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死
」 車禍 死亡車禍 陳尚潔 過失致死 剴剴
高金素梅遭起訴求刑12年6月 羅智強批:司法淪清算在野利刃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詐領助理費、補助款及非法輸入中國大陸快篩試劑等案,昨(8)日遭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並具體求處12年6月有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近年不少政治人物接連因助理費案遭司法偵辦,高金素梅案讓外界再度看到「老掉牙的助理費劇本」,批評賴清德政府容不下民主制衡,操弄司法追殺在野陣營。北檢偵辦高金素梅涉詐領助理費及相關補助款案,日前偵查終結。檢方認定,高金素梅涉嫌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加班費、育嬰津貼及相關補助逾787萬元;另涉非法自中國大陸無償輸入7萬4400劑快篩試劑。除高金素梅本人遭起訴外,其弟妹、助理等共26人也一併遭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批評賴清德政府不斷操弄司法進行政治追殺。(圖/周志龍攝)與高金素梅私交甚篤的羅智強表示,外界看到的又是老掉牙的劇本,「扣帽子、辦助理費」。他指出,高金素梅從政超過20年,如今卻因助理費案遭起訴,令人不免產生聯想。他並提到,新竹市長高虹安也是因為助理費被賴清德政權以貪污罪追殺、七連霸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民進黨執政十年不辦她,等到她想選高雄市長,也用助理費來辦她,辦到她從民調第一到初選落敗。他另指出,上週已被國民黨徵召參選屏東縣長的蘇清泉委員,遭檢方老案新辦。前年底屏東安泰醫院發生火警,屏東地檢署原對醫院創辦人蘇清泉緩起訴處分,卻被高檢署撤銷,屏檢重啟偵辦,改依過失致死起訴蘇清泉。民進黨操弄司法,為的就是想要在年底五五波的選戰中,讓蘇清泉陷入司法泥淖,疲於奔命。羅智強批評,冷飯熱炒、老案新辦、以案查案、無案變小案、小案變大案,偵查大公開、媒體大造謠、雞蛋挑骨頭,賴清德容不下民主制衡,就把司法變利刃,追殺清算在野。
前科男載整車瓦斯毒駕自撞竟「無保請回」 彰化地院逆轉裁定羈押
彰化縣一名39歲江姓男子日前駕駛載滿瓦斯桶的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不明原因自撞路邊車輛。警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立即依法送辦。不料,彰化地院審理後竟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引發爭議。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今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檢警調查發現,江男有毒品、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案發時更載運大量瓦斯桶上路,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檢方認為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且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的高度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不過,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卷證尚不足以證明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也缺乏具體事證顯示其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檢方隨即提出抗告。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後,於8日改裁定准予羈押,全案大逆轉。面對外界批評,彰化地院日前也發表聲明強調,法院一向重視毒駕行為對民眾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並支持檢警依法查緝犯罪。法院指出,近來針對檢方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已有超過10件獲准羈押,顯示司法機關對於遏止毒駕態度一致。彰化地院進一步表示,個案裁定是由承審法官依據卷內證據、犯罪嫌疑程度及羈押必要性等因素獨立判斷,不能因此推論法院整體對毒駕案件態度消極,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立場對立。法院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及審判經驗交流,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保障社會安全。
虐死2歲女童萱萱!台中惡男遭爆酒後脾氣差 曾當假乩、倒插香
台中一名年僅2歲的女童萱萱(化名),自去年11月起,長期遭楊姓母親的43歲同居男友林佳詳虐待,包括塞入洗衣機、膠帶纏繞頭部、吹風機燙傷大腿等,甚至多次被拋摔撞牆,造成腦出血、顱腦骨折,最終因敗血症於今年2月離世,檢方也依凌虐致人於死罪嫌起訴林男,並依過失致死起訴楊女。據了解,林佳詳沒有正經工作,曾活躍於宮廟活動,還當假乩童賺錢,平時嗜酒如命,只要酒後就會變得脾氣暴躁。據了解,戶籍位於高雄的楊女,於2023年9月生下萱萱,後來在2025年10月與林男交往,並帶著2名年幼女兒與住在台中的林男同居。然而,林男從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間,長期朝萱萱施暴,不僅將她丟進洗衣機、用膠帶封頭、關進衣櫥恐嚇,更屢次拋摔撞牆,或持鐵製伸縮桿痛毆,導致萱萱全身多處瘀傷、骨折。楊女雖多次目睹暴行並與林男起爭執,更一度帶著女兒離開,後來因無處可歸又搬回去與林男同住。直到2026年2月10日,萱萱出現意識模糊、嗜睡、反應遲鈍等狀況,楊女見狀仍未將女兒送醫。最終在2月14日當天,萱萱因多處傷勢未治療,包括顱腦損傷骨折出血、左上臂及左大腿骨折化膿,引發敗血症,於下午2時39分死亡。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林男並無正當工作,在台中市東區某宮廟相當活躍,綽號為「大頭仔」,在聯誼會擔任二把手,時常參與進香相關活動,也曾擔任表演性質的「假乩」來賺取紅包。不過,由於相關成員鬧事、形象不佳,遭到走正道的老一輩驅逐。有宮廟人士透露,對林男的印象大多算正常,也不會在眾人面前出現脾氣暴躁的狀況,但有耳聞林男與人結怨,到其他宮廟鬧事。友人則說,林男平常大多靠其他朋友吃吃喝喝,且非常愛喝酒,幾乎到了「天天喝」的程度,加上林男情緒控制不佳,只要喝酒就會變得暴躁。友人也提到,某天林男酒後與神壇鬧不合,不僅在現場大鬧,還犯下「倒插香」大忌,後續也傳出他曾酒駕自撞,自此銷聲匿跡,聽說他到處做工地,卻被其他朋友吐槽做不久。知情民眾也直言,林男鑄下大錯,惡行人神共憤,希望法院重判。《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吳崢批安泰醫院案釀9死悲劇 質疑國民黨仍力挺蘇清泉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發生重大火警事故,造成9人死亡、多人受傷。屏東地檢署近日依違反《建築法》及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相關人員,其中包括國民黨屏東縣長參選人、立委蘇清泉。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4)日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事實應接受社會檢驗,並質疑國民黨是否仍將持續力挺涉案人士。吳崢指出,安泰醫院火警造成嚴重傷亡,是近年備受關注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檢方調查後認為,院區部分建築涉及違規增建、管理缺失及相關申報問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他表示,根據檢方公布內容,案件涉及建築使用及消防安全等多項爭議,相關責任歸屬有待法院進一步審理認定,但事件造成的人命損失已無法挽回。吳崢指出,醫療機構肩負守護生命的責任,更應嚴格遵守建築與安全規範。若因管理疏失或違規行為導致重大傷亡,社會自然會以更高標準檢視相關責任。他認為,此案除了司法層面的追究之外,也涉及公共安全管理及社會信任問題。尤其當事人同時具有政治人物身分,更應向社會清楚說明事件經過與責任歸屬。吳崢表示,檢方已完成偵查並提出起訴,案件後續將交由法院審理。各界應尊重司法程序,但也有權持續關注事件發展及相關責任問題。他強調,公共安全沒有妥協空間,任何可能危及民眾生命安全的違規行為都應受到檢視,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2歲童遭母親男友「塞洗衣機、抓頭撞牆」凌虐80天慘死 生母、狠男遭起訴
台中一名年僅2歲的女童,長期遭楊姓母親的44歲同居男友林佳詳虐待,包括塞入洗衣機、膠帶纏繞頭部、吹風機燙傷大腿等,甚至多次被拋摔撞牆,造成腦出血、顱腦骨折,最終因敗血症離世。檢方偵辦後,依凌虐致人於死罪嫌起訴林男,並依過失致死起訴楊女,全案將由國民法庭審理。根據檢警調查,2025年10月初,楊女帶著孩子到台中市太平區與林姓男友同居,12月再搬到北屯區租屋處。然而,林男在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間,多次凌虐楊女的2歲女兒,曾將她丟進洗衣機、關衣櫥、關廁所,用膠帶黏捆其頭部,甚至將女童拋摔、徒手毆打,還用吹風機燙傷女童大腿,造成女童多處骨折、重傷。女童因長期遭凌虐,全身出現嚴重傷勢,包括頭部外傷、顱腦損傷骨折出血、左上臂及左大腿骨折等等,逐漸無法自行行走,林男便帶著女童到國術館貼藥布。後來,女童在2026年2月10日起,逐漸意識模糊、嗜睡、反應遲鈍,並於14日下午陷入昏迷、口吐白沫,最終因敗血症身亡。檢警發現,楊女早在2025年11月就發現林男對女兒施虐,同年12月12日曾為此起爭執,楊女更一度帶著孩子搬離,直到2026年1月4日又回去與林男同住。而在2026年1月至2月間,林男也曾多次對女童甩巴掌,並徒手、以伸縮桿毆打。台中市社會局調查指出,女童過去居住台南期間,就曾有受虐紀錄,為台南市家防中心長期服務中的保護個案。目前楊女因涉嫌過失致死,林男涉凌虐幼童致死,2人均遭檢方提起公訴。至於女童1歲的妹妹,台中市家防中心於2月14日當天即派遣社工前往醫院,並同步協助安置女童妹妹,目前已交由外縣市親友照顧。《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全院一半違建!東港安泰醫院火警奪9命 蘇清泉等4人逆轉遭起訴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10月發生嚴重火警,釀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悲劇,屏東地檢署調查後,對安泰榮譽院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人給予緩起訴,高雄高分檢2025年10月撤銷該處分,屏檢於近日二度偵結,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蘇清泉等4人。安泰醫院於2024年10月3日,山陀兒颱風期間積水,院內鄭姓水電士操作沉水馬達整理,卻錯誤使用延長線,導致短路起火,火勢由增建機房迅速延燒,最終波及動力供應中心與D棟病房,導致1名員工和8名病患逃生不及、喪身火海。屏檢2025年8月偵結,發現蘇清泉擔任院長期間,其胞兄威菘擔任總務長,負責營繕與工程,2人為擴充醫療空間,違法將動力供應中心由1樓加建至5樓,並以空橋連通主建築,造成火災時濃煙漫入安全梯而釀成悲劇,更發現違建率高達3300%,全院違建率達47.2%。檢方認定他們涉《刑法》過失致死、業務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及違反《建築法》等罪,但考量蘇等人坦承犯行,且與家屬和傷者完成和解,並支付3000餘萬元賠償金,且安泰醫院長年服務屏南地區、減輕偏鄉醫療負擔,具公益性,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還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並辦理偏鄉義診20次。但高雄高分檢署認為本案屬重大工安事故,緩起訴有輕重失當之疑,因而撤銷緩起訴處分並發回屏檢續行偵查,全案於近日再度偵結,屏東地檢署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蘇清泉等4人。檢方認為,蘇清泉等人未經許可增建及破壞法定防火間隔與防火區劃、專業檢查人長年不實簽證申報、颱風當日違規使用延長線等犯罪事實,而本案死傷慘重、傷害公共安全之信任甚鉅,依建築法第91條第2項之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77條第1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及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罪起訴蘇清泉兄弟,鄭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領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的郭男被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
「前科累累男」載一車瓦斯桶毒駕竟無保請回 員警崩潰:台灣成犯罪天堂
彰化縣5月30日發生毒駕案,39歲江姓男子載著一貨車瓦斯桶,行經員林萬年路一段時自撞路邊轎車,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其為安非他命、依託咪酯陽性反應,警方依毒駕等罪嫌將其移送,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嚴重打擊警方士氣,更讓基層直呼台灣成為「犯罪天堂」。據了解,江男有毒品、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而他在瓦斯行擔任送貨員,5月30日上午載著滿車的瓦斯桶行經萬年路一段,卻衝撞路邊轎車,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處理。而警方發現江男神情恍惚,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驗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其車內查獲喪屍煙彈,訊後依毒駕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則認定江嚴重危及交通道路安全與公共安全,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之高度風險,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意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院卻認為,卷內證據不足以認定江因施用毒品,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而肇事,且無具體事證足認他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在召開羈押庭後認為沒有預防性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則將提出抗告。法院裁定也嚴重打擊警方士氣,不滿第一線人員冒險抓的犯嫌,竟被法院直接放走,員警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犯嫌離開,認為法官不認同即時遏制毒駕的必要性,在無形中助長毒犯氣焰,讓台灣成為犯罪天堂。
高齡換照新制上路前夕!台中76歲翁逆向衝撞機車 38歲騎士骨盆碎裂不治
台中南區76歲莊姓男子30日晚間駕車沿美村路二段內側車道行駛,行經光輝街口時,不明原因突然跨越車道衝向對向,逆向撞上38歲林姓機車騎士。撞擊力道猛烈,路燈當場撞斷,莊男駕駛的車輛也側翻路面,並波及另一輛自小客車及1名路人。警消趕抵時林男已無呼吸心跳,全身多處重創,骨盆嚴重碎裂,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莊男則頭部受有輕傷,意識清楚送醫治療;遭波及行人僅受輕傷,自行就醫。警方初步調查,莊男酒測值為0,也未發現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仍待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交通部新版高齡駕駛換照制度自5月31日起正式實施,換照年齡由75歲下修至70歲,並增列更嚴格的體格及認知功能檢測。據了解,莊男已於去年完成換照作業,不料仍在新制上路前夕發生事故。
台南82歲阿嬤違規橫過馬路 遭起重車撞倒輾過當場身亡
台南市安定區港口里29日清晨近7時發生死亡車禍。82歲林王姓婦人未走斑馬線,逕自穿越畫有雙黃線的道路時,遭62歲卓姓男子駕駛的機械起重車撞倒,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據了解,卓男駕駛機械起重車行經該路段時,疑因視線死角未察覺前方有行人穿越馬路,卓男察覺後急踩煞車,仍已來不及,婦人遭車輪輾過。警消獲報到場後,確認婦人已明顯死亡,因此未送醫。警方表示,卓男酒測值為0,已排除酒駕情形,後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偵辦。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嘉義某國中施工出意外!吊車布繩斷裂「百斤烤漆板空降」 30歲工人遭劃破腹部身亡
嘉義市一所國中校園29日上午發生重大工安死亡事故。校內風雨球場新建工程進行屋頂鋪設作業時,吊車將烤漆板吊掛至高處,未料固定建材的布繩突然斷裂,重達百公斤以上的烤漆板自高空墜落,擊中一名在屋頂待命接應、年約30歲的男性工人,造成其腹部遭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嘉義市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大批人車趕赴現場救援。由於事發地點位於高空屋頂,救援作業相當困難,消防人員架設梯臂進行搶救。不過待工人被救下時,已明顯死亡,未再送醫。警方目前已封鎖現場採證,並通報勞動檢查單位介入調查,將釐清布繩斷裂原因,以及施工單位是否依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全案朝過失致死罪嫌方向偵辦,後續將由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責任。
賓士闖紅燈撞飛機車!苗栗翁噴飛慘死 路口停等畫面曝光
昨天中午,苗栗縣大湖鄉台3線與苗62線路口發生死亡車禍,70歲謝姓男子駕駛賓士休旅車,疑未注意號誌變換,違規橫越路口,撞上75歲劉姓老翁騎乘的機車,劉翁當場重傷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不治,警方調查,雙方均無酒駕,謝男涉過失致死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釐清。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表示,事故發生於24日中午12時許,地點位在大湖鄉台3線與苗62線路口。謝姓男子駕駛賓士休旅車,從彼岸橋頭往苗62線方向行駛,行經路口時疑似未注意號誌燈號變換,違規橫越路口,與沿台3線北上直行的劉姓老翁發生猛烈碰撞。75歲翁騎車被賓士休旅車撞倒,雖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圖/警方提供)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時,劉翁人車倒地,現場血跡斑斑,已無呼吸心跳,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謝姓駕駛則未受明顯傷勢。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謝男當時在路口停等時,車身已超越行人穿越道,而劉翁則停等於賓士右前方。待劉翁方向號誌轉為綠燈後,車流起步,謝男卻疑似未察覺燈號變化,持續橫越路口,最終釀成死亡事故。經酒測後,雙方均無酒精反應。警方目前持續調閱周邊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進一步釐清肇事責任,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報請苗栗地檢署相驗偵辦。警方也提醒,台3線沿線重大路口多,加上假日車流、人潮集中,屬易肇事熱點,近年已發生多起重大傷亡事故,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遵守號誌與標線指示,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30歲工程師參加新人格鬥賽後昏迷 疑顱內出血不治
台北市一名30多歲陳姓工程師,日前參加拳館舉辦的格鬥賽事,與同樣屬於新手階段的學員對打時,因多次遭擊中頭部,場上出現重心不穩與步伐凌亂情形。裁判兩度介入暫停比賽後,最終宣布終止賽事。陳男賽後因身體不適前往醫院急診,未料當天下午即陷入昏迷,經搶救後仍於20日宣告不治。據了解,陳男透過同學介紹,到台北市松山區一間拳館接受拳擊訓練,學習時間約1年多。5月16日上午,他向家人告知行程後,前往拳館參加館方安排的格鬥派對賽事。由於仍屬新人階段,因此被安排在當日上午11點左右的新人組賽程登場。比賽過程中,陳男遭對手多次擊中頭部後,開始出現搖晃與重心不穩情況,裁判一度喊停確認其意識狀況,在確認後恢復比賽。不過進入下一回合後,陳男持續出現明顯不穩現象,裁判隨即再次介入,決定提前終止比賽,並判定對手獲勝。賽後,拳館防護員曾在場邊觀察陳男狀況,並建議他盡速前往醫院掛急診。未料陳男中午就醫後,下午病況急轉直下陷入昏迷,經醫院持續治療,仍於20日不幸身亡。警方獲報後介入調查,由於案件屬外力介入死亡,並將拳館負責人及對戰選手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北檢偵辦,檢察官已會同法醫進行相驗。初步研判,死因疑似為頭部遭重擊後引發顱內出血。調查指出,陳男在參加賽事前,已簽署了解比賽風險的相關同意文件。警方檢視現場錄影後發現,雙方選手都有依規定穿戴護具,對手比賽期間也未出現攻擊後腦等違規行為。家屬在了解事發經過後,已向警方表示不再追究,後續將由檢方依程序處理相關事宜。
北市中山死亡車禍!無照男持影本租車撞死騎士 還是違規大戶積欠40張罰單
北市中山區吉林路與長春路口19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事故。一名黃姓男子駕駛租賃車輛行經該處時,與一名許姓騎士發生擦撞,強大撞擊力道當場造成許姓騎士被撞飛,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47歲的黃姓男子為違規大戶,小到違停,大到闖紅燈都能有他的身影,至少積欠40多張罰單,因此遭吊銷駕照,未料黃男竟持影本向租賃公司租借汽車,卻在路口左轉時撞上對向直行的許姓騎士,當場將許姓騎士撞飛,強大撞擊力道造成小客車前車頭及機車左側車身受損,許男經送馬偕醫院急救後宣告不治。警方後續也依規定經對黃男實施檢測,酒測值為0、毒駕唾液篩檢結果為陰性,全案詢後依涉犯過失致死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轉彎時應減速慢行、注意對向來車,並禮讓直行車優先通行,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用路安全。
高雄80歲虔誠嬤閃車遭大貨車輾斃 家屬淚控:政府也防不了
高雄市大寮區16日下午發生一起令人心痛的死亡車禍,ㄅ名80歲鄭姓婦人騎機車返家途中,疑似因閃避路邊違規停放車輛,與同向行駛的大貨車發生擦撞,當場遭車輪輾過慘死,消息曝光後震驚地方,也再次掀起民眾對「違停亂象」與大型車交通安全的討論。根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16日下午2時45分左右,當時33歲葉姓男子駕駛大貨車,沿大寮區鳳林二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80歲鄭姓婦人則騎乘機車行駛在同方向車道,路旁竟有轎車違規停放於車道邊,鄭婦疑似為了閃避違停車輛,不慎與大貨車發生碰撞,隨即失控倒地,慘遭後方車輪輾過,當場頭部重創身亡,現場畫面令人不忍直視。警方事後將大貨車駕駛葉男,以及涉嫌違規停車的62歲張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詳細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檢警17日上午也在殯儀館進行相驗,死者家屬悲痛到場,鄭婦女兒更忍不住落淚控訴,母親是一名虔誠佛教徒,30多年來長期在寺廟擔任義工,當天也是剛結束寺廟服務準備返家,沒想到竟在回家路上遇死劫。死者女兒哽咽表示,媽媽一輩子熱心助人、誠心服務佛祖,卻因他人違停而失去生命,讓家屬完全無法接受。她無奈感嘆:「即使政府交通規劃做得再好,還是防不了違停、違規的人。」短短一句話,道盡許多用路人的無力感。此外,家屬透露,大貨車駕駛事發後已主動向家屬道歉,並前往靈堂上香致意,但涉嫌違停的張姓男子至今未向家屬表達歉意,讓家屬心寒不已。後續將等待車禍鑑定報告出爐,再與相關責任人討論賠償問題。
網紅「彰化許光漢」猝逝!騎電動車上學「閃車自撞電桿」亡 得年17歲
在抖音擁有數千名粉絲、累積超過30萬按讚數的17歲張姓高中生「小語」,因自認外型神似藝人許光漢 ,經常自稱「彰化許光漢」,平時以陽光、幽默形象經營社群,吸引不少粉絲關注。未料他日前才更新影片與網友互動,隔天清晨便在上學途中發生死亡車禍,消息曝光後讓親友與粉絲相當震驚。事故發生於8日上午7時許,張姓高中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前往學校,行經彰化縣鹿港鎮鹿和路4段時,疑似為了閃避一名正在斑馬線附近迴轉的機車騎士,導致車輛失控,隨後猛烈撞上路旁電線桿。警方指出,事故造成張姓高中生右大腿骨折,且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獲報後立即將他送往彰濱秀傳醫院搶救,但最終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年僅17歲的生命戛然而止。根據警方調查,雙方酒測值均為零。66歲林姓婦人當時騎乘機車迴轉,雖未違規跨越雙黃線,且雙方車輛並未直接碰撞,但警方認為,其迴轉行為與張姓高中生的閃避動作之間,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此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詳細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釐清。由於張姓高中生在抖音平台小有知名度,經常分享生活影片與自拍內容,形象陽光開朗,因此噩耗傳出後,不少粉絲紛紛留言哀悼,對於他前一天才更新影片、隔日卻突然離世感到難以接受。張男告別式於15日舉行,靈堂前擺滿親友與同學送來的花束,不少昔日同窗也到場送他最後一程,現場氣氛哀戚。
花蓮體育館廢棄燈箱突倒塌 27歲工人頭部遭重擊傷重不治
花蓮縣立中正體育館昨天(12日)發生一起工安意外,一名27歲潘姓男工人在地下停車場出入口協助管線裝設工程,一旁廢棄的LED燈箱突然傾倒,造成潘姓工人頭部重創,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仍不治。詳細案情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初步調查,事故發生在12日下午3時許,當時65歲邱姓雇主正於體育館停車場出入口牆面鑽洞,進行新管線裝設工程,潘姓工人及65歲劉姓管理員在下方協助,怎料一旁廢棄已久、嚴重鏽蝕的LED燈箱突然倒下,重擊潘姓工人頭部。邱姓雇主趕緊報警處理,救護人員到場將潘姓工人救出,並給予CPR急救,再由救護車送往醫院,但仍在下午4時許因傷重不治身亡。花蓮一名潘姓工人遭LED燈箱重擊頭部,傷重不治身亡。(圖/翻攝畫面)據了解,施工現場存放一座廢棄的LED燈箱,因長期暴露於室外日曬雨淋,底座支撐部分已嚴重鏽蝕。另外,事發前不到10分鐘,下午2時53分左右,台東長濱外海才發生規模5.6地震,花蓮市區最大震度約3級,警方不排除是地震造成結構鬆動,或是因施工鑽牆引發震動造成傾倒,確切事發原因、責任尚待調查釐清。警方指出,目前已封鎖現場、調閱周邊監視器,並報請檢察官相驗。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閃紅燈未停釀命劫!台中29歲騎士遭貨車猛撞亡 駕駛遭朝過失致死送辦
台中市北區健行路、益華街口今(11)日清晨發生死亡車禍,29歲蔡姓騎士行經閃紅燈路口時,疑未停車再開,與39歲賴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高速碰撞,蔡男頭部重創,送醫搶救不治;警方初步確認賴男無酒駕,後續將調閱監視器、報請檢方相驗,並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台中市第二警分局表示,事故發生於今天清晨5時49分,蔡男騎機車沿益華街,從三民路三段往梅亭街方向行駛;賴男則駕駛小貨車沿健行路,由金龍街往北屯路方向前進,雙方於健行路與益華街口發生猛烈碰撞。警方指出,蔡男行向為閃紅燈號誌,依規定必須先停車確認安全後才能通行;賴男則為閃黃燈,應減速慢行。猛烈撞擊後,現場滿地車殼碎片,蔡男頭部重創、身體多處擦挫傷,救護人員抵達時已無生命跡象。台中市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大誠分隊及博館高級救護隊到場救援,並將蔡男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搶救,但最終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賴男酒測值為0,蔡男則需待抽血檢驗結果出爐,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第二警分局已報請檢察官相驗死因,並將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釐清事故發生經過,案件暫朝過失致死方向偵辦。警方也呼籲,清晨時段車流較少,駕駛人容易因疏忽或誤判車況而發生事故,行經閃光號誌及路口時,務必停讓、減速並確認安全,避免搶快釀成悲劇。
接連發生毒駕害命!逾6千人連署「嚴懲最重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近期毒駕案件頻傳,5月2日高雄市左營區才有48歲凌姓男子駕車衝撞4車、造成3人受傷;5月4日29歲高姓男子駕駛BMW高速衝撞2車、導致2死2傷,這也讓毒駕、酒駕再次受到熱議。先前就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的提案,目前已通過,法務部也回應將進一步研議。有網友3月8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增訂2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視同蓄意謀殺」,並提出4點要求,包括提升刑度、將「過失致死」改以「殺人罪」論處、加重累犯處罰、連帶賠償責任等。提案人認為,由於駕駛人於飲酒或吸食毒品後仍決定駕車,已具備「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之未必故意,應脫離「過失致死」範疇,改以「殺人罪」論處,因此如果酒駕、毒駕致人於死,應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致人重傷者,應處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提案迄今獲得6607附議,並已在4月8日通過成案,權責機關應於成案後60天內、也就是6月8日前作出回應。對此,法務部表示,目前毒駕相關法規已經過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法在2024年12月8日,特別新增毒駕抽象危險犯之處罰類型,並多次提高刑責。以現行法規來看,單純不能安全駕駛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致重傷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如為累犯再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法務部指出,針對毒駕案件是否要再進一步修法,目前已經有多位立法委員表達高度關切,未來將會廣納民各界意,審慎研議修法的可能性。
婦帶2童過馬路害鳴笛中救護車急煞 行人條款掀議!交通部揭未讓可開罰
近年來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條款爭議頻傳,昨(1日)有民眾目擊一名婦人帶領2名孩童走過行人穿越道時,遇上執行任務中且鳴笛的救護車,孩童加速衝出迫使救護車煞停禮讓。相關畫面在社群上造成熱議,好奇到底是行人還是救護車優先。對此,交通部指出,行人若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畫面中顯示,一名婦人與2名孩童正準備過馬路,當救護車已接近路口並持續鳴笛,其中一名孩童疑似受驚或急於通過而加速衝向前,婦人與另一名孩童見狀也只能跟上,使救護車只能在斑馬線前緊急停等。這段畫面意外引發熱烈討論,不少民眾抨擊婦人,因救護車載送的是與時間賽跑的傷病患,即便是行人也應主動在路邊等候避讓,而非無視警鈴強行通過。留言中有人指出,這類「行人擋道」的爭議並非首例,去(2025)年8月就曾發生過行人戴著耳機過馬路,無視救護車警號慢悠悠走過斑馬線的案例。對此,交通部早已明確指出,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行人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足見,行人在特殊狀況時,並非擁有「絕對優先權」。除了罰鍰之外,若行為涉及惡意阻擋,恐面臨刑事責任。交通部說明,若行人故意以強行、暴力手段來妨礙救護車通過,此種具有惡意的妨礙行為,亦涉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之論處;如果傷者因為救護車被阻擋而無法獲得及時救治,因此導致重傷或死亡結果產生,亦有涉及刑法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嫌,以及相關民事賠償責任。交通部強調,道路安全與緊急救護需要所有用路人共同配合,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深化駕駛人與行人「聞警避讓」的法治觀念。同時再次呼籲,每一秒的延誤都可能威脅病患生命,請大眾在過馬路時隨時留意路況,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強行通過而阻礙緊急車輛的通行,確保黃金救援時效不被打斷。
4月嬰趴睡2小時「棉被摀口鼻窒息亡」 母涉過失致死遭判拘役
台中市一名江姓女子與未滿4個月大的兒子同床睡覺,因讓嬰兒採「趴睡」並遭棉被遮住口鼻,最終導致窒息死亡。法院審理後認定江女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江女為主要照顧者,於2025年1月20日上午9時許,見兒子入睡後,將其以趴睡姿勢安置於成人彈簧床墊上,周圍有棉被等柔軟物品,並將被子覆蓋至嬰兒肩膀下方,自己則在旁一同入睡。經過約2個多小時,接近中午12時,江女醒來後發現兒子口鼻遭棉被遮住,左手覆蓋臉部,且臉色發紫,隨即報案並呼叫救護車送醫搶救。不過,嬰兒仍於當日下午1時許宣告不治。經解剖鑑定,確認死因為呼吸道遭阻塞,導致窒息死亡。江女雖坦承事發經過,但否認自身有過失。對此,法官認為,未滿4個月嬰兒尚無翻身能力,照顧者應讓其採仰睡姿勢,以維持呼吸道暢通,並避免與成人同床時,遭身體或棉被等物品覆蓋口鼻,增加窒息風險。判決指出,江女讓嬰兒趴睡於柔軟床墊,且與其同睡,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已違反基本照護注意義務,與死亡結果之間具相當因果關係,認定其行為構成過失。不過,法院審酌江女並無前科,且案發後深感悲痛,顯示其並無故意造成結果之意,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拘役50日,並准許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