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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被控偷竊遭警大勒退!自認冤枉聘律師申訴 等不到結果自戕身亡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梁姓女警31日深夜被發現在官田區運動公園開槍自戕身亡。(圖/翻攝Google Map)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梁姓女警31日深夜被發現在官田區運動公園開槍自戕身亡。(圖/翻攝Google Map)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梁姓女警31日深夜被發現在官田區運動公園開槍自戕身亡,現場並未留下遺書。據了解,梁姓女警在2022年9月考上警察大學國境學系研究所就讀,後遭警大因「竊取他人物品」在2023年12月25日將梁姓女警勒令退學。梁女自覺遭校方冤枉,從2024年1月起便自聘律師向警大展開申訴,直到她開槍自戕身亡,訴願答辯程序仍在進行中,疑似以死明志。

現年31歲的梁姓女警為警專特考班104期,從警約8年,3年多前從永康分局調任麻豆分局服務至今,在2021年6月下旬還曾助人打消輕生念頭,獲好人好事表揚。梁女去年就讀中央警察大學在職碩士專班,被指控涉及竊案,多次向校方稱喊冤並提出訴願,但仍被退學。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梁女母親稱女兒在警察大學就讀研究所期間,與同儕相互代為購買物品,但遭另名同儕檢舉有一筆1000多元帳目轉入女兒戶頭,遭認定是竊盜,並被警察大學於2023年12月25日勒令退學,此後便鬱鬱寡歡。

而據《ETtoday》報導,梁女遭到警察大學決議開除後,決定發起申訴自清名譽,她2024年1月2日正式向警察大學提起申訴,警察大學1月5日依規定召開「申訴評議委員會」,梁女列席向學校反映,她無法接受僅因單方面檢舉就遭退學,但申訴在1月8日遭警大退回,而梁女在確保學籍存在的申訴救濟過程中,仍完成了該學期的學業所有報告,同時也參加期末考試並順利通過。

2月5日,梁姓女警正式提起行政訴願,警察大學在2月22日完成答辯書並報請內政部審議,警察大學也證實梁女的研究所學籍仍存在。至於迄今未將梁女移送,警大表示,是為了慎重起見,將待訴願結果出來再行移送。

梁女友人指出,梁女自認並未在校內犯下偷竊罪行,也未有因涉嫌竊盜遭警察大學移送轄區警方調查的犯罪紀錄,因此為了悍衛自身清白,決定自費聘請律師與警大進行訴訟。

友人進一步指出,梁女家境不差,平常也不愁吃穿,若真要偷竊校內同學財物1000多元,又怎麼會再花大錢找律師來尋求法律救濟,因此梁女自戕,恐怕與她自認遭到冤枉,加上訴願尚無結果,無法自證清白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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