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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欣公司早知道辣椒粉檢出蘇丹色素卻不通報 衛生局重罰200萬

保欣違法自大陸輸入辣椒粉販售,下游業者向保欣採購後送檢出致癌物退回,保欣卻將貨轉售給其他下游,新北衛生局將重罰保欣公司200萬。(圖/新北衛生局提供)

保欣違法自大陸輸入辣椒粉販售,下游業者向保欣採購後送檢出致癌物退回,保欣卻將貨轉售給其他下游,新北衛生局將重罰保欣公司200萬。(圖/新北衛生局提供)

蘇丹紅辣椒粉事件,保欣公司從中國大陸進口的紅辣椒粉被檢出可致癌的蘇丹紅色素,至今仍有下游業者和食品受影響,事件持續擴大。新北市衛生局今(3)日表示,配合檢調搜索保欣公司發現,該公司的進口紅辣椒粉供應下游後,有收到業者反應檢出蘇丹色素,但保欣公司竟沒主動通報和啟動回收,將依法重罰200萬元。

保欣違法自大陸輸入辣椒粉販售,下游業者向保欣採購後送檢出致癌物退回,保欣卻將貨轉售給其他下游,新北衛生局將重罰保欣公司200萬。(圖/新北衛生局提供)
保欣違法自大陸輸入辣椒粉販售,下游業者向保欣採購後送檢出致癌物退回,保欣卻將貨轉售給其他下游,新北衛生局將重罰保欣公司200萬。(圖/新北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下午表示,本月1日配合檢調執行搜索保欣公司時,發現保欣公司進口中國辣椒粉供應下游後,有下游業者自主將該辣椒粉送驗檢出蘇丹紅3號不合格,並退回保欣公司,保欣公司明知該批辣椒粉不合格卻未通知其他下游通路商辦理下架回收事宜,也未主動通報衛生單位,直到本次事件爆發,不但影響自身商譽,亦牽連其他品牌,明明可提早預防事件發生卻無視該警告,嚴重忽視身為食品業者應盡之責任。

衛生局食藥科長楊舒秦表示,針對保欣公司依違反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將重罰新臺幣200萬元。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不得販售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之食品,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安法第7條第5項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保障民眾食用衛生安全。

根據檢警稍早調查,保欣自大陸輸入辣椒粉販售,有下游業者向保欣採購後送檢驗,發現含潛在致癌性或有害人體健康的蘇丹色素三號,即俗稱「蘇丹紅」,去年底告知保欣後退還採購的辣椒粉。

未料保欣竟未銷毀退回的辣椒粉,仍轉賣下游的濟生公司、信實商行等廠商,衛生單位查緝加工產品查到辣椒粉含致癌物質,往上溯源才發現保欣離譜行徑,將資料移交檢方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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