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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3草屯驚魂!小黃突切外側逼車釀連環撞 2駕駛掛彩
小黃突切外線逼車釀3車撞2人傷。(圖/翻攝畫面)
國道3號南向223.5公里、南投草屯路段23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輛計程車行駛途中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輛緊急讓道,最終造成3車碰撞、2人受傷。警方調查後認為,計程車駕駛涉嫌以驟然變換車道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外,後續更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上午7時53分左右,61歲林姓男子駕駛營業小客車,原本行駛於國道3號南向內側車道,行經223.5公里處時,卻突然朝外側車道變換車道。當時21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附近,面對計程車突然切換車道,只得緊急閃避、讓道,過程中車輛發生碰撞,並波及59歲林姓男子所駕駛、原本行駛於中線車道的自小客車,現場一度相當混亂。
這起事故造成計程車林姓駕駛及21歲陳姓駕駛身體多處擦挫傷,所幸2人意識均清楚;59歲林姓駕駛則未受傷。警方到場後分別對3名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
警方進一步表示,61歲林姓計程車駕駛的行車行為,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也就是「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依規定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若因上述行為肇事,還可能面臨吊銷駕駛執照的處分,警方已依法製單舉發。
此外,由於此次事故涉及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輛讓道等情節,警方也將針對是否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進一步調查,待相關事證釐清後依法移送偵辦。至於事故發生前各車行駛位置、變換車道時機、碰撞順序及相關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調閱行車紀錄器、現場跡證等資料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