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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追徵11億遭撤銷 國民黨:判決證明政治操作禁不起司法檢驗

國民黨 黨產會 最高行政法院 張榮發基金會
國民黨舊中央黨部、現為張榮發文教基金會。(圖/截自張榮發基金會臉書)

國民黨舊中央黨部、現為張榮發文教基金會。(圖/截自張榮發基金會臉書)

國民黨中央黨部原大樓是否屬於不當黨產的爭議歷經多年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11)日判決撤銷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中國國民黨所作的處分,並駁回黨產會上訴,全案確定。國民黨隨後表示,判決再次證明黨產會過去多年以政治目的操作行政權力的作法,最終難以通過司法檢驗。

黨產會於2018年認定國民黨位於台北市中山南路11號的原中央黨部大樓為「不當取得財產」,並向國民黨追徵新台幣11億3972萬餘元。該案經多年行政訴訟後,最高行政法院最終判決撤銷黨產會處分,並駁回其上訴。

國民黨表示,法院在判決中認為,黨產會對於國民黨取得相關土地及建物是否屬於「以顯不相當對價取得」的認定,未能提出具體說明與充分證據,因此相關處分缺乏事實與法律基礎。國民黨認為,此判決不僅撤銷原處分,也凸顯黨產會長期以來「先定罪、再找理由」的處理方式。

國民黨進一步指出,相關土地與建物是在1990年依法購得,交易過程並未壓低價格;之後依法重建,並於2006年出售給張榮發基金會。此外,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施行後一年內,國民黨也依規定完成申報。國民黨強調,當條例正式施行時,該資產早已不在國民黨名下,卻仍被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並追徵巨額款項。

國民黨表示,黨產會成立以來,多次以政治鬥爭思維操作行政權力,不僅濫用追徵權力,也提起多項訴訟,造成司法與社會資源的耗費。此次案件歷經多年訴訟後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並確定,也被國民黨視為對黨產會相關處分的否定。

國民黨最後呼籲,民主進步黨政府應正視司法判決所揭示的問題,停止將行政機關作為政治鬥爭工具,並全面檢討黨產會過去的作為。國民黨強調,台灣是法治國家,任何政治力量都不應凌駕法律之上,也不應透過行政權力打壓在野政黨,唯有回歸制度與法治,社會才能走向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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