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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自曝激戰時間點!檢「做完秒懷孕6周」不可能 揭內幕:小孩不是他的

檢方裁定不起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AKUTASO)

檢方裁定不起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AKUTASO)

馮姓男子為了要與張姓妻子離婚,因此向對方透露,自己與小三王姓女子發生過性關係,結果被告通姦。檢方調查後發現,馮男稱2人性關係時間是3月1日,但王女3月26日墮胎時已懷孕6周,按照常理推斷,肚內的孩子非馮男,且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2人有性器交合,因此不起訴馮男與王女。

張女指控,王女明知馮男已婚有家庭,卻仍與丈夫於2019年3月1日在住處通姦,丈夫一直到同年4月15日才向她坦承一切。張女聲淚俱下表示,丈夫不僅背著她偷吃,還與對方有了小孩,甚至在臉書上往來密切,根本不把她這個元配放在眼裡。

馮男之後改口辯稱,並沒有與王女發生性關係,只是想利用這個理由逼妻子離婚,外遇之類的說法都是瞎掰的。被指控是小三的王姓女子也說,自己跟馮男只是好友,單純去唱歌打卡標記,不明白為何馮男要對妻子說謊,2人之間真的沒什麼。

檢方調查,診所病歷上記載王女3月26日墮胎時,腹中的胎兒已經6周大,但馮男與王女是於3月1日發生性關係,時間點不符,無法證明小孩是馮男的,另外張姓元配也無法提出其他證據,證明2人有性器交合,因此裁定馮男與王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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