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單
」 罰單 新北 違規 台南 違停
國道休息站停車收1200元罰單!他查才知1規定:開車4年都不知
長途開車難免疲憊,不少駕駛會選擇進入國道服務區停車休息,甚至直接在車上補眠,避免疲勞駕駛。不過,民眾停車休息也得留意時間限制,一名男網友近日分享,自己趁連假前往小琉球潛水,提前一晚開車南下,途中在服務區停車睡覺,沒想到隔天醒來,車上竟多了一張1200元罰單,讓他相當錯愕,直呼開車4年竟然都不知道這項規定。該名網友在IG發布影片指出,自己過去一直認為,只要開車途中感到疲累,就能將車停在國道服務區休息,這次為了配合連假行程,他決定提前一天晚上出發,途中找地方停車睡覺,等精神恢復後再繼續開車。沒想到,原PO凌晨2點多將車停進服務區後,便在車上一路睡到隔天上午9點左右。起床後,他赫然發現車輛遭開單,罰款金額高達1200元。經過查詢才知道,原來高速公路服務區及休息站都有停車時間限制,停放時間超過4小時,就可能面臨罰鍰,讓他忍不住驚呼,自己竟然到現在才知道。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也對這項規定感到意外,留言表示「竟然有這種規定」、「在車上可以睡這麼久也很強」。不過,也有熟悉相關規定的網友指出,服務區並非禁止駕駛停車睡覺,而是不能無限制長時間占用停車位,相關告示早已設置多年,也有人分享自己曾在時間限制前離開,並未遇到類似問題。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LINE 2功能快關掉!他疾呼:能救一個是一個 官方也示警. 好尷尬!員工投影桌面到大螢幕 750萬人朝聖:大型處刑現場. 沈伯洋脖子腫一顆!醫曝3大可能 警告1情況:快就醫
台南平交道驚見女子坐鐵軌自拍!遭保全驅離仍嘻笑 網怒:開罰了嗎
日前才有位阿伯闖入台南平交道拍火車,讓新自強列車趕緊鳴笛停下,昨天(13日)又有位女子進入平交道,直接坐在鐵軌上拿手機自拍,被保全人員制止時,還一臉燦笑地離開,讓許多網友傻眼道「開罰了嗎」、「只要沒開單永遠記不得」。臉書粉專「三鐵情報社:事故通報與鐵道事件分享」指出,13日早上有位女子闖入台南平交道,並坐在鐵軌上自拍,被保全人員驅離時,還在嬉皮笑臉,「請不要造成相關人員困擾!」粉專表示,根據《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擅自侵入鐵路路線及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違者依同法第70條,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若影響鐵路行車安全且情節重大,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開罰了嗎」、「這樣都沒開單喔」、「驅離上百次不如開罰一次」、「只要沒開單永遠記不得」、「還會陸續有人來拍照的,紀念鐵軌」、「台灣不缺法條,缺的是嚴格執法」、「之前高雄輕軌龍貓隧道正夯,也是一些天兵跟風亂入,現在台南鐵路要地下化了,又吸引這種?」
賓士橫停癱瘓合歡山! 警揭沒開單真相:能罰早罰了
國慶連假期間,合歡山湧入大批追日出與賞景人潮,武嶺周邊道路卻因一輛白色賓士C300陷入癱瘓。駕駛將車停在狹窄的單線車道後直接離開,造成後方上百輛汽機車無法通行,車流一路回堵數公里。警方趕到前,賓士已經駛離,未能當場攔查開單,目前已鎖定車主身分,將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偵辦。面對外界質疑警方為何連交通罰單都無法開出,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第一線員警也說明執法限制。員警表示,過去警方即使沒有在現場攔到違規車輛,仍可依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在事後進行逕行舉發;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2022年至2023年間修法後,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遭到限縮,紅線、黃線違規停車已不在開放檢舉的範圍內。基層員警無奈表示,並非警方不願處理,而是行政裁罰必須符合現行程序。若在證據來源或舉發程序不符規定的情況下硬開罰單,車主提出申訴後,罰單仍可能遭到撤銷,員警甚至可能反被質疑違法濫權,「如果法令允許,大家能開單早就開了。」第一線員警也呼籲主管機關正視高山特殊路段的執法困境。由於山區幅員遼闊、警力有限,遇上連假車潮時,員警往往難以及時抵達每個違規地點,若又無法採用民眾拍攝的完整影像舉發,容易形成執法空窗。未來可評估適度開放違規停車檢舉,例如要求檢舉人提供持續3分鐘以上的完整影像作為證據,在兼顧程序與查證需求的情況下,遏止駕駛任意占用車道的亂象。事發於國慶日清晨,當時合歡山周邊停車空間幾乎全滿,部分駕駛將車輛停放在道路兩側,讓原本就不寬敞的山路更加壅塞。這輛白色賓士C300更直接橫停在單線車道上,駕駛下車後便不見蹤影,其他車輛完全找不到空間繞行,整條山路很快被堵死。受困駕駛依照擋風玻璃上留下的電話聯絡車主,希望對方立即回來移車,沒想到車主接聽後態度被指相當輕浮,引發現場民眾不滿。相關畫面上傳網路後迅速延燒,大批網友痛批駕駛只顧自己方便,卻讓上百名用路人被困在山路上。民眾隨即報警求助,仁愛警分局接獲通報後派員趕往現場。不過,當天主要警力集中在武嶺周邊執行交通疏導,違停地點距離武嶺至少4公里,加上山路已被長長車陣塞住,連前往處理的警車也卡在途中,無法迅速抵達。由於現場民眾已提前聯繫車主,等員警排除壅塞趕到事發地點時,白色賓士早已離開。警方因此錯失當場攔查駕駛及舉發違規的時機,也讓外界質疑,車輛明明造成嚴重回堵,為何警方事後仍無法補開交通罰單。仁愛警分局事後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主動展開蒐證,並確認車主為一名約20至30歲的台東籍男子。目前警方已寄發通知單,要求當事人到案說明,但男子尚未前往接受調查。警方指出,賓士停在狹窄山路的車道中央,已實際阻斷陸路交通,並使大量車輛滯留山區,客觀上可能危及公眾往來安全。待車主到案並完成影像及相關事證彙整後,警方將函送南投地檢署,朝《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偵辦,追究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
高雄「最美酒店」變惡鄰!重低音狂炸10小時 業者急道歉
高雄承億酒店素有「最美酒店」之稱,國慶日卻因24樓無邊際泳池酒吧開幕活動爆出噪音爭議。現場擴音設備播放的重低音傳進周邊社區,在大樓間持續迴盪,附近居民不堪長時間干擾,接連向環保局及警方檢舉。稽查人員到場測得63.2分貝,確認超過晚間管制標準,要求業者在10分鐘內改善。住戶10日晚間在Threads發布影片指出,活動現場使用擴音喇叭,缺乏隔音遮蔽,酒店只要舉辦活動,附近居民就得忍受6至10小時的噪音。許多民眾已在當地居住超過20年,假日只想在家休息,卻被進駐僅數年的飯店「吵個沒完」。居民也抱怨,過去曾多次向主管機關檢舉,甚至直接打電話到酒店抗議,問題仍未獲得有效處理,氣得批評承億酒店是「惡鄰居」,直言「檢舉完全沒有作用,打去酒店罵人一樣不管你」。影片曝光後引發討論,有人留言表示,即使人在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也能將活動聲響聽得一清二楚,另有民眾認為,持續傳出的音樂已影響附近住戶的生活品質。發文者後續表示,有議員帶環保局人員前往收音,確認音量超過62分貝,並稱現場已先開單處理。高雄市環保局說明,10月10日晚間7時35分接獲陳情後派員前往稽查,確認噪音來自酒店24樓泳池酒吧開幕活動使用的擴音設備。現場測得均能音量為63.2分貝,高於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擴音設施晚間62分貝的標準,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規定,因此要求業者限期10分鐘內完成改善。酒店隨即調降活動音量,環保局於晚間7時59分再次進行量測,結果已未超過62分貝。雖然複測符合規定,稽查人員仍要求業者加強控管聲量,避免再次影響鄰近居民的生活安寧。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當晚7時許也接獲民眾報案,指位於前鎮區林森四路的承億酒店音量過大。巡邏警組到場時,環保局人員已在進行噪音檢測,確認超標後依權責開立勸導單,警方則協助處理並維持現場秩序及周邊安寧。承億酒店11日發布聲明表示,10日適逢國慶連假及餐廳開幕活動,為減少夜間聲響對附近社區造成影響,事前已與主辦單位協議,將活動安排於白天至傍晚開始,並預定在晚間9時結束。酒店坦言,受到建築物條件及現場音場影響,活動聲音仍傳至周邊社區。主管機關到場後,業者已接受檢測並配合處理,對於噪音造成居民困擾深感抱歉,後續將持續注意並嚴格控管活動音量。前鎮分局呼籲,飯店、餐飲及娛樂場所舉辦活動時,應遵守噪音管制規定,妥善控制營業及活動聲量,消費者也應避免高聲喧嘩。警方將持續加強轄區巡查,並配合主管機關依法處理相關案件,維護居民生活品質。
機車待轉格爆滿停不下!騎士慘被開單 警察「冷回這句」引網爆氣
台灣地狹人稠,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待轉格設計屢屢引發爭議。近日一名機車騎士在網路社群發文抱怨,指出自己日前騎車欲進行兩段式左轉時,發現路口的機車待轉格早已擠滿車輛、根本停不進去。未料在旁執勤的員警的回答引起網友憤怒。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表示,路口的機車待轉格早已擠滿車輛、根本停不進去,在旁執勤的員警竟直接對她開單,更當場冷回:「滿了!你就是只能繼續往前騎,到下個路口再待轉!」,讓原PO感到無比傻眼與無奈,憤而將過程PO上網發問:「我就問如果整條都是滿的,是要我騎多遠才行,確定這個答案是符合現實的?!」原PO隨後也補上警方開出的罰單,條目竟是「紅燈左轉(闖紅燈)」,讓她直呼相當無奈。原PO補充說明,警方甚至還對她說:「如果你覺得不服,可以去跟相關單位申訴格子太小。」根據警方說法,實際仍須依現場情況與具體違規事項認定。若被認定為機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貼文曝光後吸引大量網友湧入留言區聲援,不少網友留言指出:「待轉格根本是格子吐司,設計不良卻要騎士承擔代價」、「停不下開違規,直轉也開違規,到底要機車族怎樣」、「警察這種回覆真的超離譜,難道全台北市待轉格都滿了我要騎到基隆嗎」、「莫名被迫環島」。不過,也有部分持不同意見的網友留言表示:「規定就是規定,格內沒空間確實不能硬塞」、「如果進不去還強行停在格外或佔用斑馬線,被開單依法有據」。
怕隔夜酒測超標!台中移工擦撞秒棄車狂奔 3小時後結局超尷尬
台中市南屯區昨日下午發生一起離奇車禍,31歲越南籍武姓移工駕駛休旅車行經永春路時,疑因變換車道未注意右側來車,與35歲彭姓女子駕駛的休旅車發生擦撞。未料事故發生後,武男竟沒有留在現場處理,而是直接開門棄車逃跑,甚至冒險穿越車道,過程中一度差點遭對向來車撞上。警方事後聯繫武男到案,他才坦言因前一晚曾喝酒,擔心酒精尚未完全代謝、酒測超標,因此一時心虛逃離現場,結果晚間到警局酒測竟是「0」,最後酒駕沒測到,反而因肇事逃逸吃上罰單。這起事故發生在昨日下午4時15分左右,當時武男駕駛休旅車行經南屯區永春路與筏子東街口,原先行駛於內側車道,但因前方有車輛準備左轉停等,武男因此向右變換至外側車道,過程中疑似沒有注意右側車況,與彭女駕駛的休旅車發生擦撞。撞擊造成武男駕駛的休旅車前保桿受損、脫落,彭女車輛左側車身也留下明顯長條刮痕。令人意外的是,武男發生事故後並未下車與對方處理,而是迅速棄車逃離;車上一名男性乘客隨後也下車,朝不同方向離開現場。武男逃跑時還直接穿越道路,一度與對向駛來的車輛擦身而過,驚險畫面也讓現場目擊民眾相當錯愕。警方獲報趕抵現場時,只剩下武男駕駛的休旅車,因此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事發過程,同時通知車主並設法聯繫武男。直到晚間7時許,武男才與車主一同前往警局說明。武男向警方表示,自己前一晚曾經喝酒,發生擦撞後擔心體內酒精尚未完全代謝,萬一接受酒測可能超過標準,一時緊張才會選擇逃跑。警方隨即對他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為0,證明當時已測不出酒精反應。然而原本只是擔心「隔夜酒」惹禍,武男這一跑卻讓自己多了一項交通違規。警方認定武男事故後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傷亡而未依規定處置」相關規定開單告發。至於事故確切發生原因及雙方肇事責任比例,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機車2段式左轉「壓到斑馬線」小心挨罰1800元 交警曝處罰標準
台灣機車兩段式左轉制度實施逾40年,路口待轉區劃設適當性長期引發討論。近日有騎士在社群發文提醒,進入待轉格停等時若車格過小或車多擁擠,不慎導致車身超出範圍或壓到斑馬線,恐面臨最高1800元罰鍰,消息一出引發其他機車族熱議。對此,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也證實機車待轉時壓到斑馬線可依法開罰。最近有民眾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提醒其他人,機車族騎車進入待轉區要注意停下的位置,若車身壓到斑馬線,有可能被開單,面臨最高1800元罰鍰。留言區有不少騎士無奈表示,許多路口的待轉區空間狹小,且緊鄰行人穿越道或槽化線,逢上下班尖峰時段車流量大,待轉格根本擠不下所有車輛;甚至有苦主現身訴苦,僅是車輪稍微超出車格或因格位過滿無法順利停入就遭到檢舉開單,質疑此類道路設施設計缺陷不應由民眾吸收承擔。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說明,機車若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或違規占用行人穿越道,會視具體違規情形審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且若與過馬路的行人發生車禍導致受傷,加重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處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民眾可自行檢具事證檢舉。但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也進一步表示,實際執法時會彈性考量現場客觀環境,若經評估待轉格確實存在劃設面積過小、位置不合情理等客觀設計瑕疵,致使騎士無法完整停妥於格內,警察機關可依違規處理細則採取勸導方式免予舉發;若民眾因車格擁擠擠不下而收到罰單,也可依法提出申訴。另外,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補充,用路人如發現各路口待轉區劃設有安全疑慮或空間不足,可向權責交通主管機關反映進行現場勘查與改善。警方同時呼籲機車騎士,行經路口待轉時仍應儘量靠右慢速駛入,並注意周遭車況與行人動態,以共同維護路口行車與行人通行安全。
又是你!無照老翁再上路載客 三峽警「不甩詛咒鈔票」揪4泰逾期客送辦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周彥斈,18日傍晚執行違規取締勤務時,察覺有小客車駕駛見到警察便匆忙關閉車窗,周員直覺有異、上前盤查,發現駕駛是曾被自己開單的74歲木姓老翁,而木男無照上路,車內更一口氣載著4名逾期停留的泰國籍人士,警方隨後呼叫支援將所有人帶回,全案依法製單舉發,並將4泰籍人士移送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處置。18日傍晚6時許,周員在三峽區嘉添路一帶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時,看見一輛自小客車駕駛座車窗原本大開,裡頭駕駛看起來十分面熟,未料駕駛一撇見警察身影,立刻慌張將車窗迅速搖上,這項反常舉動讓周員驚覺有異,隨即透過警用系統查詢車籍資料。周員查詢後發現木姓駕駛過去就曾因無照駕駛,遭自己開單告發,確認身分後周員立即上前攔停,當場查獲木男再度違規無照駕駛,且車內後座還載有4名神色慌張的外籍乘客。經警方進一步清查身分,車內4名外籍乘客為3男1女,均為泰籍人士,4 人分別於2024年及2025年間以觀光免簽方式入境台灣,依法僅能停留約2週,卻逾期滯留至今,疑似在台從事非法打工。因現場人數眾多,周員立即以無線電請求警力支援,合力將木男及 4 名外籍人士全數帶回分隊釐清案情。而周員平時執勤相當認真,日前曾因開單舉發交通違規,遭心生不滿的民眾在繳費鈔票上寫下「不得好死」詛咒字句洩憤,一度引發外界關注。然而周員絲毫未受影響、依舊堅守崗位,此次執勤更憑著「過目不忘」的鷹眼再度建功,展現第一線警察嚴正執法與細膩敏銳的專業素養。
54歲女超市停車場昏倒 獲救醒來竟慘收罰單
紐西蘭奧克蘭日前發生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事件,一名54歲女子在超市停車場突然倒地且失去意識,經好心路人及時施救及醫護人員急救後死裡逃生;豈料,因女子昏倒期間,其車輛因超過90分鐘免費限時,竟遭到管理員開出一張80紐元,約等於34.5英鎊(約新台幣1438元)的逾時停車罰單。根據外媒《每日星報》報導,事發當時該名來自奧克蘭的54歲女子在超市停車場突然昏倒,所幸有路過民眾實施心肺復甦術(CPR),加上醫護人員趕抵搶救才化險為夷。然而就在該女接受急救與後續處理的過程中,車輛於停車場共停放了341分鐘。停車管理公司「Smart Compliance Management」的開單人員完全無視現場的急救狀況,逕行開立罰單,讓才從鬼門關前走一遭的女子與其家屬感到無奈又震驚。事後家屬憤而向停車管理公司提出申訴,希望對方能體諒當時瀕臨死亡的特殊狀況。然而,管理公司在回信中強調,停車場限制時間是為了提供「公平且均等的停車機會」,並表示經過詳細審查後,認定車輛逾時停車事實明確,開罰完全符合規定,堅持維持罰單決議。後來疑似在社會輿情壓力下,停車管理公司最後僅做出些許退讓,稱考慮到「特殊情況」,決定將罰款金額調降至30紐元,約等於12.9英鎊(約新台幣539元)的費用。該女的父親痛批,家族多年來都是該超市的忠實顧客,停車管理公司的開罰行為實在「極具冒犯性」,但女兒為了避免徒增精神壓力,最終仍選擇繳清費用,息事寧人。事件曝光後引發大眾不滿,連超市員工都相當憤慨,甚至自掏腰包將錢退還給該名女子。
違規五連發!遭攔查心虛狂抖「猛拿頭撞地」 他毒駕上路遭逮捕送辦
新北市三重區48歲曾姓男子,16日晚間騎乘機車行經三重街頭時一路違規,不僅沒開大燈、安全帽未扣,甚至無照駕駛還在路口「切西瓜」違規轉彎。巡邏員警上前攔查時,眼尖發現他全身止不住狂抖,要求配合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曾男竟心虛倒地以頭部猛撞地面企圖自殘抗拒,警方隨即依法將其上銬管束帶回,經快篩後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三重警分局員警16日晚間6時許,巡邏途經三重區龍門路一帶時,發現曾男騎乘機車未開啟車頭大燈,頭上的安全帽也未依規定繫好扣環。更離譜的是,曾男行經路口左轉時,為了貪圖方便未行駛至路口中心點,竟未打方向燈便直接「切西瓜」違規轉彎,誇張行徑當場被巡邏員警全程目擊並攔停受檢,進一步查驗身分後更確認其為無照駕駛。在盤查過程中,員警發現曾男肢體動作極不協調,且身體不斷劇烈抖動,研判疑似吸毒後駕車,遂依規定要求其配合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曾男一開始大言不慚地強辯「我又沒怎樣」,當員警當場細數其一連串重大違規項目並質疑其異常抖動時,曾男突然情緒失控坐倒在地,隨即用頭部猛烈撞擊地面。為防止曾男持續自傷並維護現場人員安全,員警立即對其實施保護管束並上銬壓制,隨後將其帶回派出所偵辦。經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果真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警方除針對各項重大交通違規逐一開單舉發並依法查扣該部機車外,另依涉犯《刑法》公共危險(毒駕)罪嫌將曾男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移動凶器!聯結車深夜自撞中央分隔島 運將爛醉上路驚人酒測值曝光
新北市五股區7日凌晨發生自撞車禍,56歲李姓男子酒後駕駛聯結車上路,行經新五路二段時自撞分隔島,警方到場後見其眼神渙散、渾身酒氣,檢測後發現其酒測值高達1.16毫克,立刻將車輛移置保管並吊扣李男駕照,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7日凌晨1時許,警方接獲報案稱五股區新五路二段附近路段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轄區德音派出所及交通分隊警力,立刻趕赴現場處置並了解狀況。警方調查,李男當時駕駛聯結車沿著新五路二段由八里方向往板橋方向行駛,途中因不明原因自撞分隔島,強大撞擊力道造成車體與路緣受損,所幸整起事故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警方依法對李男實施酒測,發現其酒測值竟高達 1.16 mg/l,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開單,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外,並執行當場移置保管該聯結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並於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偵辦。
昔日警界楷模淪圖利共犯!仁武警涉「假開單救扣牌車」 二審駁回仍判4年2月
雄市仁武分局前陳姓警員涉嫌與租車業者、代辦業者勾結,利用法規漏洞,替遭吊扣牌照車輛開立不實罰單,讓車主得以提前重新驗車領牌上路,半年內協助14輛車恢復行駛,替業者創造逾700萬元利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陳男違法圖利且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判決,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指出,依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因嚴重超速等違規遭吊扣牌照6個月,期間不得上路;但若在吊扣期間因「未懸掛車牌」或使用他牌行駛而遭裁罰,牌照反而會被吊銷,車主只要重新驗車即可申領新牌照,無須等到吊扣期滿。部分代辦業者因此看準漏洞,向有需求的車主收費,再找警員配合開立不實罰單,藉此讓車輛提前恢復合法上路。判決指出,陳姓警員2020年任職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期間,與林姓、李姓租車業者及多名代辦業者合作,明知車輛未實際違規上路,仍刻意在舉發單填載虛假的違規時間、地點及事實,陸續開出14張不實罰單,讓遭吊扣牌照的車輛改以吊銷方式重新領牌。一審法官認定,租車業者因此讓14輛車提前恢復出租,依每日約2000至3000元租金計算,共增加約711萬元收益;另有9名代辦業者藉協助車主辦理提前領牌,收取每件1萬至2萬多元代辦費,共獲利約27萬元。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11罪,判處陳姓警員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其餘涉案車行及代辦業者分別判刑並宣告緩刑。陳男不服上訴,他主張自己曾因執勤遭追撞,罹患思覺失調症且智力受損,未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希望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高雄高分院審酌醫院鑑定及相關證據後認為,陳男對交通法規及警察勤務內容相當熟悉,智力測驗也有配合度不足、刻意誇大缺損情形,且受傷後仍曾成功協助民眾找回百萬元失款並獲表揚,足認其辨識及執行職務能力未受明顯影響。法官並指出,陳男身為執法人員,卻利用職權違法圖利他人,嚴重損害司法與警察公信力,且11罪合計刑度原達15年2月,一審定應執行4年2月已屬從輕,認定不符減刑及緩刑條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黑夜奇俠」集團當共諜!砸15萬購全台個資 黃仁勳、張麗善受害
輝達創辦人黃仁勳的身分證字號2年前遭名為「黑夜奇俠」的網友以半碼方式公布,質疑黃仁勳戶籍在台北市卻自稱台南人,當時傳出輝達會採取法律行動,如今真相大白,台北地檢署查出一個「暗網個資採購團」,兩名主嫌黃柏崴、王大偉上駭客論壇以15萬元買到我國2812萬筆勞健保資料、2357萬筆戶籍資料,除了黃仁勳,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以及曾對嫌犯開單的員警都是個資外洩的受害者。檢方今年4月偵辦個資法案件,搜索約談台北市警局中正二分局南海派出所女警曾芃扉,經追查確認,她也跟這個暗網個資犯罪集團有關,男友黃頤楷與主嫌黃柏崴是堂兄弟,因此利用這段關係,委由曾芃扉代查車主個資,並兩度行賄現金1000元,不過曾芃扉都拒絕。暗網個資團還有第三條線,承辦檢察官李安兒查出,雲林縣長張麗善2024年6月出訪日本的行程全部外洩中共,內鬼就是縣長秘書施亮言。暗網團主嫌黃柏崴2023年先被對岸吸收,開始為中共刺探、收集我國政治情報,同年6月他串起施亮言這條人脈,由施亮言提供中共對台工作情資。北檢今日偵結全案,以國安法、個資法、違背職務行賄起訴12名被告,並以主嫌黃柏崴嚴重侵蝕國家安全、任意踐踏國人隱私,共求處13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另一名主嫌「黑夜奇俠」王大偉求刑4年以上。本案最大咖受害人黃仁勳,在2024年6月2日個資外洩,暗網個資團主嫌王大偉以「黑夜奇俠」為名上Threads公布黃仁勳身分證字號第一個英文字母以及後面4個號碼,其餘部分馬賽克,王大偉當時發文:「他(黃仁勳)和父親的戶籍都是在台北市,既然是A開頭就應該不算是台南出生的吧,如果只有母親是台南人就算台南人的話,那我也算是台南人了。」檢察官揪出王大偉與黃柏崴之後,深入了解個資來源,他們在2023年3月得知「BreachForums」等駭客論壇非法兜售台灣人的戶籍資料、勞健保資訊,由黃柏崴花費5000顆泰達幣(時價約15萬元台幣)買檔案,包括我國2812萬勞健保資料、2018年之前共2357萬筆戶籍資料。王大偉對黃仁勳下手,黃柏崴則對苗博雅開刀,利用臉書帳號「Cao Nima」去苗博雅臉書公布她的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並恐嚇:「大家可以去這畜生家賭牠…」;還有一名陳姓員警因為對暗網個資集團的成員開交通違規罰單,派出所值班員警接到電話,揚言要公開陳姓員警個資,還說「我是已經查到他,不然我去他家找他好不好?」北檢發現,黃柏崴所屬集團會接單,提供徵信業者共78名受害民眾的個資,並利用堂弟黃頤楷的警察女友曾芃扉代查車牌號碼,藉此得知車主個資。黃柏崴涉犯國安法部分,他接洽的對岸人士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穆」姓主任(飛機暱稱「jack jones」、微信暱稱「路上」,下稱「穆」),兩人2023年搭上線,黃柏崴為了「多角化經營」開始從事共諜生意,吸收張麗善的秘書施亮言,並告知施亮言可以招待大陸旅遊費。檢方認為,張麗善2024年6月29日訪日航班、住宿地點、拜會地點等行程是非公開的秘密資訊,施亮言卻在2024年6月12日傳送「0612調整_0629-0705縣長訪日群馬縣預計行程.docx」的檔案給黃柏崴,將縣長行程轉給「穆」姓主任,「穆」姓主任答應黃柏崴、施亮言去澳門玩的機加酒費用可全部買單,兩人也確實在2024年7月23日到26日期間前往會見「穆」姓主任。起訴指出,黃柏崴、王大偉雖然坦承大部分犯行,但他們從2023年取得不法個資檔案後,仍持續以各種手法壯大資料庫;黃柏崴、王大偉具有電腦資訊專長,竟利用專長犯罪,長期持續蒐集國人個資、任職資料及聯絡方式,檔案內容包含2300萬全體國民的個資,主嫌與境外敵對勢力往來頻繁,境外敵對勢力可藉此掌控所有國人的個資,嚴重侵蝕國家安全,黃柏崴更勾結徵信社、交流並販售個資,完全無視法律,任意踐踏國人隱私,犯行與單一個資非法蒐集或利用有天壤之別,對我國國民之個資保護侵害甚深。檢察官批評黃柏崴與王大偉多次利用不法個資,在網路上公開被害人身分證字號、住址、一親等個人資料,或恣意利用上開檔案挑釁公權力,在社會上已造成民眾惶恐不安,導致民眾深怕自己住家遭曝露或遭有心人士跟蹤,犯行對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全影響甚鉅,若非遭偵辦聲請羈押獲准,黃柏崴、王大偉顯然會反覆實施犯罪,守法意識薄弱、惡性重大。北檢對黃柏崴違反個資法求刑5年以上、行賄女警曾芃扉求刑3年,從事共諜外洩張麗善行程求刑5年以上;對王大偉則求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
直升機「上馬路」勾落電纜害號誌故障 駕駛無「臨時通行證」遭開罰
新北市汐止區3日發生罕見車禍,44歲鄭姓男子上午9時許,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載運直升機行經大同路一段與南陽街口時,因未拆卸直升機螺旋槳,導致槳葉於行進間不慎擦撞監視器機箱並勾落路邊電纜線,造成現場交通號誌故障癱瘓,警方立即指派6名警力趕赴現場疏導交通,並發現駕駛未依法申請「臨時通行證」,警方當場依法對其進行舉發開單。3日上午9時許,鄭男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載運該架直升機,沿汐止區大同路一段往基隆方向行駛,當車輛行經南陽街口時,因載運高度與寬度超標,直升機螺旋槳先是猛烈擦撞路邊監視器機箱,隨後更勾落懸掛的電纜線,導致周邊號誌當場故障,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汐止警分局獲報後隨即派遣6名警力實施現場交通管制與引導,並緊急通知台電公司派員前往處置,順利於上午10時35分將掉落的電纜線全面排除、恢復現場通暢。警方調查後確認鄭男酒測值為0,但他載運超長、超高貨物,卻未申請臨時通行中,警方因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法舉發開罰,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釐清。
護理之光!台大醫院131年首位「護理師副院長」誕生 網:最棒的鼓勵
台大醫院於昨(31)日舉行副院長交接典禮,因高淑芬、婁培人及高嘉宏等3位副院長6年任期屆滿卸任,新任副院長由護理部主任陳佳慧、外科部主任陳晉興及新竹分院副院長譚慶鼎接棒。院長余忠仁證實,陳佳慧接任副院長為創院131年來首位護理師履新此高層要職,開創醫界新頁;陳晉興與譚慶鼎則分別挾肺癌診療與智慧醫療專長加入團隊。消息一出隨即引發熱烈迴響,各界紛紛盛讚此舉為護理界之光,並期待新團隊能實質改善第一線醫護待遇與醫療環境。首位護理背景副院長!陳佳慧獲重用 肩負留才與幸福職場革新重任作為台大醫院史上首位護理師副院長,陳佳慧無論在行政、教學或學術研究上皆表現卓著。她不僅是台大首位榮獲國科會傑出獎的護理教授,更曾任醫學院國際長,擁有深厚的國際網絡。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院長余忠仁讚許她在護理系主任期間積極培植人才、建立制度,成果斐然。陳佳慧就任後的首要任務,將是持續推進護理工作環境與條件的改善,優化攬才與留才機制,並落實兒少與孕產婦關懷,致力打造幸福職場並深化國際連結。肺癌權威陳晉興與智慧醫療專家譚慶鼎入陣 展現創新與國際化雄心另外兩位新任副院長同樣資歷亮眼。外科部主任陳晉興為國內肺癌手術權威,曾為前副總統陳建仁手術,並出版多本科普書籍;余忠仁肯定他在肺癌診療與轉譯研究上的傑出貢獻,以及積極為醫師爭取改善工作條件的成果,未來將借重其卓越的溝通與研發能力拓展國際合作。而原新竹分院副院長譚慶鼎則深耕智慧醫療領域,曾帶領團隊屢獲國家醫療品質獎與專利,未來將加速台大硬體布建與機器人導入,全力協助醫院衝刺 HIMSS 第7級國際認證並開辦產學合作辦公室。「護理界之光!」人事案引爆網路熱議 基層期盼實質福利提升這項創舉在網路發表後迅速引發熱烈討論,吸引大量網友與醫護同仁留言祝賀,紛紛稱讚這是「護理界之光」、「基層提燈女神的莫大鼓勵」,也有親友與昔日學生興奮表示「太棒了」、「是老師!」。除了對陳佳慧優異的能力與溫和形象給予高度肯定外,更多第一線護理人員表達了深切期待,希望能以此為良好開端,帶動政府與院方進一步關懷護理福利,實質落實提高薪資、減少加班等政策,為台灣醫療職場注入新氣象。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婉晴衝男模會館爽點5男!自爆「1hr1600愛上他」 網酸:男公關罪不至此. 蔣友青受訪片翻紅!質疑蔣萬安「沒驗DNA」 爆不信教因蔣中正殺太多人. 假盤查真伸魔爪!基隆警涉猥褻無照少女換不開單 「超慘下場」出爐
北市曳引車載工程機械勾斷路樹 警揪行禁行路段未申請
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和平東路口23日11時許發生一起載運工程機械曳引車不慎勾斷路樹事故。警方獲報,63歲的廖姓男子駕駛曳引車,疑似未注意高度,造成後方貨斗載運的工程機械直接勾斷路樹,因此影響車輛通行,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不過儘管該輛曳引車符合臨時超高之規範,但其違行禁行路段,被抓包未申請通行證,警方也將依法開單。警方獲報到場後,立即啟動交通快打,並同步通報公燈處派員前往處理,約90分鐘排除障礙恢復道路通行。所幸整起事故並未造成車損,亦無人員傷亡;另檢視肇事曳引車駕駛,其意識清醒、精神狀態正常,初步排除酒駕與毒駕情事。警方也同步確認駕駛駕籍正常,其車上附載物高度符合申請超高臨時通行證4.2公尺之規範;惟其行駛台北市公告禁行聯結車路段未再另外申請臨時通行證,將依道交條例第60條2項規定製單舉發,處新台幣900元罰緩、記違規點數1點並責令駛離。本案公燈處人員與駕駛雙方現場已有賠償共識,以A4成案登記處理。大安分局呼籲,駕駛裝載物品之大型車輛務必注意車高限制及道路周邊環境路況,行經限高路段或路樹茂密處所應減速慢行,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用路安全。
巴威逼近仍衝海邊!11人闖警戒區觀浪釣魚 海巡全開單
巴威颱風來襲,部分岸際浪高已達6公尺以上,海象極為惡劣,為降低颱風期間海域事故風險,海巡署已配合航港局啟動滯留船舶淨空措施,岸際各單位亦同步展開預防性宣導,目前已有14處臨海縣市公告警戒區,但10日仍有11位民眾違法進入警戒區從事觀浪及垂釣等活動,海巡署立即依《災害防救法》逕行開立舉發單,並移送縣市政府裁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海巡署指出,去年7月「丹娜絲」颱風侵台期間,宜蘭地區發生民眾違法進入公告警戒區從事捕撈活動,不幸遭大浪捲入海中溺斃之慘痛案例。颱風期間海象變化快速,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擅闖警戒區,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增加救援風險。海巡署強調,將持續加強警戒區域巡查,落實勸離管制措施,同時也呼籲民眾颱風期間切勿前往管戒區從事觀浪等戶外活動,並做好相關防颱措施,以確保自身安全。
玉里臭豆腐碧潭店開幕!第2天遭環保局開單:未改善最高罰300萬元
玉里橋頭臭豆腐新店碧潭店3日正式開幕,不過開業僅一天,4日便有新北市環保局人員到場稽查,引發現場排隊民眾關注。環保局表示,稽查時發現店家「廢棄物貯存區未依規定標示」,已依法告發,若限期未改善,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玉里橋頭臭豆腐今年初因台北市中山區分店散發濃厚氣味,引發附近居民反彈而受到關注,甚至有住戶因長期受臭味影響情緒崩潰。當時環保局調查後,依規定裁罰58.5萬元,也讓品牌成為外界討論焦點。隨後,業者宣布進駐新店碧潭商圈開設新分店,3日正式營運。不過隔天環保局即派員前往稽查,確認店家廢棄物貯存區未依規定設置標示,因此依法開立告發單,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可依法裁處最高300萬元以下罰鍰。對於新分店開幕,附近居民看法不一。有民眾表示,已能聞到臭豆腐氣味,也有人認為目前影響並不明顯,仍需觀察營運一段時間後,才能評估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環保局表示,後續將持續加強巡查頻率,若發現有違反環保法規情形,將依相關規定辦理,維護周邊居民生活環境品質。
新店送瓦斯貨車卡扣突鬆脫 10桶當街滾落冒白煙嚇壞民眾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6日下午1時許,一輛滿載瓦斯桶的小貨車行經該路段時,固定貨物的繩索卡扣突然鬆脫,車斗上約10桶16至20公斤裝的瓦斯桶接連掉落路面,白色氣體不斷竄出,嚇壞後方路過民眾,紛紛報警求援。據了解,貨車駕駛26歲吳姓男子26日從新店出發,載運20桶瓦斯前往三峽一帶送貨,途中卡扣突然脫落釀成意外。警方抵達後確認現場未影響交通,也未造成其他人車受損,隨即通知消防人員到場警戒。隨即通知消防隊到場警戒,確認無瓦斯洩漏危險,要求吳男將散落瓦斯桶逐一搬回車上並確實固定。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對吳男開單告發,可處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
楊中成批3分鐘連收3張罰單 黃偉哲認不合理:若是我也可能這樣騎
台南市議員楊中成今(10)日在市政總質詢時指出,有民眾騎機車行經市道180線路段時,短短3分鐘內遭檢舉開出3張罰單,引發民眾不滿,質疑警方對檢舉案件幾乎照單全收,缺乏彈性與實際路況考量。楊中成表示,該路段原為舊縣道,道路寬度僅約12公尺,且未設置機車專用道,路旁還設有電桿等障礙物。機車騎士為閃避障礙物,行駛過程中難免向內側偏移甚至壓到車道邊線,卻因此遭檢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接連收到多張罰單,讓民眾難以接受。楊中成認為,相關情況並非惡意違規,而是受到道路環境限制所致,現行檢舉制度過於僵化,未能充分反映實際用路情況,也讓執法失去應有的彈性與溫度。對此,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從民眾角度來看,短時間內收到3張罰單確實不合理,但依現行法規認定仍屬違規行為。他坦言,若是自己騎車經過該路段,也可能因閃避障礙物而出現類似行為。黃偉哲指出,警方在處理交通檢舉案件時也面臨壓力,若未依法舉發,可能遭檢舉人質疑執法不當,甚至向監察院提出申訴,因此執法單位往往必須依規定辦理。警方則說明,依現行規定,若違規行為跨越不同路口,即可認定為不同違規事實分別舉發;若騎士變換行向或壓線行駛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經檢舉影片或照片查證屬實後,仍須依法開單,因此才會出現同一路段連續收到多張罰單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