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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骨刺診所復健!他怒告女治療師「溫度太高」害小兄弟挺不起 結果出爐

法官駁回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取自Unsplash)

法官駁回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取自Unsplash)

新北一名曹姓男子因腰椎長骨刺,到復健診所進行微波治療,期間頭暈、手腳麻木,之後改服用止痛消炎藥;他指控,胡姓女治療師把微波溫度開得太強,導致他腰更痛,長期服用藥物造成勃起功能障礙。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曹男無法舉證兩者間的因果關係,因此駁回上訴。

判決書指出,曹男2011年1月19日到醫院照X光,發現第3、4及5腰椎有骨刺生長,陸續以物理復健及中醫推拿、針灸治療皆未改善,之後於2016年12月27日到復健診所進行微波治療,但腰痛的情況還是沒有消失,改成服用止痛消炎藥治療。

曹男指控,胡姓治療師微波溫度開得太強,導致他有頭暈、手腳麻木、站立不穩、腰痛等症狀,後回診所看到吳姓院長在病歷上以鉛筆註記將微波治療「開最小」;但腰痛狀況一直沒有改善,因此改服用止痛消炎藥治療,然而因長期服用藥物,導致他勃起功能受到損害。

他認為,短波、微波皆深層組織治療,溫度過高對身體有潛在性傷害與危險,胡姓治療師違反醫療常規導致他生理及心理傷害,因此須賠償600元看診費以及5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對此診所反駁,微波治療儀利用微波生物組織之熱效應,對病變組織進行止血、消炎、消腫、止痛等作用,診所使用儀器時,劑量均固定控制在50瓦特之下,且胡姓治療師在曹男告知身體不適時,已調整劑量、中斷微波治療,操作過程均符合醫療常規。

診所表示,微波治療儀不會造成頭暈、手腳痲、站不穩、腰痛等情形,因此曹男主張以上情事不符合科學常理;再者,曹男在這之後還仍接受診所復健長達8個月,委難信實。

法官審理後認為,曹男的診斷證明所載2013年曾被診斷出有「慢性前列腺炎」,足見在接受復健治療前,本身就患有泌尿系統障礙,難認勃起功能與胡姓治療師操作微波治療儀有何相當因果關係,且若真的因電波太強受到傷害,按常理應該不會再繼續接受診所復健長達半年,因此求償沒有理由,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