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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打綠」青峰挨告不准唱神曲 交手師父第一輪勝出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挨告,但法院主持公道判他勝訴。(圖/翻攝吳青峰臉書)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挨告,但法院主持公道判他勝訴。(圖/翻攝吳青峰臉書)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日前被恩師、音樂人林暐哲提告,林認為吳違反雙方的詞曲版權合約,擅自公開演唱膾炙人口的《歌頌者》等熱門歌曲,檢方也一度依違反《著作權法》將吳青峰起訴。但智財法院今認定2人合約已於2018年底終止,認定吳未侵權,全案仍可上訴。

林暐哲提告時,求償800萬元財產、商譽損失,他認為與青峰在2008年簽訂為期10年的「詞曲版權專屬授權合約」,若雙方於到期時未有人提書面反對,將自動延長1年。而青峰卻在去年未經他授權,於兩岸各活動上演唱《歌頌者》、《巴別塔慶典》等曲,侵害其權利。

吳青峰今年2月被起訴後,由智財法院審理。庭訊時,吳青峰指雙方早在2018年12月31日終止合約,也達成「吳所創作的詞曲都由吳自行處理」共識,不料2019年2月林暐哲又寄存證信函,推翻原先承諾。

院方審理後認為,2人已於2018年12月31日於網路共同發表聲明,內容曾提及「青峰覺得該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了,暐哲也支持這個勇敢決定」等語,認為雙方已完成書面同意,加上青峰也提供雙方的LINE截圖證實此事,認定合約已終止。

據此,智財法院判決,指青峰在2019年1月以後的所有公開演出、發行均未侵害林暐哲的權益,認為林求償理由不足,駁回其訴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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