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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籍妻稱幫阿姨開餐廳卻失聯 17年不見影夫訴離婚獲准
跨國婚姻破裂,桃園男子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Unsplash)
桃園一名男子與泰國籍妻子2004年結婚後,不料妻子以幫忙阿姨開餐廳為由離家,之後竟人間蒸發,長達17年未歸。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婚姻關係已生破綻且難以修復,判准兩人離婚。
判決書指出,兩人於2004年6月在泰國結婚,同年7月在台灣登記。泰籍妻子來台與丈夫同住,惟婚後不久即以協助在台開設餐廳的阿姨為由搬出,初期尚會返家,一段時間後即未再回家,之後卻完全失聯。
丈夫發現異狀前往餐廳查看,發現餐廳已歇業,進一步查詢後得知妻子早已離台。根據入出境紀錄,妻子於2008年7月20日出境後,迄今未再入境,兩人分居已逾16年。
男方以遭惡意遺棄及婚姻難以維持為由,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及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泰籍妻子經合法通知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陳述。
法官審理認為,兩人已17年未共同生活,期間均無聯繫,形同陌路,顯與婚姻係以夫妻終生共同生活之目的不合。雖仍有婚姻形式,但已無婚姻實質,且妻子離境後未與丈夫聯絡,顯見亦無維持婚姻意願。顯見婚姻已無修復可能。法院最終判准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