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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提案立委性騷送紀律 陳玉珍:王八千租房要立法?

立委范雲提出修訂「立法委員行為法」,立委陳玉珍認為不必多此一舉,質疑難道也要為王定宇用8千元租房修法嗎?(圖/黃鵬杰攝)

立委范雲提出修訂「立法委員行為法」,立委陳玉珍認為不必多此一舉,質疑難道也要為王定宇用8千元租房修法嗎?(圖/黃鵬杰攝)

民進黨立委范雲12日提出修訂「立法委員行為法」,規定立委性騷擾、性別歧視送紀律委員會懲處。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表示,立委本來就不能性騷擾,原本就不該做的事,何須多此一舉特別訂定法規?她酸說,立委本就不能像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一樣花8000租房,難道「王八千」也要寫進去律嗎?范雲對此痛批,國民黨是否想包庇黨內性騷犯?

范雲提案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將性騷擾、性別歧視等行為納入送紀律委員會懲處的範疇,12日法案送進程序委員會預計排入院會一讀。陳玉珍發言表示,范雲的提案沒必要,立委本來就不能性騷,不需特別訂定;難道也要特別訂幾條,規範立委不能像王定宇「租房8000元,王八千」;不能像某黨團總召有老婆又有小妾;也不能像前立委趙天麟有中國大陸女友,難道這些都要定進法律嗎?

范雲針對陳玉珍的發言又上台表示,陳玉珍完全缺乏性別平等的概念,是典型「性別盲」,性騷擾和性別歧視都是CEDAW國際公約所禁止的行為。台灣MeToo運動之後,性平三法的修正補上了校園、職場、不特定場合的性騷擾防治漏洞。然而立委因為並不隸屬於立法院,若是性騷擾其他立委、或是性騷擾時常在立法院進出工作的記者、立院員工、助理等,立法院無權調查及處理,是MeToo後修法的一大漏洞。

范雲說,若立法委員有前述行為,送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委由外部專家調查、做後續懲處,是立法院身為國會殿堂,對於最高層級民意代表應該要有的權限與職責,也正是陳玉珍所謂的「立法院還是以自律為原則」的體現。

范雲強調,國民黨如果真心想推動國會改革,應該從補上MeToo修法漏洞開始。范雲已將法案親自至國民黨團辦公室,沒想到國民黨不但不支持,還派立委在程序委員會試圖擋法案。范雲表示,此法案接下來還需在院會一讀通過,才有可能進入實質審查。范雲強烈呼籲國民黨,勿在院會擋法案,包庇黨內性騷犯及性騷嫌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