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典霖涉賄選、貪污案偵查擴大!彰檢再搜索縣議會 帶回6名行政幹部訊問
彰化地檢署持續偵辦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賄選、貪污案,28日再度前往彰化縣議會搜索,帶回6名行政幹部接受訊問。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先前已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圖/報系資料照)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檢調持續擴大偵辦。彰化地檢署28日再次指揮調查人員前往彰化縣議會執行搜索,並帶回包括總務主任、會計主任、秘書及會計人員在內共6名行政幹部接受訊問。由於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先前已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此次搜索行動再度引起地方關注,檢方表示,全案仍由承辦檢察官持續偵查中。
這起案件源於今年6月底彰化縣溪湖鎮一場餐敘活動。檢方接獲相關檢舉後,懷疑活動可能涉及選舉賄賂及其他不法情事,隨即分案調查。
彰化地檢署先由承辦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向彰化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餐敘活動及經費使用等情況。
隨著調查進行,檢調於9月中旬持彰化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謝典霖住處及其他相關地點,共執行9處搜索,並查扣證物。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謝典霖及其父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以及《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
檢方當時認為,謝典霖等人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疑慮,因此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
彰化地方法院於9月17日裁定謝典霖及謝新隆羈押禁見,兩人的羈押期間預計於11月18日屆滿。
至於同案其他被告,鄭汝芬獲准以100萬元交保,並受到限制住居處分;謝典霖服務處劉姓秘書與議會法制室黃姓主任,則分別以30萬元交保,同樣限制住居。
此外,另有陳姓參選人及陳姓議員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近10名到案選民則在訊問後請回。
案件經過一段時間調查後,彰化地檢署28日再度展開偵查行動,指揮彰化縣調查站等單位前往縣議會搜索,並將6名行政幹部帶回接受訊問。
據了解,此次帶回人員包含議會總務主任、會計主任、秘書及會計等職務人員,檢調持續釐清相關事證及人員是否涉及案件。
由於謝典霖父子目前仍在羈押禁見期間,加上羈押期限將於11月18日屆滿,此次檢調再次進入縣議會搜索,也使案件後續發展受到關注。
至於是否還會傳喚其他涉案議員、參選人或相關人士,彰化地檢署並未進一步說明,僅表示案件仍在檢察官偵查訊問階段。
目前全案尚未經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相關賄選、貪污及不實公文書等犯罪嫌疑,仍有待後續司法程序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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