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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老翁遭2街友打死 高大成揭定罪依據:血液凝固時間是關鍵
苗栗市鄭姓老翁陳屍住處,警方逮捕謝姓(左)、蕭姓(左二)2名街友。(圖/報系資料照)
苗栗縣一名67歲鄭姓老翁,於11月24日被發現陳屍家中。警方調查發現,案發前兩日有謝姓與蕭姓街友進入鄭男住處,鄭男自此未再外出,兩人遭逮捕後均坦承曾毆打死者頭部。檢警目前正釐清命案發生經過,法醫高大成指出,鄭男的死亡時間將成為判定殺人罪或傷害致死的關鍵依據。
警方初步勘查現場,發現鄭男倒臥於客廳,地面留有血塊。高大成解釋,若死者生前遭到攻擊所致的流血,通常會在1至2小時內因體內凝血酵素作用而凝固;反之,若為死亡後所流出的血液,則多不會凝結。因此血液狀態可協助判斷死者是否於傷害當下仍有生命跡象。
高大成指出,若鄭男死亡時,謝、蕭二人仍在現場,即有可能構成殺人罪;反之,若兩人離開後鄭男才因重傷致死,則可能為傷害致死。他補充,進一步解剖調查須觀察死者屍斑分布與胃內容物,以推估其死亡時間,例如判斷是否發生於進餐前後。
針對媒體關注死者雙眼瘀青類似「熊貓眼」的情況,高大成表示,眼周瘀血雖常見於外力衝擊,但並不構成遭施暴的單一判斷依據,亦須參酌死者當時姿勢與跌倒可能性。此外,從傷勢分布也可推斷致命原因,如頸部骨折,特別是舌骨斷裂,可能指向遭人掐死的跡象。
另據家屬指出,死者額頭有一道筆直裂傷,懷疑為利器所致,高大成則說,此類傷口亦可能因撞擊牆角、桌角等造成,是否為外力攻擊仍需依現場跡證與傷口特徵進行交叉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