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死
」 車禍 陳尚潔 死亡車禍 剴剴 過失致死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醫批評法官:分不清轉介和照顧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16日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批評法官,不僅沒有搞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還將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沈政男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社工陳尚潔被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有期徒刑,理由是兒福聯盟接受出養委託,負責該童全日托育,等於把該童帶離原生家庭或監護人進行家外安置,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因此必須保證該童安危,而兒盟指派陳姓社工進行追蹤保護,而陳姓社工也必須保證該童安危。沈政男質疑,目前住在兒童安置機構、寄養家庭與給保母托育的數千名兒童,若有什麼三長兩短,負責轉介的社工是不是也要負擔所謂的保證人義務?同理,老人家被送到長照機構與安養院,也是家外安置,如果在機構內發生意外或死亡,送老人家到安養院的家屬,是不是也涉及過失致死?沈政男斥責,法官完全沒有分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把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轉介與照顧的差別在於,轉介是把實際照顧工作委託給其他專業單位或人員,而照顧是親力親為,幫忙把屎把尿,而社工的專業就是轉介,把照顧責任委託給保母,而這個委託動作,是因為保母有專業證照,代表國家已經背書保母的照顧品質,「怎麼出事了要社工負連帶責任?」沈政男指出,該案保母完全沒有虐童紀錄,社工也不可能把所有受委託的保母當成可能潛在虐童者,每一次訪視都嚴加拷問,絕不輕放,而陳尚潔3次進行家訪,看見小孩有傷口、變瘦、牙齒脫落,都有詢問保母怎麼回事,而保母也說明原因,社工當場判斷並非虐童,因此沒有進一步通報或處理,這樣的做法已符合專業必要義務與合理裁量,但法官卻以「後見之明」,指摘該名社工未能保證該童安危,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沈政男感嘆,一個無辜的孩子喪命,確實令人悲痛,但問題是應該檢討整個出養、寄養、機構照顧與托育制度出了什麼問題,而不是把一個等待出養的兒童,所有生死安危責任都加諸接受出養委託的單位與相關工作人員,「法官竟然說,進行家外安置,就是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好像整個社會到處是龍潭虎穴,大家都可能是惡魔轉世一樣。」沈政男認為,該案社工有沒有過失,應比照醫療糾紛,委託專業團體鑑定,而不是法官依個人常識來判斷。
酒吧常客挑戰吃派比賽!下秒猛灌水倒地亡 最後「9字遺言」超詭異
澳洲64歲男子霍蘭(Bruce Holland)於2013年參加昆士蘭州一間酒吧舉辦的吃派活動,期間突然說了一句「天啊!這個辣味派好辣」,隨後失去意識倒地,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最終於當晚約10時30分宣告不治。據悉,當時還有另外7名參賽者,他們並不覺得派很辣;主辦方也表示,當天食物辣度並不算特別高。《每日星報》(Dailys Star)報導,事發時,霍蘭在食用一款辣味肉派時突然不適倒下,隨即被緊急送往湯斯維爾醫院搶救,最終於當晚約10時30分不治身亡。據當地媒體說法,他在倒下前曾說出最後一句話,「天啊!這個辣味派好辣。」經營該酒吧的Lillywhite酒店集團代表麥克馬洪(Arthur McMahon)表示,霍蘭是當地居民,也是酒吧的常客,與店內人員關係良好,深受社區敬重,「這是非常令人悲傷的一天,他在這裡很受歡迎,總是有很多朋友陪伴。」亞瑟回憶,事發當時正值比賽中場休息,酒吧後方設有大螢幕轉播賽事,現場氣氛輕鬆熱鬧。然而霍蘭僅吃了幾口便出現異狀,隨後開始呼吸困難、坐下喝水,接著突然昏倒。當時現場還有其他7名參賽者,主辦方表示食物辣度並不特別高。亞瑟指出,這類事件往往難以預測,「有時候悲劇就是這樣突然發生,很難說是否可以避免。」報導亦提到,幾年前美國也曾發生類似事件。28歲女子史特蘭奇(Jennifer Strange)參加電台KDND-FM 107.9《Morning Rave》節目舉辦的挑戰活動,目的是爭取任天堂Wii遊戲機。該活動名為「Hold Your Pee for a Wii」,規則是參賽者在不如廁的情況下持續大量飲水,最終勝者可獲得獎品。她自清晨6時45分起參賽,與其他17人一起在電台錄音室內進行挑戰,每15分鐘飲用一瓶240毫升的水,且隨時間推進飲水量逐漸增加。過程中,珍妮佛曾表示身體不適,並在節目中抱怨頭痛與噁心,但主持人仍以玩笑回應,甚至取笑其腹部腫脹,現場氣氛輕佻。最終,珍妮佛共飲下約7.6公升水,獲得第二名。然而比賽結束後,她立即聯繫同事表示因劇烈疼痛無法上班。約1小時後,其母親在家中發現她已經死亡。該事件引發外界強烈批評,《Morning Rave》節目隨即停播,電台在後續過失致死訴訟中被判賠償家屬1650萬美元,但相關人員並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郁方道歉了!誤引林月琴為兒福聯盟董事 查證後認錯:未來會更謹慎
持續關注男童剴剴遭虐死案的藝人郁方,因先前誤將「靖娟基金會」董事名單當成兒福聯盟,發文指控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是董事,引發爭議後,17日晚間公開道歉,坦承未完整查證資訊,並向林月琴表達歉意,坦言未來會更加謹慎,也會繼續關注此案。事件起因於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依過失致死判刑2年後,郁方批評判決過輕,並點名林月琴與一份社工系所連署聲明有關。不過,經外界提醒與再次查證後,郁方表示,確認該聲明並非由林月琴發起,承認先前指稱有誤。郁方表示,自己在情緒下發言失準,應對未經完整查證的內容負責,並強調「情緒可以真,但事實必須更嚴謹,錯就是錯,我願意承認,也會記在心裡,讓自己做得更好。」她同時指出,關注剴剴案並無政治立場或私人目的,純粹出於對受害孩童遭遇的不忍,初衷並未改變。對於誤指事件,她強調做錯就應道歉,認錯是應有態度。此外,郁方也呼籲現任兒福聯盟董事長林志嘉及相關當事人正面回應事件,「我做錯我誤判我就應該誠心道歉,我也希望林志嘉先生跟陳尚潔小姐能勇於認錯,知錯才會改變,如果覺得自己都沒有錯,怎麼可能改變這些悲劇繼續發生?」
急診醫一看就知是兒虐! 律師怒批「剴剴案兒盟社工」:到醫院都試圖在騙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律師李怡貞怒斥,兒福聯盟先前曾說紀錄沒有不實,結果從法院新聞稿就能得知,「陳尚潔就是這麼誇張到最後1秒,到醫院都試圖在騙。」李怡貞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兒福聯盟過去一直聲稱處遇紀錄沒有不實,沒有疑似溢奶等紀錄,相關指責都是「剴剴戰士」攻擊社工的謠言,如今法院新聞稿揭示,檢察官指陳尚潔明明沒有將孩童近況傳給外婆,但是卻標註「已」。李怡貞批評,陳尚潔畢業於台大社工系,卻說自己只是「以、已」不分,而且都已經到了醫院,她卻看都不看剴剴,人家講什麼就信什麼,「剴剴全身傷瘦弱的樣子,任何一個正常的社工假設被隱瞞,都絕對嚇瘋趕快拍照存證,妳陳尚潔習以為常的在那邊溢奶說。」李怡貞直言,萬芳醫院的急診醫師一看就知道是兒虐,陳尚潔卻認為是溢奶,「證明之前的網路傳聞根本不是傳聞,陳尚潔就是這麼誇張到最後1秒,到醫院都試圖在騙。」李怡貞指出,偽造文書部分,因罪證不足當然無罪,「但是感謝法院新聞稿讓我們知道陳尚潔真的超級惡劣,兒福聯盟真的有夠寡廉鮮恥」、「法院的新聞稿就讓我們看出來整件事情就是事有蹊蹺。有罪無罪,有沒有想搓湯圓,我們大家自己心裡知道」。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全聯會7點聲明:社工的工作核心並非監控與偵查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出7點聲明,強調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兒盟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核責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實屬不公。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對於剴剴生命逝去,他們再次表達深切的哀悼, 4月16日法院認定陳尚潔具備「保證人地位」且構成過失致死,並未給予緩刑處分,因此提出以下7點聲明:1、要求政府立即修正制度,分擔法律風險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求衛生福利部正視此判決對社工界的衝擊,並積極防止收出養制度性缺口再發生。政府應立即修正「訪視指引」,建立合理的職務執行風險分擔機制,明確醫療、托育與行政機關的協作義務。2、抗議機構責任轉嫁,反對體制問題個人化 本案服務契約之主體為「兒童福利聯盟」,機構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核責任。判決已指出「兒童福利聯盟」具有特殊職務法人機構且為危險源控制之地位,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顯係將系統性的資源缺口與組織管理失效全數歸責於個人,對其個人實屬不公。3、「保證人地位」法院認定為陳尚潔,非指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群體」法院判決參、理由要旨6:「陳尚潔上開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之認定,係本院基於個案具體事實所為之判斷,非僅因陳尚潔社工之身份職業所生,亦即,本院認為應負保證人地位之人,為有實質支配力卻怠於作為之『陳尚潔』,而非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群體』,附此敘明」。4、釐清社工專業本質,拒絕不切實際的法律期待 法院以個案認定陳尚潔具「保證人地位」,非指所有克盡職守的社工們。但仍要釐清的是,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唯有讓社工回歸專業角色,而非讓制度中的協力者成為被究責對象。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擔憂司法機關將「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建構社工專業為全能的「保證人地位」,恐將導致社工防禦性作為,使脆弱家庭失去真正的專業支持。5、重申專業清白,捍衛紀錄誠信 即便量刑極其沉重,法院在偽造文書部分判決無罪,還給社工專業人格的基本清白。詳實紀錄是社工的誠信根基,判決結果證實本案社工並無蓄意造假記錄。6、堅定支持,全聯會作為夥伴最強後盾 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對所有正在崗位上的2萬多名社工夥伴呼籲,這份判決的重量不應由你我背負,在未來社工專業及倫理的落實,全聯會將與大家站在一起,做大家的後盾。7、堅守初心,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判決社會工作是一門促進社會正義的專業。儘管面臨司法高壓,全台2萬多名社工夥伴依然堅守崗位。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判決,給予社工專業更多理解與支持,攜手打造更安全、溫暖的社會環境。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圖/翻攝自臉書/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判刑2年 律師:證明兒福聯盟也有責任
台北地院16日宣布「剴剴案」的一審判決,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被認定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對此,律師李怡貞表示,雖然陳尚潔一定會上訴,兒福聯盟也會繼續支持陳尚潔,但至少判決能證明兒福聯盟責無旁貸。據了解,本案起於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虐待致死,負責定期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控任內訪視失職,甚至在事發後疑似造假紀錄掩飾,企圖減輕自身責任。檢方指出,剴剴短短4個月內,從健康活潑變得消瘦安靜,異常情況明顯,但陳尚潔卻未積極處理,盲目相信劉女,認定其消極不作為的態度,也是導致剴剴不幸喪命的原因之一。因此,檢方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尚潔,並建請從重量刑。對此,陳尚潔辯稱自己是遭到保母劉彩萱誤導,並指責檢警與媒體對其不公;其辯護律師也主張,陳尚潔沒有選任或監督保母的權限,也沒有醫療專業,不應承擔過多責任,若判處有罪,恐讓相關社福人員產生寒蟬效應。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於16日判處陳尚潔過失致死,有期徒刑2年,但偽造文書部分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出爐後,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發文,表示陳尚潔被判刑2年,雖然陳尚潔的訴訟資源實力堅強一定會上訴,兒福聯盟也一定會繼續支持陳尚潔,以脫免連帶責任,「只要謊言繼續渲染,那麼這場戰役就還沒結束」。李怡貞直言,這次判決讓外界看見許多問題,也理解很多黑暗糾葛,相信檢察官一定會上訴,希望陳尚潔能真心悔悟,並且這個判決結果,更能證明兒福聯盟責無旁貸。李怡貞透露,她相信老天有眼,也相信剴剴在媽祖的懷抱中,都在看著有心人士的所作所為,「讓我們繼續關心這場訴訟,避免任何剴剴案再次發生」。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遭判2年 兒福聯盟聲明:遺憾由第一線個人承擔全責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今天(16日)遭台北地院判有期徒刑2年。對此,兒福聯盟稍早發出聲明,「我們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 兒福聯盟指出,一個孩子在兒福的服務過程中離開,是所有同仁心中最深、最無法抹平的遺憾與傷痛,兒福也虛心接受外界所有的批評和檢討,「在愛孩子的共識下,我們需要再次說聲——剴剴,對不起。」兒福聯盟坦言,透過司法調查,他們得知保母的惡行,也對於孩子所承受的折磨與苦痛深感悲痛與不捨,過去2年來兒福不斷省思,若當時在服務流程與督導管理制度有所不同,是否就可以早一點識破保母的謊言,發現孩子遭受虐待的處境。兒福聯盟提到,經2年間全面檢視,也修正涵蓋超過 25 種服務的工作流程,其中最關鍵的包括風險複判、異狀評估以及兒虐辨識。兒福聯盟說,若為中高風險案件,將指派督導、主管或資深社工陪伴第一線社工一同訪視個案,降低個人主觀判斷的偏誤;6歲以下兒童的案件,則指派直屬主管以外的第2位資深社工人員進行風險複判與處遇方向討論。兒福聯盟表示,孩子受傷或有異狀時,將由兩位主管一起判斷風險及處遇方式,必要時請外部專家,如醫師協助判斷;現在兒盟的每一位社工都定期接受兒虐辨識訓練,確保敏銳度。對於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兒福聯盟為此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兒盟將尊重當事社工和律師是否上訴的決定,陪社工走接下來的每一步,並會帶著這份警惕,繼續深耕服務每個孩子。兒福聯盟聲明。(圖/翻攝自臉書/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北院公布「剴剴」凌虐悲慘細節 合議庭三大理由重判社工陳尚潔2年
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控未據實通報一歲幼童「剴剴」傷勢,導致慘死惡保母劉彩萱等人手下。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涉偽造文書的部分則判決無罪。北院合議庭公布判決理由,痛批「剴剴」被惡保母劉彩萱綑綁凌虐,牙齒掉3、4顆,全身42處受傷,與托嬰前判若兩人,陳尚潔卻怠忽職務推諉卸責,至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和解,因此判刑2年,還可上訴。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二審皆遭重判刑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判決書指出,陳尚潔為兒福聯盟之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嚴姓外婆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剴剴」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然「剴剴」112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之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而陳尚潔透過3次訪視過程,已知悉「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新舊瘀傷,與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外表判若兩人。陳尚潔竟怠忽職務,盲目偏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使劉彩萱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之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之處境,更因受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致患有憂鬱症,全身至少42處遭受人為暴力、蓄意、反覆及長期身體虐待傷勢,終致「剴剴」因全身虐待性傷勢引發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長期營養不良,於11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1分許,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合議庭判刑理由指出,一、陳尚潔有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並有協同兒福聯盟監督劉彩萱照護品質、追蹤劉童「剴剴」身心發展狀況,以防免劉童死亡之作為義務。二、陳尚潔就劉童「剴剴」死亡結果,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陳尚潔之過失行為與劉童之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三、陳尚潔雖辯稱其非主責社工,然查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合議庭認定陳尚潔具有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不採陳尚潔辯詞。合議庭審酌陳尚潔為具有專業知能之收出養社工,本應為弱勢兒少之保護傘,卻背棄職責,身為最能拼湊受虐真相與救援劉童之關鍵角色,竟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之作為義務,面對「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身心急遽惡化之重大兒虐警訊,放棄其專業立場,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致使一再錯失救援劉童之機會,更使劉彩萱在無效監督下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使未滿2歲毫無求救能力之「剴剴」,飽受身心凌虐而悲慘喪命,其消極漠視之舉,甚屬不該。考量陳尚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調解或有何賠償其損害之意願等犯後態度,斟酌「剴剴」外婆、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兼衡陳尚潔違反義務之程度甚高,造成劉童生命法益喪失及家屬終身無法彌補之苦痛與自責,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本案審判長為吳家桐法官、陪席法官趙書郁、受命法官胡原碩。
婚後才知不是唯一!男子橫跨3地娶4妻 婚姻漏洞引爆爭議
重婚是指在已有婚姻關係下,仍與他人再度結婚的行為,依法屬於犯罪。在加拿大,儘管重婚違法,但婚姻登記多仰賴當事人自行申報,缺乏實際查核機制。正因如此,當地就有一名男子利用此漏洞,在約10年間同時與4名女子結婚,且多段婚姻在不同地區仍具法律效力,直到近年才曝光。根據加拿大媒體《W5》調查揭露,該男子為自稱前美國海軍陸戰隊員、從事綜合格鬥的傑森華盛頓(Jason Washington)。他與多名女性交往時,常以快速建立關係與求婚方式推進感情,使對方在未察覺其過往婚姻狀況下完成結婚登記。其中一名化名艾瑪(Emma)的單親母親表示,自己在2014年與華盛頓結婚,當時對方表現體貼並迅速承諾婚姻,但婚後態度轉變,甚至對其子女施以體罰,使她最終選擇離開。不過她並未完成離婚程序,使婚姻關係持續有效。另一名女性莎拉(Sara)則於2018年與華盛頓結婚。她指出,對方從未透露仍與其他女性維持婚姻關係,直到事後才得知真相,對此感到震驚。調查顯示,截至2025年底,華盛頓至少持有4張結婚證書,其中3段婚姻在北美不同司法管轄區同時有效。除了婚姻問題外,華盛頓亦涉及多起刑事案件,包括對伴侶子女施暴,以及酒後駕駛造成死亡事故並遭判過失致死入獄,相關背景進一步引發對婚姻制度漏洞的質疑。在制度面上,加拿大多數地區核發結婚證時,僅要求申請人勾選婚姻狀態,缺乏進一步查核。法律界人士指出,雖然虛假申報同樣構成犯罪,但實務上極少追究,也使類似情況難以及早發現。目前多名當事女性已著手透過法律程序處理婚姻關係,並呼籲政府強化審核機制,以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北市南港死亡車禍!男躺地遭輾過 警釐清肇責中
北市南港死亡車禍!警方獲報,9日下午3時許有民眾發現一名男子倒臥在成功路一段上,一動不動,警消到場後發現男子已明顯死亡,其身上有明顯撞擊痕跡,疑似遭車輛輾過,相關當事人也已全數到案。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47歲的游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沿松河街東往西方向行駛,至成功橋下方時,疑似未注意而輾過倒臥路中之男子,當場輾過男子,造成男子無無生命跡象。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初步對肇事駕駛進行酒測,初步確認未有飲酒情事,後續相關肇事責任部分交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釐清,另肇事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嫌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橋下或涵洞、隧道等陰暗處時,應隨時注意車前動態,減速慢行,以策安全。
黑色BMW深夜猛撞小貨車!司機噴飛慘死 肇事駕駛棄車落跑
台南市安南區安吉路三段今(10)日清晨發生死亡車禍,一輛黑色改裝BMW疑高速追撞前方小貨車,導致車輛翻覆、約50歲駕駛拋飛車外傷重不治;BMW駕駛肇事後竟棄車逃逸,警方正全力追緝並釐清事故原因。這起死亡車禍發生於今天清晨3時53分許,地點在國道8號西向0.3公里側車道、安定與安南區交界路段;據了解,當時一部黑色BMW與藍色小貨車同向行駛,BMW不明原因高速撞擊前車,強烈撞擊力道使小貨車當場翻覆、車體嚴重毀損。警消獲報後出動2輛消防車、1輛救護車及6人趕往現場救援,發現貨車駕駛、一名年約50歲的男子已被拋出車外,他滿身鮮血,救護人員判定屬呈現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經緊急送往安南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肇事的BMW在撞擊後失控,跨越安吉路三段分隔島,衝上國道8號後再撞中央分隔島才停下,但駕駛未留在現場,反而棄車逃逸;轄區善化警分局表示,已調閱沿線監視器追查駕駛行蹤,並將釐清車速、酒駕及肇事原因,全案朝肇事逃逸與過失致死方向偵辦。
女貨車司機見限速照衝「追撞釀6死」 被逮認了:低頭滑手機
日本三重縣今年3月發生一起嚴重的連環追撞車禍,肇事者是54歲女貨車司機水谷水都代,事後她也坦言自己當時「低頭滑手機」才分心,導致包括一家5口共6人喪命;負責此案的津地方檢察廳,今(9)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水谷。根據日媒《朝日新聞》報導,日本三重縣龜山市新名神高速道路於今年3月發生嚴重的連環追撞事故,造成6人不幸喪生。檢方指出,事故主因為司機水谷水都代駕駛期間分心、低頭滑手機,導致在高速行駛下未能及時發現前方車輛。起訴狀指出,事發於3月20日凌晨2時20分左右,水谷駕駛大型貨車行經新名神高速公路下行線一處隧道出口附近,儘管該路段當時因前方1公里處有施工管制,速限已由80公里降至50公里,但水谷仍以時速約82公里的速度前進;沒想到水谷的車在距離前方因塞車而靜止的廂型車僅剩9.4公尺左右,才驚覺有危險並踩下緊急煞車,但因車速過快且反應距離不足,直接猛烈追撞。這起事故猛烈的撞擊力道引發了連鎖反應,遭首位追撞的廂型車受力前衝,導致前方另一輛SUV休旅車也被推擠,兩車最終夾在水谷的貨車與前方另一輛大型拖車之間,車體嚴重毀損。這起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包括廂型車內來自靜岡縣的一家五口,以及休旅車內一名來自埼玉縣的56歲男性職員,死因多為頭部骨折及出血性休克。三重縣警方的調查顯示,水谷在應訊時坦承罪行,供稱「當時確實是一邊滑手機一邊開車,雖然發現後有踩煞車,但已經來不及了」。由於水谷駕駛的大型貨車包含載貨重量估計超過20公噸,在未減速的情況下撞擊前方轎車,其慣性力道極其巨大。檢警初步分析,現場施工交管導致車流停滯,而兩輛小型車在靜止狀態下被夾在兩台重型大貨車之間,形成「三明治」狀的擠壓,是導致被害規模擴大、車內人員全數罹難的主因。
燒蟑螂釀奪命火災!女子點火失控 害36歲母墜樓亡留2月嬰
只為燒死一隻蟑螂,卻引發奪命火災,南韓一名30歲女子在租屋處內使用打火機搭配可燃噴霧點火,火勢瞬間失控延燒整間套房,最終造成一名36歲女子在逃生過程中墜樓身亡,而死者的孩子當時僅出生約2個月。案件經二審審理,法院認定過失重大,維持原判判處4年徒刑。消防人員到場搶救火勢,事故造成多人受傷。(圖/京畿消防提供)綜合《한국경제TV》和南韓《中央日報》報導,事故發生於2025年10月20日清晨5時30分,地點位於京畿道烏山市一棟5層樓原屋。當時被告在房內發現蟑螂,竟直接點燃打火機並噴灑可燃性殺蟲噴霧,試圖以火燒方式處理,卻意外引燃周遭物品。由於房內堆放大量外送塑膠容器與塑膠袋等易燃物,加上空間狹小,火勢迅速蔓延至牆壁與天花板,同時產生大量濃煙。調查指出,被告在火災發生後並未第一時間通知其他住戶,而是打開房門自行逃出建物後才報警,進一步導致濃煙迅速擴散至整棟建築。儘管女子之後依消防人員指示返回樓內呼喊「起火了」,但當時煙霧已瀰漫各樓層,已無法有效提醒或協助住戶逃生。這起火警造成嚴重死傷。住在同棟的36歲女性為逃生,先將僅約2個月大的嬰兒交由對面住戶接應,其丈夫也成功從窗戶逃至對面建物。然而,她在試圖踩著冷氣室外機跨越至對面建築時,未能順利進入室內,從約14公尺高處墜落身亡。另有包含40多歲住戶在內共8人因吸入濃煙受傷。一審法院指出,被告在堆滿易燃物的密閉空間內使用明火,且逃生時未關閉門戶,導致有毒煙霧快速擴散,過失程度重大,並造成無法挽回的生命損失,特別是死者留下年幼嬰兒,後果嚴重。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已充分考量犯罪行為、危害程度及後果,量刑屬合理範圍,駁回被告與檢方上訴,維持4年徒刑判決。
外送員「疑被超車不爽比中指」失去重心摔車 慘遭水泥車輾斃
桃園市中壢區31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46歲李姓外送員於行經環中東路時,突倒臥車道,遭後方預拌混凝土車輾過,當場身亡,事後傳出該外送員疑似跟騎士起爭執,比中指時失去重心,才遭後方水泥車輾過。根據現場情況,李姓男子當時騎乘機車沿環中東路往桃園方向行駛,行經一處加油站前方時,因不明原因失去平衡倒地。後方由41歲鍾姓男子駕駛的水泥預拌車疑因反應不及,撞擊後輾過倒地騎士,導致李男當場死亡。警方指出,事故發生後,鍾姓駕駛接受酒測,結果為0,初步排除酒駕因素。詳細事故原因與責任歸屬,仍需透過進一步調查與鑑定釐清。事故發生後,有網友在Threads上流傳一段對向監視器畫面。畫面顯示,李姓外送員疑似在事發前與其他用路人出現爭執,並在過程中比出中指,隨後疑似因重心不穩而倒地,最終發生事故。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對面的監視器有錄到他要迴轉然後被黑色摩托車硬超,他比中指後失去重心往下倒」、「單純有人要左轉結果卻靠右,然後又被後面的機車嚇到,只記得比中指嗆聲表達不爽然後也沒在看路,看到大車來嚇到結果煞車摔倒」、「超可怕一瞬間變兩截,水泥車司機也很衰過失致死」。另有目擊者表示,事發當時曾聽見大型車輛連續按喇叭及煞車聲,但仍未能避免撞擊。事故現場一度封鎖處理,警方也呼籲用路人行經相關路段時應提高警覺。
公車輾斃東海女大生!學姊證「骨碎聲奪命」 司機判4年6月家屬心碎
台中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前年遭巨業客運司機左轉撞擊並二度輾壓身亡,學姊作證聽見「骨頭碎裂聲」,一審台中地院法官依過失致死,判司機徒刑4年6月;家屬痛批刑責難撫傷痛。2024年9月22日晚間,施姓司機駕駛305路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左轉中山路時,未依規定停看行並禮讓行人,直接撞上正走在斑馬線上的林女與王姓學姊,造成林女重傷、王女多處擦挫傷。庭審中,王姓學姊還原驚悚過程,指自己被撞後捲入車底,爬出後仍聽見林女不斷喊痛,未料公車短暫停下後竟再度前行,「聽到骨頭碎裂的聲音,呻吟聲就消失了」,當場情緒崩潰大喊制止。監視器畫面亦顯示,事故後林女仍受困車底、手部清楚可見,但司機未下車確認完整狀況便再次移車,導致林女頭頸遭車輪二度輾壓,最終傷重不治。法醫鑑定指出,林女第一次遭輾時仍有生命跡象,讓家屬質疑司機二度移車行為並非單純過失,要求改以殺人罪論處,但檢方未採納,仍依過失致死起訴。施姓司機庭上坦承疏失,辯稱當時僅看到車輪旁一隻手,為避免進一步傷害才移車,並向家屬致歉表示「知道錯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施男未禮讓行人且處置失當,構成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律師指出,該罪最重可達7年6月,本案量刑已屬偏重,但家屬仍悲痛表示,再重的判決也無法挽回女兒生命與內心創傷。
高雄加油站員工下班騎車返家遭撞 5旬男駕駛休旅車鬼切害命
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一段今天(14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49歲陳姓男子剛從加油站下班,準備騎機車返家,卻遭路邊一輛幫起步鬼切的休旅車撞上,造成陳男當場重傷昏迷,送醫搶救仍不治,目前警方已將駕駛休旅車的游姓男子依涉過失致死罪送辦。據了解,事情發生在14日凌晨1時許,警方接獲通報,指澄觀路一段發生交通事故,員警及救護人員趕抵現場,發現一名騎士倒在地上,全身多處受傷、意識不清,送醫時已失去呼吸心跳,經急救1小時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當時陳男從加油站下班,騎著機車準備回家,行經澄觀路一段由東向西方向直行,此時52歲游姓男子駕駛休旅車從路邊某園藝公司起步切入車道,撞上陳姓騎士,導致陳男被撞飛,機車的車體零件散落、幾乎粉碎,休旅車左側車頭也嚴重毀損變形。 警方實施酒測,確認雙方均無查出酒精反應,初步研判為游男駕駛自小客車起步時未禮讓行駛中車輛而肇事,將游男依涉嫌過失致死罪送辦,並報請司法相驗,詳細車禍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
宜蘭參訪、請助撤離國軍餐敘 馬太鞍堰塞湖害19死鄉長災前誇張行程曝光
花蓮縣光復鄉2025年9月23日下午發生馬太鞍堰塞湖溢流洪災,導致19死、5人失聯悲劇,檢方調查發現鄉長林清水怠忽職守,他21日明知撤離範圍擴大,晚間還宴請協助撤離的軍方人員在當地小吃店餐敘,在22日紅色警戒後,還舉辦與防災無關的民防團訓練,甚至只針對少數重點區域執行強制撤離,使不知情民眾和車輛仍在警戒區活動,花蓮地檢署9日偵結,起訴林清水、王姓課長和張姓秘書等3人並求處重刑。花蓮地檢署調查,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於2025年7月形成,同年9月颱風來襲,農業部依據陽明交大團隊分析報告,將溢流影響範圍定在鳳林鎮長橋里、萬榮鄉明利村、光復鄉大平、大馬、東富等村,林保署花蓮分署21日發布黃色警戒,建請鄉公所撤離影響區域的弱勢族群。但林清水當時輕忽災害嚴重性,21日依照原定行程到宜蘭參訪,並請張男視訊參加當日下午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議,會議決議將影響範圍擴大,光復鄉撤離範圍從3村增加至10村,共1744戶門牌,林清水明知疏散範圍擴大,21日傍晚返回花蓮後竟未投入防災工作,反而宴請協助撤離的軍方人員到當地小吃店餐敘。22日上午,林保署正式發布「紅色警戒」要求強制撤離,林清水、張、王3人仍舉辦與防災無關的民防團訓練,村長會議也僅通知部分村長參加,甚至只對大馬村香草社區,大坪村2鄰,及東富村阿陶莫部落等少數重點區域執行強制撤離,更未協調警方派員淨空警戒區域,使不知情的民眾車輛仍然在警戒區域內正常活動。而林清水22日下午,還擅離職守前往鳳林鎮的診所進行植牙手術,林保署花蓮分署23日凌晨4時30分通報溢流時間提前,光復鄉公所仍未採取積極作為,林清水還在當日上午10點的災變中心會議中謊稱已完成預防性撤離,馬太鞍堰塞湖則在同日下午2時50分開始溢堤,導致19人死亡、5人失聯悲劇。花蓮地檢署9日偵結,認為林清水林清水等3人身居要職卻罔顧人命,犯後推諉謝責、毫無悔意,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及過失致死罪起訴,建請法院對林清水量處法定最重刑度10年有期徒刑,張、王兩人各求處9年重刑,後續則不排除約談縣長徐榛蔚及相關部會人員以釐清真相。
馬太鞍堰塞湖溢流前一天去植牙 光復鄉長遭起訴求處重刑
花蓮縣光復鄉2025年9月23日發生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悲劇,奪走19條人命並導致5人失蹤。花蓮地檢署9日偵查終結,發現鄉長林清水在紅色警戒發布後,竟於洪水溢流前一天擅離職守前往診所「植牙」,事後更涉嫌與下屬合謀偽造撤離數據。檢方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罪起訴林清水、王姓課長和張姓秘書等3人,並建請法院從重判處9至10年有期徒刑。檢方調查指出,案發當時農業部已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發布「紅色警戒」,明確要求地方政府進行強制撤離,林清水居地方公務要職,負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防止災害擴大之法定職責,卻未落實執行撤離任務,竟在洪水爆發前一天的生死關頭,離開工作崗位前往診所進行植牙手術,廢弛執行強制撤離之職務。在災害造成重大傷亡後,林清水涉嫌與王姓課長合謀,編造虛假的撤離數據以規避行政責任,而張姓秘書亦配合推諉責任,檢方認為,被告等3人身負保衛人民生命的職責,卻在巨災前夕耽溺私務,事後又企圖粉飾太平,嚴重破壞政府公信力。花蓮地檢署表示,林清水等3人在偵訊過程中多所狡辯,至今未見有何歉意或悔悟,態度極其惡劣。為維護法治紀律及社會正義,9日起訴3人並求處重刑。檢方認定3人涉犯刑法第130條之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同法第216條、第213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等罪嫌,對3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對林清水量處法定最高刑度10年有期徒刑,王男與張男各處9年有期徒刑。
高雄30歲男毒駕暴衝追撞2機車! 前方騎士噴飛釀1死2傷
高雄市小港區昨天(7日)晚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30歲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中安路時,未煞車減速並追撞前方2輛機車,造成43歲李姓女子重傷身亡,52歲陳姓女子及9歲女童則受擦挫傷。警方到場檢測發現楊男沒有酒駕,但毒品快篩呈陽性,當場依現行犯上銬送辦。據了解,警方在7日21時20分許接獲民眾通報,指小港區中安路段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立即派出轄區警員趕赴現場,協助救護傷患、交通疏導並進行現場蒐證與測繪。經過初步調查,楊男因不明原因高速追撞前方李女騎乘的重型機車,再追撞前方陳女騎乘的重型機車,陳女後座還載有一名9歲女童,現場車體零件散落一地。這起事故導致李女噴飛重摔在地,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陳女及女童多處擦挫傷,分別送往小港醫院及國軍高雄總醫院治療,均無生命危險。警方依法對楊男實施酒精濃度檢測,並未發現酒精反應,但發現楊男車上有一顆「喪屍菸彈」依托咪酯毒品,隨即對楊男進行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研判楊男是毒駕肇事,因此當場將楊男依現行犯逮捕。全案經警詢後,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傷害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楊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雄曳引車擦撞機車 7旬女騎士受困車底送醫不治
高雄市前鎮區5日下午發生死亡車禍,,44 歲鍾姓男子駕駛貨櫃曳引車,行經新生路與國光路口時,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與同向直行的機車發生擦撞,70張姓女騎士受困車底,急救後仍宣告不治,鍾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相關案情仍待釐清。5日下午3時許,鍾姓男子駕駛營業貨櫃曳引車,沿著新生路南往北方向行駛,在靠近國光路口時,與同向直行的普通重型機車發生擦撞。巨大的撞擊力導致張姓女騎士連人帶車摔倒,並隨即受困於龐大的貨櫃車底。現場血跡斑斑,機車零件散落一地,場面怵目驚心。警方獲報後立即封鎖現場並通報救護車,醫護人員抵達後迅速將張女救出並送往醫院搶救,但張女身受重傷,經救治後仍宣告不治,警方隨即對鍾姓駕駛進行酒測,確認其酒精反應為 0,排除酒駕肇事,訊後則將他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前鎮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上路與他車保持適當距離,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