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新「有電無魚」爆財務黑洞 新光第三代林伯翰涉假入主詐貸47億收押
誠新集團漁電共生開發弊案,傳出誠新與新光國際投資公司涉嫌聯手詐貸47億元,新光第三代林伯翰被裁定收押。(本報資料照片)
新光國際投資公司董事長、泛新光集團第三代林伯翰,涉嫌與誠新綠能集團負責人陳永倫等人,以假出資、假股權移轉及人事安排,製造「新光入主誠新」假象,向銀行團詐貸近47億元;台南地檢署10日搜索約談13人,訊後認定林伯翰及曾、楊2名主管涉案重大,11日聲押禁見獲准,全案持續擴大追查。
成立於2019年的誠新綠能,曾是國內漁電共生領域指標業者,開發規模一度占政府總目標約35%,並在中南部擁有大量光電案場。2022年,誠新曾以漁電共生開發商身分完成56.4億元聯貸案;隔年更與台積電簽下20年、總量200億度的再生能源聯合採購合約,一度風光無比。
不料,誠新近年快速擴張後財務狀況急轉直下,2025年爆出積欠承包商工程款逾10億元,多處案場停工,甚至傳出部分漁電共生案場「有電無魚」,未實際從事養殖,卻持續進行光電開發,部分案場遭主管機關撤照,台電也停止購電,受害廠商更組成自救會抗議,誠新財務黑洞逐漸浮上檯面。
台南地檢署今年6月指揮調查局搜索14處所,追查發現陳永倫與劉、鄭及2名李姓集團幹部、旗下公司負責人等,涉嫌非法挪用集團資金,並透過相關公司及土地開發案籌措資金。
檢方認定陳永倫等5人涉背信、詐欺、洗錢、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及銀行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7月間另有邱姓被告遭聲押獲准。
檢調持續向上追查後,將目光鎖定新光國際投資公司。檢方查出,林伯翰等人疑與陳永倫共謀,透過「假出資」製造虛偽金流,再搭配形式上的股權移轉與人事布局,營造新光國際投資公司正式入主誠新集團的假象。
檢方認為,這套安排的目的,是讓銀行團誤信誠新背後股東及經營團隊已經改變,進而提高授信意願。2022年至2025年間,聯貸銀行團因此核貸、撥款近47億元,且各家銀行受損金額均達1億元以上。
檢調10日再度出擊,台南地檢署動員11名檢察官,兵分7路搜索相關處所,並約談林伯翰等13名被告及證人,同時提訊先前遭羈押的2名被告。其中,林伯翰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豪宅也遭搜索,林男遭帶回台南接受偵訊。
據了解,林伯翰對部分客觀事實並未否認;另2名曾姓、楊姓男子則被查出疑受林伯翰指示,擔任誠新旗下公司董事長,協助安排相關股權及公司人事,涉嫌共同參與詐貸。
檢方複訊後認定,林伯翰、曾姓及楊姓3人涉加重詐欺、洗錢及違反銀行法等罪嫌重大,且林伯翰具有相當財力,具潛逃國外能力,加上3人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因此當庭逮捕並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法院11日裁准。至於銀行團是否有人明知股權結構有異仍放行貸款,甚至涉及包庇或內部勾結,檢方目前仍在調查,不排除持續向銀行端追查資金流向及授信過程,全案仍持續擴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