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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法開後門獨厚工業用水 民眾黨籲不應搶用農業水資源

民眾黨呼籲,不要只為了GDP優先,就限制了農業用水的權利。(圖/民眾黨提供)

民眾黨呼籲,不要只為了GDP優先,就限制了農業用水的權利。(圖/民眾黨提供)

民眾黨今(5)日舉行記者會,針對「農田水利法草案」條文近日經朝野討論及修正下通過,不過像是灌溉制度等關鍵條文,朝野還未有共識。民眾黨表示,台灣水資源問題應該要以科學治理的眼光盤點與思考;與其把農田水利會的問題侷限在椿腳化或官派化,更應該考量如何正確地分配水資源,立委蔡壁如也強調,別讓農田水利會改制,「成為藍綠爭錢奪權的歹戲拖棚!」

立委張其祿表示,依「水利法」第18條規定,原本的用水先後順序,工業用水是排第四,民生及農用更優先,但近年來民生及農業用水大多犧牲給工業使用。因為在2000年修法時,增加了一個後門條款:「前項順序,主管機關對於某一水道,或政府劃定之工業區,得酌量實際情形,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變更之。」他質疑,「這是要讓工業用水的優先供應,從偶發變常態嗎?」

目前南台灣水情已經拉警報,尤其是台南、高雄一帶更為嚴重,民眾黨認為,農用土地不應擅自挪作工商業使用,就連農業用水,也應加強限制條件,在優先供應農業用水的充足情況下,才能調度他用,「不要只為了GDP優先,就限制了農業用水的權利!」

邱臣遠補充,行政院版的農田水利法,只見為改制而改制,欠缺國家願景的長遠規劃的企圖心,也沒有用心處理灌排不分問題,有許多工廠、工業區的廢水和生活汙水,甚至直接排入農田灌溉渠道。民眾黨呼籲,農田水利會的改制,不能簡化為改革和反改革,「而需要制度化處理農業和工業用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