥物過敏、也沒看健保卡註記的過敏藥物,就給林姓男子含有Mefenamic Acid(博疏痛主要成分)的消炎止痛藥福元益清膠囊。林姓男子服藥後1個多小時,還沒拔牙齒就感到非常不舒服,李姓牙醫叫救護車轉送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救,李姓男子住院1個多月後仍因過敏性休克、呼吸心跳停止而缺氧性腦病變,導致腦組織壞死出血併發多器官衰竭身亡。去年年底相驗時,林姓男子的家屬告訴檢察官不會提告,因為李姓牙醫有說會負責到底;萬華區調解委員後續安排調解,李姓牙醫也順利和解。承辦檢察官雖認定本案有緩起訴空間,但考量麻醉是常見專業醫療行為,李姓牙醫僅為加速看完病患,疏忽查看被害人健保卡過敏藥的註記就使用藥物,導致被害人死亡,仍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並請法院審酌李姓牙醫已認罪、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量處適當的刑度。
學甲死亡對撞!大貨車疑疲勞跨線奪命 駕駛毒品快篩竟呈陽性
台南市學甲區8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62歲莊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行經光華里南1線6.1公里處時,疑似因疲勞駕駛偏離原本車道,駛入對向車道,與46歲郭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迎面猛烈碰撞。轎車遭撞後嚴重變形,郭男受困駕駛座內,消防人員趕抵現場時已明顯死亡。更令人關注的是,警方事後對莊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是否涉及毒駕,仍待進一步鑑驗及檢警調查釐清。台南市消防局於8日下午5時3分接獲報案,指學甲區光華里忠神殿北側發生大貨車與轎車碰撞事故,隨即派遣人車前往救援。學甲消防分隊於下午5時14分抵達,佳里救助器材車則於5時28分到場。消防人員發現自小客車受到強烈撞擊後車體嚴重受壓變形,郭姓駕駛受困其中,已無生命跡象並明顯死亡;莊姓大貨車駕駛則意識清醒。由於事故車輛碰撞情況嚴重,現場救援車輛無法直接將事故車輛吊起,警方因此緊急聯繫大型吊車支援。吊車約於晚間6時25分抵達現場,協助消防人員進行脫困及後續處理。警方初步調查,莊男當天下午5時許駕駛營業大貨車,沿南1線由北往南行駛,行經6.1公里處時,疑似因疲勞駕駛而偏離原車道,進入對向車道,隨後與郭男駕駛、迎面而來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猛烈撞擊最終造成郭男死亡。警方到場調查後,另使用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對莊男進行檢測,結果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引發是否涉及毒駕的疑慮。不過,快篩陽性並不等同最終確認施用毒品或認定毒駕,仍須等待後續鑑驗結果,同時釐清藥物、疲勞駕駛與事故發生之間是否具有關聯。目前警方已依涉嫌公共危險、過失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莊男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可能的毒品來源。警方也呼籲駕駛人切勿疲勞、酒後或施用毒品後駕車,以免一時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害死媽媽但沒殺她!王忠義被控弒母羈押739日冤賠295萬確定
2014年南投失業男子王忠義(現已改名王川行舟)被控連續殺害雙親並詐領保險金,偵審期間共羈押739天,最終因殺人罪嫌不足而判決無罪確定,他聲請刑事補償,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以羈押1日4千元計算,決定補償295萬6千元。王川行舟不服,主張檢警違法辦案害他社會性死亡,應以羈押1日5千元計算補償金。最高檢察署也不服台中高分院的決定,主張王川行舟涉嫌殺害母親雖獲判無罪,但後來檢方對於他帶母親到河邊又疏於注意導致媽媽溺死,另行起訴過失致死、法院判刑1年2月,兩件案子是基於同一個基本事實,王川行舟涉過失致死的1年2個月刑期可用之前羈押日數折抵,這部分不得請求補償,但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對於被告與檢方聲請覆審都駁回,全案確定。王川行舟在2014年5月30日深夜,將住院治療急性腎衰竭的父親接出來,載到南投縣仁愛鄉偏遠山區後,父親就此失蹤,2015年2月陳屍國姓鄉河床上;王川行舟另於2014年10月5日傍晚帶母親到國姓鄉種瓜溪上游玩水抓蝦,將近晚間7點時由太太打119通報母親溺水,送醫急救無效。檢方認定王川行舟夫婦疲於照顧久病的父親而動手殺害,對母親動手前一個半月曾投保50萬元,再趁著帶她戲水時多次肘擊,使媽媽落水後再壓制溺斃。王川行舟夫妻涉嫌弒父部分始終獲判無罪,弒母部分,王川行舟一審無期徒刑,二審、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都無罪,僅更二審曾改用過失致死罪判1年2月,但最高法院撤銷後,南投地檢署另案起訴,已在今年6月判刑1年2月定讞。王川行舟的妻子被控殺婆婆則是無罪確定。王川行舟爭取冤獄賠償,他從2015年4月5日被捕,直到2017年4月12日二審改判無罪獲釋共押739天,台中高分院雖同意補償,但王川行舟無法接受羈押1天只用4千元計算賠償金,他抨擊警方以剝奪他妻子的自由、拆散家庭及侵害親權等手段逼他自白;檢方沒有實質調查,還疲勞訊問他的小孩,並惡意扭曲關鍵事證,憑著逼迫他的自白來聲押、起訴,監察院有調查本案,可證實檢警有重大違法濫權,他所受的損害不只失去人身自由,還包含人格尊嚴及名譽的徹底毀滅,家庭生活也遭受重大損害,因此應以羈押每日5千元折算,補償369萬5千元。最高檢聲請覆審的理由是,王川行舟被控殺人雖無罪確定,但過失致死部分另判1年2月,如果判決定讞,被告所受羈押與該刑期相當部分,應類推適用《刑事補償法》不得請求補償;雖然有1年2個月的羈押天數不能折算補償金,但因為可用來折抵過失致死的刑期,對王川行舟並未造成不利的結果。刑事補償法庭認定,王川行舟是因為涉嫌殺人遭收押,與過失致死無關,而且他在殺人案無罪確定後,檢方才另行起訴過失致死,這不符合刑事補償法排除補償的規定,最高檢聲請覆審不合理。至於王川行舟主張4千元折算羈押1天的補償金太低,法官指出,刑事補償法明訂羈押補償金額為每日3千到5千,只要對受害人損失、公務員違法情節都有充分衡量判斷,並在法定範圍內決定金額,這屬於刑事補償決定案的裁量權,不能任意指稱違法或不適當,因此駁回補償請求人的聲請。本案已確定,王川行舟可領冤獄補償295萬6千元。
高雄男吸「喪屍菸彈」逆向撞死退休翁肇逃 檢方聲押禁見、車主10萬交保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與成功路口,7月31日下午4時許發生死亡車禍。62歲吳姓男子騎機車沿成功路直行時,遭34歲陳姓男子駕車從嘉新西路陸橋下橋後,逆向左轉猛力撞擊。陳男肇事後未立即停車,車頭持續頂推機車前行約350公尺才停下,車輛隨後起火,熱心民眾見狀上前協助滅火。吳男因傷勢嚴重,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發現陳男神色有異,對其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當場將人逮捕。據了解,吳男退休不久,事發當天僅外出購買晚餐。橋頭地檢署指揮緝毒專組主任檢察官施家榮、檢察官梁詠鈞與警方共組專案小組偵辦,認定陳男涉犯施用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毒駕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重大,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同車陳姓乘客兼車主,明知駕駛已吸毒仍將車輛交由對方駕駛,涉幫助毒駕、過失致死等罪,諭令10萬元交保。橋頭地檢署檢察長郭景東指出,依托咪酯已於去年6月27日改列為第一級毒品,吸食後可能導致思考能力下降、意識不清及身體顫抖,因而俗稱「喪屍煙彈」。依托咪酯不僅危害吸食者健康,也屢次衍生毒駕案件,嚴重威脅道路安全,檢方將持續聯合警調及海巡單位加強取締。
毒駕闖紅燈撞死人拖行350公尺! 休旅車火花四濺駕駛竟毫無反應
高雄市岡山區31日下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重大死亡車禍,一名34歲陳姓男子駕駛休旅車行經嘉新東路、成功路口時,涉嫌違規闖紅燈左轉,當場撞上沿成功路直行的62歲吳姓機車騎士。猛烈撞擊造成吳男重摔倒地、傷勢嚴重,救護人員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將人送醫搶救,但最終仍因傷重宣告不治,令人遺憾。更令人錯愕的是,陳姓駕駛肇事後並未立即停車查看傷者,反而持續駕車向前行駛,車頭一路推著倒地的機車前進約350公尺。機車在柏油路面不斷摩擦,沿途留下長長刮痕,甚至因高溫摩擦引發火勢,火花與濃煙四起,最後整輛機車起火燃燒,熱心民眾見狀趕緊上前協助滅火,驚悚畫面令人怵目驚心。警方趕抵現場後,發現陳男神情異常、言行怪異,因此依法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隨即將其當場逮捕,並將同車乘客一併帶回接受採尿檢驗,以進一步釐清案情。警方初步調查指出,陳男疑似為了搶快,在下橋後繞過前方車輛、跨越雙黃線違規左轉並闖紅燈,最終釀成這起奪命車禍。目前全案已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也建請檢方聲請羈押。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及事故責任,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鑑定。警方再次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能力與反應速度,任何人都不應心存僥倖酒駕或毒駕上路,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也提醒所有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號誌,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花蓮嚴重工安事故! 工人開壓路機倒車輾斃同事
花蓮縣吉安鄉29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嚴重工安事故。一名52歲的潘姓工人駕駛壓路機進行柏油鋪設作業時,疑似未注意到後方有人,直接將71歲的胡姓同事輾過,造成其當場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消獲報,花蓮縣吉安鄉福興五街旁軍人忠靈祠停車場發生事故,緊急到場時,胡男被壓在壓路機底下動彈不得,其被救出時,雙腿嚴重骨折,緊急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不幸不治。警方後續也對潘姓工人進行酒測,初步並未發現有酒駕情事,全案後續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通報花蓮縣勞工局等相關主管機關,以釐清委外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否落實監督、施工現場安全措施是否完備,以及是否有人員指揮不當等情事。
土城死亡車禍!砂石車右切撞機車 女騎士臟器外露當場死亡
新北市土城區29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63歲鄭姓男子駕駛砂石車,於上午7時許沿擺接堡路由三峽往土城方向行駛,準備往右切入金安街引道時,與59歲王姓機車女騎士發生碰撞,王女被捲入車底並遭輾過,救護人員到場時她已明顯死亡,確切案情仍須釐清。土城警分局上午7時許接獲通報,指位於土城區擺接堡路往土城工業區附近路段發生大型車與機車碰撞事件,警方與消防救護人員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指派轄區巡邏警力與救護車前往救援,到救護人員到場時,王女臟器外露、明顯死亡,救護車未將其送醫,警方則設置遺體帷幕,並同步封鎖現場實施採證與交通疏導。警方調查,鄭姓男子當時駕駛砂石車,沿著土城區擺接堡路由三峽往土城方向行駛,當行經土城工業區附近路段、準備往右切入金安街引道時,不慎與同向行駛的王姓婦人機車發生劇烈碰撞而導致悲劇。警方對砂石車司機鄭男實施酒精與毒品檢測試劑,已確認其並無酒駕或毒駕情事,警方訊後將全案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土城警分局提醒,大型車輛因車身較長、轉彎內輪差及視線死角範圍極大,駕駛行經路口或變換車道時應提前打方向燈並減速慢行;機車騎士亦應盡量避免長時間行駛於大型車兩側或前後死角區域,保持安全距離以維護行車安全。
餵食黑糖竟喪命!大象踩死49歲男 警方追查肇事巨獸下落
印度中央邦印多爾(Indore)日前發生一起駭人死亡意外,一頭被帶進市區參加活動的大象,突然攻擊一名49歲人力三輪車司機,不僅用象鼻將他推倒、捲起重摔,更連續踩踏腹部,導致男子因嚴重內傷送醫後不治。警方已依過失致死及疏於管理動物等罪嫌對馴象師立案偵辦,並追查大象是否合法獲准進入市區。然而,肇事大象事後竟被人帶離臨時安置地點,目前下落不明,死者家屬則質疑案件處理消極,不僅未獲任何補償,更懷疑有人施壓要求放行馴象師與大象。印度印多爾一名49歲男子餵食大象黑糖時,突遭大象攻擊踩踏身亡,警方已對馴象師立案調查,肇事大象目前下落不明。印度《IANS》及當地媒體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當地時間26日,地點位於印多爾拉傑納加爾(Rajnagar)警察哨所外。監視器畫面顯示,死者維傑霍爾卡(Vijay Holkar)當時見到大象後,主動拿著印度常見甜食黑糖(jaggery)前往餵食,沒想到大象突然情緒失控,以象鼻將他推倒。警方調查指出,事發當下,馴象師烏梅什戈斯瓦米(Umesh Goswami)曾持棍敲擊大象頭部附近,疑似因此刺激大象,使牠更加狂躁。大象隨後用象鼻將維傑高高捲起,再狠狠摔向地面,接著猛踩其腹部與身體,造成重創。大象攻擊致死事件持續延燒,警方除追查馴象師責任,也釐清大象是否合法進入人口密集區。現場民眾與同行人員趕緊將維傑抬離現場,先送往當地公立醫院急救,之後因傷勢嚴重再轉送私人醫院,但仍因搶救無效宣告死亡。驗屍醫師證實,死者全身受到巨大外力撞擊,尤其內臟嚴重受創,是導致死亡的主要原因。警方表示,涉案大象是由數名苦行僧帶往印多爾參加一場宗教或社會活動,期間還在市區沿街行走向民眾募捐、接受供奉。警方正進一步調查,相關人士是否已依法向森林部門申請許可,便將大型野生動物帶進人口密集區域。警方已依《印度刑法》相關規定,以過失致死及疏於管理動物等罪嫌對烏梅什立案偵辦。烏梅什供稱,自己住在烏賈因(Ujjain),此次是受邀帶大象前往印多爾參加活動,而這頭大象過去從未出現攻擊人的情況,因此對這次事件感到相當意外。不過警方完成訊問後,已先讓他離開,案件仍持續調查。事件另一項引發爭議的是,肇事大象原本在案發後被綁在當地一處牛隻收容所暫時安置,但警方隔天前往了解時,卻發現收容單位已將大象帶離,目前無法確認實際所在地。警方正聯繫相關主管機關追查大象下落,同時研議後續安置方案;至於當地動物園,至今仍未明確同意收容這頭大象。死者家屬則對案件處理表達強烈不滿。死者姪子皮尤什(Piyush)表示,事故發生至今,家屬未獲任何慰問金或經濟補助;家人前往警局製作筆錄時,警方還不斷接到要求釋放馴象師及放行大象的電話,讓家屬懷疑案件是否受到外力介入。皮尤什強調,這頭已造成一人死亡的大象若未妥善管理,未來仍可能再次攻擊其他民眾,因此要求政府盡快找到大象、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並提供死者家屬合理賠償與協助。警方表示,全案仍在持續調查,除釐清馴象師及相關單位責任外,也將確認大象目前所在位置、後續照護方式,以及是否合法進入印多爾市區等問題,依法辦理。
台中女遛狗走斑馬線遭撞亡!母慟「女兒隨媽祖修行去了」 駕駛過失致死判9月
台中市西屯區2025年6月11日上午7時許,25歲馮姓女子牽著愛犬行經中央公園附近行人穿越道時,剛下大夜班的吳姓女子駕車沿大鵬路左轉凱旋路,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以時速10至17公里直接撞上馮女,馮女當場重摔倒地不起,送醫搶救15天後仍回天乏術。馮母悲痛發文表示,「女兒撐了15天已隨媽祖修行去了」。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依據鑑定報告及監視器畫面認定,吳女左轉時未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加重其刑;另考量吳女留在現場協助救護,並坦承犯行,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民事求償部分,吳女除已透過強制險給付逾200萬元外,另表示願賠償520萬元至530萬元;但馮女家屬求償1340萬元,雙方金額差距逾800萬元,調解未成立,後續將由民事庭繼續審理。
曳引車酒駕跨雙黃線轉彎 重機騎士直撞傷重不治
高雄市鳳山區23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56歲許姓男子駕駛曳引車,從五甲二路旁的砂石倉庫由南往北起步駛出,跨越雙黃線想要左轉,直行的36歲黃姓重機騎士剎車不及、高速撞上,黃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宣告布置,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23日上午9時許,許姓男子當時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從五甲二路旁的砂石倉庫由南往北起步駛出,過程中涉嫌跨越雙黃進行左轉,黃男則騎乘Kawasaki 大型重機沿五甲二路由西往東方向直行,因閃避不及而與曳引車發生碰撞。強烈撞擊力道讓黃男隨即人車倒地,機車零件散落一地,現場畫面怵目驚心,救護人員趕抵時,黃男已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往杏和醫院救治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對許男實施酒測,發現其酒測值為每公升 0.11 毫克,警方訊後將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黃男的酒精濃度將由法醫於後續相驗時進行抽血檢驗確認。而許男違規跨越分向限制線左轉且未禮讓行進中車輛先行,已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將依法開罰,確切事故原因和肇事責任則仍待進一步釐清。
大阪道頓堀惡火釀2消防員殉職 警調查1年揭起火原因:本可避免
日本大阪道頓堀去(2025)年8月發生一起嚴重火災,造成2名男性消防員殉職。大阪警方調查近1年時間,14日依重大過失失火罪嫌,將涉嫌亂丟菸蒂引燃火勢的一名35歲男子移送檢調;警方認為這場悲劇本可避免,請求檢方起訴並加重處分。而殉職消防員的家屬在得知起火原因竟是人為疏忽,再度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根據日媒《產經新聞》報導,大阪警方14日指出,去年8月18日一名男子在其工作的中央區宗右衛門町大樓的室外機旁,隨手丟棄未熄滅的菸蒂,進而引燃周邊堆積的寶特瓶及塑膠袋等雜物,火勢迅速蔓延,最終導致兩棟大樓、總面積約300平方公尺的建築被大火燒毀。承辦警方表示,嫌犯涉案情節是透過周遭許多監視器畫面,反覆檢視後,才得以釐清。雖一度考慮以情節嚴重的「重大過失致死罪」起訴該男,但考量到嫌犯無法預見火災會導致消防隊員殉職,最終未予採用。若以重大過失失火,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萬日圓(約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除了人為亂丟菸蒂,大樓安全管理的疏漏也是導致災情擴大的一大因素,調查指出,該大樓違法設置了3處未採用不燃材料的戶外廣告看板,違反《建築基準法》,助長了火勢的延燒。其中一名殉職消防員的家屬得知起火原因是人為疏忽後,透過警方發聲,除了向這1年來持續協助調查的警方、到場獻花悼念的熱心民眾與親友表達誠摯謝意外,也痛心表示,不希望這場慘痛的代價白白犧牲。家屬強烈期盼,社會大眾能引以為戒,提升人人對於菸蒂處置的防火意識,當局更應徹底落實安全法規的指導與違規整頓,不讓類似的安全漏洞與人為疏失,再讓任何一個美滿的家庭破碎。◎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三峽火葬場前死亡車禍 曳引車撞機車害女騎士「下半身大面積撕裂傷」喪命
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三段16日清晨發生死亡車禍,41歲陳姓女子上午6時許騎乘機車,由土城區沿介壽路三段往三峽方向行駛,行經介壽路三段260巷口時,不慎與59歲葉姓男子駕駛的營業貨運曳引車發生碰撞,陳女下半身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到場時他已明顯死亡、沒有送醫,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16日上午6時許,陳女騎乘機車行經介壽路三段260巷口時,在三峽火葬場前與葉男駕駛的曳引車前車頭發生碰撞,強大撞擊力道讓陳女下半身大面積撕裂傷,當場失去無生命徵象,經消防救護人員確認後未送醫。三峽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轄區橫溪派出所及交通分隊警力趕赴現場,橫溪派出所員警隨即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與疏導,交通分隊則進行事故現場測繪與採證,並通知鑑識人員到場。警方目前已調閱該路口監視器影像留存,以釐清具體的碰撞過程與事發原因。警方初步調查確認葉男酒測值為0,且未有毒駕情形,而涉案的營業貨運曳引車在案發當時並未載運貨物,暫時排除超載通行的可能,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曼谷酒吧惡火至少32死、73傷!逃生門竟上2道鎖 業者認了:怕客人沒付錢就走
泰國曼谷一家位於拉拋路(Lat Phrao)的知名酒吧13日凌晨發生大火,造成至少32人喪命、73人受傷,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到現場勘查時,卻發現逃生門遭店家裝設了2道鎖,因此感到相當氣憤。綜合外媒報導,當時舞台後方的總電源配電盤突然出現濃煙,接著傳出巨大的爆炸聲響,火勢迅速蔓延,釀成嚴重傷亡。經過防災單位初步研判,火災發生原因為天花板內空調設備電線短路。事發過後,總理阿努廷親赴現場視察,搜救人員引導阿努廷時,表示廁所旁有一處通道,卻未設置綠色逃生標示,業者還加裝了2道鎖。對此,店家解釋,這是員工專用的門,客人不知道,未標明逃生門的原因是擔心客人不付錢就離開,阿努廷臉色一沉,質疑這不就等於沒有逃生門,店家說明店內有逃生門,但位在側面和後面。另外,曼谷市長查察(Chadchart Sittipunt)受訪時曾向媒體表示,現場有2個緊急出口,其中一個靠近廚房,但走道上堆滿了啤酒箱,另一個出口則被桌子、雜物擋住,嚴重阻礙逃生路線。泰國警方將針對業者更改消防配置、將逃生門鎖上等行為究責,並朝過失致死及違反公共安全規定等方向進行調查。
師大路奪命車禍!女過馬路被撞 顱內出血送醫不治
北市大安區師大路12日下午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蔡姓男子開著賓士車行經該處時,疑似未注意前方走在斑馬線上的57歲吳姓女子,當場與吳女發生碰撞,吳女被撞後倒地,其緊急送醫後被發現顱內出血,其持續昏迷,情況並不樂觀。而12日晚間8時許也傳出噩耗,吳女經急救後仍不幸不治。35歲的蔡姓男子12日下午駕車行經師大路口時,因未注意走在前方行人穿越道上的57歲吳姓女子,當場與吳女的左側身體發生碰撞,吳女遭撞後隨即倒地,造成吳女全身有多處擦挫傷,並有顱內出血情形,被緊急送醫治療。然而12日晚間8時許傳出噩耗,吳女送醫後情況仍不樂觀,遲遲未脫險,最終不幸宣告不治。而肇事的蔡姓男子其轎車有輕微車損,駕駛酒測值為0、駕籍正常。全案後續也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後續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反道交條例44條2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緩;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18000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大安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避免事故發生。
2天打1次牛奶針!珠寶設計師砸582萬注射485次身亡 逆轉起訴醫師
台北一名珠寶設計師因睡眠障礙,砸下582萬元接受薇娜時尚美學診所劉姓醫師的舒眠治療,在1023天內施打「牛奶針」485次,幾乎2天就打1次導致藥物成癮,她中止療程後8個月,去另一家診所做除疤雷射手術時,為進入舒眠麻醉狀態再度注射牛奶針,結果昏迷身亡,家屬對兩位醫師提告,結果最後做除疤手術的醫師不起訴,長期為被害人舒眠治療的劉姓醫師,原本兩度不起訴,高檢署都發回重查,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丙泊酚(Propofol)製劑因為乳白色外觀有「牛奶針」的暱稱,可用於醫療麻醉,屬管制藥品,去年「車模界林志玲」蔡姓女模即因失眠困擾,接受名醫吳紹琥的舒眠電波療程後昏迷19天拔管離世。檢方調查,薇娜時尚美學診所的劉姓醫師明知丙泊酚是第4級管制藥品,不應不當使用導致病患成癮,為了賺取高額報酬違反醫療規則、也沒善盡注意義務,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1年1月22日期間為求診的珠寶設計師高頻率注射含有丙泊酚成分的「飛可復1%注射液」共485次,造成患者身心依賴成癮後,再繼續施打。2021年9月2日,珠寶設計師前往新莊某診所,接受辛姓醫師注射丙泊酚藥物,在舒眠麻醉的狀態下除疤雷射,但出現血氧降低、心跳緩慢等症狀,經CPR搶救後送醫,於同年9月30日宣告不治,解剖研判可能因為舒眠麻醉師用丙泊酚,引發缺氧缺血性腦病變和長時間住院治療後,腦水腫併發肺炎、菌血症而死亡。死者的先生、兒子告薇娜診所劉姓醫師涉嫌過失致死,北檢第一次偵查不起訴,高檢署發回,北檢二度偵辦仍不起訴,不過家屬再議成功,地檢署第三度調查,承辦檢察官依發回意旨、解剖結果以及醫學鑑定報告,逆轉起訴劉姓醫師,認定他與被害人的死亡結果具有「相當因果關係」。珠寶設計師的母親另提民事損害賠償,一審判賠632萬元,二審改判200萬元,2024年年底三審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賠償2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