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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勇警遇刺殉職嫌犯竟無罪 老父母泣:縱虎歸山

李承翰父母聽完宣判走出法院,低頭不發一語,表情凝重。(圖/報系資料照)

李承翰父母聽完宣判走出法院,低頭不發一語,表情凝重。(圖/報系資料照)

去年7月,鐵路勇警李承翰因在列車上處理逃票事件,遭逃票的鄭姓男子持刀殺害,李承翰為了保護全車民眾安危,徒手與鄭男拼命,最後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嘉義地方法院今(30日)一審宣判,認定被告鄭姓男子罹患精神疾病,判他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強制就醫5年,可上訴。

鐵路勇警李承翰去年遭鄭姓男子持刀刺死,今法院一審宣判鄭男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鐵路勇警李承翰去年遭鄭姓男子持刀刺死,今法院一審宣判鄭男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今在嘉義地院聽到宣判結果,李承翰的年邁雙親震驚且憤怒,尤其是李母從地院走出便不發一語,她每每回想到事發的那一夜,都叫她痛徹心扉。李父親李增文則臉色鐵青,不發一語,後來才說「太離譜」。

過去在法庭上,李父就曾希望法官能給予正義,重判鄭姓嫌犯死刑,而一審法官因認定被告鄭男有精神疾病判他無罪,且50萬交保、強制就醫。李承翰家屬痛批:「根本是縱虎歸山。」強調一定上訴到底。

鄭男的律師在日前開庭時表示,被告的智力測驗是76分,且心理鑑定被認為有被害妄想症,符合刑法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但檢察官認為案發時,鄭嫌並非全面的心神喪失,仍具有辨識力及控制力,認為鄭嫌會殺人是因為憤怒而非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