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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萬台銀本票出手 孫道存哭求交保可返家過年

孫道存的委任律師陳筱屏今午至北院以3000萬元台銀本票辦理完成孫道存的交保手續。(圖/謝中凡攝)

孫道存的委任律師陳筱屏今午至北院以3000萬元台銀本票辦理完成孫道存的交保手續。(圖/謝中凡攝)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涉侵占太電旗下基金會1億多元,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3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及住居,孫的委任律師陳筱屏今(14)日下午已到北院為孫辦理完成保釋手續,孫道存將可以回家過舊曆年節。

律師陳筱屏是在14日下午2時50分許,現身北院並以台灣銀行現金支票為孫辦理3000萬元的交保手續,據陳筱屏表示,孫的保釋金並不是女兒孫芸芸代墊,她也沒有跟孫的家人聯繫,但陳筱屏拒拒絕透露孫道存的巨額保釋金出自何處。

孫道存因掏空案服刑期滿後,他因另涉長期挪用太電旗下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基金逾1億元等,遭北檢依公益侵占罪嫌起訴,1日北院將他裁定收押禁見,他不服提準抗告,北院撤銷發回。

北院日前召開調查庭,孫向法官表示自己經濟狀況不好,並有96歲老母親,希望法官讓他交保回家看看老母親,講著講著他就哽咽地哭起來;他的律師說年關將近,請法官讓孫回家吃團圓飯,他願意天天到派出所報到。北院合議庭裁定孫道存以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每天需向轄區派出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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