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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籃打假球簽賭案吹哨者曝 吳季穎劈腿惹怒「她」!恐釀團滅

職籃明星球員吳季穎等人涉簽賭,遭士檢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職籃明星球員吳季穎等人涉簽賭,遭士檢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士林地檢署偵結台灣職籃SBL聯盟所屬球隊球員涉嫌簽賭及打假球案件,起訴職籃球星吳季穎等15人。整起事件之所以會曝光,據了解,全因吳季穎感情處理不當,遭時任女友黃品瑄報復,直接讓10名年輕球員失業又纏訟。

士林地檢署表示,認定被告等人分別涉有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第2項之結夥三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刑法第266條第2項之網路賭博、第268條前段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對被告15人(包括柯姓、吳姓(2位)、周姓、顏姓、邱姓、陳姓、黃姓、李姓及1名外籍球員等10名球員、前不同球隊之邱姓助理教練、黃姓、張姓、游姓、邱姓等4名友人或同學)依法提起公訴,另1名被告翁姓球員則因業已逃匿而依法發布通緝,且為澈底剝奪被告等人犯罪所得,亦向法院聲請沒收合計約2000餘萬元之不法所得。

士林地檢署指出,渠等於111年12月27日起至112年5月21日進行第二十屆SBL賽程,自熱身賽開始至例行賽期間,透過地下簽賭網站下注簽賭至少十數場賽事,下注場次中有7場賽事為達地下賭盤開出讓分或盤中受讓分數多寡,而以控制比分方式遂行。

士林地檢署提到,包括於比賽時未依教練指示戰術、或以離譜投籃、故意傳球失誤、刻意不傳球、故意遭抄截、或刻意罰球不進、傳球次數遽增、出手時機不合常理、故意運球出界、甚至讓對手輕鬆投籃等方式操控球隊輸贏及得分,渠等犯行對於職籃賽事之公平及球迷之信賴傷害甚鉅,賭資金額更以千萬元計,破壞職業運動之純正風氣,故本署依法嚴查速辦,以具體行動展現政府維護健康體育賽事之決心。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整起事件會曝光,全因吳季穎感情處理不當,遭時任女友黃品瑄報復。吳季穎與黃品瑄交往後一心二用,黃女不甘還賭債又被出賣,因此當吹哨者把事情全抖出,直接讓10名球員失業又纏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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