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直美亂象! 明年起醫師須完成PGY訓練才能做醫美
為改善醫美亂象,衛福部預告修法,即使是低風險的醫美治療,執行醫師也需完成2年的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赴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前受訪表示,將給予一定時間補正。(圖/中國時報王家瑜攝)
為改善醫美亂象,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拋出修法規畫,即使是低風險的醫美治療,執行醫師也需完成2年的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衛福部近日公告修正草案,預計最快明年1月實施,完備資格才能繼續執行醫美治療。石崇良今天(19)表示,將給予一定時間補正。
衛福部近日預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修正草案,擬將光電治療、針劑注射等醫美處置納入更嚴格管理,未來必須由完成 PGY(畢業後臨床醫學訓練)的醫師施作,醫學美容手術則限定由外科系專科醫師執行。
醫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陳亮甫認為,該草案不只對醫美產業,也對整體醫療人力生態影響甚鉅。倘若草案上路,首當其衝的是過往畢業逕直投入醫美產業的醫師,可能必須重返醫院進行2年PGY訓練,若未有銜接期間的配套,除了勉強部分醫師接受未必與醫美安全相關的臨床負荷,對於醫院亦是陌生的挑戰與成本。
陳亮甫指出,過去爆發重大病安疑雲者,並非未經專科訓練的醫師,在推動限縮政策同時,衛福部應對提出服眾的數據佐證,包含過往未完成PGY而從事醫美者人數、非外科系與未具PGY資格的醫師涉及醫療事故比例及調查等。
石崇良今天(19)赴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前受訪表示,特管辦法的修訂,最主要是回到醫療品質跟病人權益,長期建立的專科醫師制度自然有它的醫療品質上的要求,所以希望回歸到專科醫師訓練的基本能力培養,各國也都是朝這樣的方向在發展。
至於修法後是否溯及既往,石崇良指出,所有的法規修訂時都會考慮到信賴保護原則,一種是不溯及既往,另一種是過渡、有補正的機會。衛福部會權衡民眾的利益跟執業者的權益,我們認為能力訓練還是最基礎的,所以給予一定的時間完成補正,再繼續執業。
根據特管辦法修正草案,施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的醫師,應完成PGY訓練;施行美容醫學手術的醫師,應為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所定外科、骨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科、急診醫學科及皮膚科的專科醫師。
該辦法預計民國115年1月1日修正施行,若尚未取得醫師資格及訓練課程證明者,應於2年內完備,使得繼續施行特定醫美處置;若未取得上述專科醫師資格,應於3年內完備,使得繼續施行美容醫學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