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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萬飛了!他開車「手機放腿上」遭罰 住澳洲32年不知規定

胡文英的二哥在澳洲開車時將手機放在腿上,被當地視為危險駕駛共開罰4.7萬。(圖/翻攝臉書/胡文英)

胡文英的二哥在澳洲開車時將手機放在腿上,被當地視為危險駕駛共開罰4.7萬。(圖/翻攝臉書/胡文英)

現代人不可或缺的就是手機,但若因為手機造成開車、騎車時被罰恐怕就得不償失,同時也相當危險。美魔女胡文英就分享自己住在澳洲32年的哥哥因為開車時把手機放在大腿上遭罰,還連續2天都被罰,讓他慘噴4.7萬元台幣,也學到教訓。

胡文英在臉書發文表示,居住在澳洲的二哥因為開車時把手機放在大腿上,就被開罰1161澳幣(約新台幣2.3萬),還連續2天被開單,共遭開罰4萬7530元台幣,還要被扣點數。

胡文英也藉此體醒網友,現在是出國旅遊旺季,前往澳洲自架由的人務必多加留意,「澳洲對於駕駛安全很注重,如果你放在腿上面,他們會認為你隨時會拿起來看手機分心,或是認為你在講電話」。直言二哥住在澳洲32年竟渾然不知,就當作是買到教訓。

台灣目前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若騎機車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將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