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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前緝毒大隊長被控涉收受不當利益 士林偵結不起訴
前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大隊長徐宏杰被控涉嫌貪汙收賄,士林地檢署今偵結給予不起訴處分。(圖/林冠吟攝)
前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大隊長徐宏杰,去年7月遭士林地檢署搜索,涉嫌貪汙收賄,士檢也同步約談徐的魯姓友人、地下博弈網站潘姓業者、劉姓員工。全案訊後檢察官諭知徐宏杰50萬元交保、魯男10萬元交保,不過士林地檢署4日偵結,認定徐宏杰罪嫌不足,給予徐等4人在內不起訴處分。
回顧整起事件,徐宏杰被控涉嫌收受地下博弈網站業者不正利益,為業者提供公務取得的民眾個資,由警政署政風室報告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士林地檢署也在去年7月發動搜索,將徐宏杰等4人約談到案,並朝違背職務收賄、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洩密罪等偵辦。
處分書指出,徐宏杰2018年7月在擔任偵三大隊副大隊長期間,透過好友魯男向潘姓業者傳達「士林地檢署針對內湖偵辦這個事情,有3個偵辦地點,其中一個是3樓,不會到我們這邊」,從而洩漏查緝辦案資訊。
而劉姓博弈業者同年前往台北市信義分局製作筆錄隔天,魯男即邀請徐宏杰至酒店招待宴請,隔年潘姓業者受友人請託,拜託徐宏杰協查吳姓民眾個資,徐以電話回覆後,後續徐赴日本旅遊的食宿與交通費用全由潘姓業者買單,涉嫌收受不正利益。
對此,徐宏杰等4人均否認犯罪,強調與潘姓業者僅是基於朋友交情吃飯,雖然潘姓業者曾傳吳姓民眾年籍給他,但他後續並未回覆,魯姓友人也未透過他打探博弈公司遭司法機關偵查之事,他也未洩漏偵辦進度。其餘人也同樣否認有招待宴飲、行賄等行為。
士林地檢署偵辦後,查無魯姓男子向徐宏杰打探案件偵辦進度之事,也無從證明徐有告知潘姓業者或透過魯姓友人告知業者等證據,難以認定徐宏杰洩密,罪證不足,給予徐宏杰等4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