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
」 公然侮辱 北檢 傷害 侮辱 掌摑
掐死女友伴屍3天 毒蟲「將死者性愛片PO付費群」超惡行徑曝光
新北市新莊區6月發生殺人案27歲洪姓男子涉嫌在租屋處徒手掐死同齡的趙姓女友,事後非但未報案,反而伴屍3天,還以女友手機傳訊給其前夫與友人,製造「人還活著」的假象,甚至盜領女友存款,並將兩人交往期間拍攝的私密性愛影片上傳至Telegram付費會員群組牟利,直到屍體發出異味,鄰居報警才讓此案曝光,新北地檢署近日依殺人、散布性影像等8大罪嫌將洪男提起公訴,全案將交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檢警調查,洪姓男子與趙姓女友同居在新莊區龍安路一處出租套房,而洪男有吸毒惡習,6月10日凌晨兩人一同外出返家後,洪男不知何故突然失控發狂,狠心出手掐住女友頸部,直至趙女斷氣窒息身亡。洪男犯案後沒有報警,反而拿起死者手機解鎖,冒用趙女名義陸續發送通訊訊息給趙女的前夫及身邊友人,營造趙女平安的假象,而他不僅拿趙女提款卡盜領3000元,還將過往與趙女拍攝的私密性愛影片,直接上傳至Telegram的付費會員頻道,供不特定會員瀏覽、下載觀看牟利。而洪男伴屍3日,直到趙女遺體發出臭味,鄰居報警才讓全案曝光,警方破門驚見趙女遺體,桌上還擺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及新興毒品依托咪酯,洪男則精神不穩,當場被員警上銬逮捕。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檢察官認定洪男犯罪事證明確,涉嫌觸犯《刑法》殺人罪、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行使偽造準私文書、散布猥褻物品、公然侮辱已死之人、無故散布或以他法供人觀覽性影像、竊盜,以及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等8罪,依法將其提起公訴,後續將移由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專庭進行審理。
葉元之助理買麵遭惡煞埋伏痛毆 警速逮5嫌、行車糾紛畫面曝光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的國會助理驚傳在深夜吃麵時遭惡煞圍毆!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於9月17日凌晨獲報,一名23歲的林姓男子(為葉元之國會助理)在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某牛肉麵店購餐時,不慎與隔壁桌多名酒醉男子發生口角,竟當場遭對方施暴毆傷。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循線在案發後4小時內迅速將帶頭的47歲施姓男子等5名嫌犯全數緝獲到案。隨著調查深入,警方更查出這起暴力事件的導火線,竟是雙方半個月前在路上因停紅燈引發的行車口角,相關行車糾紛畫面也隨之曝光。根據南港分局調查,這起事件發生於9月17日凌晨0時30分許。當時林姓助理前往忠孝東路七段的牛肉麵店買餐,席間與隔壁桌正在飲酒的一群男子發生口角衝突,對方隨即失去理智動手圍毆林男,造成林男身體多處受傷。嫌犯一行人在警方趕到前已鳥獸散,警方則第一時間將林男送醫救治,所幸無生命危險。9月17日凌晨,施男率眾帶頭打完林姓助理後離去。(圖/警方提供)被害人林男隨即向警方提起告訴。南港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展現神速效率,在案發後短短4小時內即將47歲的施姓主嫌及共犯等5人全數查緝到案。令人意外的是,經警方深入訊問,帶頭的施嫌供稱,雙方其實早已在9月2日就結下樑子。當時兩人在南港區舊庄路一段某處停紅燈時,就曾發生過嚴重的行車口角衝突,沒想到施嫌等人記恨在心,日前在麵店巧遇後竟舊帳重提,演變成當街暴力圍毆事件。目前相關的行車糾紛畫面也已經曝光,只是糾紛畫面完全看不出有任何「明顯糾紛」,目前全案訊後已依涉嫌刑法聚眾鬥毆、強制、公然侮辱、恐嚇及毀損等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叉貓慘了!肉搜小草前科諷「戀童癖」 涉洩個資、誹謗遭起訴
知名政治網紅「四叉貓」劉宇(本名劉宇席),1月下旬因與民眾黨辛姓支持者在網路上爆發糾紛,他竟在臉書及Threads等社群平台公開辛男過去的刑事判決紀錄、生活照、住處使用執照等個人隱私,並公開影射對方是「戀童癖小草」,辛男憤而提告,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其公布前科僅涉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今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公然侮辱及散布文字誹謗等罪嫌將四叉貓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依個資法論處。據了解,辛男前往四叉貓的臉書留言,聲稱已成功檢舉其粉絲專頁並附上證明截圖,四叉貓心生不滿,遂利用司法判決系統肉搜出辛男於2020年間涉及兒少性剝削案件判決內容,並於1月22日、23日期間,在新北市三重區的租屋處內,陸續透過其經營的Facebook帳號「四叉貓異世界轉生為數位貂蟬」、「劉宇」,以及Threads帳號「@4xgay」發文。四叉貓將該起判決部分內容公開張貼至社群平台,發文諷刺對方跑來留言檢舉,結果查詢判決系統才發現對方是個「戀童癖小草」等語,並刊登辛男清晰的臉部生活照,以及辛男過往曾公開、載有具體住處資訊的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使用執照截圖,公布辛男的前科、姓名、長相及居住地址等個資,辛男憤而提告。檢察官認為,四叉貓所張貼的刑事判決紀錄內容雖屬真實,但該案情節純屬個人私德,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依法仍構成誹謗罪;此外,四叉貓公開揭露辛男的犯罪紀錄、照片、姓名及住處使用執照等行為,已嚴重損害他人之合法利益,涉犯《刑法》公然侮辱、散布文字誹謗,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未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依法建請法院從重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檢察官強調,四叉貓身為具有廣大聲量與號召力的知名網紅,卻僅為一己私怨而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導致當事人精神損害;考量四叉貓事後已主動將相關爭議貼文刪除,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仍建請法官依法量處適當之刑,以彰法紀。
獨/台大醫院上演八點檔!孫女要祖母告媽媽被打巴掌 詐傷提告贏了
台大醫院有一對母女在病房走廊上發生爭執,媽媽不滿女兒慫恿祖母告她,動手打女兒一巴掌,女兒驗傷堅持提告。監視器拍到媽媽打女兒左臉,診斷證明卻記載右臉挫傷,照理說女兒「傷勢」與媽媽動手無關,而且檢察官最初只起訴傷害罪,原本有判決無罪的空間,但檢方在到法院審理時追加強暴侮辱罪,媽媽對此找大法官「救援」,引用憲法法庭限縮公然侮辱罪的判決以主張她只是希望女兒小聲點、不要打擾醫院安寧,台北地院不採信,仍判媽媽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本案被告詹姓女子在2025年2月15日下午與家人前往台大醫院探病,在走廊聊天時,婆婆也到病房外找她講話,講著講著就吵起來,路人經過將食指擺嘴邊比出「噓」的手勢,要她們降低音量。詹姓女子的女兒在病房內聽到爭執,走出來跟媽媽講話講3秒鐘,左臉臉頰就被打了一下,其他家人見狀立刻隔開兩人,但無法澆熄母女戰火從醫院燒到法院。女兒直接在台大就醫,並在警方詢問是否提告時,回覆「我要對我母親提出傷害告訴」,台北地檢署依據醫院5樓走廊監視器畫面、驗傷單起訴詹姓女子。詹姓女子否認打巴掌,堅稱只是輕推額頭;對於檢方追加起訴強暴侮辱罪,她解釋動手目的是避免女兒大聲喧嘩、希望女兒節制言行,並未下重手侮辱女兒,並提出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3號判決意旨,主張本案不成立公然侮辱,客觀上更不構成強暴侮辱的要件。北院調查,詹姓女子不高興女兒介入她跟婆婆之間的爭執,在醫院走廊這種公開場合掌摑女兒,屬於直接以外力對人體表達不屑,也有人格攻擊的效果,這跟憲法法庭判決只提到「口語」言論是不一樣的,足以使被害人身心難堪、人格名譽受損,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法官指出,詹姓女子如果真要女兒安靜一點,在她動手前已經有路人示範過了,比個「噓」就可以,她打女兒巴掌只會帶來反效果,製造更大的聲音;詹姓女子跟女兒起衝突,無法理性處理、互相忍讓包容,控制不了情緒掌摑羞辱女兒,事後也沒得到女兒原諒,因此以強暴侮辱罪量處拘役15日。本案可上訴。詹姓女子向北院聲請傳喚女兒、兒子、婆婆、妹妹作證,法官基於兩個理由打回票,第一個是監視畫面夠清楚了,第二個是找其他家人出庭「無助事實釐清,卻可能加重家庭紛爭」,所以沒有傳喚必要。法院雖認定詹姓女子掌摑女兒可能同時觸犯傷害、侮辱罪,比對女兒證詞與醫院診治情形出現矛盾。女兒對警察和檢察官都說「左臉」被打,但台大急診醫師依據女兒描述對她的「右臉」拍照存證,實際上看不出明顯外傷。醫師出庭作證表示,驗傷部位是右臉挫傷,可能因為病人說被打會痛,即使外觀沒有紅腫、瘀青,仍會開立挫傷的診斷證明,法官因此判斷,詹姓女子打女兒左臉並不會導致女兒右臉受傷。
矢板明夫遭「和勝和」成員襲擊 檢起訴港籍男:企圖製造寒蟬效應
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矢板明夫今年7月在台中公開演講後,遭人近距離毆打,涉案的33歲廖姓香港籍男子犯案後企圖變裝搭機逃往韓國,遭警方攔截逮捕。台中地檢署偵結認定,本案疑為境外勢力出資僱用跨境施暴集團,廖男因原定打手臨時退出,為取得10萬港幣報酬改親自下手,今天依傷害、公然侮辱、恐嚇公眾及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5年並接續羈押。檢方調查,廖男與其他共犯均涉香港幫派「和勝和」成員,案件起因疑與矢板明夫長期公開評論兩岸情勢及政治議題有關。幕後人士疑透過管道找人跨境犯案,並要求成員事先入境台灣,前往活動場所查看環境、掌握人員動線,等待適當時機出手。檢方指出,原先負責實際攻擊的鄺姓男子,因評估犯案風險過高而臨時打退堂鼓,另名馮姓男子也隨之離境。為確保行動仍能執行,幕後人士提高報酬,廖男為了港幣10萬元,最終接下「打人」任務。廖男7月2日從香港抵台,當時另有一名男子同行,但對方在犯案前一天先行離境。7月6日矢板明夫在台中永豐棧酒店參加活動,廖男先在現場喊出矢板明夫姓名,確認身分後隨即靠近攻擊,朝矢板臉部揮拳,造成下頷鈍挫傷及上唇擦挫傷、流血。得手後,廖男並未留在現場,而是迅速搭乘Uber前往逢甲夜市,購買衣物更換裝扮,企圖藉此躲避警方追查,隨後直奔台中國際機場,準備搭乘下午3時15分飛往韓國釜山的班機。不過警方掌握行蹤,持檢察官核發的拘票,在他登機前將人攔下逮捕。檢方認為,本案並非單純的街頭暴力,而是具有明確目標、分工及事前勘查的跨境犯案行動。涉案人士先後入境、勘查場地、確認動線,再鎖定被害人下手,犯案後又安排變裝及出境,整體手法具有高度計畫性、組織性與反偵查特徵。檢方進一步指出,若以暴力方式針對公開發表言論的媒體人施壓,除直接侵害被害人的身體安全,也可能藉由公開施暴產生「殺一儆百」效果,進而造成社會恐慌與寒蟬效應,危及言論自由、公共安全及我國司法權有效行使,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處廖男有期徒刑5年,並接續羈押。至於其餘涉案的吳姓、馮姓、鄺姓及王姓4人,目前均已離境,檢方已發布通緝。台中地檢署表示,幕後出資、指使者的身分,以及是否有台灣境內人士提供協助,仍持續另案追查,將持續向上追查幕後主使、向下釐清完整犯罪網絡。
遭前夫掌摑、毆打原因曝光 李沛綾痛訴「家人全程目睹」:不是第一次被家暴
八點檔女星李沛綾驚傳遭前夫戴勝利施暴,昨(20)日晚間兩人在返家途中發生爭執,李沛綾控訴遭戴勝利掌摑、捶打,甚至下車後仍持續動手,造成她左耳聽力異常、臉部紅腫及手腳瘀青。李沛綾今(21)日前往醫院驗傷,接著到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報案,並提出傷害、公然侮辱告訴及申請保護令,不過製作筆錄期間因情緒突然失控,不斷痛罵前夫「為什麼要這樣對我?為什麼要打我」,隨後被抬上救護車送醫治療。據《鏡週刊》報導,李沛綾昨(20)日晚間和EMBA畢業的同學睽違約8年聚會,因此她比預定時間晚了一點離開,聚會結束後由前夫戴勝利開車接她與女兒返家,當時有同學特別走到車旁和戴勝利打招呼,但戴勝利卻沒有下車。李沛綾表示,她上車後詢問戴勝利,為何不願下車和同學打招呼,沒想到戴勝利卻開始辱罵髒話,雙方因此爆發爭執,最後李沛綾不想繼續搭車,要求對方靠邊停車。李沛綾控訴,自己要求停車後,竟遭到戴勝利掌摑,左手也被連續捶打;車輛停靠路邊後,她趕緊打電話向同學求救,但下車後戴勝利仍在路邊對她動手,直到同學趕到現場協助才停止。更讓李沛綾難過的是,當時女兒就在車輛後座,整個施暴過程都被女兒親眼看見。事後,李沛綾前往醫院驗傷,她透露左耳遭掌摑後一度幾乎聽不見,臉部出現紅腫,手部也有瘀青。李沛綾也指控,這並不是她第一次遭到前夫動手,約2個月前她也曾被戴勝利掐住脖子,當時因為家人而選擇忍下來,這一次她決定不再沉默,除了驗傷、報案,也將在律師陪同下提告傷害、公然侮辱,並申請保護令。對此,李沛綾的律師也證實,李沛綾在製作筆錄時提到遭甩耳光後出現聽力受損,將住院觀察是否有腦震盪的情況。李沛綾指出,車內行車紀錄器可能有錄下當時的聲音,事發地點附近也可能設有監視器,後續將請警方協助調閱相關畫面。針對李沛綾的指控,戴勝利稍早接受電話訪問時僅表示已知道相關消息,其他則沒有進一步說明。據了解,李沛綾2005年與中部富商戴勝利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逐漸淡出演藝圈,兩人婚姻維持約18年,於2023年協議離婚。日前李沛綾才透露兩人互動仍像夫妻,如今傳出家暴事件,也讓2人的關係再次受到外界關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搭機不滿遭擦撞!71歲婦掌摑空服員、丟冰塊砸座艙長 下場慘了
一名71歲張姓女子今年4月,搭乘從日本福島飛往桃園的台灣虎航班機,班機準備降落時,她在座位上穿鞋,不慎遭執行落地安全檢查的劉姓空服員擦撞右臉及椅背,張女心生不滿,竟當場掌摑空服員,還拿冰塊丟向座艙長。桃園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張女涉犯傷害及以強暴犯公然侮辱罪,依法提起公訴。檢警調查,張女於2026年4月3日晚間6時30分許,搭乘台灣虎航IT753班機,從日本福島機場飛往桃園機場。當時飛機準備降落,張女坐在20C座位,低頭靠著19C椅背穿鞋,右腳則伸到走道。劉姓空服員執行落地安全檢查時,經過張女座位,不慎擦撞張女右臉,導致張女臉部撞上椅背,張女疑因不滿遭碰撞,隨即徒手掌摑劉姓空服員,造成對方左臉鈍挫傷。陳姓座艙長見狀後上前了解情況,要求張女先回到座位,並提供冰塊讓她冰敷,不料張女竟將冰塊丟向陳姓座艙長。班機降落後,劉姓空服員及陳姓座艙長報警提告傷害與公然侮辱罪,張女也被航警局移送偵辦,張女辯稱是空服員先撞傷她,自己才出手反擊,並反控空服員傷害。檢方調查後認為,張女在機艙內當眾掌摑劉姓空服員、將冰塊丟向陳姓座艙長的行為,明顯具有傷害及以強暴犯公然侮辱的犯意,因此依法提起公訴。至於劉姓空服員在執行安全檢查時擦撞張女一事,檢方調查後認為涉犯過失傷害罪部分罪嫌不足,已做出不起訴處分。
北捷喝飲料遭勸不滿!中國女護同行男回嗆「只喝一次」 還怒比中指
台北捷運禁止在劃定區域內飲食,近日卻有網友目擊,一對男女在大安站月台疑因喝飲料遭保全勸阻,雙方因此發生爭執。女子不滿同行男子被指屢勸不改,多次強調對方只喝了一次,男子也質疑保全是否想藉此開罰,最後女子搭車離開前還轉身對保全比中指,過程被拍下PO網引發討論。原PO在Threads分享影片表示,當時一對男女在大安站月台,疑似港籍男子因喝飲料被保全發現。保全告知站內不能飲食,若屢勸不改可能開罰1500元,同行女子隨即替男子辯解,回嗆:「對啊,他有喝一次啊,他有喝很多次嗎?」從影片可見,保全向兩人說明站內禁止喝飲料,屢勸不改將開罰1500元,但女子認為男子只有喝一口,不滿質問:「為何要說他屢勸不改,為何要冤枉他?」接著又說:「他有喝很多次嗎?他要罰嗎?就是沒有講道理啊。」男子也加入爭論,強調:「我們不是屢勸不聽。」並質疑工作人員是否故意想要開罰。雙方一度僵持,最後捷運人員出面緩頰,表示既然已經完成勸導,兩人也知道站內不能飲食,後續會再與保全人員溝通,爭執才告一段落。不過女子上車後仍轉身對保全比出中指。影片曝光後引起網友討論,有人留言:「誰管你喝一口還兩口,禁止的意思就是不行,不識字還這麼囂張」、「看她最後的笑容及行為,她的態度表明 『他們贏了,你奈我何?』」、「捷運上都是中國人在喝飲料 ,台北市捷運局什麼時候會罰錢?」、「比中指是公然侮辱,儘速在她出境前提告」。根據《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規定,在大眾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等,可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若因疾病、身體不適等特殊狀況需要喝水、吃糖或服藥,可洽服務人員協助。
台中6旬婦不爽女學生坐公車愛心座 竟狂罵「爸媽死了沒人教」
台中市1輛公車日前發生「讓座糾紛」,1名林姓女學生因身體不適,坐在愛心座上休息,1名62歲楊姓婦人上車後,就對著女學生飆罵「沒家教」、「爸媽死了沒人教」、「好恐怖喔!7月遇到鬼」,其他乘客見狀立即報警,怎料警方到場後,楊婦還惡意用身體衝撞女學生,事後女學生家長也表示將對楊婦提告。這件事情發生在8月31日傍晚5時許,女學生放學後搭公車回家,因身體不舒服,便選擇坐在愛心座上,隨後楊婦及其丈夫在科技大學站上車,楊婦發現座位已滿,丈夫沒地方坐,就開始抱怨「這些學生都不走路喔,每個都搭公車,害我們沒有位子坐!」楊婦見女學生坐在愛心座上,更開始謾罵「沒家教沒教養」、「好恐怖喔!7月遇到鬼」、「她爸爸媽媽都死了,是嗎?沒人教嗎?」女學生只能拿出手機錄影自保,直到三光國中站,有熱心乘客協助報案,警方獲報到場,要求下車處理,楊婦就趁著刷卡下車時,用身體衝撞女學生。對此,女學生的父親表示,其實愛心座不是博愛座,台灣是一個多元的社會,應該多點包容,應該互相尊重,也拒絕身體或是語言暴力,「老人應該是一個讓人有溫度的長者,而不是一個為老不尊的下流老人。」同時感謝所有提供幫助的人,也謝謝警察依法偵辦,目前已提告妨害名譽與公然侮辱。台中市第五警分局證實,8月31日傍晚接獲報案,北屯路上有民眾糾紛,經查係62歲楊婦與林姓女學生在公車上因讓座問題發生爭執,學生方已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將通知楊婦到案說明。
他搭捷運提醒女子走光反遭控性騷擾 監視器釐清後仍被罵「真是噁心醜男」
一名男網友近日在Dcard分享搭乘捷運前往淡水的經歷,聲稱途中發現坐在前方的女子衣服滑落,因擔心對方走光而出聲提醒,沒想到女子認為他的舉動涉及性騷擾,雙方因此發生爭執並驚動警方。男網友表示,警方後來調閱捷運監視器釐清過程,女子最終決定不提出性騷擾告訴,但離開前的一句話仍讓他相當受傷。原PO以「在捷運上好心提醒女生春光露了,反而被她認為性騷擾。不是假的」為題,在Dcard心情版發文。他表示,假日搭乘捷運前往淡水時,一名女子坐在正前方滑手機,過程中左側衣肩逐漸滑落,不但露出內衣,也露出部分胸部,附近其他男性乘客因此頻頻側目。原PO稱,他注意到周遭有人觀看後,決定上前提醒女子,並閉著眼睛告訴對方:「小姐你半邊都曝光了,你要不要整理一下。」然而,他說完後一直沒有得到回應,因此睜開眼睛查看情況,卻發現女子露出不舒服的表情,隨即指控他「你在性騷擾我」,兩人當場發生爭執,最後警方也到場處理。依照原PO說法,女子向警方表示,雖然男子確實是在提醒她,但她認為對方可能已經看了很久,因此感到不舒服,並認定自己遭到騷擾。由於雙方對當時情況各有說法,警方接著調閱捷運監視器畫面。原PO聲稱,監視器畫面顯示,他並沒有持續盯著女子觀看,最後也是閉著眼睛出聲提醒。警方了解過程後詢問女子是否仍要提出性騷擾告訴,女子思考後回答「算了」。不過,原PO表示,對方並未向他道歉,過程中還說了一句「真是夠噁心的醜男」。原PO表示,警方當時曾安慰他不要將此事放在心上,並提到現在女性保護自己的意識提高,因此可能產生誤會。他也表示能夠理解,並向警方道謝。不過,女子所說的「噁心醜男」仍讓他感到受傷,因為自己的半張臉確實留有燒傷痕跡,因此最後決定將整段經歷寫成文章,除了抒發情緒,也藉此提醒其他男性。文章曝光後,引起不少網友討論,「這就是為什麼網路上都流傳『我勸你少管閒事』這個哏」、「怕富人看不到,又怕被醜男看」、「她說你是噁心的醜男就換妳告她公然侮辱啊」、「下次就抱著『事不關己,己不操心』,好心被當驢肝肺」。另一方面,也有女性網友從不同角度提出建議,認為涉及衣物滑落或走光等較為私密的情況,由同性出面提醒可能比較適合,「這種曝光的提醒真的就給同性的去講就好了,畢竟性騷擾這東西還是很主觀」、「拍拍,這種事還是同性提醒比較好」、「以前買衣服碰過女店員褲子拉鍊沒拉,我就偷偷請同行的女性朋友幫忙提醒」。
開學日就嗆老師!家長群組飆三字經放話「明天去找你」 導火線竟是這事
週一是開學日,新生陸續進入新環境,老師也開始處理班級事務,不料一段家長與老師在班級群組的對話卻掀起討論。有網友分享,一名家長疑似不滿老師清晨6點多傳送訊息打擾休息,竟直接在群組內飆罵,甚至留下「明天去找你」等話語,讓不少網友看完直呼老師辛苦了。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真的勸大家只要還負擔得起都讓小孩去讀私校」,原本以為在公立小學已經看過不少「鬼故事跟恐龍家長」,沒想到孩子升上國一,開學第一天就碰上一名家長在班級群組內飆罵老師,而導火線竟是老師早上6點多傳訊息,吵到該名家長休息。從曝光的LINE對話紀錄可見,老師清晨6點多在群組傳訊溝通,隨即有家長不滿開罵:「他X的你是不睡覺喔,這麼早傳什麼」、「欠罵嗎」。面對家長的激烈反應,老師隨後傳訊道歉,表示願意調整群組通知時間,延後發送訊息,同時也請對方不要口出穢言。不過,該名家長並未就此停下,反而回應:「你好好想一想,你再說我我可能不是講這」、「明天去找你」。相關對話曝光後引發大量討論,不少網友對家長的言行感到不滿,紛紛留言:「有些人真的不適合擁有下一代」、「89家長可以直接抓去關嗎」、「那位家長已經涉及公然侮辱的範疇,建議老師提告」、「真不敢相信老師要跟這樣子的恐怖家長(跟孩子)相處三年」、「他六點剛要睡耶,不會自己關勿擾嗎」、「脾氣差就算了還不聰明,明明就有靜音功能」。另有不少人替老師抱不平,有網友表示:「很多老師應該6:00-6:30起床,起床先處理班務,因為到學校後就有學生的事情要忙。真心疼認真的老師」、「真的好可怕,難怪沒有人要當老師,真的辛苦了」。、「請各位家長幫幫這位老師,不要讓這種家長肆意妄為,不然受害的會是你孩子的受教權」。剛開學就有家長情緒不穩在班級群組裡嗆老師。(圖/翻攝Threads/@yentingyu)
獨/她比「神經病」手勢諷鄰居卻辯比YA 逆轉無罪原因曝光
新北一名婦人與男鄰居相處不睦,在社區開會結束散場時,發現男鄰居拿手機錄她,忍不住食指、中指併攏,在太陽穴旁邊旋轉,比出「阿達」、「神經病」的手勢,因此吃上官司,她對檢察官辯稱只是比YA,仍被起訴公然侮辱罪,一審判罰4千元,但二審認為,婦人只是表達不滿,不一定有意毀損男鄰居的名譽,而且當時其他人陸續離開會議室,無法證明有第三者見到「神經病」手勢,因此改判無罪,全案確定。本案被告是新北蘆洲一名孫姓婦人,原告吳姓男子是同一個社區的住戶,兩人之間有官司恩怨,2024年12月30日晚間社區舉辦區權人會議,孫姓婦人見到吳姓男子以手機對著她攝影;區權會開完時,孫姓婦人想起有朋友要借社區場地開會,拿手機拍會議室,卻見到吳姓男子又在拍她而且慢慢靠近,她邊往門口走邊在太陽穴旁邊併攏食指與中指再搖晃擺動,讓吳姓男子感到羞辱,報警提告公然侮辱。食、中兩指旋轉搖動是什麼意涵?婦人去警局和地檢署都說這個手勢是YA,新北檢認為這個手勢暗指吳姓男子是神經病,足以貶損名譽,因此起訴,新北地院也採納檢方見解,判處罰金4千元。婦人一審找一位律師,上訴二審再加一位律師幫忙辯護,辯稱吳姓男子一直拍她並逼近的行為很莫名其妙,也使她畏懼,出於宣洩不滿的情緒才比出手勢,並無侮辱告訴人的意思。高院合議庭勘驗吳姓男子的手機錄影畫面,當時社區住戶一個接一個走出會議室,有人看到孫姓婦人對吳姓男子比神經病嗎?這部分看不出來,而且孫姓婦人比手勢只是一下子,並未持續反覆,也尚未達到大多數人無法忍受的程度,吳姓男子個人感覺不舒服與社會名譽受損不能畫上等號,所以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姜厚任護小24歲女友「很多人欺負她」:我告你告到死!
71歲資深男星姜厚任跟小24歲女友童芯(陳苡孋)交往半年,這段戀情卻被網友看衰,當偵探片在深挖,擔心他遭詐騙人財兩失,姜厚任今(14日)開記者會為女友的黑料澄清外,他笑說「她比我年輕,又比我有錢,應該我去騙她才對」,要網友別為他擔心。姜厚任今在記者會上,壓上這輩子名譽來為童芯說話,「社會責任我來擔,我吞不下這口氣,童芯比我小24歲,我是疼惜她,這是基本人性。」他跟童芯認識一年、交往半年,這些事也是近期才知,在他角度,他認識的童芯是天真且童心未泯,讓他很是心疼。姜厚任表示:「很多人看她不懂,而欺負她。」他表示童芯有五家公司,近來他參與幫忙處理整合,發現官司頗多,也很多債未追回,他表示童芯借兩個員工錢,一個欠六百多萬,一個欠七百多萬,「還有一個人騙她兩三千萬,你說,這樣的人有能力詐欺人嗎?」姜厚任想起童芯的委屈,還一度講到哽咽泛淚,其中童芯被說是原住民高官哈用勒巴克的小三,姜厚任說:「說童芯是小三,你舉證,要不然你就是公然侮辱,你敢嗎?」他表示,該男本就婚姻不睦,童芯當時有婚姻,小三另有其人,「離婚就說童芯害他們離婚,怎麼不說是我這個小王害你們離婚。」姜厚任也點出有一位聲稱人在北京的王姓網友,「寫了一大堆不負責任的話,現在我告訴你,我告你告到死!你不只是在傷害童芯跟童芯一家人,是在傷害台灣社會,台灣可以這樣隨便捏造事實嗎。」他希望導正網友沒證據就開砲的歪風,「我七十一歲了,我在世界上時間不多,剩下時間,我想為社會做點貢獻,我會幫人騙人嗎,我像頭腦壞掉的人嗎,我希望台灣社會祥和、互相關愛,大家主持公道有正義感。」姜厚任痛批廖人傑,稱童芯父親曾贈古玉,要求「玉還來」。(圖/侯世駿攝)關於外界最關心的1100萬財務糾紛,姜厚任表示,蔣瑋珊多年前罹癌,童芯全家熱心伸出援手照顧,蔣女病癒後,便與男友廖人傑主動提出要將癌症理賠金等資金「投資」童芯的公司。兩人因公司狀況不佳提出撤資,並要求全額返還,談不攏便反過來提告詐欺。姜厚任痛批,投資本就有風險,「成年人要加入任何公司沒有人可以強迫,有人拿刀逼你嗎?」更心寒表示:「救人一命卻要人坐牢,有這樣的人嗎?全天下人都可以告童芯,就你們兩不能告,因為這是天理。」
為愛女辦歸寧宴!網友竟詛咒「明天辦離婚」 本土劇男星氣炸:我絕對告到底
曾演出《台灣阿誠》、《台灣霹靂火》、《親戚不計較》等經典作品的本土劇男星「黑面」林郁順,8月2日為愛女舉辦歸寧喜宴,席開超過200桌,現場星光熠熠,眾多政商名流與演藝圈大咖到場祝賀。不過,黑面事後分享喜宴盛況時,卻遭網友在貼文留言詛咒:「今天歸寧宴,明天辦理離婚」,讓他相當氣憤,隨即前往警局報案。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黑面10日在社群平台分享女兒歸寧喜宴的盛況,透露當天有大批藝人、政商名流出席這場世紀婚禮,現場席開超過200桌,場面相當熱鬧。然而,原本充滿喜氣的貼文,卻出現網友惡意留言,寫下「今天歸寧宴,明天辦理離婚」,直接詛咒黑面的女兒,讓黑面難以接受。有網友在貼文底下惡意留言。(圖/翻攝自Facebook/黑面藝人粉絲團)面對網友無端攻擊,黑面隨後前往警局報案,並公開11日完成的「案件證明單」。根據他公開的內容,案件類別為「一般刑案(妨害名譽(信用))」,案件內容則載明:「報案人稱於臉書公開平台上遭一暱稱林育慈之人公然侮辱,遂至本局提出告訴。」黑面也透過公開案件證明單,表明自己已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對於網友在女兒喜宴相關貼文下留下惡意詛咒,黑面氣得發文回應,強調自己將追究到底,並展現護女心切的一面。他直言:「人要留一點口德!做完了筆錄!我絕對告到底也絕對不合解!為我家人女兒討回公道!」除了針對網路留言採取法律行動,黑面也將矛頭指向演藝圈內疑似亂傳話的人。他警告:「演藝圈也一樣!沒做我的場也亂說話!我黑面人人好!我不惹事但我也不怕事!」並呼籲外界「多做好事多說好話」,同時強調只要有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散播不實言論,只要他掌握相關證據或錄音,「我一定告到底!」「黑面」林郁順8月2日為愛女舉辦歸寧喜宴。(圖/翻攝自Facebook/黑面藝人粉絲團)黑面完成報案後,12日又在留言區進一步透露案件最新進度,並揭露自己所掌握的疑似幕後身分。他引述好友提供的線索表示:「跟好友報告這是雲林男性跟對面老闆娘有仇恨!所以假冒老闆娘的名字申請假帳號!到處攻擊網路朋友!」對於這起疑似涉及假冒身分及網路攻擊的事件,黑面強調:「讓司法及警察機關處理!再上法院!謝謝大家的支持!黑面感謝!」表明將透過法律程序追查相關人士,還原事件真相。
醫療暴力頻傳!近一半受害者是護理師 醫嘆:在醫院揮拳代價比你想像的還要大
新北市醫院日前再傳醫療暴力事件!一名28歲男子疑因積欠醫藥費,又要求院方開立診斷證明,被拒絕後一時情緒激動,暴打院方員工,導致對方頭部血腫、全身多處擦挫傷,在警方趕抵後遭逮捕,全案依法送辦。復健科醫師王竣平直言「在醫院揮一拳,代價可能比你想像的大很多」,並表示一個好的醫療環境,需要醫病雙方都有安全感。王竣平在臉書發文提到,醫療暴力有91.4%的案件發生在醫院,其中59.4%發生在急診,而受害者當中49.6%是護理師,「幾乎每兩名受害者,就有一名護理人員」,可怕的是整個醫療現場逐漸形成一種威脅感,例如「我今天來醫院付了錢,你就應該照我的要求做」的心態。王竣平指出醫療暴力的界線遠比「拳頭」早得多,《醫療法》第24條涵蓋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以及其他非法妨礙醫療業務的行為,威脅醫護、堵住護理站、阻礙醫療人員執行工作,都可能讓一場口角進入法律問題,若進一步砸電腦、推倒設備,甚至影響醫療安全,還可能涉及其他刑事責任。王竣平進一步說明雖然櫃檯、行政、公關、保全未必具有醫事人員身分,但不代表可以對他們動手,傷害、恐嚇、強制、公然侮辱、毀損等行為,依然可能另外構成刑事或民事責任。王竣平表示醫院最危險的衝突,常常跟醫療技術無關,反而可能發生在掛號、等候時間、收費、開立診斷證明等環節,他強調醫療暴力最後傷到的可能是下一位病患,「當醫護開始害怕衝突,很多決策會悄悄改變,醫師可能開始避免接某些複雜患者、護理師可能更快離開第一線、櫃檯人員每天工作前,先想的是今天會不會又被罵、治療師面對情緒失控的患者,心裡想的已經不只是治療計畫,還得分一部分注意力確認自己能不能安全離開。」王竣平提醒一個好的醫療環境,需要醫病雙方都有安全感,醫療專業當然也應該接受監督,「但任何一個人跨過暴力那條線,受影響的就不再只有眼前那名員工,你可能正在消耗整間醫院願意繼續留在第一線的人。」王竣平提到醫療本來就是一個高度焦慮之處,醫護也正在用有限的人力、時間與資源處理自己的危機,「如果一個社會連救人的地方,都必須先擔心自己會不會被打,我們最後失去的,可能就是那些原本願意留下來照顧病人的人。」
不滿急診護理師檢傷!他嗆「妳也有病」遭起訴 法院判無罪:只是單純謾罵
基隆市一名鍾姓男子不明原因頭部受傷,送救護車送至基隆長庚醫院急診室,檢傷時因酒後表達不清,又不滿護理師反覆詢問傷勢,當場怒嗆「有毛病啦」、「妳也有病啦」,遭到檢方依醫療法及公然侮辱罪嫌起訴。然而,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鍾男只是「單純謾罵」,未達違反醫療法程度,因此判他無罪。判決書顯示,鍾男於2024年9月某天的凌晨1時許,因頭部受傷被救護車送到基隆長庚醫院急診室治療,而護理師詢問鍾男為何受傷時,鍾男因酒後表達能力不佳,反覆表示「他躺在房間睡覺,突然有不認識的人闖入他的房間」,護理師聽不出對方說的內容與頭部受傷有何關聯,只好再次詢問確認。沒想到的是,鍾男當場對護理師嗆聲「有毛病啦」、「妳也有病啦」,並因此遭保全帶走,帶進候診區讓醫師治療。護理師說,一般檢傷過程時間不一定,看病人的傷勢或其陳述能力,當天鍾男表達能力不佳,所以前後花費5分鐘在檢傷。針對此事件,檢方依照醫療法「以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及公然侮辱等罪嫌,對鍾男提起公訴。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鍾男說出「有毛病啦」、「妳也有病啦」等語,固然使護理師感到難堪,且增加執行醫療業務時間及精神耗費,但鍾男屬於「單純謾罵」,未達醫療法中「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等具有妨害告訴人意思自由之程度」而致護理師無法完成檢傷程序,因此判鍾男無罪。至於控公然侮辱罪部分,護理師在法院審理期間已撤回告訴,法院判定為公訴不受理。
獨/IKEA餐廳候位爆衝突 阿伯嗆女童「你爸沒禮貌」倒餐盤羞辱慘了
網友戲稱「被家具耽誤的餐廳」IKEA宜家家居賣場,每逢週末人氣爆棚,由於用餐不限時、飲料可無限續杯,更讓餐廳一位難求,許多消費者都有點完餐等空位的經驗,卻有人為此爆發衝突,甚至得跑法院。IKEA內湖店有對父女走到一個55歲阿伯旁邊候位時,阿伯自稱感到壓力,拿手機拍攝讓父女難堪,並對女童說「有沒有覺得你爸爸很沒禮貌?」父女檔另尋位子仍沒被放過,阿伯鎖定父女的座位走過去,假裝腳軟拿不穩餐盤,把餐具、沒吃完的殘渣和醬汁倒在那位父親身上,法官認定鬧事阿伯有惡意羞辱的行為,以強暴侮辱罪判刑4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12萬元)。本案發生在2024年6月23日中午12點多,許先生在IKEA內湖店餐廳找空位,看到55歲陳姓男子快吃完正在滑手機,就帶女兒走過去等,陳姓男子卻突然拿起手機拍攝許姓父女,並對女童說會不會覺得妳的爸爸很沒禮貌?許先生雖不高興但不想計較,先離開找其他位子。14分鐘過後,陳姓男子收東西準備走,快經過許先生的座位時改成單手拿餐盤,隨即在2秒內將餐盤倒在餐桌上,餐具、殘渣和醬汁灑落桌面跟地上,也弄髒許先生的短褲。許先生向內湖分局報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起訴陳姓男子公然侮辱及毀損罪。陳姓男子一審期間出了4個怪招,他宣稱斷過腿,左邊無力走路不穩,並主張IKEA餐廳地板溼滑,還說自己住天母多年、去大葉高島屋50幾次,那邊美食街的餐盤很輕、防滑、可以單手拿,相較之下IKEA的餐盤太重,很難單手拿起來;陳姓男子甚至向法院聲請前往IKEA現場勘驗,要確認他走向餐盤回收區的動線,也希望帶回現場餐具,以確認IKEA餐盤實際重量會造成拿不穩的結果。士林地院指出,勘驗IKEA餐廳監視畫面便足以證明陳姓男子沒病、地板不滑、餐盤未過重,也不須現場勘驗或扣回餐具,他的行為超過一般人可以忍受的範圍,而且不只是普通公然侮辱(判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已達到對被害人使用強制力的程度,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以強暴侮辱罪(最重可判1年)判刑4月。至於許先生的短褲遭醬汁污損,一審認定不構成毀損罪,因為他洗完之後還穿過一次,尚未達到不堪用的程度。陳姓男子上訴高等法院,除了繼續主打他並非假摔再倒餐盤,還想澄清自己沒有犯案動機。案發時他還沒吃完,許先生與女兒「長時間停留」在他座位旁邊,即使他說了很多次位子有人、還沒要走,父女倆還是繼續等,讓他感到壓力也不太舒服,基於自我保護才拿手機拍照。二審法官認為,許先生與女兒看到陳姓男子即將用餐完畢,暫時在旁等候,這符合其他消費者遇到餐廳熱門時段一位難求也會找位子等的習慣,怎能說有侵害到陳姓男子的權益?他明知許先生和女兒靜靜等候從未挑釁,卻採取針對性極強的冒犯手段:拿手機對著拍,顯見他的確不滿有人在旁邊等座位,並因此報復。陳姓男子二審期間持續出招,聲請傳喚IKEA餐廳員工出庭作證、請法官函詢台北榮總的病歷以證明他長期左半邊無力,高院均駁回,因為沒有調查的必要,仍維持原審刑度,全案確定。被害人父女檔走到陳姓男子座位旁邊等候時,究竟他吃了多久?他承認當時獨自一人用餐,從上午10點38分吃到中午12點18分,在爆發衝突前,其實已經吃了1小時40分。
安全帽怒砸滷味攤!鳳山燒臘店父子槓鄰居 噪音糾紛深夜失控
高雄鳳山深夜爆發攤商衝突!鳳山區凱旋路上一間廣式燒臘店,近日疑似與隔壁林姓女子經營的滷味攤,因營業期間噪音、播放音樂等問題長期產生摩擦,雙方日前再度爆發激烈口角。衝突過程中,不僅有人涉嫌以不雅言詞辱罵,更有男子被拍下拿起安全帽猛力砸向滷味攤攤位,畫面曝光後被民眾PO上網路,引發網友關注。鳳山警分局表示,林姓女子已於今(8)日凌晨完成報案,警方將通知蔡姓父子到案說明,進一步釐清事件經過。警方初步調查,59歲林姓女子在凱旋路經營滷味攤,隔壁則為蔡姓一家經營的廣式燒臘店,由於兩間店面位置相鄰,雙方疑似因營業期間產生的噪音及播放音樂等問題發生爭執。從網路流傳影片可見,雙方發生口角期間,其中一名男子情緒相當激動,涉嫌拿起安全帽朝林女經營的攤位大力砸下,現場氣氛一度十分火爆,所幸衝突並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指出,林女於8日凌晨2時許前往派出所完成報案程序,指控66歲蔡姓燒臘店負責人在衝突期間涉嫌以不雅言詞辱罵她;另外,31歲蔡姓男子則涉嫌持安全帽砸向攤位,並對林女出言恫嚇。林女事後分別針對相關行為提出公然侮辱及恐嚇告訴,希望警方依法處理。由於相關衝突影片已被民眾上傳網路,也讓這起原本發生在相鄰店家間的糾紛受到外界關注。至於雙方先前是否曾因噪音問題多次發生爭執,以及當天衝突的完整起因、相關言詞及行為是否涉及刑事責任,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鳳山警分局表示,目前已正式受理案件,後續將通知蔡姓父子到案說明,並依現有影像、當事人陳述及其他相關事證依法偵辦。同時,警方也將持續約制雙方保持理性、避免再次發生衝突。至於林女提出的公然侮辱及恐嚇告訴,最終是否構成相關犯罪,仍須由司法機關依調查結果及具體事證認定。
議員參選人告發蔣萬安涉AI影音案 籲檢方釐清是否涉委託製作
國民黨前新媒體部主任韋淳祐涉嫌以人工智慧(AI)技術合成總統賴清德聲音製作政治影音,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由於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曾公開表示,自己曾請韋淳祐團隊協助製作宣傳影片,市議員參選人張銘祐與律師詹晉鑒今(3)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盼檢方釐清蔣萬安是否涉及委託、參與或其他相關刑事責任。張銘祐表示,此次提出告發並非基於政治立場,而是希望透過司法程序釐清事實。他認為,若利用AI深度偽造技術冒用他人聲音製作、散布足以使一般人誤認為本人發言的影音內容,可能涉及人格權侵害、影響公共信賴,若公職人員涉入,更應接受司法檢驗。律師詹晉鑒指出,告發內容主要希望檢察官釐清四大方向,包括蔣萬安是否參與影片企劃、委託、製作或散布;公開所稱委託韋淳祐團隊製作宣傳影片,是否包含使用AI合成總統聲音的內容;影片腳本、配音、AI模型及發布流程是否另有其他共同行為人;以及是否涉及教唆、幫助或共同正犯等刑事責任。詹晉鑒表示,案件可能涉及《刑法》公然侮辱、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人格權相關規定,若檢方偵查後認定另涉偽造電磁紀錄或其他犯罪構成要件,也應依法偵辦。張銘祐強調,提出告發並非預設任何人有罪,而是希望藉由司法機關客觀調查,完整釐清事件經過及相關責任。本案源於韋淳祐推出《油不得你》政治諷刺影片,內容以AI技術模擬賴清德總統聲音,討論苯駢芘及中聯油脂食安事件。影片發布後引發外界質疑涉及Deepfake技術及政治攻擊,刑事局受理檢舉後已展開調查。韋淳祐則表示,影片重點在食安議題與科普內容,並非刻意以聲音作為訴求。
鄰居為垃圾吵架 彰化男子飆「幹X娘」竟無罪!法官為這理由放他一馬
彰化縣一名施姓男子與鄰居因垃圾問題積怨已久,去年再度爆發口角時,當場飆罵一句「幹X娘」,事後遭對方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不過案件經法院審理後,認定施男只罵一次,且在場只有一人聽到,「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因此判決施男無罪。判決書指出,住在彰化縣某鄉鎮的施男與鄰居施姓婦人,長期因垃圾清理等生活瑣事屢生嫌隙。去年6月25日晚間8時許,施婦在自家庭院掃落葉時,兩人再次因垃圾問題發生爭執,施男情緒激動,脫口說出「幹X娘」等穢語,施婦認為遭到公開羞辱,隨即報警並提出告訴。案件進入偵查程序後,施男在警詢時坦承曾回罵對方,但表示自己是遭對方責罵後才脫口而出;到了檢方偵訊時,他則表示實際只說了一聲「幹」,強調只是生氣時的口頭語,並非刻意羞辱對方,也沒有侮辱他人的意思,因此否認犯罪。法院審酌雙方供述及事發情況後指出,施男雖曾使用粗俗字眼,但仍須綜合發言內容、使用情境、當時環境及整體客觀情節,判斷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且法官認為,「幹」或「X你娘」等詞雖然粗鄙,確實是部分民眾在日常生活中習以為常的發語詞或情緒宣洩詞,未必帶有蓄意貶損他人社會名譽或人格之惡意。此外,本案發生於三合院住家範圍內,現場實際聽聞者只有一人,施男也只罵一次,法官認定「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或足以貶損鄰居社會名譽」,最終判決施男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