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購要符合需求、程序與美方同意」 國民黨:三大原則把關國防特別預算
針對《國防特別預算條例》草案審議,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吳宗憲、副主委尹乃菁、發言人牛煦庭今(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立場。(圖/取自國民黨網站)
針對《國防特別預算條例》草案審議,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吳宗憲、副主委尹乃菁、發言人牛煦庭今(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立場。國民黨強調,一向支持對美軍購,但相關採購必須符合三項基本原則:第一,軍購內容必須符合國防作戰需求;第二,必須完成國軍建案與程序;第三,必須取得美方正式發出的發價通知書(LOA)。並同時主張,政府對政府的軍售(FMS)應優先支持,而涉及商業採購(DCS)及國內採購部分,必須嚴格審查並回歸正常預算程序,確保國防採購透明、可監督、可負責。
吳宗憲表示,國民黨長期以來就是支持對美的軍事採購,今天也是一樣。我國早已經建立一套非常嚴謹且完整的對美軍事採購程序,也就是大家熟知的 FMS(對外軍事售賣)程序以及相關制度,國民黨一向皆予以支持。因為這是「政府對政府」的軍購制度,不容易產生弊端或問題,且長期以來都非常穩定。他強調,國民黨一直展現保護台海的決心,也會積極爭取與美方能持續對台做有效的軍事出售。
吳宗憲並以國民黨的立場,提出對美軍購須符合三項條件。第一,每一項軍事武器設備的採購,都必須依據國防部的「十年兵力規劃案」以及「五年兵力整建案」所提出的台海作戰需求。換言之,任何軍事採購要符合需求,否則就可能會留下一些不良的採購項目。
第二,每一項武器系統的採購,必須根據台海作戰需求,完成「建案程序」,包含「建案總工作計劃」。只有完成建案作業,軍購案才能順利成軍戰備,預算、結算程序也才能推動完成。
第三,每一項武器裝備的採購案,必須獲得美國政府正式發出的 LOA(發價書),確定美方同意對我軍售項目,包括規格、價格、交貨期程及付款條件等。
吳宗憲認為,必須在符合這三個要件,即符合需求、符合程序、以及美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
對於軍購的反對項目與審查疑義,吳宗憲表示,國民黨反對缺乏保障且有爭議的「商業採購(DCS)」部分。他舉出過往的弊案,如拉法葉案、鐽震案等,皆涉及佣金與人頭公司的問題。因此,對於DCS 商購項目,在程序上必須嚴格把關。
吳宗憲強調,有人刻意將「對美軍售(FMS)」跟「商購(DCS)」包裹在一起,只告訴大家總共包了一筆錢,然後以此規避審查。事實上,軍售的部分,國民黨一直以來都是支持的,但是常常發生弊端的商購部分,一定要嚴格審查。絕不能將這兩項採購包在一起,逼全民吞下去。
此外,吳宗憲也提出,對於國內的軍事採購以及維持費等項目,應回歸年度「公務預算」辦理。因為常規預算的審查度很高;而特別條例的審查其實低於常規預算。所以要求對國內的採購及業務維持費用,必須如同過往,回歸到正常的年度預算中。
吳宗憲強調「財源上限必須確定」,這次軍購特別預算,若再加上後勤成本等,初步估計可能達到約五兆元,極有可能排擠國內的其他預算,造成國家基礎建設、相關公益支出或社會福利支出的排擠。因此,對於財政預算的上限必須嚴格把關,不能有「空白授權」的狀況發生,希望所有採購項目與預算上限都在可確定的範圍內,必須為全民把關。他認為,過往弊案常發生的商購問題上,必須嚴格把關,不能讓國家隨便浪費錢。
牛煦庭則指出,國民黨面對軍購案時,一定會回應美方的期待。所謂回應美方期待,是指通過美國國會正式、完整的程序,有正式發價的軍售案。國民黨從來沒有反對對美軍購,即便在馬政府時代也有對美軍購。FMS 等相關模式的程序是一定要走的。但這次行院版的特別預算,金額總額高達 1.25 兆元,內容除了對美軍購,也夾帶很多商購以及若干國內自製的項目,且比例並不低。「這也是為什麼因為這樣的爭議,讓預算遲遲無法進入審查程序」。
牛煦庭表示,這些商購或國內自製項目,恐怕不具備要用《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來處理的緊迫性、必要性。現在要用「包裹」的方式強推過關,形同脅迫在野黨給予空白授權。作為監督最重要的力量,在野黨必須把關,「不能人家說什麼就是什麼」。
牛煦庭強調,原則上,國民黨會支持 FMS(政府對政府的對美軍購)部分,並以「分期處理」的方式進行。如果未來美國國會再次通過正式發價程序,國民黨願意從速、從寬的心態儘速審查。如此既不會偏廢國防戰力的提升,也不會造成監督的破口。
尹乃菁表示,國民黨已經多次重申對於軍購條例的立場;過程中也與黨團立委充分溝通,智庫也提供相關條例版本供黨團討論。待會黨團大會所通過的條例草案,就會是國民黨一致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