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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機車竟是為了買鹽酥雞 慣竊連偷10車代步「被害人」遭竊第5次才發現

林男為了代步,竟從去年底開始連偷10車,終於被警方攔下逮捕。(圖/翻攝畫面)

林男為了代步,竟從去年底開始連偷10車,終於被警方攔下逮捕。(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55歲林姓男子去年底到今年初連犯下10起機車竊案,而他偷車並非為了銷贓,而是拿贓車來代步,甚至連買鹽酥雞都要偷車前往,他「使用完」後還會將機車停回原地,這也導致有車主「遭偷5次」都沒發現,所幸三峽警分局派出所所長李明川日前臨檢時發現有異,將林男籃下才讓案情曝光,全案依法送辦。

據了解,林男19日深夜才從鶯歌行政路上偷竊停車格中機車,原想到到三峽找朋友喝酒,剛好碰上員警設置路檢點攔查,而李員一眼就認出他是轄內慣犯,立刻將他攔下詢問。

「我跟阿敏借的啦!真的不是偷的!」面對警方詢問,林男連連喊冤,不斷強調車輛是向朋友商借而來,但李員發現他是用自備鑰匙發動成功,成功戳破其謊言。

李明川表示,一般舊款機車原廠配備的機車鑰匙插入鑰匙孔應該都是插到底密合,但這名慣竊自備鑰匙因為屬於長條形,因此只插入鑰匙前端,後面一大截露在外面,加上他利用強行轉動來發動機車,因此很容易辨別車鑰匙根本不屬於這台機車。

而林姓慣竊偷來這輛機車是68歲的曹姓婦人所有,曹婦聲稱該輛機車平常是女兒在使用,13日發現機車遭竊,但因忙於員警忙於工作而沒有報案,直到警方上門才得知逮到偷車賊,林姓慣竊也坦承,從13日開始偷這輛車,每次偷騎1到2小時就放回原處,直到第五次就是當天晚間偷騎後才被員警逮到,全案依法送辦。

李明川也呼籲,機車鑰匙千萬不要藏在車上,停車處也最好選擇有監視器拍照的地方,如果發現車輛停放位置不同,務必查看汽油是否減少或是機車曾遭竊盜,另外如果車鑰匙弄丟,也不要用其他鑰匙去試轉,如此只會把鑰匙孔弄鬆,方便偷車賊下手,只有多加謹慎小心,才能避免愛車遭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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