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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臉書換上「彩虹封面照」 意外揭露偷吃妻閨密

彩虹照意外揭露人夫偷吃老婆閨密。(示意圖/報系資料庫)

彩虹照意外揭露人夫偷吃老婆閨密。(示意圖/報系資料庫)

有位人妻在去年8月31日與閨密相約去釣魚,過程中天空出現一道彩虹,閨密立刻拿出手機拍下並傳給人妻,沒想到幾天後,人夫的臉書封面照竟然換成了同一張彩虹照,引起人妻心生懷疑,經歷一段時間蒐證後,最後一狀告上法院。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判處人夫與閨密兩人須賠償人妻12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判決書指出,人妻於去年9月21日與2個女兒到澎湖旅遊,意外發現女兒手機(原先生在使用)的電子信箱雲端中,有多封人夫與閨密的曖昧對話,「看妳傷心,心好痛,是我害妳陷這麼深」、「老婆,此時我真的很想陪著妳安慰妳」、「放心!我已經找到我最愛的人了!我只要妳」、「妳比我更不安全,我更怕妳受傷害!妳真的要考慮一下私奔了!」

人夫不僅稱呼閨密「老婆」,從電子郵件中也吐露了男女間愛意,2人甚至還打算私奔,人妻提告並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對此人夫辯稱,太太也曾偷吃被他抓包,但因對方不願簽字離婚,人夫才委曲求全繼續同住,沒想到太太仍背著他與「小王」私通款曲,閨密予以適時的安慰,私下的聊天內容只是開玩笑而已,人夫否認2人有越矩行為。

經法院審理指出,縱使人妻過去有外遇,但也不能以這個當作藉口,發展超友誼關係,再加上人夫稱呼閨密為「老婆」,並多次相互表達愛慕之情,顯然已經超越了一般朋友間的聊天話題,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2人共同侵害人妻的配偶權,經判處須連帶賠償人妻12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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