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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網紅女兒「紅豆妹」接業配 刑警媽違反公務人員規定送懲戒記過

「紅豆妹」近期參加《山裡來了熊孩子》的錄影,讓更多人知道她,不過她的媽媽過去是警察,也被認為有兼職遭到記過。(圖/東森提供)

「紅豆妹」近期參加《山裡來了熊孩子》的錄影,讓更多人知道她,不過她的媽媽過去是警察,也被認為有兼職遭到記過。(圖/東森提供)

可愛小網紅「紅豆妹」在網路上相當受到歡迎,甚至還參加拍攝《山裡來了熊孩子》,但如今卻爆出她的媽媽是一名刑警,經營女兒的社群網站也幫女兒簽約業配與收款,因此被檢舉遭移送懲戒法院,雖然她已離職但仍認為她在任內違反公務人員規定,判決她記過2支。

5歲的紅豆妹可愛的長相與好笑的說話方式,擁有不少粉絲受到歡迎,甚至上電視節目也笑果十足,不過卻傳出她的媽媽過去是在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擔任偵查佐,去年2月開始在社群網站臉書、IG及YouTube等平台,替女兒接商業廣告,她本人也經常配合入鏡演出,並收受勞務報酬,因此被認為她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

判決書中就寫出,紅豆妹一年內共接了104次業配,生意相當好。不過紅豆媽辯稱,女兒雖然未成年,但仍是個獨立個體,她只是代為管理粉絲專頁,初衷只是為了替女兒紀錄生活點滴,後來才有經紀公司及廠商邀約廣告拍攝與業配,因女兒為未成年,有些合作必須以勞務報酬領據請款,所以才由她填寫。

入鏡演出方面,她辯稱只是偶爾協助,並沒有額外收取個人報酬,且從未影響過本職工作。在引起爭議後,她也於今年9月18日辭職,希望藉此能夠平息風波。不過法官仍認為,她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之不得有商業行為,其行為足使民眾對公務員有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因此判決廖女記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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