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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名單惹議 蕭美琴:總統依法提名、盼立院善盡同意權
蕭美琴指出,監察院仍為現行憲政體制的重要機關,在未修憲前,總統須依憲法規定提名監察委員。(圖/周志龍攝)
總統府今(11)日公布新一屆監察委員提名名單,共提名29人,其中監察院院長由前國大代表陳永興出任、副院長為現任監委王榮璋。針對外界質疑民進黨過去曾主張廢除監察院,如今仍提出完整監委名單,副總統蕭美琴表示,在監察院尚未經修憲廢除前,總統必須依照憲法規定履行提名義務,也期待立法院依法行使同意權。
蕭美琴上午與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及29位監委被提名人共同召開記者會。她表示,監察院是現行憲政體制下的重要憲政機關,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負責行使監察權及糾彈職權,同時肩負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重要任務。
對於外界關注監察院存廢爭議,蕭美琴指出,雖然社會上長期存在廢除監察院的討論聲音,但在尚未完成修憲或相關制度調整之前,總統仍有依憲提名監察委員的責任。
蕭美琴表示,根據司法院釋字第632號解釋,總統與立法院皆負有憲法忠誠義務,因此總統依法提出監委人選後,也期待立法院依照憲政職責審查並行使同意權。
她並透露,後續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將率領監委被提名人拜會立法院,與朝野立委進一步交換意見,爭取支持,期盼監察院相關職權得以順利運作,維持憲政機關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