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焦點
《所得稅法》三讀送減稅大禮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至15.15萬、4大社會保險費全額扣除
立法院2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提高至15萬1500元,勞保、農保、國民年金及軍公教保險費也可比照健保費全額列舉扣除。(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祭出兩項減稅措施,包括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加碼50%,提高至每人15萬1500元;另外,勞保、農保、國民年金及軍公教保險費,也將比照健保費,不受每年2萬4000元列舉扣除額上限限制,兩項新制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為減輕婚育家庭負擔,財政部先前提出「婚育家庭再減稅」方案,修法針對育有0至18歲未成年子女的納稅人,提高扶養免稅額。依新制,每名未成年子女免稅額由10萬1000元增加50%,達到15萬1500元,也就是每名子女增加5萬500元的免稅空間。
除了婚育家庭減稅,這次修法也擴大強制性社會保險費的扣除範圍。現行制度下,人身保險及勞保、農保、國民年金、軍公教保險等保費,原則上合計每人每年列舉扣除上限為2萬4000元,僅全民健康保險費可以不受額度限制、核實全額扣除。
三讀修法後,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都比照全民健康保險費辦理,不再受到每人每年2萬4000元上限限制,實際繳納多少即可依規定列舉扣除,避免強制性社會保險費占用原有的人身保險扣除額度。
不過,保險費屬於「列舉扣除額」,納稅人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仍須在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之間擇一適用。因此,實際能省下多少稅額,仍取決於個人或家庭的所得、其他列舉扣除項目及適用稅率等條件。
兩項減稅措施均將適用於115年度所得,也就是民眾在2027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就能享有新制帶來的減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