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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 柯文哲 監院 監察委員 貪汙外籍看護來台產子!監委喊「雇主幫忙顧也沒問題」挨轟急刪文 她改分享1貼文
台灣處在高齡化社會,不少人都會雇用看護來照顧家中長輩,不過近日就有一名網友透露,他家的外籍看護才剛來台5個月,竟在阿嬤的床上「產子」,讓他傻眼苦嘆,「不但不能換人,還要幫她做月子。」由於事件太過荒謬,引起監察委員王幼玲質疑,可能是假消息,甚至脫口「雇主幫忙照顧也沒問題呀」,一番言論遭網友罵翻。驚覺失言後,王幼玲也迅速刪文滅火,事後又改分享「勞動部1貼文」。一名網友近日在「爆料公社」PO出監視器畫面並發文表示,5個多月前他們請了一名外籍看護來照顧阿嬤,擔憂老人家行動不便會發生意外,因此特地在家中安裝監視器,以便隨時注意老人家的安全,怎料卻意外錄下,外籍看護躺在阿嬤床上生下孩子的畫面,導致原本的照顧者變成「被照顧者」,讓一家人相當頭痛。消息曝光後,監察委員王幼玲認為,外籍看護挺著孕肚怎麼可能沒人發現,讓她十分懷疑此事的可信度,「真是可笑,這篇報導到底有沒有求證啊?移工懷孕自己在床上生產,家裡的人都看不出她懷孕的肚子嗎?如果雇主要幫忙照顧產婦和新生兒,也沒有問題呀?」更痛批媒體誇大報導,有意挑起矛盾、居心叵測。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雇主協會)昨(7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個案的故事早已在印尼移工之間瘋傳,且他們也知道在台灣產檢、生產都可以使用健保,「這是千真萬確的外勞懷孕事實,畢竟雇主比誰都希望外勞平安無事、老人家有人顧,何須造謠?」雇主協會氣憤指出,勞動部、監察委員都在裝瞎裝傻,試圖粉飾太平,甚至還責怪起受害雇主,「對自己國人毫無憐憫之心,『監察』不到逃逸外勞將近9萬,外勞花掉勞保、健保巨多錢?這樣的監察院,儘早廢掉才是113歲的中華民國之福!」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也發布公告,強調移工懷孕期間或生產後,家中失能長者需要照顧,而移工無法工作時,雇主可以諮詢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使用勞動部補助的擴大喘息服務及短期照顧服務,另雇主與移工若雙方達成合意解約,雇主可以依法聘僱新移工,移工也可以合法轉換新雇主,不過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不得以移工懷孕生產為由片面解僱。貼文遭炎上後,王幼玲先是火速刪文,今(8日)下午又轉貼勞動部的此篇貼文,並發文呼籲「希望能夠善加利用」。沒想到她卻再度遭到網友出征,「笑死,提油救火最佳範例」、「不知道監委娘娘,要表達什麼耶?對於雇主的種種損失,你,要負責嗎?」、「刪的了文,刪不了雇主的怒火!行政不中立,檢討被害雇主,不用道歉嗎?」、「今天就是無法照顧長照的家人才需要請看護,結果偉大的政府還要人民幫忙養外國人,這麼在乎人權不如這1+1的生命就搬去妳家吧。」
「雙酚A」風評7年未更新恐危害生殖 監委啟動調查
監察院22日指出,審計部過去曾表示我國自2016年以來未更新雙酚A風險評估,歐盟已於112年下修雙酚A每日耐受量;而我國疑似未研究國人雙酚A可耐受程度,且逾7年未進行風險評估。因此,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針對食品藥物管理署是否掌握雙酚A風險及相關規範是否需修正展開調查。監察院指出,審計部今年6月提出審核意見表示,我國2009年於「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訂定雙酚A試驗標準,並於2016年間評估國人雙酚A暴露劑量低於歐盟所訂標準,並無健康危害。監察院表示,惟歐盟於2023年重新評估並下修雙酚A之每日人體耐受量,我國疑已逾7年未辦理相關風險暴露評估作業,亦似未曾研究國人雙酚A可耐受程度。究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有無切實掌握國人雙酚A暴露風險?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等相關規範有無檢討修正之必要?事涉國民健康與安全維護,將展開調查。 監察院說明,2023年9月歐洲環保署指出,歐洲人體內普遍驗出雙酚A(BPA),恐干擾人體內荷爾蒙,對生殖及生長發育造成危害;而雙酚A可用來製造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s, PC)塑膠,因此被應用於奶瓶或其他包材,而含雙酚A的環氧樹脂(epoxy resins)則常見於金屬罐頭的內部塗層,雙酚A有可能會溶出,民眾因此常不知不覺即暴露於攝入雙酚A的風險中,究我國相關產品針對雙酚A所訂定規範是否周妥?監委表示,衛生福利部雖於102年明定嬰幼兒奶瓶不得含雙酚A,並規範除嬰幼兒奶瓶以外,塑膠類有聚碳酸酯材質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等溶出限值在0.6ppm以下。然2023年4月歐洲食品安全局已將雙酚A每日耐受量(TDI)下修2萬倍,從原本的每日每公斤體重4微克,調整為0.2奈克,這項最新的科學建議將成為歐盟各國政府採取適當監管措施的參考。歐盟不僅禁止雙酚A用於製造嬰兒用聚碳酸酯奶瓶、嬰幼兒用飲用杯或瓶子,也限制食品接觸材料的雙酚A溶出量須低於0.05ppm,衛生福利部是否關注國際上的科學研究及風險評估,並即時調整國人從食物攝入雙酚A之安全參考劑量?均有待查明釐清。
批特定民代誤導視聽 民眾黨說明京華城法源依據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羈押近半個月,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林國成,以及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張志豪、黃瀞瑩、林珍羽19日下午共同舉行聯合記者會指出,北市府給予容積獎勵之法理依據與適法性,被扭曲誤導風向,讓依法行政的公務員遭政治追殺,因此特別說明相關歷史沿革與法源依據,不容有心人士與特定民代誤導視聽。黃珊珊指出,根據《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地方政府可在細部計畫視城市需求決定容積率。黃珊珊引用國土署長吳欣修曾說「容積率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一般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國土署也尊重地方政府原來訂定的基準容積跟容積獎勵。黃珊珊說,透過細部計畫訂定容積獎勵,並非沒有前例,並舉出郝市府任內案例,中泰賓館變成東方文華也是依照《都市計畫法》24條自提申請,提供住房優惠換容積25%;「台北好好看」計畫,騰出公園綠地可換樓地板容積;另外,南港段三小段41地號,106年都委會給容積獎勵10%,盼引進策略性產業;107年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有立體連通道獎勵,上限不得高於容積20%。林國成解釋,京華城法定容積是560%,增加容積是京華城自提計畫,都在合法範圍;當時郝市府與京華城各說各話,郝市府認為捐地後法定容積還是392%,京華城主張捐地後比照商三560%,監察院在102年監委馬以工報告,認為「延宕3年侵害人民權益」;104年劉德勳監委糾正報告,指延宕5年損害人民救濟權益;柯市府時代,恢復法定容積560%,都有歷史淵源、事證明確。黃瀞瑩指出,議會組成的專案小組,不管是京華城、士北科、台智光,不該充滿政治語言、議員個人意見,或節錄洩錄給特定媒體,應回歸專業,也不該成為議員個人放話工具,去上政論節目,賺通告費,成為引導風向的工具。林珍羽說,柯文哲被「黨檢媒」一體羅織罪名,但京華城建照第1次、第2次變更的日期,都不在柯文哲任內,京華城還在施工中,若認為有犯罪事實,為什麼不勒令停工?否則就是配合執政黨在獵殺政敵。林珍羽透露,現在經手京華城案的公務員沒人敢說話,因為說了話就被抓去問話,這已不只是東廠、綠色恐怖,是言論自由被限縮,「若柯文哲有罪,請你勒令停工,不要亂潑髒水,押人取供!」
亡羊補牢1/偵查不公開失守 立委修法讓辯方律師「被動」澄清不實爆料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案遭收押禁見,偵辦過程引發「偵查不公開」論戰。立委羅智強指出,偵查不公開攸關「無罪推定」,涉及被告人權,如今卻已形同具文,他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將「偵查不公開」從「辦法」提升位階,另訂「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規範,並納入明確罰則;另外,為避免柯P近來遭媒體似是而非的爆料抹黑的情況再發生,將增定檢方與辯方律師即時釐清傳言的機制。檢方偵辦「京華城案」,各種柯文哲「偵辦黑料」,最近從特定媒體密集流出,琳瑯滿目、真偽難辯的「類洗腦式」爆料,遭疑摻入政治操弄、民粹渲染,形同「認知作戰」試圖影響法官心證,而檢方站在「偵查不公開」後面,表示無法證實、卻也不否認,間接助長了傳言的殺傷力。柯文哲太太陳佩琪日前受訪針對「保險箱疑雲」說明時也狠酸,檢廉警告她謹記「偵查不公開」,結果,隔天就看見不實報導、撲天蓋地而來。羅智強指出,擬訂的「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要求檢方必須對「原本不應公開卻外洩」的偵查訊息,適度澄清,並將規範賦予疑犯、被告的辯方律師在檢方偵查期間有「被動防衛權」,一旦「偵查大公開」,律師可合法回應,避免被告人權遭到損害,法官心證受「認知作戰」影響,確保審判公平、公正、公開。為了聲援柯文哲,民眾黨規劃多場集會、戶外開講,首場在立法院外舉辦的集會,仍有上萬名小草到場參與,引發外界矚目。(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陳佩琪應訊,原本不受「偵查不公開」約束,可選擇是否對外說明,但檢方卻警告她「偵查不公開」,結果卻是偵查內容經媒體披露而外洩,陳佩琪喪失主動說明先機,外界則質疑她「問哪才講哪」、誠實度再打折扣。律師蔡坤廷分析,現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只要符合第8條「符合公益原則檢方可適度說明的偵查中事項」,檢方得適度揭露;但同辦法第9條述明第8條的例外要件(禁止揭露事項),當這些禁止揭露事項在偵辦過程中前被流出公開,就應適度賦予被告辯護人代替已被羈押禁見的被告澄清。他也呼籲立委修法時,更明確訂定辯方律師代為「平衡報導」指引,避免律師誤踩紅線,還未替被告辯護、已先遍體鱗傷。法務部在2012年引用《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訂定作業辦法」,但效用不彰屢遭批評,2017年蔡政府司法國是改革會議,曾承諾「落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行政、刑事處罰,嚴予究責。但根據法務部統計,過去五年,違反偵查不公開檢討案多達7255件,卻沒任何人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起訴,連綠營監委都看不下去,糾正法務部。北檢在偵辦柯案過程中,各種偵辦過程中不利柯文哲的負面訊息滿天飛,北檢雖然分案說要查,仍再度引發外界對於檢方是否恪遵「偵查不公開」原則的疑慮,圖為北檢搜索柯文哲辦公室帶走電腦主機等證物。(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查明「偵查公開」,要不是曠日廢時、就是檢方自己查自己無疾而終,但偵查訊息走漏,卻已立即損及被告權益。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原本嫌疑犯、被告應視為無罪之身,但在被告已遭羈押禁見、無法捍衛清白時,其律師卻被「偵查不公開」所約束,若代替被告澄清,可能面臨「洩密罪」懲處、吊銷律師執照,造成「司法天秤」向檢方嚴重傾斜。他因此提案,適度保障被告「防衛權」,一旦「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辯方律師可徵得被告同意、經向法院申請獲准後,適度針對已被公開不利被告的「偵查訊息」澄清,不構成洩密罪。羅智強說,報導是媒體天職,內容妥適與否應憑藉自律,而非政府管制,媒體也「不是」偵查不公開的約束對象。反觀,若偵查資訊遭特定媒體獨佔,仍將引發報導是否基於「公益」、「新聞自由」之辯,萬一成為特定檢方與特定媒體配合,打擊對手、打擊政敵,甚至經營個人「檢媒關係」工具,後果更不堪設想,最後陪葬的仍是司法及媒體公信力。
不讓看得懂的人進去?台電拒藍委考察核四廠讓專家隨行 老員工:匪夷所思
立法院新會期將開議,為推動核電延役相關修法,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9日邀請清大核工所教授李敏等外部顧問同行,台電卻以外部顧問不符保安規定為由,僅同意立委參訪。藍委質疑台電在怕什麼?台電老員工說,過去為了爭取民眾支持核四,即使工作很忙也都願意開放民眾參觀,不讓看得懂的人進去,令人匪夷所思。翁曉玲與同黨立委賴士葆與王鴻薇今日仍依規畫前往,據了解,也會邀「專家」陪同會勘,若確定遭台電阻止,台電必須為政治動作負責。據了解,藍委們向台電提出申請時,台電嚴詞拒絕專家同行。知情人士表示,此舉與過去考察標準不同,若台電堅持阻擾專家顧問陪同,須說出可受公評的理由。知情人士表示,立委不是核電專家,因此邀請清大核工所教授李敏、葉宗洸與核四前廠長王伯輝陪同考察,但卻遭台電拒絕,甚至從嚴要求只有立法院公費助理能同行,「台電在怕什麼?」台電說明,由於核四廠內仍有《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列管的核子設備與組件,如反應器壓力槽、控制棒、燃料匣及主冷卻泵等,須遵守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制定的保安實體防護規範,立委、監委等依問政需求,經申請獲台電核准後可實地瞭解,其他外部顧問不符合相關保安規定,無法同意核准參訪。賴士葆質疑,台電是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不敢讓專家學者看?核四現在到底是什麼面貌,應該要讓專家參訪,呼籲台電要秉持專業,不應有政治動作。王鴻薇則說,考察核電廠需要專業意見,但台電卻極力阻擋,要求非常無理,質疑台電為了卡核而心虛。李敏8日低調表示,他是翁曉玲所邀請,不方便說什麼。不過他直言,過去台電開放核一、核二、核三等參訪,他去過很多次,也帶學生去過。熟悉核電廠建置的台電老員工指出,台電過去為了爭取民眾支持興建核四,工作再忙,也願意開放民眾前往,盡所能解說,馬政府時代便接待過許多民進黨立委帶著專家來看。如今封存核四,更應該敞開大門,歡迎大家都去了解,科學是真理,本於科學數據解說,較容易尋求共識。
長照人員換證作業亂象未改善 監委促衛福部與教育部檢討
監察院就專業醫事團體陳情,針對衛福部長照專業服務人員換照及繼續教育爭議案啟動調查。監委田秋堇、林郁容8日指出,衛福部未善盡事前說明,導致相關人員原接受的「8+4」課程不被認可,需再花費時間及經費重新受訓,促請相關部會,加強檢討改善,以落實維護長照被照顧對象權益監委指出,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長照服務人員認證有效期間為領證之日起6年,長照人員應完成繼續教育積分合計達120點以上,並於有效期限前6個月內,填具申請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地方政府申請更新。政府自106年推動長照2.0計畫迄今,長照服務人員之認證陸續到期,調查結果指出,衛福部未善盡事前說明及溝通,讓原接受109年間「8+4」課程(註)之專業人員課程不被認可,需再花費時間及付費重新受訓衛福部認可之Level Ⅱ及Level Ⅲ課程,甚至連資深長照服務人員及相關課程講師亦須重新受訓,引起專業人員錯愕與不滿。另外,衛福部未能於「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系統」即時提供長照服務人員查詢,配套不足,衍生諸多爭議及產生各種亂象。衛福部當初將長照業務由「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移交給「長期照顧司」時,移交資料找不到,導致衛福部再要求相關公會提供受訓名單,但公會也擔心填報後衛福部完全不承認的問題。監委表示,可以理解衛福部希望透過嚴格把關,以提升長照服務品質,但執行過程卻因各種爭議,挫折新進人員投入長照領域服務之意願,甚至發生已投入的人員折損離開,影響長照服務量能。因應近年來台灣人口急遽老化,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需求人口逐年增加,惟專業服務人力遠遠不足。對此,監委促請衛福部會同教育部,加強檢討改善醫事人員、長照科系學生之繼續教育學分抵免,以落實維護長照被照顧對象權益
柯文哲被裁定羈押禁見 呂政燁法官過往爭議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並聲押禁見,原本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但北檢抗告成功,今(5)日2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今日羈押庭承辦法官呂政燁除被爆自稱「綠色法官」,於102年也曾因違反辦案程序及法官倫理規範、損害司法信譽,遭監察院彈劾。除已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生前曾於臉書表示,過去與王世堅的毀謗案遇到呂政燁,對方自稱是「綠色法官」,還嗆聲「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但呂否認,北院經調閱錄音後說「查無此事」。除綠色法官事件,呂政燁曾於102年6月6日遭監察院彈劾,監院表示,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呂政燁,擔任該院刑事審查庭法官期間,對於審理案件,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法官倫理規範,侵害訴訟人權益,損及司法信譽,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監察院102年6月6日通過監委林鉅鋃、李復甸提案彈劾,全案移請司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呂政燁承審臺北地院100年度審交易字第179 號等8件刑事案件,未依法定程序進行訴訟審理,包括未酌留被告準備訴訟法定猶豫期間、漠視刑事訴訟法傳喚被告應用傳票規定、剝奪被害人到庭陳述意見機會、片面向被告表達否定告訴人請求損害賠償的偏頗立場、判決書製作粗率等違失,侵害被告及告訴人的訴訟權益,也經上級審法院於其中部分案件判決中嚴詞指摘程序違失,影響人民對審判品質的信賴,違失事證明確。提案委員表示,法官代表國家行使審判職權,本應恪遵法律規定,以超然、公正、客觀之立場,審慎執行審判職務,呂政燁法官竟為求結案之速,嚴重違反相關辦案程序規定,損害司法信譽。北院則於昨晚回應,表示過去就已召開記者會說明該法官未說出「綠色法官」,「也請大家留給值班法官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
為迴避勞基法要求外籍漁工簽解聘書 勞動部及新北市府遭監院糾正
去年臺灣小卷捕撈季節九月結束後,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運用「合意解約」彈性調解人力,致64位外籍漁工待工期間,被迫放無薪假,擁擠住在惡劣、無廁所與熱水的房舍,甚至吃住自付,游走失聯移工邊緣,完全未獲得簽約3年的工作保障,更甭談資遣費。監察院對勞動部、新北市府未警覺漁業捕撈特性、無法落實勞基法對勞工權益保障,嚴重影響臺灣形象,怠忽職守予以糾正。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調查發現,解僱漁工之漁船仍持續出海作業。依據勞動部函復監察院資料,112年因為休漁受影響漁工總計64位,分屬45個雇主,委託3家仲介業者;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陳述,雇主解約的狀況,過去3年共有196案,涉及205名移工提早解約,解約再申請聘用有144案,涉及513人。實際上外籍漁工因休漁期被頻繁轉換工作、數個月無法得到薪水的情形,並非單一年度發生的案件,受影響人數遠遠超過64人。臺灣境內僱用沿近海漁業之外籍漁工,因捕魚淡季或依照雇主指示而未出海捕魚,雇主應正常給付外籍勞工每月全薪,若漁工被迫停工,解聘應該要有資遣費,且漁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原雇主仍有生活照顧管理責任。監委訪談49位漁工,調查後發現,這些外籍漁工「於捕撈季節結束後(休漁期),被要求下船」、「簽約3年卻長期沒有工作,形同無薪假」、「簽下自願提早解約同意書並非其真意」、「住宿環境惡劣」、「漁工須自行負擔食宿費用」,及「護照或居留證由仲介保管」等違反權益情事。漁工表示,「來臺之前,未被告知休漁問題,感受到被欺騙,認知工作是3年合約,如果事先知道只能工作幾個月就不會簽這種契約,也不要來臺灣工作。」「不清楚簽自動解聘是什麼,以為雇主會保證他們再回去工作。」過去臺灣就有休漁,以前外籍漁工下船後,沒有薪資、自付食宿,過一段時間後可以回到原船工作,之前都沒說出來、隱忍下來。但112年休漁,雇主與仲介要求漁工簽自願解約,卻長期等待轉換工作,又112年白帶魚輸銷中國大陸受到阻礙,影響船東出海捕撈意願,工作機會變少,漁工只能自尋其他雇主,甚至游走失聯移工邊緣。監委調查又發現,外籍漁工待工期間,仲介業者分別安置漁工於三重公寓式房舍、野柳頂樓加蓋鐵皮屋等處所。其中有50位外籍漁工居住在40幾坪空間,最高紀錄超過80人,有些漁工被迫睡在外面的屋簷下,已違反每位外籍勞工應有居住空間3.6平方米之規定,且寒流來臨季節宿舍沒有熱水,也沒有足夠的床位及棉被,廁所損壞,照明不足,衛生條件不佳,其住宿環境完全不符合生活標準,另漁工須自行煮食,並負擔食宿費用,每人每日新臺幣100元住宿費及100元團體搭伙費。監委指出,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大量解僱外籍漁工之異常狀況,給予惡劣住宿環境住宿,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始未發覺違失,而是在監察院啟動調查後,才進行專案處理,要求雇主、仲介改善。再則,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長期未能警覺捕撈魚季休漁期等情形,進而提供適時協助。被監察院指出問題卻無法有效調查真正原因,因為勞政單位查核時,還事先通知仲介並讓仲介在場,漁工與仲介權力不對等,致使漁工無法說真話。最後僅歸因於「捕撈意願、個案狀況、雙方合意解約、漁工個人因素」等,嚴重影響勞工權益,影響臺灣人權聲譽,有重大疏失,予以糾正。另外,監委認為,勞動部、農業部漁業署及新北市政府對於「休漁期間停工配套措施」、「勞資雙方合意解僱後之移工轉換制度」、「預警及通報機制」,應檢討改進,以保障外籍漁工權益,避免外籍漁工迫於經濟壓力成為失聯移工。最後監委提到,國際勞工組織第188號漁業工作公約(ILO C188),確保漁民在漁船上工作的勞動條件。另保障外籍勞工人權之國際基準提到,任何勞工不應因原國籍受到不利益之差別待遇,移民勞工應享有「國民待遇」而非「最低基準」,又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國際審查提到,國外、國內勞工應受同等待遇。我國境內僱用的外籍漁工屬於近海漁撈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原則上與本國勞工待遇相同、享有相同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國就業保險排除失業風險更高的外籍漁工,又勞動部表示本案漁工不屬於單一雇主,無法適用大量解僱保護法及就業保險法。惟人權保障不分國籍及身分,透過法律強化保障外籍漁工權益,應有討論空間。
對在柯市府的13個月都還有怨念 前北市社會局長爆:專業被踩在腳下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陷政治現金假帳案、京華城案等諸多問題,引發討論。曾在柯市府擔任社會局長的陳雪慧,近日接受專訪談及與柯文哲共事的經驗,直言「到現在為止,我心裡面會有怨念的,就是在柯團隊的那13個月!那13個月裡,我完全沒有被尊重,專業也完全被踩在腳底下」。陳雪慧近日接受Podcast節目《人間動物園-厭世姬外出取材》專訪,談及自己擔任徐中雄的國會助理,跟在對方身邊很多年,後來因徐淡出政治圈也跟著休息一陣子,後來在資深政治幕僚、主持人「邊角料」的推薦下,進入林智堅市府,先去當林的隨行秘書,2個月後接任社會處長,後被林智堅說服參選市議員,落選後婉拒回任處長。具專業社工背景的陳雪慧,曾任前國民黨立委徐中雄辦公室主任、國民黨台中市長胡志強的競總幹部,後在林智堅的新竹市政府擔任社會處處長、代表民進黨參選過議員,在2018年經公開海選,出任柯文哲的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2020年2月1日請辭。陳雪慧表示,時任監委王幼玲打電話來,希望她去參加柯文哲的台北市社會局長「海選」,當時身邊的人都鼓勵她去,只有一個人反對,就是林智堅,並告訴她,「雪慧,柯文哲那邊不適合妳,妳一定會被欺負」,但自己還是決定參加。陳雪慧表示自己還常常想起柯文哲曾經揶揄新竹市跟他的話,柯說「你以前在新竹那個小城邦、小地方,你看你現在社會區,光社會局就有1000個員工、200億的預算,剛好等於新竹市一年的預算。」她不知道柯到底是要酸她還是酸新竹市。陳雪慧表示,整個團隊都看不起社政、看不起社工的專業。自己是很認同徐中雄、林智堅,但到現在為止,「我心裡面還會有怨念的,就是在柯團隊的那13個月!那13個月裡,我完全沒有被尊重,專業也完全被踩在腳底下。」陳雪慧也說,不只柯文哲,柯團隊的人也不只是不尊重專業、也不尊重人,社會局一年有200億的預算,但她身為社會局長卻連機要秘書也不能帶,「所有的人事全部都要蔡壁如決定,我完全沒有自己人可以用,很多事只能一個人扛起」。因在柯市府強大的壓力,導致陳雪慧開始在局長任內酗酒,後來她離開台市府,有6個月的時間無法出門,把自己封閉、不說話,之後做了8個月的心理諮商,才又重新看見自己、能做自己喜歡的事。
補習班充當幼兒園難管理 監院糾正台北、新竹市府
新竹市日前發生C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疑似對3歲幼童性暴力事件,而被害幼兒家長自始至終都認為讓孩子就讀的是對員工資格要求較嚴格的幼兒園,結果竟是補習班。監察院4日表示,家長往往難以區分孩子到底是就讀補習班、安親班還是幼兒園,此案凸顯補習班相關立法明顯與實務情形存有落差,日前通過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調查報告,請教育部通盤檢討短期補習班、安親班及幼兒園相關法令規定,並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對轄內補習班多次違規卻怠於裁處,明顯行政怠惰。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表示,我國國高中兒少下課後,有近6成學生要參加課後補習,都市學生更是超過7成,近四分之一學生幾乎天天補習,超過6成在補習班待到9點,超過2成要待到10點後;而學齡前兒童有3成學習才藝,其中3至未滿6歲幼童有學習才藝者近5成(49.5%),可見兒少於課後接受安親照顧、補習或學習才藝者眾多,對於未具自我保護之12歲以下的幼童及6歲以下學齡前的幼兒之人身安全及場所安全更應加以關注。監委指出,現行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幼兒園分別「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不同管理法令,各自有各自的立案標準及規範,但事實上難以區分及管理。致業者為滿足學生及家長多重需求時,遊走在違法邊緣,學生及家長也陷入潛在人身安全及場所管理的風險之中,教育部對相關立法及兒少學習機構之監督管理機制,均核有通盤檢討改進之處。監院通過糾正案指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05年即知轄內A補習班疑似違規經營幼兒園,該補習班近年來亦遭民眾投訴違法經營情事,惟該補習班不但沒有停辦,截至2024年,已擴大經營達9家兒少學習機構;台北市轄內另一間B補習班涉違規經營幼兒園及課後照顧安親班業務,惟2016年迄今,該局共辦理6次稽查,有5次不符規定遭限期改善、處以罰鍰等處分,且4次有違規經營幼兒園業務,該局於2024年再查,卻僅認為B補習班屬第2次違規,予以罰鍰30萬元並命停辦幼兒教保、對補習班業務裁處停辦3個月。據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上開2家補習班之管理,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之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是行政怠惰,核有違失。監委指出,新竹市C補習班以補習班名義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疑似對3歲幼童性暴力事件,後因事證不足,經新竹市政府性別平等事件調查報告認定性侵害不成立、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然被害幼兒家長自始至終都認為讓孩子就讀的是幼兒園,且事後才發現,乙員根本不具有教保員或幼兒園教師資格,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於去年7月11日才對該補習班學前部分停止招生,並依補教法相關規定裁罰10萬元等處分。監察院調查發現,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歷年來對該補習班計稽查5次,業者均未落實改善,卻未予以裁罰,遲至本案發生後,該處始聯合跨局處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對業者規避稽查等情進行裁處,顯見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稽查不力,核有違失,監院亦通過糾正。
農業部進口雞蛋問題多遭糾正 監委批「先斬後奏」陋習多
監察委員蔡崇義30日表示,農業部近兩年的雞蛋緊急進口專案,有明顯監管失責,監察院已提出糾正,千萬不能再先斬後奏,一定要改進。農業部在2022年與2023年分別啟動進口雞蛋緊急調度計畫,宣稱為因應當時國內雞蛋產量不足而做,但包含計畫採購對象超思公司的合約、進口蛋保存期限、報廢蛋流向、銷毀程序等都存在諸多問題,執行過程質疑聲浪不斷。對此,蔡崇義與另兩名監委田秋堇、葉大華30日下午在監察院聯合召開記者會說明監察院針對進口雞蛋案調查報告,具體提出調查報告,針對農業部監管失責提出5項糾正、6項檢討改善意見,其中2項更進一步分別移送檢調單位及財政部查處。蔡崇義直言,行政上的違失,在蒐集各單位資料並詳加調查後,已經查明行政責任,而民間私人部分,並非監委所能調查,必須進一步移送司法機關,把資料移交給檢察官後,有望把最後這塊拼圖完整,更可讓此案水落石出。葉大華則說,專業介入非常重要,畢竟進口雞蛋涉及採購、運輸、通路還有最重要的食品安全專業,這些都是民眾在過去這段期間監督與有疑慮之處,而當時政府啟動大宗雞蛋緊急採購時,沒有看到專門人員把關,因此疏漏橫生甚至衍生弊端,這就是不尊重專業的結果,呼籲行政院重視此案,補足採購專業人力,避免問題再發生。田秋堇表示,農業部與畜產會的決策慣性「先執行後補正驗收」,便宜行事的作法衍生很多問題,甚至一不小心就可能觸法,而且承辦人力不足,經驗也不夠,這部分亟需改進。蔡崇義重申,政府辦理進口雞蛋緊急調度專案時,即使情況緊急,還是得要依法行政,因為所有機關都要依法行政,這也是承辦人自我保護。這次農業部採購案問題橫生,必須糾正,絕對不能再先斬後奏。
柯文哲3大圖利案!檢廉清晨突擊沈慶京「他一度想閃躲」 帶往秘密地點偵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檢舉在台北市長任內,將京華城土地容積率提高至840%疑涉圖利案,台北地檢署28日上午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進行搜索約談的動作,同時搜索京華城負責人、威京集團總部主席「威京小沈」沈慶京等人辦公室及住處,檢廉人員趁著沈慶京剛回國時搜索,當時他一度企圖閃避,但檢廉早已掌握沈慶京在家中,因此只能乖乖現身,目前正在秘密地點偵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遭檢調單位帶走,並搜索辦公室帶走相關證物。(圖/方萬民攝)據了解,檢廉人員先前按兵不動,原因是沈慶京當時人在國外,檢廉擔心打草驚蛇,恐會造成沈慶京滯留海外,直到他返國後,確認人在家中,在28日清晨採取搜索行動,當時人在家中的沈慶京一度企圖閃避,但檢廉早已掌握他的行蹤,因此只能乖乖配合,目前正在秘密地點偵訊,預計稍晚帶回地檢署複訊。據了解,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指示彭振聲召開都委會討論前,曾於2020年3月10日出席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便當會,應曉薇就京華城案向柯陳情,外界質疑應為京華城案牽線人,包括沈慶京外,還有應曉薇共5、6人也到案。台北市議員遭檢調單位帶走,並搜索辦公室帶走相關證物。(圖/方萬民攝)台北地檢署稍早更以被告身分傳喚前副市長彭振聲,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境,檢廉21日也約談前監委劉玉山、文化大學都市計劃與開發管理學系教授徐國城以及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白仁德等3名都委,釐清柯市府提高京華城容積率的決策、北市都委會討論過程,調查柯市府提高京華城容積率決策是否涉及圖利,檢方迄今已約談14名都委會委員作證。除了京華城案,柯文哲還涉及北士科、北市萬大魚果市場等圖利案、以及柯政治獻金「假帳案」,北檢除魚果市場案外,其餘3案都已發動相關偵查行動。
柯文哲涉圖利京華城案 傳威京集團沈慶京遭搜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檢舉在台北市長任內,遭疑提高京華城容積率,涉嫌圖利。台北地檢署今(28)日指揮廉政署搜索京華城負責人、威京集團總部主席「威京小沈」沈慶京辦公室及住處,對此,檢方低調不願證實。據悉,沈慶京日前出國,檢方等他返國後才會採取偵查行動。據悉,柯文哲指示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召開都委會討論前,曾於2020年出席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便當會,應曉薇就京華城案向柯陳情,外界質疑應曉薇為京華城案牽線人。傳出北檢今早帶回應曉薇約談,北檢同樣不予證實。應曉薇傳出與京華城案有關連。(圖/報系資料照)京華城案因捐地變更土地使用分區,土地容積率從一開始的392%提升至560%,但在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將容積率提高至840%,因此被質疑涉嫌圖利財團。對此,柯文哲回應,「容積獎勵是都委會在『合議制下的共識決』,市長沒有權限、也無法下指導棋。」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傳出涉圖利京華城案。(圖/黃威彬攝)本月12日,台北地檢署先前以被告身分傳喚前副市長彭振聲,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成為全案第一個遭到強制處分的被告。檢調21日約談前監委劉玉山、文化大學都市計劃與開發管理學系教授徐國城、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白仁德等3名都委,釐清柯市府提高京華城容積率的決策,調查柯市府是否涉及圖利,而京華城案檢方至今已約談14名都委會委員作證。
外甥搞上前舅媽!她嬌喊「燉了鹿鞭」 多張大尺度照曝光
大陸湖南長沙一名李姓女局長與前夫離婚後,竟與外甥有密切交集,甚至再婚後依舊保持親密關係;之後2人的不雅聊天紀錄被公開,李女被免去局長職務,至於外甥則遭受網路霸凌。有關李女目前動向,雨花區委組織部的工作人員回應,人已離職,沒有掌握。根據陸媒《南方都市報》報導,長沙雨花區商務局李姓局長日前爆出不雅聊天紀錄,因此被免去局長職務,後為雨花區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不過今年2月1日,雨花區委宣傳部表示,網傳雨花區公職人員李女相關問題,雨花區委高度重視,已對其予以免職處理,區紀委監委已對其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據了解,曝光的聊天紀錄中,李女曾傳訊「給你弄了鹿鞭哦」,還有多張大尺度照片,對話都相當露骨。事發後,外甥透露,與李女原是親戚關係,對方是自己的舅媽,在李女與舅舅離婚後,雙方透過了解孩子近況而產生密切交集,儘管李女之後再婚,2人依舊保持親密關係。外甥抱怨,事件發生後,網路輿論對其生活產生了巨大影響,有人罵他「渣男」、「敲詐勒索」。男子無奈嘆,「我報過警了,但派出所不受理,理由是還沒造成嚴重後果。」針對案件進展,雨花區紀檢部門回應,無可奉告。雨花區委組織部的工作人員則透露,李女已經離職,沒有掌握李女離職後的去向。
罷免真是好生意?藍向監院告發拆樑團體涉違法募資
北市議員游淑慧、徐弘庭、藍營基隆市黨部發言人黃申棟以及律師葉慶元、潘艾嘉等人,今天到監察院檢舉,「基隆青年陣線協會」並非罷免團體,亦非罷免領銜人所屬組織,卻在網路募資平台「嘖嘖」上用募資方式,涉嫌規避政治獻金募款行為,導致民眾誤認其為合法募資,呼籲監察院應儘速進行調查並裁處。律師潘艾嘉說,政治獻金法對於政治捐款收受及使用流程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目的是為了提高民主品質,確保政治活動公平與公正,但在基隆市,山海公民拆樑行動卻透過「嘖嘖募資」平台募資,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他解釋,人民在平台上捐贈之現金無法受主管機關監督,也不知明確用途。換言之,這場罷免除仇恨動員,勞民傷財,耗費大家精力之外,也涉及「洗錢」的可能隱患,令人無法接受。如果監察院不積極處理,等於變相告訴人民,任何人都能隨意募款、隨意推動罷免,因為「罷免真是好生意」,請監察院依法調查裁罰,積極處理,杜絕社會與基隆市亂象。律師葉慶元表示,政治獻金法規定很清楚,擬參選人或政治團體要收受政治獻金,必須要先向監察院申報,經過核可後,才能開立政治獻金專戶,但經查詢,並未看到罷樑團體經過許可設立的政治獻金專戶。依法,恐觸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嫌。葉慶元說,內政部回函顯示,相關議題應由監院進行調查與裁罰,但外界才正質疑,先前內政部政次喝花酒,監察院不彈劾,直到檢方起訴、監委才說改口研究,監察院會不會調查罷免團體任意募款,他相當懷疑!如果監察院都沒有動作,未來不排除依據「政治獻金法」規定,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發。游淑慧則表示,罷樑團體中的基隆青年陣線協會在「嘖嘖募資」平台進行募資,該協會是社團法人,設立目的是「文化與青年活動」,但卻進行政治募款,已涉嫌「掛羊頭,賣狗肉」,違反協會設立章程與目的,還違反人團法。游淑慧說,協會依此募得鉅額七百多萬,至今未公開帳戶明細,根據「嘖嘖募資」平台上預算估計,原本需要約兩、三百萬,現在募到七百多萬,相差的四百萬到哪裡?民眾黨已經身陷「亂帳疑雲」中,基隆罷樑行動會不會又成另一個「亂帳風雲」、「木可門」?呼籲基隆青年陣線協會要公開募款用途、明細,也呼籲監察院與內政部應依據相關法令,為基隆市民與捐款人好好把關募款金額的流向與用途。對於藍營民代與律師的指控,罷樑民團表示所有募資都依法進行,無任何一筆違法帳目,若有人認為有任何不法之嫌,請直接到基隆地檢署告發,不必在監察院外高調開記者會。「罷樑案」引爆藍綠在基隆激烈對峙,藍營台中市長盧秀燕、南投縣長許淑華明天(23日)將在基隆合體力挺基隆市長謝國樑,展現藍營選將大團結力抗罷免的氣勢。盧今年4月曾回到母校基隆女中,領取國立基隆女中頒發給她的傑出校友獎,盧秀燕當時說,她的「少女時代」都在基隆,與基隆人親土親,基隆地方認為,盧具有高度親和力,又是藍營最被看好的2026、2028選戰要角,盧替謝拉抬,代表藍營已經用選戰規格面對「罷樑案」,盧到基隆挺樑,可望拉抬謝國樑「反罷」聲勢。
漠視口腔癌發生率世界第一 行政院遭糾正近3年無進展
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自西元2003年早已發布「檳榔子屬第一類致癌物」警訊,且我國口腔癌發生率高居世界第一,連生產大國(泰國)因口腔癌為該國第一大癌症,已逐步推動管制運動並禁止進口,監察院表示,監察院調查後於110年11月糾正行政院,經過將近3年的時間,行政院竟仍無具體管理進展,並請行政院21日到院接受質問。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自西元2003年早已發布「檳榔子屬第一類致癌物」警訊,嚼食檳榔除造成口腔癌外,亦與食道癌形成相關,依最新110年資料統計,我國每年約有超過1萬1,000人次罹患口腔癌、食道癌,因此死亡人數約計5,425人次,每年健保醫療費用支出已逐年增加至140億(點)。再且,我國口腔癌發生率高居世界第一,土耳其甚至將檳榔視為毒品,連生產大國(泰國)因口腔癌為該國第一大癌症,已逐步推動管制運動並禁止進口,反觀我國對於檳榔的管理,長達20年無積極作為。監察院調查後於110年11月糾正行政院,經過將近3年的時間,行政院竟仍無具體管理進展,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及經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屆第33次聯席會議於113年8月21日請行政院到院接受質問,由陳時中政務委員率衛生福利部邱泰源部長、農業部黃昭欽政務次長等主管人員出席說明。監察院提案委員趙永清、范巽綠及蕭自佑表示,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曾表示,「各部會通力合作解決檳榔問題」。後於本案追蹤期間,未見行政院有何具體改善事項。時任衛福部長薛瑞元也曾表示,「回去研議在口腔健康法進行規範」。但歷經監察院多次核簽追蹤,行政院總表示,各部會皆本於權責於各自主管法規範圍內進行管理、評估修正口腔健康法以納管檳榔或研議制定專法等。可見,檳榔危害防制專法制定或口腔健康法修法等進度,仍處於原點。監委指出,過去行政院總表示,由各部會本其專業權責及主管法規,推行檳榔防制相關工作即可,但是有很多是現行法律架構管不到的,也就是無法可管,例如本案提出糾正迄今,無論是檳榔販賣對象(青少年)、包裝警語、紅白灰等「毒上加毒」的添加物等,均未見有積極管理。監委表示,衛福部認定檳榔不是食品,不適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農業部也認為檳榔不是農作物,因此長期以來無法可管,但即使農業部持續辦理檳榔廢園轉作相關計畫,檳榔種植面積仍將近4萬公頃,高居國內第二大,僅次於稻米。另外,土耳其早已規範禁止檳榔販售及嚼食,甚至將檳榔列為毒品,其他國家包括加拿大、巴基斯坦、馬紹爾群島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均禁止檳榔的進口與銷售,部分甚至有相關罰則。陳時中就監院的質問回應,「將立專法管理,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預定於113年底至114年初送行政院」。陳時中說明,過去因檳榔涉及環境、經濟、文化等層面,問題盤根錯節,但為保障國人健康,制定專法的時機到了;其他關於檳榔廢園轉作誘因強化、勞工職場環境及青少年衛教宣導、原住民族文化對策等,也將一併檢討。監委進一步表示,在立法前,仍應加強檳榔危害管理措施,包括檳榔進口管制、紅白灰危害成分抽驗、強化檳榔園廢園轉作誘因、加強校園禁檳宣導、強化青少年不得購買檳榔的稽查作為等;另也請行政院儘速提出推動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立法之作業期程,並強化與民眾的溝通,希望各界都能正視檳榔對於國人健康的嚴重危害。最後,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相關聯席會議表示,請行政院就監察委員質問的相關問題,於1個月內函復監察院。
板橋幼兒園疑似餵藥案 新北市府遭監察院糾正6大問題
新北市去年發生餵藥案,監察院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指出新北市政府為查扣重要影像證據、行政調查爭議、醫事檢驗規劃及安置就學缺乏完整配套、對醫事檢驗結果說明草率、司法介入與協作、兒童證詞採信等六大問題及意見,促請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確實檢討改敬。新北市於112年5月發生某幼兒園疑似餵食幼兒不明藥物及不當對待之重大爭議事件,引發家長及大眾對教保服務安全性的質疑與恐慌,更有多名家長向本院反映數名幼兒在幼兒園遭捏臉、責打、罰站舉雙手、被帶到3樓非屬幼兒園空間作為處罰等情事。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林郁容就新北市政府對整起事件處理過程有無疏失進行調查,調查結果認定新北市府行政調查未盡確實、醫事檢驗結果說明及就學安置處理失序,均有違失與不當,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8月15日通過糾正。監院並要求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法務部以本案為鑑,就行政調查、司法早期介入協作機制、兒童證詞鞏固與衡平審酌等欠缺完備之處,確實檢討改進。調查報告指出以下問題及意見:一、幼兒疑遭不當對待,新北市政府卻未查扣重要影像證據監委表示,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等皆明定地方主管機關知悉違法事件時,應即命幼兒園保存與事件有關之證據、資料,以利調查進行。但教育局迄今仍無法取得重要影像證據。此外教育局稽查作為也不確實,未確切掌握該幼兒園監視器實際數量。監委表示,新北市政府本案徒有稽查作為,錯認司法介入即不得確認重要證據,致本案行政調查在欠缺重要證據下作成結論,未依兒童權利公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照法對兒童受不當對待善盡查明之責,致迄今幼兒實際受照顧情形真相未明,新北市政府確有違失。二、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證據影像檢視爭議新北市政府表示本案家防中心5月15日上午啟動司法早期介入機制通知新北地檢署,接獲檢警通知,偵查中不得對外透露,故教育局要求稽查同仁不要查扣監視器。但新北地檢署卻表示,主責檢察官是教育局入園稽查後才獲悉此事,也無要求不得查扣。監委表示,在新北市政府畫地自限及新北地檢署偵查本位下,家長遲未能觀看影像了解兒童受照顧情形。三、新北市政府對醫事檢驗規劃及安置就學缺乏完整配套監委表示,幼生疑遭餵食不明藥物,亟需公權力介入釐清,但新北市政府第一時間卻推諉幼兒園處理。而教育局對幼生離園就學安置也處理不周,導致部分幼生未被妥善安置,新北市政府各項處理流程資訊紊亂及延宕,嚴重折損家長信心。監委提醒,本案凸顯幼照法修正後,教育機關處理此類案件經驗不足,欠缺兒童權益保護思維,教育部允應審慎檢視現有規範與指引尚不足處,儘速精進處理機制及承辦人員兒保意識。四、新北市政府對醫事檢驗結果及裁罰公布說明草率反致事實無法澄清監委指出,新北市政府專案採檢幼生血液,針對檢驗結果,專家明確作出「檢出無法判定是否餵藥,僅能作為醫療照護參考」、「4位微量檢出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干擾」等結論,但檢驗報告還未向家長說明,新北市政府就對外召開記者會,將未經專家會議討論、非專案採檢之12位學童檢驗結果一同公布,且記者會說明顯與實際裁罰事實不符。監委表示,新北市政府提供家長檢驗報告方式欠缺嚴謹,未確保家長收到檢驗報告同時獲得專業解釋,未發揮即時澄清之效,致家長更加恐慌、事態擴大,實有違失。五、司法早期介入啟動時機與協作問題監委強調,司法介入應保護涉案兒童最佳利益、及時向兒童及父母提供充分資訊。新北市政府雖有諮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但後續教育局與既有司法早期介入體系協作缺乏兒保意識,導致未能發揮兒少保護醫療中心功能。六、兒童證詞採信與衡平審酌問題監委指出,多位家長表示幼兒入園後,有情緒不穩、撞牆、易怒等難以釐清之身心變化,離園後卻又改善,並表示幼兒陳述被餵食藥水外,亦有其他不當對待情事。雖教育局行政調查過程中曾訪談家長、疑似行為人、幼兒園人員,卻未訪談幼生,亦未協助家長釐清幼兒異常反應,逕以「無積極證據證明」、「行為人否認」認定無不當對待事證。而新北地檢署以偵查證詞「與警詢陳述不一致」、「行為與細節出入」作為受害兒童證詞難以採認原因,也未在一開始使用司法詢問機制,致不起訴處分經臺灣高等檢察署以偵查似有不完備發回續查,皆反映我國幼童於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之不利處境。
路樹傾倒上百件賠償案件 近5年共計2757萬餘元
監察院今(21)日表示,近來頻繁發生市區道路路樹於風雨過後無預警傾倒,108年迄至112年10月31日期間,各縣市路樹傾倒通報之賠償案件共計112件,造成3人死亡,23人受傷,124件車損,賠償金額共計新臺幣2,757萬餘元。監察院通過王幼玲委員提出的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督促農業部、內政部及各縣市政府檢討改進。監察院指出,本案調查期間之113年4月26日,連日大雨,彰化縣郵務士於投遞途中遭倒塌路樹砸中身故,同日於高雄市澄清湖園,亦有樹木倒塌砸中在園區散步的66歲李姓男子不治死亡;7月颱風天高雄鳳山區路樹連根拔起,當場砸死路過上班的女騎士。路樹傾倒造成民眾傷亡或財損等憾事,不僅衍生國家賠償爭議,亦重創政府形象。在極端氣候下,強化都市綠基盤韌性之重要性,方能保障我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監察院通過王幼玲委員提出的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督促農業部、內政部及各縣市政府檢討改進。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測資料分析顯示,臺灣年平均氣溫近30年增溫呈現加速趨勢。在四季分布方面,21世紀初夏季長度已增加至約120至150天,冬季長度則縮短約70天,且近年來冬季甚至縮短至約20至40天。此高溫現象在都市中,復因都市熱島效應而加劇,凸顯有助降溫、冷卻且提供生物多樣性之公園綠地與路樹重要性。監委王幼玲調查臺北市中山北路1段發生路樹無預警倒塌,砸死機車騎士事件時發現,全國只有11個縣市政府建立例行性巡檢作業標準程序,8個縣市政府有要求執行人員須具備專業能力,7個縣市政府有防治及巡檢褐根病措施,顯示仍有過半縣市政府尚待建立相關機制。調查報告指出,路樹巡檢標準化作業程序與執行人員具備相當類科技師證書或專業能力,為路樹養護品質之關鍵,於現行極端氣候下,形同預防路樹傾倒、危及公安之風險控制措施。監察院表示,行政院允宜督促中央相關業管部會,協同並適時支持各縣市政府持續鍊結科技智慧,以精準預防、妥善巡檢與生物防治法,分進合擊,強化都市綠基盤之韌性,以回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監委王幼玲表示,內政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及其設計規範,雖明定喬木植穴尺寸與存活所需最小土壤厚度,但相關規定僅適用於新建道路,既有道路路樹仍多因人行道寬度不足、地下構造物或管線等配置限制,而無足夠生長空間,導致長久以來樹勢虛弱,易遭病蟲害而生傾倒風險。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允應持續督促各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參照相關原則因地制宜,俾利營造人本空間及提升生活品質。監察院說明,另外,褐根病為我國樹木病害之首,因樹體結構弱化,易導致樹木連根拔起而傾倒;白蟻蛀蝕、基部及樹幹傷口中空,則為路樹根基及樹幹折斷常見原因,均可能造成路樹於外觀健康下無預警斷裂倒伏,不利大樹成蔭,更損及民眾生命財產。農業部允應策進所屬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林業試驗所,積極鍊結中央專業技術資源與地方主管機關執行人力,落實森林法樹木保護專章意旨,共同朝城市里山方向努力。
im.B案糾正金管會 監委指政府消極不作為
Im.B詐騙案日前一審宣判出爐。監察院今日表示,針對「im.B平臺爆出負責人捲款逃跑,涉詐金額恐高達數十億元,P2P平臺迄今猶未釐清權責主管機關」一案,經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於今7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金管會,同時促請行政院確實評估改善相關缺失。監委蔡崇義、賴鼎銘表示,im.B平臺詐欺案發前,金管會鼓勵銀行與P2P平臺業者進行合作,以促成P2P平臺健全發展,政府並無强力監管作為。金管會雖已同意備查「銀行與網路借貸平台業者建立業務關係審查實務參考做法」,但im.B平臺案爆發後,其宣稱之5家合作銀行中,銀行自行查核回報並未違反前揭參考做法;然而在金管會實地查核後,發現竟有4家銀行並未落實參考做法要求,足見金管會輕忽銀行對相關規定之遵行程度,核有明顯怠失,故提案糾正金管會。另外,監察院指出,國際間P2P借貸產業早已發生倒閉事件,主要國家已陸續檢討或訂定對P2P平臺之監理規範。金管會雖評估不予金融監理,發生爭議時,輿論可能苛責政府怠惰、失職,且中央銀行研析報告亦建議採適度監理。又,行政院在im.B平臺詐欺案發後,雖召集金管會等5部會商討因應對策,並有「目前各國做法大都由金融監理單位監管」看法,但仍僅作成:「由金管會統籌擔任窗口,研提管理計畫」結論,相關管理作業仍分由不同機關辦理,並未根本解決P2P借貸平臺之監管問題。再來,監察院表示,行政院原於105年9月備查同意採行「鼓勵銀行與P2P借貸平臺業者合作」模式辦理。惟於107年我國境外P2P已開始發生大規模倒帳,國內業者為建立自律機制,於108年為成立公會,向經濟部遞件申請增列「平台借貸商業」團體業別,惟因外界反對下,而以緩議擱置。im.B平臺詐欺案發後,行政院指示金管會於112年12月研提管理計畫,首要目標係協助業者成立公會,以達不訂定專法或高度監理前提下强化平臺業者自律,惟迄113年4月,政府仍未協助業者完成公會之成立工作。二位委員也指出,金管會雖於106年12月同意備查「銀行與P2P業者合作自律規範」,惟查自107年第1季至112年第4季止,合計僅有6家銀行與7家P2P借貸業者,曾有前揭自律規範所定之6項業務合作關係,且迄112年第4季仍維持合作關係者,僅有2家銀行與2家P2P業者,足見不指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而冀望藉由鼓勵銀行與P2P借貸平臺業者合作,降低各種風險之目標,顯然不符預期。二位委員語重心長指出,im.B平台詐欺案發生前,雖國際上已有眾多P2P詐欺案例,但政府消極不作為,造成民眾重大財物損失,政府應該記起教訓,謀求改善作法。對於部分媒體指稱涉與im.B平台詐欺案主嫌往來之官員,監委亦要求法務部於偵辦完成後,將涉有違法之事證函報監院,做進一步究責。監委並解釋,民意代表是否涉案部分,非屬監委調查權行使範圍。
國會改革法釋憲明日辯論 藍綠白主導法案走向立委都上陣
由民進黨提出的國會改革法釋憲案,憲法法庭明日將進行兩造言詞辯論,法院今天公布出席名單,包括主導修法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翁曉玲以及民眾黨立院黨團黨鞭黃國昌,領銜提出釋憲的民進黨團黨鞭柯建銘、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等人,都將參與辯論,各自捍衛己方立場。立法院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改革法修正案,行政院立即覆議遭立院否決後,賴總統於6月24日公布國會改革案,立即生效,不過,民進黨向憲法法庭提出暫時凍結處份的要求,獲得憲法法庭同意,在野黨雖嚴重抗議但無效,7月19日憲法法庭宣布國會改革案大部份內容被凍結半年,立院在野黨已籌備中的「鏡電視調查小組」「進口雞蛋調查小組」,都因此只能喊卡。司法院今天公布將出席明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的與會者名單,不過,司院也有言在先,依過去經驗,實際出席者可能與陳報名單不盡相符,出席者需以明日開庭前的報到名單為準。明日的辯論將從上午9開到下午5時止。司法院今天公布到庭人員名單,立法院的機關代表以在野黨立委為主幹,包括立法委員吳宗憲、立委翁曉玲、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訴訟代理人是前監委仉桂美、律師葉慶元、林石猛等人。提出釋憲案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與會代表包括立委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訴訟代理人陳一銘、陳鵬光、方瑋晨律師,行政院機關代表則是政院秘書長龔明鑫、訴訟代理人陳信安教授,以及李荃和、賴秉詳律師。總統府方面,上午是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下午則是總統府副秘書長張惇涵,訴訟代理人孫迺翊教授、蘇慧婕副教授及律師洪偉勝。監察院機關代表是監院秘書長李俊俋、訴訟代理人李元德律師、姚孟昌助理教授。此外,立法院因不滿法務部身為釋憲案的相對機關,以「法務部是行政院下級機關,難以期待該部提出反行政院之法律見解」,而提聲明異議,請求撤銷法務部作為相關機關之決定,憲法法庭今天也裁定駁回,並且發出聲明強調,期盼各界尊重大法官獨立審判空間,任何惡意詆毀、醜化大法官或刻意曲解法令之言論,只會激化社會對立,無助於釐清與解決重大憲政爭議,且嚴重傷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也遭在野黨解讀,雖然基層有聲音質疑非民選的大法官怎敢碾壓有民意作後盾的立法院,但大法官的調子還是踩得很硬,在野黨無從對釋憲結果樂觀,只能盡力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