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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女同事帳密控科主任性騷 三總型男牙醫慘了…求緩刑遭打臉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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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內湖三軍總醫院一名謝姓型男牙醫師,因不滿同院牙科主任管理方式等,遂於去年3月12日在院內登入員工意見電子信箱,打算透過匿名方式抒發意見,卻因故無法登入,竟盜用陳姓女同事的帳號密碼,寫下「真的受不了牙科某主任每次開會都公開酸人」、「有些甚至是性騷擾」等語,遭處有期徒刑4月。

判決書指出,謝男為三軍總醫院牙醫師,其於民國112年3月12日下午1時41分許,在醫院辦公室內基於侵入公務機關電腦、行使偽造準私文書之犯意,未經陳女同意,無故輸入對方之帳號、密碼,入侵公務機關電腦,登入員工意見信箱,以陳女名義發表「真的受不了牙科某主任每次開會都公開酸人」、「有些甚至是性騷擾」等語。

士林地院審酌,被告身為依法令服務於公務機關之公務員,未能恪遵紀律而為本案犯行,欠缺法治觀念且有違官箴,兼衡其無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犯後坦承犯行,素行及態度均稱良好,並考量被告所為致生損害於告訴人及三軍總醫院程度,及其自述係因一時便宜始為本案犯行之動機,判處有期徒刑4月。

另外,被告雖請求宣告緩刑,法院查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惟考量被告接受高等教育,具有高於平均智識程度及社會經濟地位,未能謹慎行事而為本案犯行,犯後尚未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亦未能修復雙方關係,暨前述量刑因素後,量刑已屬從寬,若再予緩刑宣告,恐難達警惕效果,因認本案不宜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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