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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軍醫不給女長官哺乳 還違法開藥遭判刑

最高法院駁回女醫官上訴,認定她違反醫師法緩刑2年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最高法院駁回女醫官上訴,認定她違反醫師法緩刑2年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陸軍1名尹姓女醫官因假單問題,和陳姓女長官起爭執後,趁對方準備在哺乳室餵奶時,強行開門阻撓長官更衣,已先遭判拘役,之後又因不具醫師、藥師資格,卻違法開處方藥給部隊士官兵,遭送法辦。歷審後,最高院維持原判,認定她違反醫師法,緩刑2年定讞。

女醫官任職於陸軍航特指揮部醫務隊,中尉軍銜,5年前她和陳姓女隊長為了請假問題衝突,竟為此而不讓對方哺乳,阻撓其關門換衣服,事後遭判拘役30天。4年前,她又遭檢舉違法開藥給部隊人員被憲兵隊送辦。

雖女醫官在法庭上辯稱是因得罪女隊長,才被陷害遭其找人檢舉,但歷審院方均認為女醫官犯行明確,日前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二審有罪判決,但考量她僅因便宜行事並未藉此牟利、犯罪情節輕微,宣告緩刑2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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