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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津貼2】藍委提草案 勞工請防疫照顧假可領津貼

藍委提案修法,明訂居家隔離檢疫者及請假照顧新冠肺炎病患家屬可領防疫。(圖/報系資料照)

藍委提案修法,明訂居家隔離檢疫者及請假照顧新冠肺炎病患家屬可領防疫。(圖/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今天(19日)提出草案,明訂勞工若需配合防疫隔離檢疫,檢疫隔離期間將可比照失業津貼 ,請領投保薪資的六成薪以為「津貼」,勞工若需申請防疫照護假,照顧需在家隔離的未成年子女或染病家屬,也可比照領到「防疫津貼」,津貼來源則由就業基金、特別預算支應。

此外,草案明訂,勞工若育有 12 歲以下子女,當其子女因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有防疫必要,採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時,勞工得請防疫照護假,雇主不得拒絕。除此之外,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病人之家屬,亦得請防疫照護假,雇主不得拒絕。林奕華解釋,教育部規定的「防疫照顧假」將到二月二十五日結束,但疫情未定,他因此修法要求延續現行提供家長申請的「防疫照顧假」,直到疫情結束為止。

草案還將「村里長」納入防疫傷殘補助對象。林奕華說,疫情發展難料,村里長未來有可能在防疫上扮演更重要角色,例如「監控居家隔離者」「發放民眾防疫物資」等,為避免村里長也因公「不幸中鏢」,未雨綢繆先將村里長納入傷殘補助對象,讓村里長能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