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過
」 柯文哲 辣椒水 北市 記過 周俊銘
曹興誠點名徐巧芯等3藍委是「惡人」 蔣萬安反擊:這不就是大罷免2.0?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近日引用金庸小說《天龍八部》,將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王鴻薇及羅智強形容為台北市長蔣萬安身邊的「3大惡人」,更稱此事考驗台北市民的智慧與道德底線。對此,蔣萬安今(14)日回應,相關說法與去年大罷免期間的政治攻擊如出一轍,質疑根本是「大罷免2.0」,強調市民不會忘記過去發生的事。蔣萬安14日出席「市你的舞台!」12組青年創業品牌進駐幸安市場開幕活動,接受媒體訪問時,被問及曹興誠對3名國民黨立委的批評。蔣萬安表示,在他眼中,徐巧芯、王鴻薇與羅智強都是優秀的國會議員,不僅具有正義感,也勇於面對強權。他強調,3人並非憑空取得立委身分,而是經過選舉考驗,獲得選民一票一票支持,才得以進入立法院。蔣萬安進一步指出,3名立委去年也曾面臨大罷免挑戰,最終仍獲選民支持,繼續留任國會。他認為,既然選民已透過投票表達決定,如今曹興誠卻再次將3人貼上「惡人」標籤,讓他難以認同。對於曹興誠的說法,蔣萬安直言,去年大罷免期間,有人以「共匪」等字眼攻擊這些立委,如今只是換成小說中的「惡人」稱呼,政治操作方式並沒有太大差別。蔣萬安反問:「這不就是大罷免2.0嗎?」他強調,過去的政治攻防及選民作出的決定,台北市民都看在眼裡,也不會輕易遺忘。
網傳瑞芳分局長宴飲毛手毛腳遭拔官 義刑中隊長幫喊冤:有監視器可能嗎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長高繼鴻日前被人爆料指出,其與秘書室主任在飯局中「叫傳播還亂摸」,新北市警局也在3日澄清,儘管強調席間是瑞芳義刑顧問安排歌唱班女性友人與2名陌生女子到場,但高繼鴻仍因沒有敏感性,未約束在場警員行為,將其調離主管職。對此,瑞芳義刑中隊長胡天榮也忍不住發文替分局長叫屈,強調2名女子到場大家均不認識,且分局長席間與在座多數同仁在一起,根本沒有毛手毛腳與大打出手之情形。胡天榮還原當時場景表示,針對抽菸問題,當天參與聚會的人只有3個人抽菸,且抽菸的3個人都在戶外陽台抽,沒有人在視聽室裡面抽;當時餐廳營業僅到晚上10點,過程中老闆娘曾多次上來提醒營業時間僅到10點,當時也都有答應會在10點前離開,在距離營業時間還有6分鐘時,老闆娘就將電源全數關閉,眾人也隨即離開。胡天榮說,針對不明女子部分,2名女子為晚間9時25分許到場,大家均不認識2人,2人也僅僅待了半小時後即離開,讓他怒批,「難道只要看到不認識的人就得馬上離開嗎?那也太不禮貌了吧。」;其次,針對分局長被指控對在場女性毛手毛腳,甚至大打出手一事,胡天榮指出,在當下大家都在場,甚至還有監視器畫面,根本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且視聽室的監視器,畫面與收音都超清楚,「沒有各說各話,沒有羅生門,調出來看就可還原」。新北市警局對此也在3日回應指出,針對近期網路流傳之Line截圖畫面,內容陳指高繼鴻等人飲宴過程,疑有言行失檢,並違反警察風紀一案,警察局接獲情資後,立即由督察室靖紀小組啟動調查。經調閱監視器影像、訪談相關人員與蒐集相關事證後,查明該聚會場次為合法旅宿視聽室,參與人為瑞芳警分局員警、義刑顧問及幹部夫妻,席間義刑顧問安排歌唱班女性友人到場,再由該女性友人帶著2名陌生女子進入。新北市警局表示,期間業主明確告知該場地禁菸,並多次提醒場地使用時間至晚間10時,要求人員盡快離場,但現場人員未予理會,仍持續飲酒歡唱,直至業主關閉視聽設備後才離開。10月2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後,核予高繼鴻等6名員警各記過1次,以資警惕,針對高繼鴻未能以身作則、謹守分際,業者已多次提醒該處為禁菸場所且已逾營業時間,高繼鴻未予理會,也未約束在場員警行為,並對身分不明陌生女性到場後,未立即離開,敏感度不足及言行失當,致引發社會關注與非難,將建請警政署調整高繼鴻為非主管職務。新北市警局強調,將持續秉持「警紀警辦、勿枉勿縱」原則,對於違法違紀情事,不論職務高低,均依法嚴予查處,以維護警察風紀及警察機關公信力。
同志遊行「脫上衣」會被帶走? 劉世芳:依《集會遊行法》辦理
台北市萬華區BDSM同志酒吧「Commander D」3日遭警方持搜索票搜索,過程中有員警被指控言詞羞辱,表示「殘障還可以做愛嗎」等語,還有民眾指控「脫上衣就被帶走」,引起外界批評。針對外界關注是否在同志遊行過程中脫掉上衣就會被警方帶走,內政部長劉世芳今(6)日表示,同志遊行就依《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辦理。北市萬華區開封街一間知名同志酒吧「Commander D」(下稱CD)因多次遭人檢舉妨害風化,萬華分局警方3日下午持搜索票突襲搜索,整間酒吧內約有200多人,卻有約50多名顧客裸露身體,讓警方只能讓衣著完整的男子離開,並一一對現場酒客臨檢,當場帶回58名顧客、包含44歲鍾姓負責人在內等9名工作人員,同時扣回使用過的保險套。全案訊後也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偵辦。台北市警局5日強調搜索均依法執行,但針對員警言詞不當部分,經確認搜索影像後,認定有4名員警涉及言詞不當,各記申誡2支;現場帶隊的分局帶班偵查隊長未能即時制止,也予以記過處分;萬華分局長則因督導不周,自行報請申誡2次。外界關注,第24屆台灣同志遊行將於10月31日在台北登場,是否在遊行過程中脫掉上衣就會被警方帶走。劉世芳今日上午列席立法院會備詢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同志遊行就依《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辦理。針對搜索爭議,劉世芳表示,內政部尊重北市府的處理,相信員警勤前教育時都已被告知要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處理,若勤前教育有不符規定之處,內政部會督促各縣市警察局一定要做到。劉世芳也強調,站在執法者的立場,台灣是多元族群的社會,應尊重不同的性傾向。
一年被檢舉13次!北市警搜查同志酒吧爭議 萬華分局長等6人遭處分
一年被檢舉13次!北市萬華區BDSM同志酒吧「Commander D」3日遭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搜索,卻有員警於搜索過程中被指控對特定族群進行言詞羞辱,表示「殘障還可以做愛嗎」等語,被民眾痛斥戒嚴。台北市警局5日強調搜索均依法執行,針對員警言詞不當之情形,經確認搜索影像後,確認有4名員警涉及言詞不當,記2支申誡,分局帶班偵查隊長,現場帶隊執勤時未能即時制止員警言詞不當部分,亦予以記過處分;而萬華分局長對本案督導不周情形,自行報請處分申誡2次。警方出示搜索票。(圖/翻攝畫面)台北市警局5日也召開記者會澄清,強調該間酒吧於今年內遭人檢舉13次,因此啟動蒐證調查,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核准後,於3日下午啟動搜索,依法出示搜索票後,現場約有193人,其中發現有51人未著衣物,針對未著衣物等51名關係人帶回製作筆錄,並於現場釐清事證後即讓其離去。全案後續也依妨害風化罪嫌將鍾姓負責人移送地檢署偵辦。此外,針對有員警於搜索過程中涉及言語不當等情形,警方調閱現場值勤密錄器畫面後,確認有4名員警於對話過程中確實有言語不當之情形,將從嚴議處,予以申誡2次處分;而該分局帶班偵查隊長,現場帶隊執勤時未能即時制止員警言詞不當部分,亦予以記過處分;另,萬華分局長對本案督導不周情形,除於4日公開向受到影響之民眾及社會大眾說明外,並自行報請處分申誡2次。針對員警於搜索過程中對特定族群涉及言語羞辱有措辭不當之情形,台北市長蔣萬安4日受訪時道歉表示,「這次發生的歧視性案件,已經違背我們的原則,我很遺憾,也對被冒犯的朋友很抱歉,針對執法過程中有發生歧視言論就要嚴加檢討,已經要求警局對個案依規定處置,加強警紀宣導。」。北市警局指出,經縝密蒐證調查,聲請搜索票範圍亦為此單一地點,並非針對特定族群或特定性傾向進行查察,另分局當日夜間共執行16處營業場所臨檢,均屬於原先已規劃好的例行性定期擴大臨檢勤務,並未臨時增加範圍或針對特定社群查察。北市警局強調,本局尊重多元族群,亦將深切檢討員警現場執法流程,全面加強教育訓練,要求未來執勤時必須持續尊重多元社會文化,以保障市民權益,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
薔薔身世比八點檔扯!「爸媽雙劈」生下她 父砸200萬改戶口
女星薔薔(林嘉凌)向來說話直率,近日才因談及代孕議題引發討論,如今又在Podcast節目《有空再聽》公開自己的複雜身世。她透露,當年親生父母是在各自都有伴侶的情況下生下她,為了解決出生登記問題,父親甚至曾拿出200萬元請婦產科醫師協助處理,最後她延後約1個月才完成戶口登記。驚人家庭往事曝光,就連一旁的派翠克都聽得直呼「很複雜欸!」薔薔在節目中談到自己的出生背景,坦言親生父母當年是「雙雙劈腿」後有了她。她表示,當時親生母親的丈夫是一名日本人,依照她在節目中的說法,辦理出生登記時,父親欄原本會牽涉親生母親丈夫的身分問題,但她的生父無法接受,堅持戶籍上的父親一定要寫自己。為了解決這項問題,薔薔自爆,父親當年拿出200萬元給一間婦產科的醫師,請對方協助「偽造文書」。按照她的說法,最後戶籍資料中的父親登記為生父,母親卻不是親生母親,而是父親當年的元配,她也因此比一般情況晚了約1個月報戶口。這段宛如八點檔般的家庭往事讓派翠克聽完也忍不住感嘆關係實在太複雜。薔薔進一步透露,自己從小並沒有與親生母親共同生活,而是跟著父親及父親的元配長大,因此與照顧自己的「媽媽」之間,始終沒有真正的母女感覺。不過隨著年紀增長,她也逐漸能站在對方的立場理解當年的處境。薔薔坦言,畢竟自己是父親從外面帶回家的孩子,「以一個女人的心態,我不怪她當時的狀態,這是很正常的」,沒有因此責怪對方。薔薔毫不避諱公開家族往事,相關影片曝光後也讓不少網友相當震驚,尤其聽到200萬元及戶籍登記過程時,有人忍不住留言「蛤,這可以說嗎」、「薔薔家裡真的有夠複雜,她還蠻不容易的」,也有人認為類似複雜家庭關係在過去的年代並非完全罕見。除了身世引發關注,薔薔近日也因公開談論代孕而掀起另一波爭議。她先前表示,自己並不排斥擁有小孩,但如果真的要生育,可能會選擇「請別人生」,相關說法曝光後引來部分網友批評,甚至有人因此表示要退粉。對於為何不願意親自懷孕生產,薔薔直言,她不希望因為一個男人或一個孩子改變自己的身體狀態,仍希望維持漂亮的模樣,認為懷孕生產需要付出的犧牲太大,自己並沒有打算承擔。面對網路上正反兩派意見,她之後也透過直播進一步說明立場,指出國外存在合法的代孕機構,若是在法律允許的地方依合法方式進行,她認為沒有不妥,同時也強調尊重每個人的選擇。
休假警闖槍械室持槍欲輕生!同仁驚險攔下 懲戒結果僅記過1次
花蓮一名現任港務警察總隊巡佐,過去任職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期間,因深陷感情及家庭糾紛,情緒陷入低潮,竟趁休假期間進入分局槍械室,取走警用手槍、彈匣及子彈企圖自戕。所幸同仁及時察覺異狀,在千鈞一髮之際上前制止,成功阻止憾事發生。案件歷經刑事審判後,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最終遭記過1次處分。根據判決內容,事件發生於民國113年4月29日凌晨1時47分許。當時A員仍在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服務,案發時正值休假期間。A員因感情及家庭問題陷入情緒低潮,明知自己並非服勤時間,依法不得擅自使用警用槍械,卻趁所內其他同仁未注意時,取得槍械室鑰匙並進入槍械室,拿走警用90手槍1支、彈匣1個以及制式子彈1顆。A員取得槍彈後一度準備持槍自戕,情況相當危急,幸好同仁迅速發現其行為有異,立即上前阻止並控制現場,才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傷亡結果。事件曝光後,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提起公訴。花蓮地院審理後,於民國114年10月依未經許可持有制式手槍罪,判處A員有期徒刑1年7月,併科罰金新台幣5萬元,宣告緩刑3年,全案確定。除了刑事責任外,A員身為警察公務員,其行為也遭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認為,警察依法配備及使用槍械,更應遵守相關規定,A員卻在休假期間擅自取得警用槍彈,其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可能影響民眾對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及槍械管理制度的信賴,因此仍有予以懲戒的必要。不過,法院同時考量A員此次非法持槍係因當時面臨感情及家庭問題,一時思慮失當,且持有槍械時間短暫,過程中並未持槍傷害他人;案發後也坦承相關行為,並積極接受心理治療及酒癮戒治。法院綜合其犯行情節、事後態度及改善情形後,最終決定給予記過1次的懲戒處分。
慶功宴喝醉誤闖總統官邸 前刑事局副隊長移送法院結局出爐
刑事局偵九大隊柳姓副隊長8月10日酒後誤闖總統賴清德官邸,遭火速拔官記過,並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北地院裁處,不過法官認為,柳姓警官雖行為不妥,但並未達到蓄意鬧事擾亂官邸的程度,因此裁定不罰。依據刑事局內部調查,兩線三星的柳姓警官跟中和分局共同偵破詐欺案,在案發當晚參加慶功宴,搭計程車離開時,因為喝太多吐在車內,提前在中正紀念堂一帶下車,走到一半發現搞丟手機,開始沿路尋找。柳姓警官找手機途中經過總統官邸,卻誤以為已回到刑事局想進去休息,因此遭到勸離;官邸特勤通報轄區中正二分局和刑事局,後續將柳姓警官記過一次、調離主管職。中正二分局以柳姓警官涉犯社維法移送北院,法官認為,所謂「藉端滋擾」的意思是,行為人有滋擾的本意,並以言語、行動藉特定事端擴大發揮、踰越社會大眾可容忍的合理範圍,進而干擾場所的安寧秩序,導致難以維持或回復;即使行為不當,仍應確認已有妨礙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寧之虞,才可稱為藉端滋擾。裁定指出,柳姓警官喝醉才把總統官邸誤認為他的宿舍,而且員警勸離後就離開,有監視器拍下全程,因此無法證明柳姓警官有違反社維法的藉端滋擾行為,應諭知不罰。
刑事局2線3星警官慶功宴喝茫 「想闖總統官邸睡覺」遭拔官調職
刑事警察局某2 線3 星高階警官,10 日晚間與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偵查隊慶功,離開後不勝酒力遺失手機,他竟誤將總統官邸認作自家辦公室而試圖闖入,遭特勤哨兵攔下並報警,轄區中正二分局已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裁罰;刑事局也迅速開鍘,對該名警官祭出記過一次、拔除主管職處分。據了解,該名高階警官與中和偵查隊共同偵辦假網拍詐騙案,10日晚間相約慶功,他結束後獨自搭乘計程車準備返回辦公室休息,但行經中正紀念堂時遭司機拒載,他下車後發現隨身手機不翼而飛,於是沿著愛國西路一帶徒步搜尋,先是誤闖台北教育大學操場外圍遭校警攔阻,隨後又晃悠步行至總統官邸周邊區域。該名警官走到官邸警衛哨口時,當場遭戒備的特勤人員攔查,他隨即表明自己為刑事局警官身份,更竟誤將總統官邸誤認成自己的辦公室,並向現場警衛表示「想進去裡面休息」,哨兵當場嚴正拒絕並出言攔阻,他則轉身離去,官邸特勤人員基於國家安全職責,隨即通報轄區中正二分局與刑事局到場處置。刑事局接獲通報後火速派員趕往現場將該名警官帶回,返回途中接獲中正二分局通知,表示官邸警衛室已登錄事件,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8 條「藉端滋擾公共場所」等規定製作筆錄,同仁隨即陪同他前往中正二分局接受調查,該名警官到案後供稱,當時急著尋找遺失的手機才在周邊四處走動,並稱「醉到完全不記得」為何會誤闖官邸。刑事局表示,督察單位已深入查明完整經過,對此重大違紀行為絕不寬貸,已決議予以記過一次處分,並立即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列入輔導考核對象。刑事局強調,將持續嚴格要求員警嚴以律己,公私場合均應嚴守法紀,切勿因飲酒導致脫序行為,以維護警隊形象。
師嗆校事會議2/處理不良老師變搞掉不乖的 校長整肅異己殺手鐗
去年4月到今年5月,總共有三個基層教師在校園裡自殺,那得有多大委屈與悲憤,才能讓一個教師選擇在自己獻身、實踐理想的場所結束生命!「全教產」副理事長何耿旭指出,這個制度除了讓恐龍家長可以任意踐踏老師,更因為校長權力太大,教師保障太少,小案大辦,更是讓原本想「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機制,變成「處理不聽話老師」的殺手鐗!「全教產」副理事長何耿旭指出,校事會議淪為校長「處理不聽話老師」利器。(攝影/林慶祥)何耿旭指出,只要有任何人投訴(以前可以匿名),不管是不是家長,校方受理後,啟動「校事會議」(高級中等下學校校園事件處理會議),只要五個人,包括校長本人、行政人員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與所謂的「公正人士」就可以決定是否成案。一般來說,行政代表那一票是看著校長的臉色投的,家長會長通常也與校長走得比較近,也就是說,掌控力強一點的校長,幾乎他的意志可以決定是否成案。接著,從教育部的「人才庫」裡挑選「調查員」,最少需要三人,教育局會提供三到五倍的名單供校長挑選。何耿旭透露,實務上校長會先透露「口袋名單」給教育局,確保自己「認可」的調查員在名單內。本身也有調查員資格的何耿旭說,教育部的「校事會議調查員」都是些退休校長、督學、律師,以及某些在職的教師、主任,他自己刻意去考,錄取後僅上了三天課,就取得資格,而這些人對查案根本外行。於是在找不到教師有明顯違法,又想對投訴者有個交代,就以「教學行為失當,明顯損害學生權益」、「親師溝通不良,可歸責教師」、「以言語羞辱學生,造成學生心理傷害」等理由作出處分,不少老師死在這幾句考評上面。對此,何耿旭說:「上述這些處罰理由都很模糊。如何才算教學失當?罵幾句到底是「愛之深、責之切」還是讓孩子心靈受傷?親師怎麼溝通老師才算沒錯?都沒有一套標準,全憑調查員主觀的「心證」。何耿旭強調,僅憑三到五個受訓三天的「調查員」,抓幾個學生,對當事老師審訊一番,就要決定一個老師一生的職業生涯是否終止,是否太草率了些?而且,調查期規定是兩個月,但還可以延期兩次,每次一個月,也就是說,被搞到校事會議的老師,可能得被煎熬四個月,接著還有「輔導期」,若輔導無效,則送「教評會」作出是否停聘、解聘、不續聘等嚴厲處分。何耿旭強調,犯罪的人都可以找律師辯護,但老師在接受調查期間,卻得孤單的自己蒐證、面對調查,沒有任何外援。何耿旭透露,調查員每次接案,一天的出席費是5000元,寫報告每字1.5元,為了賺錢,調查報告動輒五、六萬字,有些甚至連錄音監控的逐字稿都一字不漏,如此下來,負責撰稿的主要調查員,平均一個案子可賺三到四萬五千元,曾有某調查員告訴何,他最多一個月接14個案子,月入數十萬。何耿旭痛罵:「校事會議已經變成一個『壓迫教師的產業鏈』,調查員必須與校長關係好才有案接,當然看著校長的眼色辦案,如此,若遇到強勢、掌控慾強的校長,校事會議就淪為「處理不聽話老師」的利器」。何耿旭強調,最糟糕的是「小案大辦」的歪風,很小的事情可以「上綱上線」,例如,全教產某位會員,因故讓某生坐到教室最後面,家長認為,那個位置靠近垃圾桶,是歧視他的孩子,問題是,每個班都有垃圾桶,每個班都會有個孩子得坐垃圾桶旁,難道都是歧視?但最後這老師,還是為了這點小事被立案,記過了事。《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苦等近3年!楊承勳全名終於公開 楊爸淚喊:孩子終於能光明正大存在
2023年底震驚全台的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讓15歲少年楊承勳的人生永遠停留在國三。近3年來,楊家人除了走過漫長司法程序,也持續投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及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兒子的犧牲能推動制度改變。如今,在家屬多年奔走下,新北市政府完成審議程序,同意未來於重大校園安全紀念活動及相關教材中,依法公開「楊承勳」姓名。對苦等近3年的楊爸爸而言,這不只是名字終於能公開,更代表孩子終於能以真正的名字,被社會記住,而不再只是新聞中的「楊姓國中生」。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得知審議結果後,楊爸爸一開始仍帶著些許不確定,直到再次向教育局確認內容後,才終於放下心來。他沉默片刻後,只說了一句:「承勳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存在了。」隨後又感慨表示:「終於又往前進了一步。」短短幾個字,道盡一家人近3年來奔走、等待與堅持的心情。他坦言,公開姓名只是開始,更重要的是完成對兒子的承諾。他說,未來仍將持續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並將重心放在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建議教育單位於各班教室設置緊急求救按鈕,建立更完善的即時通報與救援系統。談起提出這項建議的原因,楊爸爸語氣沉重表示,當年事發時,同樓層沒有任何老師能第一時間介入,如果校園擁有更完善的緊急求援設備,也許就有機會爭取更多救援時間。他認為,校園安全不能只停留在宣導,而應建立真正能在危急時刻發揮作用的制度。楊爸爸也知道,設置求救按鈕等改革措施可能引發不同意見,但他仍希望政府願意開始討論,「我要的,就是那個萬一不要再發生。」除了校園安全外,楊媽媽未來也將持續關注高關懷學生輔導、特殊教育支持及早期介入機制,希望真正需要幫助的孩子能被及早發現、及早協助,降低再次發生重大校園暴力事件的風險。對楊家而言,公開姓名只是漫長改革路上的一座里程碑,真正想完成的,是讓承勳的離開成為制度改變的起點,讓更多孩子因此獲得保護。另一方面,民事求償訴訟目前仍未定案。原本案件預計7月底宣判,但法院最後決定再開辯論,因此判決時間再度延後。楊爸爸表示,原以為刑事判決認定兩名少年已有悔意,民事程序應能展現誠意,但庭上的攻防卻讓家屬十分失望。他直言,對方口中的誠意始終停留在言語,真正關心的只是如何少賠、不賠。根據民事答辯內容,持刀行兇的郭姓少年及父親主張,楊爸爸、楊媽媽目前均有工作,未來退休後仍有退休金,加上名下擁有不動產、租金收入及股票等資產,因此認為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至於涉嫌教唆犯案的林姓少女則否認具有殺人故意,並主張自己案發時僅是國三學生,若需負擔高額賠償,恐怕會摧毀日後進入社會的信心及生活信用,影響未來獨立生活能力。這番說法讓楊家難以接受。楊媽媽激動反問:「她擔心自己的未來,那我們孩子的未來呢?承勳的未來誰還給我們?」此外,林女父母在法庭上表示,平時已盡到教養責任,不僅提醒女兒不得從事危險行為,也加入班級家長群組、配合家庭訪問、關心交友情況,案發後一家人更遭網友肉搜,生活受到極大影響。對此,楊爸爸直言,肉搜並非家屬所為,更質疑若家長真的長期關心孩子,面對記過、出勤異常等警訊,是否真的毫無察覺?若能及早介入,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楊爸爸最後表示,無論法院最終判賠多少,都無法換回兒子的生命。他一路堅持至今,從來不是為了金錢,而是希望透過楊承勳的事件,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完善校園安全及高關懷學生輔導制度,讓下一個家庭不必承受與他們相同的痛苦。他說,承勳雖然回不來了,但如果孩子的離開,能真正讓制度向前跨出一步、保護更多孩子,那就是一家人一路努力至今最大的意義。回述整起事件經過,2023年12月25日,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生校園割頸命案。當時林姓少女因不滿遭楊承勳提醒不要破壞公物,找來郭姓少年替她出頭。郭男到場後先與楊承勳發生衝突,儘管楊一再表示自己只是善意提醒,仍未能平息雙方情緒,最後郭男竟持預藏彈簧刀朝楊承勳頸部、胸口猛刺多刀,造成大量失血,送醫後雖裝設葉克膜搶救,仍傷重不治。案件震驚全國,也掀起外界對少年司法制度、校園安全及未成年重大犯罪處遇的廣泛討論。楊承勳原本是數理資優生,積極準備報考建國中學數理資優班,未料夢想卻因這場悲劇戛然而止。家屬始終希望,社會記得的不只是一起校園命案,而是一名真正存在過、努力生活過的孩子。由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媒體不得公開未成年人的姓名及足以辨識身分資訊,因此多年來外界只能以「楊姓國中生」稱呼楊承勳。對楊家而言,孩子彷彿只剩下一個代號,因此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讓社會記住他的名字。楊爸爸曾數度哽咽表示:「人死為大,為什麼不能說出他的名字?他是真實存在過的人,不是一個代號。」夫妻倆強調,爭取公開姓名並非出於仇恨,更不是消費悲劇,而是希望社會永遠記得曾有一名叫楊承勳的孩子,在校園裡失去生命,也希望藉由他的故事,推動少年司法、校園安全及被害人權益等制度改革,避免悲劇重演。依照《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若基於增進兒少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並經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及媒體代表共同審議,認定有公開必要,即可不受姓名揭露限制。因此,新北市政府5日上午召開審議會議,邀集相關單位與家屬代表共同討論。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考量市府將辦理重大校園安全事件紀念活動,並編撰校園安全教材作為教育公益用途,經審議後認定符合《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因此決議同意未來可依法公開亡故學生楊承勳姓名。教育局也說明,由於涉及未成年身分揭露及個人資料保護,今年3月已先與家屬充分溝通並取得同意,再依法完成審議程序,兼顧兒少最佳利益、公共利益與個資保護。楊爸爸透露,目前市府仍須完成最後簽核程序,最快下週即可正式核定,屆時相關教材及紀念活動都能依法使用兒子全名。
獨/急救輕傷未通報被解僱!3M護理師提告曝光驚人月薪 比肩律師
以礦業起家的科技及民生用品製造商3M(英文名Minnesota 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Company,明尼蘇達礦務及製造業公司)在台子公司爆發勞資糾紛,一名駐廠護理師不滿公司以她4度未登錄回報職安事件作為炒魷魚的理由,因此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台北地院判決3M公司違法解僱,應回復護理師職位並按月給付薪水,這讓該名廠護的高薪因此曝光:9萬3377元,達到一般護理師的兩倍,再對比勞動部公布的十大高薪行業,3M廠護薪資行情堪比排名第7的律師(平均9萬3千元),也印證外商公司待遇福利遠優於本土企業的既定印象。楊姓護理師2016年12月進入3M擔任廠護、月薪9萬3377元,在2022年到2024年她經手處理4件引發爭議的意外,第一次是2022年某日,楊梅廠操作員扭傷腳踝,楊姓護理師治療後沒使用「Medgate」登錄廠內診療急救紀錄,也沒在職業安全通報平台「EHS360」回報此事。第二次是2023年5月11日,技術員維護機器時撞到頭流血暈眩,楊姓護理師處置後同樣未於兩個系統通報。第三次在2024年2月27日,工程師在辦公室突然暈倒昏迷,甦醒後去護理站讓楊姓護理師醫治,之後她也沒用兩個系統回報。第四次發生在2024年11月27日,承包商訪客在工廠大門扭到腳,接受楊姓護理師處理,她仍未在Medgate紀錄、EHS360通報。2025年3月,3M以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為由,通知楊姓護理師終止僱傭關係,她提告主張自己足以勝任工作,公司違反解僱最後手段性。3M公司告訴法院,廠護的工作除了提供員工健康諮詢、急救和緊急處置,還有申報、保存及追蹤紀錄,所以每次醫療後須在Medgate內部回報系統詳實登錄診療急救紀錄,還得進行職安通報,在EHS360系統紀錄追蹤職安事件。3M主張接到匿名舉報,楊梅廠EHS主管指示團隊掩蓋工廠發生的傷害事故,內部調查發現楊姓護理師4次應通報未通報,她承認違規未進行EHS通報,在前兩次意外處理完畢後「錯誤遵循EHS主管的指示」;調查過程中另外抓到楊姓護理師在Medgate系統也漏報,這構成重大職務疏失,也不符醫療道德規範,導致公司無法預知風險、釐清職業災害的責任歸屬,因此楊姓護理師無法勝任工作。台北地院調查,依據3M的作業指導書,任何異常事件例如災害、事故發生後,「權責單位」24小時內應依規定登錄於3M全球事故管理系統,所謂權責單位是指事發單位,從員工的證詞也可知道,是否在EHS360系統通報,由EHS部門的主管或資深工程師來判斷,楊姓護理師不具有EHS通報的義務。至於Medgate系統未紀錄的部分,法官認為楊姓護理師違規,因為《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明定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應保存勞工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的相關調查以及傷害疾病的紀錄,這是楊姓護理師的工作,她就應該使用Medgate記下醫療處置的情形,何況她自己也承認,第一次到第三次傷病急救事件並未在Medgate系統登錄。既然楊姓護理師確有疏失,為何3M解僱仍不合法?北院指出,2022年操作員腳踝扭傷、2023年技術員撞頭流血、2024年工程師昏倒,發生頻率只有一年一次,而且這些員工的傷病情形還不到重大事故的程度,楊姓護理師也都有治療他們,「兩造尚非無法繼續維持僱傭關係存在」,但3M終止勞動契約之前未先採取記過、減薪等手段督促改善,不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因此判決楊姓護理師勝訴,可回任3M廠護。楊姓護理師「被離職」後,去年7月開始新工作,加上3M付給她39萬4708元的資遣費,扣除薪資差額與資遣費,北院判決3M應再付6910元給楊姓護理師,並從今年6月到復職日為止,按月支付9萬3377元。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二審。值得玩味的是,判決書提到這4次急救事件未依規定在EHS360系統通報,其實是楊姓護理師向3M檢舉的,除了有電子郵件為證,還有員工出庭作證也這麼說。本刊聯繫3M公司詢問對於本案判決的回應,截稿前未獲得回覆。
教父失聯2/曾手握多政要洗碼單簽名 疑總統府副秘書長賭場照「深喉嚨」
「軍火教父」75歲黑幫老大黃如意,7月中旬在基隆和平島失聯,家屬心急如焚、報警協尋,但至今仍未尋獲其下落,而黃如意縱橫江湖數十年,過去更被外界猜測為曝光扁政府時期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與時任高雄捷運公司副董事長陳敏賢一同到濟州島賭博照的「深喉嚨」,黃如意始終否認,但坦承手握多位政要洗碼單簽名,其如今失聯讓道上議論紛紛,黑白兩道恐再掀風浪。黃如意近年行事低調,更潛心向佛、幫助弱勢,卻傳出他在基隆失聯,家屬現已報警協尋。(圖/中天新聞)黃如意早年靠軍火走私起家,累積了驚人財力與道上威望,後轉戰地下博弈產業,不僅自己經營百家樂賭場,更擔任高階賭場掮客。由於他交遊廣闊、手段圓融,當時不少台灣政商名流、高官要員若想到海外試手氣,多半由他負責穿針引線到濟洲島等地豪賭。而黃如意手中握有大量政商顯要出入賭場的「第一手紀錄」,他2007年自爆帶時任高檢署資深檢察官沈明彥到濟州島賭博,而沈明彥因手氣不佳,還向黃如意商借10多萬美金,相當於500萬元新台幣,但沈明彥僅償還100萬元後便沒再還款,黃如意多次催討未果因而爆料。法務部調查後認定沈明彥曠職到濟州島賭博屬實,針對曠職3日部分予以一大過處分,交友不慎影響整體檢察官形象則予以記過一次在案,監察院也針對沈明彥未依規定報准出國旅遊、參與博弈、積欠賭債致生糾紛,有違公務員服務法、檢察官守則規定,且2002年到2007年間多次出國未經報准,且有80.5日未依規定請假之曠職提出彈劾。陳哲男2002年11月接受高捷外勞仲介業者招待,未經請假擅自出國,與陳敏賢一同到濟州島豪賭,畫面於2005年10月被媒體揭露並引發軒然大波,而陳哲男在2004年便轉任有給職國策顧問,並在照片曝光後請辭獲准。當時外界議論紛紛,認為黃如意便是曝光照片的「深喉嚨」,黃如意則始終否認,稱帶雙陳到濟州島賭博的線人是檢察官,強調他不熱衷政治,無奈被捲入政治漩渦,並坦承自己手握多位名流政要洗碼單簽名,倘若要追討賭債,根本不需要曝光照片。而所謂洗碼單,就是在賭場沒帶現金,可以找賭場負責洗碼的人,會依據賭客的信用給予相對應金額的籌碼。而黃如意近年行事低調、潛心向佛,還成立慈善會幫助弱勢團體,而他疑似心情低落多時,7月中旬未帶手機便出門,家屬多次聯繫未獲回應,發現他在基隆和平島失聯,家屬心急如焚,於7月18日報警協尋,但仍未找到其下落,教父失聯讓道上議論紛紛,黑白兩道恐再掀風浪。
柯文哲逢甲「辣椒水之亂」真相落幕!前分局長遭拔官又挨告 檢認非執勤不起訴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今年4月到台中逢甲夜市掃街時,現場突瀰漫刺鼻辣椒水氣味,引發多人咳嗽、掩鼻,外界一度懷疑遭人惡意攻擊。事後查出竟是時任台中市警六分局長周俊銘測試破損辣椒水噴罐時外洩所致,不僅因此遭記過、拔官調任非主管職,還被依傷害罪函送。不過台中地檢署近日認定,周當時並非執行警察職務,加上告訴人已撤告,依法不起訴。全案發生於4月17日晚間,柯文哲偕民眾黨台中市議員參選人劉芩妤前往逢甲夜市掃街拜票,活動進行到晚間8時許,柯文哲、劉芩妤及隨行志工、支持者突然聞到強烈刺激性氣味,現場不少人當場掩鼻、劇烈咳嗽,外界一度盛傳有人朝人群噴灑辣椒水,劉芩妤隔天前往第六分局報案,並提出傷害告訴,台中地檢署也隨即分案偵辦。台中市警局成立專案小組,調閱多達385支監視器畫面後,才還原事件始末。調查發現,負責現場維安的周俊銘察覺隨身攜帶的辣椒水噴頭疑似出現裂痕,為確認是否故障,先後4次朝地面按壓試噴,未料辣椒水霧氣外洩並隨空氣飄散,導致周邊民眾受到波及。事件曝光後,警察局長吳敬田公開向柯文哲、劉芩妤、民眾黨志工及受影響民眾致歉,並對周俊銘記過處分、調離主管職。檢方調查指出,周俊銘噴灑辣椒水的位置,距離劉芩妤及其他民眾約8.75公尺至21.1公尺不等,且噴灑方向均朝向地面,並非刻意針對特定人士,也非為驅離群眾或執行其他依法行使警察公權力的勤務;檢方認為,周的處置雖有疏失,但難認屬於執行職務行為。檢方進一步表示,刑法傷害罪原則上屬告訴乃論,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傷害罪,才不受告訴限制。由於周俊銘當時並非依法執行警察職務,本案仍屬告訴乃論案件,而劉芩妤已撤回告訴,因此依法對周俊銘作出不起訴處分,全案告一段落。
女監丟鑰1/「戒護區通鎖」竟插機車上! 天兵管理員厚顏槓獄方
國內矯正機關中超收情形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爆發戒護危機!一位女管理員違規複製戒護區通用鑰匙(監所內部簡稱為「通鎖」),竟不慎遺失在監獄的機車停車場,嚇壞法務矯正署和桃園女監,若通用鑰匙遭有心人士拾獲再輾轉流入獄中使用,將造成違禁品甚或危險物品夾帶入內的風險。這名出包的女管理員原本抱持歉意,但得知考績會核予「1次申誡」後不服懲處,接連提起復審與行政訴訟,她主張機關並未明令禁止複製通用鑰匙、相關獎懲也沒有明文規定,以「處事失當」做為處罰依據太主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通用鑰匙屬於監獄人員職務上管理的行政資源,遺失它形同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因此懲處有理,判桃園女監勝訴。本案已判決確定。監獄及看守所的通用鑰匙均使用「MIWA」牌。(圖/讀者提供)丟鑰風波發生在2024年5月7日上午,當時桃園女監正在舉辦母親節懇親面對面活動,陳姓主任管理員剛結束值班要離開,見到停車場一輛機車的鑰匙沒拔,她顧慮當天出入人數眾多,要是機車被小偷騎走就糟了,因此拔出鑰匙交給門衛處理。陳姓主任一併告知門衛,那串鑰匙除了機車鑰匙之外,還有一把鑰匙的形狀很像獄中專用的「MIWA」牌通用鑰匙,但品牌明顯不同,黃姓門衛前往戒護區試開,真的可以開門。兩人都心裡有數,通用鑰匙是管制品,每一把都有編號並配發專屬人員,獄方不會授權同仁仿造並使用複製品;接著為了追出是誰搞丟通用鑰匙,一方面通報戒護科調查,一方面等待同仁出面認領。桃園女監因舉辦懇親會,意外抓到同仁擅自複製鑰匙又遺失在停車場。(圖/翻攝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臉書)3天後,戒護科劉姓女管理員前往認領並坦承2022年有段時間找不到通用鑰匙,她為了應付工作需求、也怕上面發現她搞丟,才擅自複製通用鑰匙,雖然之後在家中找回原本那一把,但「不敢面對自己過錯」,也不敢亂丟複製鑰匙,就一直跟機車鑰匙別在一起,她對此深感後悔抱歉。戒護科科長上簽呈,建議1次申誡,因為通用鑰匙屬於重要公物,複製使用又遺失有戒護安全之虞;女監考績會審議,劉姓女管理員遺失通用鑰匙複製品,原本應比照往例記2次申誡,所幸由同仁拾獲,尚未造成重大危害,但仍造成女監管理的安全疑慮,申誡1次很合理。矯正署資深官員透露,像這類案例可處書面警告、申誡、記過,記申誡1次不算重罰,當事人可能擔心影響年終考績或升遷,才會尋求救濟管道。劉姓女管理員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復審遭到駁回,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桃園女監,想撤銷1次申誡。她認為通用鑰匙是否可以複製以及相關懲處都沒有明文規定,懲處令只說她「處事失當」缺乏客觀判斷標準;她還說複製鑰匙是女監同仁自行拿走,並不是她遺失。劉姓管理員另攻程序違法事項,例如考績會召開當天她須至醫院戒護無法出席陳述、委員表決應無記名投票卻以「無異議認可」方式通過決議。北高行比對《公務人員考績法》、《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等規定,考績委員的票選過程確實採取無記名投票,不過考績會處理懲處案並不受此限,可由主席詢問全體委員是否同意後,採行無異議認可的方式決議,而當天除了主席之外10位委員都點頭同意1次申誡。法官調查,戒護勤務在前一天排定公告,如果劉姓女管理員想當面向考績委員表達意見,可以反映需要調整勤務,何況桃園女監的主管有問過她要親自列席或書面陳述,她已選擇提出陳述單。合議庭逐一打臉劉姓管理員的主張,至於本案核心:遺失戒護區鑰匙的複製品,是否構成懲處理由?法院認同桃園女監的立場,監獄人員複製或遺失戒護區通用鑰匙,可能讓未經檢查者、非監獄人員或經監獄准予進入戒護區的人員出入戒護區,還會造成危險及違禁物品流入受刑人活動處所的潛在風險。判決指出,劉姓管理員最初找不到通用鑰匙,就該立刻向上反映卻隱匿不報,反而複製通用鑰匙,之後又遺失被別人撿到,未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並造成戒護風險,桃園女監依據違失情節記1次申誡具有正當性,也符合比例原則,因此駁回劉姓管理員的訴求。桃園女子監獄回應指出:戒護區通用鑰匙屬重要勤務配備,值勤人員應謹慎妥善保管,查劉員私自複製又遺失該鑰匙,違反相關勤務規定且嚴重妨害戒護安全,爰本監依法予以懲處。
女星搭土耳其航空備註堅果過敏 竟被要求「手寫切結書」:不簽不能登機
藝人鄭靚歆近日陪同德國籍妻子Aky返回德國,途中搭乘土耳其航空時,因食物過敏問題,與航空公司人員發生爭議。她表示,自己對堅果有嚴重過敏反應,每次搭機前都會事先向航空公司註記過敏資訊,未料此次仍遇到含有堅果的飛機餐,返程時更被要求手寫切結書,否則無法登機,讓她直呼相當錯愕。鄭靚歆表示,此趟歐洲行共搭乘4次土耳其航空,前2段航程空服員均有協助留意餐點內容,並提供起司及水果等替代餐點。不過,第3段航程時,提供給她的機上餐點仍含有堅果,讓她對航空公司的作業流程產生疑慮。因此,在返程登機前,她特地向值班經理再次說明自身過敏情況。她指出,對方一開始表示無法保證所有餐點完全不含過敏原,她也理解航空公司立場,因此表示願意放棄機上餐,自行食用事先準備的食物。然而,鄭靚歆表示,值班經理隨後態度轉趨強硬,要求她必須現場親筆書寫切結書,內容須載明若在飛行途中因堅果過敏而發生任何狀況,責任皆由她自行承擔,若拒絕簽署,將無法登機。她透過社群分享當時拍攝的影片指出,過去搭乘其他航空公司從未遇過類似要求,而且現場並非提供制式文件,而是要求她自行手寫內容並簽名,令她與妻子感到相當不知所措。對此,Aky也當場向值班經理詢問,要求旅客簽署切結書是否具有法律依據,以及相關規定是否明文載明,對方起初表示並非一定要簽,但隨後又改口表示,「如果不寫,你就不能登機」,並稱這是其職責所在。當Aky再次追問法律依據時,對方則回應「這不重要」。鄭靚歆表示,值班經理雖曾出示一篇土耳其航空相關文章,但內容並未提及過敏旅客須手寫切結書才能登機。考量返程行程安排,最後仍依要求完成手寫並簽署文件,才順利搭機返國。她也藉由自身經驗提醒,有嚴重食物過敏的旅客,即使已事先向航空公司備註過敏資訊,仍建議自行準備食物,並隨身攜帶抗過敏藥物,以降低飛行途中發生意外的風險。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永和偵查佐酒後騎車買宵夜拒測遭記過調職 分局長被連累自請處分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27 歲馮姓偵查佐,3日酒後騎車上路,因紅燈右轉而在中和區遭警方攔查,但他拒絕配合酒測遭開罰18萬元,永和分局隨後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認定馮員行為嚴重影響警譽,決議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調離偵查佐職務,改調行政警察及調整服務單位,分局長蔣叔君也主動向警察局自請處分,表達負起督導責任。據了解,馮員3 日晚間與友人聚餐飲酒,返家後想買宵夜又騎乘機車外出,行經中和區安樂路時,因違規紅燈右轉遭中和分局執勤員警攔查。員警見馮男面帶酒容、疑有酒氣,依法要求實施酒測,但馮男當場拒絕配合,警方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製單舉發,扣留車輛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全案依規定通報警察局處理。永和警分局表示,事件發生後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認定馮員身為執法人員卻拒絕酒測,嚴重影響警譽,決議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調離偵查警察職務,改調行政警察及調整服務單位。永和警分局強調,對於所屬員警發生此類重大違紀事件,顯示內部管理及法紀宣導仍有不足,分局長蔣叔君已主動向警察局自請處分,表達負起督導責任。永和警分局表示,警察身為執法者,更應以身作則、遵守法令。本案雖屬個人違失,但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法治教育與酒駕防制宣導,落實主管督導考核,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維護警察團隊形象與社會信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獨/國安局士官上賭場被抄!瞞檢警「未洩密」仍記2大過 鬥法結局出爐
國家安全局今天(6日)獲邀於立法院專案報告新興毒品跨國情資整合並提出防制作為,在毒駕氾濫問題危害國人之際頗受注目;國安局直接對總統負責,為我國最高情報機構,須統合國家情報、策劃特種勤務,不過近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件判決意外揭露轄下人員罔顧「不得出入危安場所」的禁令,集體去賭場打麻將還被檢警查獲,台北地檢署雖偵結不起訴,涉案士官仍遭軍方懲處,其中一人不服記2大過還跟國安局「鬥法」,提告主張依規定只能記1次大過,北高行也認同懲處結果不符比例原則,判決國安局須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國安局依情報業務不同分為一到八處,另設支援單位秘書室、總務室、政風處、會計處等,本案士官兵均隸屬總務室情報及特勤支援隊。2025年春節休假期間,本案原告潘姓下士夥同黃姓中士、張姓下士、謝姓一兵至台北市萬華區的棋牌社打麻將,4人剛好湊一桌,才打15分鐘就被「抄」了,萬華分局員警以偵辦聚眾賭博為由突襲案發棋牌社,查獲32桌共上百名賭客並查扣隨身現金,4名國安局人員也無法倖免,分別遭扣4350元、550元、50元、13700元,面對警方盤問身分背景,他們只說公務員,完全沒提在國安局任職。檢警扣押的賭資和賭具。(圖/報系資料照)棋牌社入桌須繳交100元「抽頭金」,另提供賭客點數卡作為籌碼,以1點等於1元的方式兌換;4名國安局士官兵與大多數賭桌的情形不同,桌上沒任何點數卡,警方僅扣押4人現金。北檢偵辦認為這4名被告本來就是朋友,沒賭博、也沒用點數卡折算現金,因此查無違法的積極證據,都處分不起訴,但有起訴棋牌社負責人、員工及多名賭客。國安局沒等檢方偵結就先開鍘,認定潘姓下士明知進入營利聚眾賭博這類易生危安的場所,已嚴重違反情報工作安全紀律,以「言行不檢有損局譽」為由記2大過。潘姓下士訴願遭駁之後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未對檢警洩漏身分或國安局機密,而且事發後沒對局裡隱匿,立刻回報幹部;他自認現場繳納的100元是「場地費」,以為棋牌社類似桌遊店而非賭場,實際上他也沒從事賭博,這已得到檢方認證。潘姓下士還拉兩位學長「救援」,一位是花蓮空軍基地的上士組長,酒後在美崙官舍停車場咆嘯鬧事,另一位是國防部心戰大隊的上士政戰士,疫情期間不滿員警勸他戴口罩因而狂飆髒話,遭壓制逮捕並以妨害公務罪偵辦,最終也起訴判有罪,這兩件先例都記1次大過,為何只是打麻將被抓要2大過?國安局主張,潘姓下士任職於情報工作和特種勤務工作的主管機關,跟其他單位的軍職相比更容易成為滲透目標,一旦言行不當,很可能成為情報安全的破口;去賭場不僅嚴重影響國安局內部管理及工作紀律,這類場所龍蛇雜處、出入複雜,易讓有心人情蒐刺探或設下財務陷阱,因此國安局多次宣導不得前往危安高風險場所,潘姓下士休假前已簽署離營宣教表,代表他很清楚相關規定。台北地檢署指揮萬華分局搜索棋牌社並帶回上百名賭客,包含4名國安局士官兵。(圖/本刊資料照)北高行調查,潘姓下士一定知道棋牌社是賭場,以《國家情報工作法》的標準,國安局人員應高度謹慎自律,光是出入賭場打麻將就足以嚴重損害局譽,軍方不管潘姓下士有無構成賭博罪就懲處是合理的。法官雖認同該罰,但依據國安局獎懲作業要點所附的獎懲標準規定,原則上是1次大過,如果記2大過,因為會牽動退伍汰除的問題,應具體說明為何加重,人評會卻沒有交代,也沒討論潘姓下士造成的損害與犯後態度,因此記2次大過並不符合比例原則,應予撤銷。本案可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岡山墜機奪2命!羅尚樺入門教官盧季佑殉職 昔悼愛徒文惹鼻酸
空軍岡山基地一架T-34初級教練機2日上午執行訓練任務期間,因故於岡山基地附近發生墜毀事故,造成機上2名飛行員不幸殉職。據了解,殉職的兩名中校為46歲的過俊男與41歲的盧季佑,2人皆有飛行相關經驗,飛行時數都超過2100小時,2人均已婚育有1子1女。其中,41歲的中校盧季佑是殉職飛官羅尚樺的入門教官,2021年羅尚樺駕駛戰鬥機F-5E墜海殉職,盧季佑還曾發文悼念,「多希望可以看到你因為擁有孩子而傻笑的表情」,如今卻也傳出噩耗殉職,讓人相當鼻酸。盧季佑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是殉職飛官羅尚樺的入門教官,一路看著羅尚樺從什麼都不會到順利單飛成功,再看著羅尚樺順利進入高級組並在志航留隊,「是完全不會讓人需要要擔心的那種」,儘管不再是羅尚樺的教官,但逢年過節的祝賀簡訊羅尚樺卻從沒忘記過,直到那天接到噩耗,「在靈堂看著他們一次一次、一箱一箱的被送回來,我才覺得生離死別離我這麼近,而且如此殘忍。」。盧季佑說,一直覺得如果那時候把羅尚樺淘汰,至少他現在能活著,但是他就是完全不需要讓人擔心的那種,根本沒有理由把他淘汰。「現在你也當了爸爸,但是你沒辦法經歷那段見證生命的誕生,並把她抱在懷裡的感覺,多希望可以看到你因為擁有孩子而傻笑的表情。」。然而在羅尚樺殉職5年後,中校盧季佑與過俊男2日上午執行模擬線訓練任務,駕駛T-34初級教練機墜落殉職,詳細事故發生原因將由檢察官配合空軍相關飛安單位調查釐清。
偵查佐偵防車上「性侵16歲少女」被汰除 分局長、隊長也遭連坐懲處
彰化警分局爆發震驚社會的重大違紀案,27 歲黃姓偵查佐日前偵辦毒品案時,竟私下與涉案的 16 歲少女交換聯絡方式,隔日更駕駛偵防車將她接走,並利用辦案空檔在車內涉嫌性侵少女得逞。分局獲報後查辦,黃員辯稱「你情我願」,但少女堅稱遭強迫,警方則將黃員兩大過並免職汰除,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據了解,涉案的黃姓偵查佐未婚,警專畢業後,從警約 7 年資歷,平時表現並無異樣,2025年6月調任至彰化分局偵查隊,擔任偵查佐負責調查刑事案件。而黃員日前查獲一起毒品案件,並將涉案的 16 歲少女帶回偵查隊調查,雙方交換 LINE 聯繫方式,黃員隔日駕駛偵防車去少女家長接人,聲稱是要「辦案」,卻在車上性侵得逞,少女事後則在父母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黃員在接受內部調查時坦承,確實有在偵防車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他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同時也表示對自己的行為相當後悔,期盼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少女則指證歷歷,指控是遭強迫性侵,雙方說法存在嚴重出入。彰化警分局回應,表示在獲報當下便立即主動陳報警察局查辦,並同時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內部密集調查確認,涉案員警與案件當事人確實存在嚴重的不當行為,且已被正式提告妨害性自主罪嫌。彰化警分局表示,本著不護短、不庇縱原則,立即報請警察局處分,依相關人事法令給予黃員記 2 大過免職、予以強勢汰除。此外,分局也連帶追究相關主管的考監責任,分局長遭記申誡 2 次,偵查隊隊長則遭記過 1 次處分。目前全案已正式移送彰化地檢署,相關案情仍待釐清。
北市瑞安派出所1員警涉幫鍾文智簽到 訊後10萬交保
北市大安分局瑞安所26日傳出遭搜索。據了解,瑞安所一名徐姓巡佐疑似涉嫌違反個資法,遭北檢搜索,同時還有一名警政署兩線四林姓專員也同時涉案,2人移送北檢後,其中徐姓巡佐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大安分局對此指出,瑞安派出所一名徐姓巡佐涉嫌在2018年時非因公查詢個資,分局發現後立即主動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26日指揮調查局搜索,並將徐姓巡佐帶回偵訊。全案配合臺北地檢署依法偵辦。大安分局指出,同時將依涉案情節核予徐員記過二次行政處分,並調整服務單位,列為教育輔導對象,且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行政及考監責任。大安分局強調,分局秉持「警紀警辦」 、「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徹查到底,絕不寬縱,並查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