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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電視聲音大 男罵鄰居「龜兒子」6次吃官司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定「龜兒子」字眼,觸犯公然侮辱罪依法將鄧起訴。(圖/翻攝畫面)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定「龜兒子」字眼,觸犯公然侮辱罪依法將鄧起訴。(圖/翻攝畫面)

【記者/宋柏誼】

新北市瑞芳區的曹男與鄧男,兩人是鄰居關係,但平日素有嫌隙也互不相讓,鄧姓男子於去年4月份間,分別6次以「龜兒子」等不堪入耳的言語,斥責對方膽小,更一度恐嚇要拿5加侖汽油潑灑曹男家,造成曹男全家心生恐懼,今經基隆地檢署偵訊並查證後,依恐嚇罪、公然侮辱罪起訴鄧男。

根據起訴書指出,鄧姓男子有傷害等前科,他與曹姓男子住在瑞芳同社區,因為曹男家中的電視機聲音過大,所以到對方家中理論,不過曹男是重聽患者,所以兩人溝通上出現不愉快,於是鄧男在去年4月中旬,6次當面辱罵曹男「龜兒子」等髒話,還更以「潑灑汽油」、「我殺過2個人」等言語。

曹男說,因為自己重聽,所以電視機才開大聲一點,不願意破壞社區鄰居和諧,但因為擔心家人安全,而且對方經常到家中大吼大叫,所以才決定提告。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經監視器確認雙方爭吵過程,加上鄧姓男子也坦承犯行不諱,檢察官認為鄧男觸犯恐嚇罪、公然侮辱罪,因此依法將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