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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登《夜夜秀》明確違反法規 陸委會:移民署將依法開罰

王志安上《賀瓏夜夜秀》。(圖/翻攝自臉書/STR Network - 薩泰爾娛樂)

王志安上《賀瓏夜夜秀》。(圖/翻攝自臉書/STR Network - 薩泰爾娛樂)

中國媒體人王志安日前出席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結果引發巨大的爭議。但由於王志安是以「第三地陸籍人士」的身分申請來台「觀光」,如今卻在台從事採訪、錄影等工作,恐有違反法規的疑慮。而陸委會也於24日下午證實,在與主管機關移民署聯繫後,王志安的行為明確違反相關法規,將會依規定予以開罰。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ETtoday新聞雲》詢問陸委會,王志安以觀光簽證方式來台,卻在台四處採訪、又出席表演、節目錄影,是否有違反相關法規?

而陸委會方面則明確回應「本案已聯繫主管機關移民署,該署鑑於王某已明確違反相關法規,決定按規定予以處罰。」但王志安違反那些規定,違反程度到哪種等級,陸委會方面並沒有做出明確解釋。

報導中也提到,其實王志安也並非是首次來台,早在2023年10月時,王志安就曾來台採訪競選活動,本來是打算參觀藍綠白三黨的總部,但最後僅有參觀國民黨總部與郭台銘的連署站。而這次的來台行程中,王志安還出席了電視政論節目《年代向錢看》與百靈果的網路節目。

而這次王志安也是使用「第三地陸籍人士」的方式申請來台觀光,在台灣停留的14天中,王志安採訪了三黨候選人的造勢活動,還有大選投開票的過程,最後就是登上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結果引發巨大的爭議。

媒體人黃揚明也在FB粉絲專頁發文表示,王志安因為自己是持觀光簽證入境,依法外國人(含大陸地區人民)未經申請不得在台灣非法工作、演出,所以曾主動表示不能領取演出費用。但黃揚明認為「他有演出事實,是否會因他不領報酬而在法令認定上有所不同?這可能是個有趣的議題。」

黃揚明也表示「我國移民署很快就認定他非法工作,宣告他一定年限內禁止來台呢?成為又一位被兩岸都封殺的調查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