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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告贏NCC 行政法院撤銷NCC不當罰鍰

中天遭NCC不當開罰,台北地方行政法院判決中天勝訴。(圖/報系資料照)

中天遭NCC不當開罰,台北地方行政法院判決中天勝訴。(圖/報系資料照)

《中天新聞》在2018年11月報導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造勢場合,主持人邱議瑩用台語對群眾說「嘸(沒有)離開」,報導成「麥(不要)離開」,此一字之差,竟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損及公共利益等理由開罰20萬,成為國內因違反事實查驗原則遭罰的首宗案例;《中天》訴願被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方行政法院今以該報導並無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判決撤銷NCC原處分。

行政法庭判決指出,邱議瑩當時說出「大家『嘸』離開」前,還用台語喊出:「咱晚會還沒結束!」且邱議瑩所喊的「大家『嘸』 離開」聽起來很像「大家『麥』 離開」的音調,足以讓人聯想她在台上面對造勢晚會尚未結束,台下群眾卻陸續走離、留下不少空位且堆疊多張紅色椅子情形,因而藉由喊話希望群眾能留下,讓晚會活動熱情繼續。

行政法庭根據新聞資料顯示,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受訪曾說:「民眾捨不得離開,在這個地方,她(指邱議瑩)很感動,就略帶哽咽的表達說很謝謝大家都沒有離開,攏嘸走,網友他可能拍到就是活動結束之後,用了一個很模糊的聲音,講說邱議瑩委員似乎有提到說大家麥走(台語)等等,那都無關宏旨。」等語,可見連同黨立法委員都認為台語的「嘸走」、「麥走」,對他們而言,都是同一語意。

法官認為,該新聞報導是針對選舉造勢活動的2大黨競爭相關政治活動,欲呈現支持人數多寡,藉由現場採訪畫面做綜合背景評論,與「無中生有」的假新聞明顯不一致,此等造勢活動支持觀眾人數多少透露明確意涵,應為執政者得民心或不得民心,而不是強調以造勢人數多寡定選舉輸贏。

行政法庭判決表示,NCC本案裁罰理由,是報導不當影響觀眾資訊接收權利、損及閱聽眾視聽權益、並已損及公共利益,但實際上支持民眾與不支持民眾仍可透過不同電視頻道,與其他傳播媒體提供的新聞素材,對該新聞表彰的內容或立場做客觀判斷,因此判決NCC裁處《中天》罰鍰20萬元的原處分撤銷,本案仍可上訴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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