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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成「反滲透法 2.0擴權版」 吳宗憲提國安法修法3大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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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表示,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圖/報系資料庫)

吳宗憲表示,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圖/報系資料庫)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國安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國安法修正草案有3大荒謬之處,包括「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並指出,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 2.0」的擴權版!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

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等公開鼓吹外國、大陸地區等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規定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吳宗憲7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只許州官「造謠」,不許百姓PO文?國安法修正草案的三大荒謬」,今天立法院質詢國安法修正草案,對於賴總統去年公開宣示:「北京當局也以2027年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這番言論算不算「錯假訊息」有沒有「危害國安」?法務部完全不正面回答,讓人更擔心這部法會變成「反滲透法 2.0」。

吳宗憲指出,法務部別想用「行政罰不歸我管」、「行政罰沒有未遂犯」這種文字遊戲,晃點人民。草案明文規定:內政部要「會商」法務部,法務部責無旁貸。自己要用白話文來告訴大家,《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的「不確定法律概念」有多危險,執政黨標準有多雙標。

吳宗憲提出,荒謬一,「還沒闖紅燈就開罰?」草案第4條之1寫著,只要網路上散布訊息「有危害...之虞」,就可以下架、處罰 。也就是不用等到真的發生損害,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舉例來說,就像你開車根本還沒闖紅燈,警察就把你攔下來說:「我看你這個樣子可能會闖,先開你一張罰單!」這種「預防性處罰」如果沒有明確標準,人民要如何自保?

荒謬二,「總統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賴清德明確說2027年「完成」武統,引發恐慌、外資疑慮後,發現苗頭不對,才悄悄修改臉書,說是「引用資料」。請問法務部這樣是不是假訊息?總統先說會打,後來又改口、改文。如果原本講的是真的,幹嘛改?如果原本講的是錯的,那三軍統帥帶頭散布恐慌資訊,有沒有符合草案第4條之1「危害社會、經濟安定」?

吳宗憲說,如果民眾PO文說錯話,能不能也說一聲:「抱歉我搞錯了、我改!」就免罰100萬元?還是只有總統改文叫「澄清」,百姓改文叫「滅證」?憲法 52 條的總統豁免權,只擋「刑事訴究」,沒擋「行政罰鍰」!既然總統帶頭觸法,敢不敢對他開出這張 100 萬罰單?

吳宗憲表示,如果是在野黨立委或網紅說「明年會打仗」,早就被執政黨扣紅帽,立刻開罰、下架了。只許州官改文,不許百姓PO文,這不是雙標是什麼?

荒謬三,「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就算行政罰,也要遵守「明確性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而這個草案卻連最基本的標準都沒有。

「為什麼我擔心這部草案成為砍殺政敵的工具,看看數據就知道」,吳宗憲指出,法務部統計,2024大選期間違反《反滲透法》及《選罷法》的案件,不起訴處分高達416人,近8成案件不起訴或無罪。過去用「刑罰」辦帶團赴陸的里長,大規模搜索、動用多少偵查資源,最後多數不起訴或無罪。

吳宗憲表示,現在修《國安法》改用「行政罰」門檻更低,不用等判決,內政部可以直接先罰你100萬元,人民不服氣就要打官司自證清白,「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2.0』的擴權版!」

最後,吳宗憲強調,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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