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土牆工程變非法掩埋場!林男勾結7公司埋8萬噸廢棄物 21人遭起訴追繳6億
林姓男子利用檔土牆工程,在雲林縣莿桐鄉偏僻處違法堆置大量混合事業廢棄物。(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林姓工程行負責人涉嫌利用承攬雲林莿桐一處檔土牆工程之便,勾結7家環保公司,從雲林、嘉義、台南及彰化等地載來廢棄混凝土、玻璃纖維、塑膠混合物等垃圾,回填、堆置大美段6筆土地,2年間累積逾4.3萬立方公尺、最高估達8.6萬公噸。雲林地檢署16日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林男等21人及7家公司,並追繳不法所得逾6億元。
檢方調查,林男(51歲)於2022年5月承攬莿桐鄉大美段6筆土地的擋土牆工程,明知土地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任意提供堆置廢棄物,自己也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卻疑將工程當成掩護,找上多家環保公司合作,把原應妥善處理的事業廢棄物陸續送進工地。
檢方指出,林男除找來7家環保公司負責人,還串聯卡車司機等人,從不同縣市載運廢棄物進場,再以回填工程為名,將大量垃圾掩埋、堆置於土地內。從2022年5月一路到2024年5月,非法回填、堆置行為持續近2年。
這群人埋進土地的東西相當龐雜,包括土木、建築廢棄物、廢棄混凝土塊、廢玻璃纖維及廢塑膠混合物等,經調查估算,體積達4萬3025.15立方公尺;若以不同物質重量換算,總量約3萬4420公噸至8萬6050公噸。
雲林縣環保局於2024年6月前往現場採樣檢測,確認回填、堆置的事業廢棄物已造成原生環境不利改變,具有污染環境情形,檢方因此認定林男等人並非單純違規堆置,而是以未經許可方式長期大量清除、處理及回填事業廢棄物。
至於不法利益,檢方以雲林縣環保局2024年度一般事業廢棄物緊急清除處理計畫得標價格,每公噸1萬8000元估算,依最低重量3萬4420公噸計算,處理費就高達6億1956萬元,因此認定林男提供土地供7家公司堆置廢棄物所涉不法所得逾6億元,將依法追繳。
檢方認為,林男等人長期、大量將事業廢棄物回填、堆置於土地,不僅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更造成環境污染,嚴重危害公共利益,偵結後依《廢棄物清理法》起訴21人及7家法人,並建請法院對林男從重量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其餘被告也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