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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信良涉土地重劃案索賄1300萬! 高院二審改判無罪全案大逆轉

郭信良 索賄 土地重劃案
台南議員郭信良2審逆轉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議員郭信良2審逆轉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市議會前議長、現任議員郭信良與安南區佃西里里長高進見遭人指控以「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向重劃會長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並依照貪汙罪嫌起訴。去年(2024)11月一審出爐,郭信良遭判13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10月22日)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郭信良無罪。

高進見一審部份,則被判9年的有期徒刑、教唆偽證罪6月、褫奪公權4年。而廖堅志涉犯行賄罪則為免刑,台南高分院今日也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高進見收賄部份無罪、教唆偽證罪6月,可上訴。

根據起訴,郭信良於2023年間介入「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並被指控聯手高進見向廖堅志索賄1300萬。一審判決郭信良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

判決指出,高進見曾於2019、2020年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期間向廖堅志表示有購買抵費地的意願,而後3人於2021年6月碰面,郭信良要求廖堅志給付先前點頭抵費地出售利潤1300萬元,廖堅志也應允。後續,郭信良以議長身份加速該地在變更安南區細部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第1階段案於2022年10月中旬發布實施生效前,提早在同年5月23日完成土地登記。

而在高院審理期間,郭信良卻多次否認犯行,並強調自己沒有拿到錢,如今二審出爐,全案於今日大逆轉,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日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郭信良無罪,高進見收賄部份無罪,教唆偽證罪6月,全案仍可上訴三審。

郭信良 索賄 土地重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