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
」 遺產 遺囑 特留分 日本 律師
東正教復活節停火32小時破局!俄烏雙方互控違規
在克里姆林宮(Kremlin)應基輔(Kyiv)要求宣布東正教復活節停火32小時之際,俄羅斯與烏克蘭雙方於12日互相指控對方違反停火協議。據《南華早報》報導,俄羅斯總統普丁(Vladimir Putin)於9日宣布1項為期32小時的復活節停火,命令俄軍自11日下午4時起至12日結束期間停止敵對行動。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Volodymyr Zelensky)承諾將遵守停火,但同時警告,若出現任何違規行為,將迅速作出軍事回應。隨著停火即將結束,烏克蘭軍方總參謀部在12日晚間發布報告稱,在整個停火期間共記錄到7696起俄羅斯違規行為。俄羅斯國防部亦於12日表示,已記錄到1971起烏克蘭部隊違反停火的事件,其中包括無人機攻擊。俄羅斯別爾哥羅德州(Belgorod)州長格拉德科夫(Vyacheslav Gladkov)於12日表示,救援人員發現2名平民遺體,他們在11日下午遭到烏克蘭攻擊而喪生。然而,在烏克蘭首都基輔郊外,數千人仍聚集於1處戶外國家文化遺產公園慶祝復活節,儘管對停火是否能維持普遍抱持懷疑態度。信徒們聚集在木造教堂外,參與為節日餐籃進行年度祝福的儀式。數個家庭攜帶染色雞蛋與前一晚烘焙的帕斯卡麵包(paska)在草地上野餐,許多女性則佩戴色彩鮮豔的頭巾。對此,烏克蘭民眾布爾哈科娃(Irena Bulhakova)對和平前景表示懷疑,特別是考量到過去多次停火嘗試幾乎沒有產生實質效果,「每當節日期間宣布停火時,砲擊仍然照常持續。」她也反思這一節日的意義:「善良終將戰勝黑暗,我們非常希望如此。」主持祝福儀式的烏克蘭軍隊隨軍牧師羅曼神父(Father Roman)則表示,復活節象徵烏克蘭人在身份認同與未來上的共同信仰時刻,「我們正在保衛我們的邊界,我們正在保衛我們的認同。我們是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自由人民。我們擁有信仰、深厚的傳統與歷史遺產,這一切都關乎烏克蘭人的身份認同。」與此同時,澤倫斯基與其妻子澤連斯卡婭(Olena Zelenska)於12日探訪了在戰爭中失去父母的兒童。這位烏克蘭總統在網路貼文中寫道:「他們用無價的笑容迎接我們。我們必須竭盡所能,確保那些為烏克蘭作出最終犧牲者的孩子,永遠不會對這個世界失去信心。」
海地世界遺產古堡入口爆踩踏意外 至少30人罹難!死亡數恐上升
海地北部歷史古蹟拉費里埃城堡(Citadelle Laferrière)於當地時間11日發生嚴重推擠踩踏事故,造成至少30人死亡;海地民防局警告,由於現場人數眾多且傷亡情況嚴重,死亡人數恐將進一步攀升。總理費斯艾梅(Alix Didier Fils-Aimé)隨後發表聲明,向罹難者家屬表達誠摯哀悼,並承諾政府將全力提供協助。根據外媒《路透社》報導,海地北部極具代表性的19世紀防禦要塞「拉費里埃城堡」,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認定為世界文化遺產,同時也吸引大批觀光客前往。11日適逢城堡的年度慶祝活動,現場人潮比平常還要多,導致在入口處發生大規模推擠,又剛好降下大雨,群眾為了躲雨加上現場秩序混亂,進而引發致命的踩踏事件。海地北部省民防局局長培提特(Jean Henri Petit)表示,當日現場有許多學生與觀光客,在踩踏事件中已傳出至少30人罹難,目前官方尚未公布具體罹難者名單,但現場救援行動仍持續進行中。總理費斯艾梅也發表聲明,表達誠摯哀悼,也承諾政府會全力協助,幫助罹難者家屬處理後續事宜。據悉,發生踩踏事件的拉費里埃城堡,被視為海地脫離法國獨立後的象徵,更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的世界文化遺產。但這場悲劇讓正處於動盪的海地社會雪上加霜,海地目前長期面臨黑幫暴力橫行、平民遭大規模屠殺,以及安全部隊高壓鎮壓等嚴峻社會問題。回顧海地近年歷史,各類災難接踵而至。除了本次踩踏事故外,2024年曾發生造成20餘人喪命的燃料箱爆炸案;2021年更接連發生造成90人死亡的油罐車火災,以及導致約2000人罹難的強震。
79歲擁1億資產!退休翁「1習慣」子女超感冒 兒心寒決裂:你自己過吧
日本1名79歲男子擁有逾1億日圓(約新台幣1993萬)資產,卻因過度執著守財,最終與家人決裂、孤獨度日。他不僅屢次強調子女不得依賴財產,甚至在受傷期間支付長子「照護費」,引發親情破裂。專家指出,高齡者對金錢的依附常源於不安與孤獨,若過度強化,恐反而失去最重要的人際關係與晚年幸福。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田島先生(化名)年輕時在製造業公司一路打拚,曾升至接近高階主管的位置,堪稱典型的職場菁英。工作期間,他生活節儉、理財保守,長年下來累積不少財富,再加上退休金、繼承與投資收益等,退休後擁有超過1億日圓的金融資產。5年前妻子過世後,田島先生開始獨居生活。雖然失去伴侶帶來不小打擊,但外界原以為他仍能透過子女與孫輩的陪伴,維持穩定而溫和的晚年生活。然而,隨著時間推移,他與家人的距離卻逐漸拉開,最終幾乎斷絕往來。據了解,田島先生一向節省,喪妻後對金錢的執著更加明顯。每當長子探望時,他經常強調「錢是辛苦賺來的,不要想輕易得到」、「要靠自己努力」等。儘管長子早已成家立業,並無依賴父親資產的打算,但這些言語仍讓親子關係逐漸產生裂痕。某次田島先生在家中跌倒,需要人照顧,長子得知後特地請假返家,連續3天照料父親起居。離開當天,田島先生竟遞上1只裝有現金的信封,裡頭附上字條寫著「照護費3萬元X3天」。他還表示,即使是親子關係,金錢往來也應該算清楚,「雖然將來會有遺產,但在我活著的時候,這些錢都是我的」。這一舉動讓長子深受打擊,認為自己的付出被誤解為圖利行為。長期累積的不滿情緒在此刻爆發。幾天後,他寄出1封信,明確表達自己對父親的財產毫無興趣,未來將與爸爸保持距離,並希望對方「一個人好好守住那些錢」。自此之後,父子關係徹底中斷。事實上,日本社會中如田島先生般擁有高額資產的高齡者並不少見。根據政府統計,65歲以上人口中,約有近兩成擁有超過4000萬日圓的存款。然而,專家指出,資產本身並不必然帶來幸福,關鍵在於如何看待與運用。分析認為,高齡者對金錢的強烈執著,往往源於多重因素。隨著退休後收入中斷,部分人會將資產減少視為安全感流失,甚至等同於生命縮短;若缺乏人際連結,金錢更可能成為唯一依靠。此外,有些人會將累積的財富視為自我價值的象徵,透過守住資產來維持尊嚴與成就感。也有醫學觀點指出,若出現認知功能退化,可能伴隨對家人產生不信任或被害妄想,加劇對金錢的防衛心態。田島先生長年強調「不要依賴我的錢」,最終卻演變為現實,既不依賴他人,也無人願意靠近。儘管坐擁巨額資產,卻在孤獨中度過晚年,錯失與家人相處的珍貴時光。專家提醒,金錢固然是支撐生活的重要工具,但若過度執著,反而可能犧牲更重要的人際關係。對高齡者而言,比起單純守住財產,更值得思考的是如何在有限的人生中,妥善運用資源,維繫情感連結,讓晚年生活真正獲得安定與滿足。
繼承法修正的美麗誤會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隱憂:認定舉證等五項困難缺陷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於114年12月正式出爐。報告以鄰國日本為師,提出多項繼承法修正建議,用意固然良善,然而其中關於「特別貢獻分」制度的設計,卻存在若干值得社會大眾與法律實務界深思的根本性問題。恰在此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日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修正案,針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一事幾乎無異議。然而法務部在會中表示,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作為配套,法務部版本將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這個表態,正是本文必須直接回應的核心問題。(文末有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一、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本身即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法務部目前似乎傾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必須搭配貢獻分制度作為配套,也就是說法務部似乎認為用所謂的特別貢獻制會有助於化解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爭議。但其實法務部看似周延的修法建議,是將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制度,強行綑綁在同一個修法框架之中,卻產生更大的爭議。特留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自由,應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 特別貢獻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共同繼承人或非繼承人之間,如何因應照護貢獻而調整遺產分配的比例。兩者規範的對象不同、功能不同、法律結構也截然不同。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基於核心家庭普及化、兄弟姊妹對被繼承人財產累積通常並無實質貢獻的現實考量,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根本不需要貢獻分制度作為前提或配套。目前立法院各黨委員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無異議,這個共識本身就足以支撐修法前進。法務部採取的「包裹式立法策略」,恐在無意間阻礙了已具高度共識的社會改革。這對於長期深受兄弟姊妹特留分困擾的高齡生存配偶而言,並不公平。二、特別貢獻分制度本身的根本缺陷退一步言,即便接受法務部「需要貢獻分作為配套」的前提,現行研究報告所提出的貢獻分條文設計,也存在若干嚴重的制度缺陷,根本尚未達到可以預告立法的成熟程度。(一)認定困難「特別貢獻」是一個幾乎無法客觀化的概念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核心,在於必須認定請求人的照護行為是否構成「特別貢獻」,以及該貢獻的金錢價值究竟為何。然而這兩個問題,在實務上都面臨極為困難的認定挑戰。首先,什麼是「特別」貢獻?因條文使用「特別之貢獻」四字,但何謂特別、何謂普通,條文完全沒有提供客觀標準。子女每週回家探視一次,是特別貢獻還是子女本分?媳婦在公婆生病時協助就醫,是特別貢獻還是家庭義務?這條線在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下,答案可能截然不同,一旦協議不成或不能協議時,就只能由法院認定,但又因為沒有標準,可預見將來各法官的裁判結果必然嚴重分歧。其次,貢獻的金錢換算標準為何?即便法院認定某照護行為構成特別貢獻,其金錢價值如何計算,仍是一大難題。是按照護工市場行情換算?還是按照被節省的安養機構費用計算?抑或按照被繼承人財產實際增加的數額計算?不同的計算基準,可能導致天差地別的結果,而報告的修法條文對此完全付之闕如。(二)舉證困難照護行為多發生於私密空間,通常缺乏契約、收據或打卡紀錄。當被繼承人離世,唯一能證明事實的當事人已不在,請求人如何證明照護的時數、強度與具體成效?在缺乏客觀證據下,審判將高度仰賴利害關係人的證詞,結果恐造成:真正無私照護者因無心蒐證而求償無門;善於布局者卻能憑藉事先準備的資料(錄音錄影)輕易勝訴。(三)已受薪資的子女仍可主張貢獻分?未來將衍生爭議報告中建議的第1240條,在條文結構上存在許多問題。該條文列舉的貢獻類型第一項是:「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因條文中完全沒有附加「無償」的限制條件,雖然報告立法理由提及「通常必須具有無償性」,但條文本身並未明文排除已受薪資的情形,易生文義解釋爭議。例如子女在父母公司上班並已領取薪資,依第1240條文義:其「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的要件完全符合,而條文既未排除已受薪資者,已領薪資的事實在文義解釋上並不構成主張貢獻分的障礙。唯一可能的過濾機制是「特別之貢獻」四字,但如前所述,這個標準本身就充滿主觀性,完全仰賴法院自由心證。薪資偏低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薪資只是部分對價,剩餘貢獻應列入貢獻分」?薪資正常但自認貢獻突出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實際貢獻遠超薪資所反映的價值」?甚至薪資已完整反映勞務對價的子女,是否也可以嘗試主張貢獻分?這些都是將來爭議的來源。(四)無法達成保護照顧老人的人 報告中另外建議的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請求權,其條文要件要求:「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為療養看護及其他勞務提供,而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之非繼承人……」。試想一個場景:一位獨居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鄰居每天早晚登門,為老人準備三餐、陪伴就醫、陪老人聊天。當老人過世後,這位鄰居能否依據特別貢獻分制度獲得任何法律上的認可與補償?答案是:不能。因為照顧三餐、陪伴就醫,是對老人生命與尊嚴的直接貢獻,但對老人的財產並無顯著的維護或增加效果。條文規定必須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才有權利請求貢獻分,顯然將純粹愛心照顧行為,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報告在研究緣起中雖多次強調「視這些有愛心之社區志工為新家人」,但第1241條條文卻以「財產之維護或增加」為必要要件,兩者出現明顯落差。(五)制度可能會汙名化真正有心照護的人 特別貢獻分制度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對照護行為本身的道德意涵所造成的扭曲。在特別貢獻分制度實施之前,一個人若長期無償照顧老人,大家會認為這是愛、關懷、責任、孝順、善良。但貢獻分制度實施後,同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質疑是為了日後主張貢獻分,使行為本身可能被汙名化。例如當某位子女或親屬積極投入照護時,其他繼承人可能開始質疑:「你這麼熱心,是不是打算事後主張貢獻分?」這種懷疑一旦種下,無論做什麼事都可能被誤解,最後為了避免被質疑,有心照護的人可能反而不敢積極付出,或者必須事先聲明「我不會主張貢獻分」,才能讓其他家族成員安心。財產繼承本來就很敏感,特別貢獻分制度將照護行為與金錢請求直接掛鉤,等於強迫家族成員在每一次照護互動中,都隱含著財產計算的可能性。報告特別提到媳婦在配偶死後繼續照顧公婆的情形,作為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的典型案例。然而在台灣社會,媳婦的照護行為本就承載著複雜的文化期待,制度實施後,她的付出將被置於「是盡媳婦本分」還是「是覬覦遺產」的二元解讀之下,其處境比制度實施前更為艱難。而對於照顧獨居老人的鄰居或社區志工而言,亦是如此。這些人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係,一旦有了特別貢獻分制度,很容易被子女或是其他繼承人以「外人覬覦遺產」為由加以攻擊或阻止,反而使鄰居或社區志工對於照護弱勢長者產生心理防衛。三、有問題的法令應即刻修法特別貢獻分制度並非毫無意義,但諸多問題仍待深入研究及凝聚共識,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建立特別貢獻分制度,是兩條可以平行分開推進的立法道路。法務部若真正關心高齡社會的繼承正義,實在應該將這兩件事分開處理,讓已有共識者先行,讓尚需研議者從長計議。台灣特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與悲劇,每天都在社會各角落發生,我們實在等不起一個要畢其功於一役的完美版本出現。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RGkC4JWsyt4Req7iH6LsYUqTIIr7XmkvUzLETjwOWQFpjcg/viewform
媳婦需扶養公婆? 律師提1關鍵:排進順位第6名
律師蘇家宏近日針對網路流傳說法提出說明。起因是一則在Threads上的貼文指出,「臺灣女生千萬別住公婆家,因為只要同住,在法律上就有扶養公婆的義務,而且公婆的遺產妳一毛都分不到。」相關內容引發不少媳婦與準新娘關注,甚至有人質疑是否形同「孝道外包卻無繼承權」。對此,蘇家宏整理5項重點說明法律實際規定:1.結婚且同住才可能產生扶養義務蘇家宏指出,媳婦需與公婆同住,才可能被納入扶養義務的適用範圍;若未同住,則不具備此項義務。若尚未結婚僅與伴侶父母同住,在法律上僅屬室友關係,亦無須負擔扶養責任。2.媳婦扶養順位較後在扶養義務的排序中,媳婦之前尚有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與家屬等順位,因此實務上真正由媳婦負擔扶養責任的情況並不常見。3.扶養以金錢給付為主法律上的扶養責任多以經濟支持為主,並不會強制媳婦親自從事照護行為,如餵食或日常照顧。且通常僅在公婆無法以自身財產維持生活時,扶養義務人才需負擔責任。4.扶養與繼承為不同制度蘇家宏表示,媳婦並非法定繼承人,因與公婆之間不具血親關係,即使曾履行扶養義務,也不會因此取得繼承權。不過,若公婆有意願,仍可透過遺囑將財產分配給媳婦。5.扶養義務具雙向性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與他方父母同住者,彼此間互負扶養義務。換言之,若媳婦未來有扶養需求,在符合條件下,公婆亦可能需承擔照顧責任。
川普撤換司法部長!邦迪因艾普斯坦檔案風波下台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東時間2日解除了司法部長邦迪(Pam Bondi)的職務,原因是他對其表現日益不滿,特別是在處理已故性犯罪者、淫魔富豪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相關檔案的公開問題上。據《路透社》的報導,消息人士指出,川普亦認為邦迪在起訴其批評者與政敵方面進展過於緩慢,而他希望這些人面臨刑事指控。川普在社群媒體發文表示,副司法部長布蘭奇(Todd Blanche)將暫時領導司法部。布蘭奇曾是川普的私人律師。在該貼文中,川普稱讚邦迪是「偉大的美國愛國者與忠誠朋友」,並表示她曾主導「大規模打擊犯罪行動」。他指出邦迪將很快轉往私人部門工作,但未提供細節。邦迪則在自己的社群媒體發文表示:「領導川普總統具有歷史意義,且高度成功的讓美國更安全與更有保障的努力,是我一生的榮耀。」她表示未來1個月將會把職務交接給布蘭奇。布蘭奇亦在社群媒體感謝川普並讚揚邦迪,承諾將「竭盡所能維護美國安全。」在擔任美國最高執法官期間,邦迪積極推動川普的政策議程,並削弱司法部長期以來在調查中相對於白宮的獨立性傳統。然而,對於艾普斯坦檔案的反覆批評,包括來自川普盟友及部分共和黨議員,最終導致她的下台。邦迪被指控在司法部對艾普斯坦性交易調查的紀錄公開上進行掩蓋或管理不當。報導補充,據知情人士透露,川普於1日在白宮會議中告知邦迪,他正考慮更換司法部長。消息人士與另1位知情者表示,川普盟友近日鼓勵他「快刀斬亂麻」,將邦迪解職。1名白宮高級官員向《路透社》表示,川普過去數月曾多次表達對邦迪的不滿。該官員指出,川普曾考慮由環境保護署署長澤爾丁(Lee Zeldin)接任,也討論過其他人選。邦迪1日的大部分時間與川普同行,包括早上陪同前往美國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出席復活節午餐活動,以及稍後觀看他針對伊朗戰爭的全國演說。在最高法院,川普旁觀了邦迪的重要下屬、訴訟總長紹爾(D. John Sauer)接受大法官質詢,內容涉及政府限制出生公民權的嘗試。艾普斯坦檔案為川普帶來政治壓力,也重新引發外界對他過去與艾普斯坦友誼的關注;川普表示這段關係早在數十年前已結束。邦迪被解職可能導致司法部策略出現重大調整,並可能重新加強利用美國法律體系對付川普政敵的行動。邦迪是近期第2位遭撤換的川普高層官員。川普於3月5日撤換國土安全部長諾姆(Kristi Noem),原因是外界批評其在部門管理及移民政策上的表現。邦迪曾任佛州共和黨籍州檢察長。她表示,自己致力於讓司法部重新聚焦暴力犯罪,並在川普失去權力期間2度遭聯邦起訴後,重建其支持者對司法部的信任。她同時因解雇數十名曾參與川普反對調查的職業檢察官而遭批評,批評者指控她放棄司法部一貫強調的公正執法原則。前司法部律師、現為倡議組織「Justice Connection」負責人的Stacey Young表示:「邦迪用大錘砸毀了司法部及其人力體系。」在她任內,許多關鍵單位出現職業律師大規模離職,司法部的論調及路線與川普之間幾乎完全一致,而川普的肖像如今甚至懸掛於其華盛頓總部。司法部已對多名川普政敵展開調查,包括去年對前聯邦調查局局長柯米(James Comey)與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提出刑事指控。然而,這些案件在法院遭遇阻礙,並被法官駁回,理由是提出起訴的檢察官哈利根(Lindsey Halligan)是由川普任命的,而該任命被視為不合法。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最高民主黨成員德賓(Dick Durbin)也表示:「邦迪的政治遺產將是把全球最重要的執法機構武器化,以服務川普的個人利益,但顯然她仍不足以讓他滿意。」
刪手足特留分修法啟動 張智倫:別讓遺願變遺憾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2)日表示,「手足特留分」是為了要順應現代家庭變遷,相對應的《民法》第1223條已逐步啟動修法程序,未來若被繼承人已立下遺囑處分財產,手足就不可以再主張特留分分產;但若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手足仍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希望更貼近亡者真實心聲,充分表達亡者對財產分配的遺願。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圖)希望被繼承人的遺願不能變成爭訟的遺憾。(圖/CTWant攝影組)現行《民法》第1223條在台灣受到不少爭議,因為現代不少家庭兄弟姊妹與被繼承人關係疏遠,甚至根本從未互動與扶養,但根據現行法規仍可主張繼承遺產的「特留分」,讓不少人大呼不公平。《民法》親屬編第1223條修正流程刻正進行中,希望讓亡者未來有充分處理自身遺產的自由。(圖/CTWant攝影組)會計師出身的張智倫介紹,「特留分」原先是法律強制規定的「保底」遺產,無論遺囑如何分配,這部分都要留給法定繼承人,「特留分」順位依序為子女、父母,再來才是兄弟姊妹,但若亡者只剩配偶和手足,兄弟姊妹即可主張「特留分」,分走一部分的遺產。張智倫分析,現行「特留分」對應的《民法》第1223條爭議有四:首先侵害了「遺囑自由」,因為被繼承人當然希望自個財產自己有自主處分權;第二若無子女又無父母,名下只剩一間房的亡者,一旦配偶為唯一繼承人,倘若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就可能面臨「賣屋還錢」窘境;第三因多元家庭型態是近年潮流,舊法是1930年代定的國民政府都還沒播遷來台,根本已不符社會現況;最後是少子化海嘯來襲,這種規定根本懲罰沒生小孩的人,搞得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張智倫強調,《民法》親屬編第1223條修法目的並非要剝奪手足繼承權,而是要讓已立下遺囑處分財產者,祂的遺願不要再變成爭訟的遺憾,希望在財產權獲得充分保障之下,社會可以更進步。
繼承者現身2/長榮老三航空夢喊停 張國華全面主掌海空
長榮集團歷經風風雨雨的家族經營權之爭,原以為在「海空分治」的共識下已畫上休止符,外界預期,老大張國華將執掌長榮海運,老三張國政則接手長榮航空。不過本報調查發現,張國政不但遲遲未出手買下長榮航股權,甚至早已悄悄退出前十大股東名單,隨著老三的「航空夢」實質喊停,長榮兆元帝國的海空版圖,已毫無懸念地由張國華一統天下。海空分治成追憶,百億購股計畫無疾而終回顧2023年,長榮集團家變初落幕時,張國華與張國政之間確實存在著明確的權力劃分默契。當時二人的共識是,由張國華掌舵長榮海運,而長榮航空則交由張國政接手,「當時雙方甚至約法三章,等老三把股權買到位,老大的人馬就會陸續退場。」知情人士透露,為了展現誠意,當年長榮航空的董事會名單中,甚至特別安排了兩席由張國政所掌握的投資公司來指派,儼然是為老三接班鋪路。按照原本的劇本,張國政將陸續買下長榮海運及長榮鋼鐵手中持有的長榮航空股權,藉此跨過門檻,取得實質的主導權。若以2023年的資料來看,長榮海運與長榮鋼鐵合計持有長榮航空近兩成的龐大股權,若以當時長榮航空約25元的股價來保守估計,張國政至少需要斥資250億元的鉅資,才能將這些關鍵籌碼吃下。「就如同張國華先前對外說的,解散集團二大控股公司,四兄弟拿回各自該拿的財產,再去投資想要經營的公司。」知情人士一語道破當時的戰略藍圖,然而,幾年的時間過去了,張國政卻遲遲沒有在資本市場上展現任何收購的動作,讓原本看似明朗的海空分治大計陷入停滯。滿手現金卻不戀棧,張國政出脫持股現端倪外界一度揣測,長榮集團的分家與分產計畫是否遭遇瓶頸而暫停,導致張國政苦於手上沒有足夠的銀彈來投資長榮航空?但事實的真相卻並非如此。根據本報掌握的線索,過去這幾年來,張家四兄弟光是從海外控股公司領到的現金股利,就高達驚人的649億元;此外,國內龐大遺產的分配程序也已經大幅向前邁進,四兄弟口袋裡的資金絕對稱得上是極度充裕。儘管張國政手上已經拿到了足以撼動資本市場的高額現金,但張家友人卻直言:「長榮老三目前沒有買下長榮航空的計畫。」這項說法,從長榮航空這幾年來的股權變動軌跡中便能得到印證。攤開長榮航空近年的前十大股東名單,可以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早在2024年,張國政的名字就已經從前十大股東的榜單中消失,原本他個人名下持有約9.2萬張長榮航股票、佔比約1.72%的股權,在過去這段期間內已經被陸續出脫;無獨有偶,原本由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所實質掌握的華光投資,也同樣在市場上賣出了長榮航的股票。集團資源高度集中,張國華穩坐江山隨著張國政與張國煒陸續退出,長榮航空現在的股權結構已然呈現出截然不同的全新面貌。根據最新的公開資料顯示,長榮航空目前的前十大股東,主要籌碼已高度集中在由老大張國華所掌控的長榮海運、長榮鋼鐵以及長榮國際手中;除此之外,近年來台股高股息ETF浪潮席捲,包括00919群益台灣精選高息ETF、0056元大高股息ETF等大型機構法人,也赫然名列大股東之林,穩定了長榮航的籌碼面。從張國華之子張聖恩入列長榮航空董事候選人名單,到老三張國政的實質撤退、航空夢悄然喊停,種種跡象顯示,長榮集團長達數年的紛擾已劃下句點。在股權與人事的雙重鞏固下,張國華已毫無懸念地緊握兆元帝國的霸權,帶領長榮集團正式邁入全新時代。延伸閱讀【獨家】繼承者現身1》兆元帝國啟動接班? 張國華之子進長榮航董事會
富爸爸替12歲兒買千萬房「竟免繳贈與稅」!律師揭關鍵在資金證明
爸爸買房給孩子,可以不繳贈與稅?蘇家宏律師解釋,父母替未成年子女購屋不一定構成贈與,關鍵在於能否證明資金來源屬於子女本人。文中以1名父親為12歲兒子購買1600萬元房產卻免繳贈與稅為例,說明只要提出完整資金證明並通過國稅局審查,即可適用例外規定。他也強調房產傳承應整體評估稅負,並建議透過分年贈與與資金規劃,降低稅務風險。蘇家宏律師日前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1位經濟條件優渥的父親替12歲兒子於淡水購買1間總價1600萬元的房屋,卻最終未被課徵贈與稅,引發外界關注。蘇家宏指出,關鍵並非操作手法,而是在於該名父親事先準備完整證明文件,成功向國稅局證明購屋資金並非來自父親的贈與,因此符合法規例外情形。他進一步說明,父母在進行房產傳承時,通常會透過贈與、買賣或遺囑繼承3種途徑,但每1種方式都涉及不同稅負,包括贈與稅、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與遺產稅等。因此在規劃之前,應全面評估整體稅務成本,以制定最適合家族的資產傳承策略,而非僅憑直覺或單一考量。針對未成年人購屋的法律問題,蘇家宏強調,依現行法規,未成年人購置財產原則上會被視為法定代理人的贈與,但若能舉證購屋資金確實屬於未成年人本人所有,則不在此限。換言之,只要能證明這筆1600萬元購屋款源自子女自身資產,例如歷年紅包、受贈款項或繼承所得,便不構成贈與,自然也不會被課徵贈與稅。他同時指出,國稅局在審查此類案件時,最重視的是資金來源與流向的透明性與一致性。納稅人必須提出具體證據,例如銀行存摺與完整轉帳紀錄,以證明資金確實屬於未成年人,且未被挪作他用。如果經查核確認資金來源合理、流向單純,且未有異常提領或使用紀錄,便可適用法規但書規定,免除贈與稅負。蘇家宏文末也提出實務建議,認為有意進行不動產傳承的父母,可以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透過長期、分年規劃的方式,逐步將資金轉移給子女,同時務必保留完整的轉帳紀錄。當市場條件成熟時,再以這些累積資金為未成年子女購屋,不僅能降低稅務風險,也有助於為子女未來奠定更穩固的經濟基礎。
表揚幕後人員 影視聽中心舉辦第六屆「傑出影視聽工作者聯合頒獎典禮」
國家影視聽中心主辦「傑出影視聽工作者聯合頒獎典禮」今(2026)年迎來第六屆!頒獎典禮於27日溫馨展開,邀請電影、電視及廣播三個專業領域的協會單位,選出年度傑出貢獻工作者,在一年一度的盛會中接受眾人肯定。典禮主題 ”Rolling On” 呼應拍攝進行式的工作術語,同時動人的故事還在進行,而為了夢想熱情,我們仍繼續付諸行動!第六屆「傑出影視聽工作者聯合頒獎典禮」感謝中華民國電影導演協會、中華民國電影攝影協會、楊士琪紀念獎委員會、台灣影評人協會、中華電影製片協會、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剪輯協會、台北市影片商業同業公會、中華編劇學會持續支持,今年更邀得生力軍「社團法人動畫特效協會」加入,也彰顯現今影音內容創作不容忽視的動畫與特效產業。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褚明仁董事長表示:「很開心這個活動已經邁入第六年,每年都邀請到這些公協會、好朋友們一起推選當年度的傑出工作者,意義重大。國家影視聽中心不只是典藏、保存這些台灣文化遺產,也希望能提供一個平台感謝這些幕後從業人員。」典禮第一個獎項「年度影視聽遺產保存貢獻獎」,由影視聽中心褚明仁董事長頒給麥寮拱樂社劇團創辦人陳澄三先生的兒子陳忠義先生。1956年陳澄三先生領軍麥寮拱樂社參與歌仔戲電影、全台首部35釐米台語片《薛平貴與王寶釧》拍攝,寫下台灣電影史新頁。為感謝陳澄三先生將拱樂社演出的歌仔戲電影膠卷、劇本與廣播錄音盤帶等文物捐給影視聽中心(時稱國家電影資料館),及其對台灣電影的貢獻,特邀其子陳忠義先生代表父親與拱樂社獲頒「年度影視聽遺產保存貢獻獎」。陳忠義先生表示:「這些文物對歌仔戲、對整個影視產業的發展過程,我相信是很珍貴的資料。由國家來照顧這些文物,一定會發揮它們應有的價值,讓未來想研究歌仔戲的專家、學者能有歷史紀錄可以參考。」《薛平貴與王寶釧》的上映迄今已屆邁入70週年,「年度影視聽遺產保存貢獻獎」也呼應影視聽中心全年度強打台語片七十週年系列活動「寶島特產:世界ê台語片」。中華民國電影導演協會將「最佳新導演獎」頒給潘客印。潘客印導演人生第一部電影長片的作品《我家的事》不僅獲國內外影展的喜愛,更拿下第62屆金馬獎最佳改編劇本、最佳男配角兩項大獎。潘客印由頒獎人、執導破億國片神話《陽光女子合唱團》的林孝謙導演手中接下獎座,心情特別激動:「很開心可以獲得這個肯定,這是我第一座導演獎項。在創作的時候我都跟自己說,不要為獎項創作,不然電影不會好看!」他表示,「所以這個獎對我來說,就是有人拍拍我的肩跟我說『幹得好!』的感覺,而且拍我的肩的人,是一群導演。新導演能獲得任何獎項,一定要歸功於願意和你一起創作的團隊,這個獎是一個鳴槍開跑的信號,我期許自己繼續成為一個實力堅強的導演。」中華編劇學會肯定資深編劇吳洛纓老師長年深耕編劇創作、同時致力於編劇教育與產業交流的專業精神,學會特別邀請演員姚淳耀將「傑出編劇工作者」頒給合作多年的夥伴吳洛纓老師。姚淳耀過去參演數部由吳洛纓創作的作品,例如近年令人印象深刻的邪教犯罪影集《我願意》。姚淳耀在引言時回憶和吳老師的合作經驗,他有感而發:「老師不只是在寫劇本,而是看到一個人的可能性。」吳洛纓獲獎後感性致詞回應:「編劇是一個很有趣的工作,我們把別人的人生寫得很完整,但面對我們自己的人生,卻像在開盲盒。編劇常常在懷疑自己,這個角色有辦法說服人嗎?這個故事到底有沒有人要聽?但當你靈光一閃,文字已經變成一場戲在你面前播放,不寫太可惜了。」她表示:「這個獎對我來說是一個提醒,要繼續教、繼續寫,繼續誠實面對自己、繼續懷疑人生。」而今年的楊士琪紀念獎頒給紀錄片導演蕭菊貞,並由當年拍攝〈蘋果的滋味〉,受惠於楊士琪記者報導「削蘋果事件」的導演萬仁擔任本屆頒獎人,別具意義。萬仁導演表示:「楊士琪記者當年寫了一般人不敢報導的新聞,在那個時代是很不容易的。而她在報導完隔年就過世,我特別懷念她。」今年延續楊士琪精神的蕭菊貞導演,多年來的影像作品展現對台灣土地的熱愛,在歷史夾縫中挖掘故事、完成記憶傳承。她獲獎時表示:「夠在這個時刻,從萬仁導演手中接到獎項心中很激動。」她回憶在2002年拍攝《白鴿計畫─台灣新電影20年回顧》的時候,就從影人訪問中記錄到楊士琪記者為電影創作者爭取權利的始末。「現在我在教學生,每年都會重複講台灣新電影。當年有楊士琪記者及這群年輕憤青導演們,他們爭取創作到的自由是多麼珍貴。沒想到現在我竟然能得到這個獎!謝謝你們當年的努力、堅持,讓我到現在還能繼續拍、繼續創作。」有別於星光閃耀的主流影視聽頒獎典禮,每年一度的「傑出影視聽工作者聯合頒獎典禮」以產業人員的角度出發,讓聚光燈也能照亮這些持續在業界耕耘打拼的幕後工作者。本週末同樣迎來國家影視聽中心48週年慶系列活動「揣著伊冰果室」!3月28日週六晚間將在戶外廣場免費舉辦楊麗花主演《張帝找阿珠》數位修復版世界首映場,期待和觀眾影迷一起享受台語喜劇氛圍!
嫩妻無罪確定機率高!紀州唐璜離奇死亡8年 她恐直接拿走上億遺產
日本資產家野﨑幸助離奇身亡案件,歷經多年審理出現最新進展。這位生前與眾多女性交往,被稱為「紀州唐璜」的富豪,2018年在和歌山縣住家因急性毒品中毒身亡,其小55歲的妻子須藤早貴(30)遭控涉案。根據MBS新聞與關西電視報導,案件一審於2024年12月判決無罪後,二審於3月23日由大阪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結論。野﨑幸助生前以富豪身分及與眾多女性交往聞名,2018年5月在和歌山縣住家因急性毒品中毒身亡,享壽77歲。案件發生3年後,警方依據多項間接證據逮捕須藤早貴,認為她涉嫌讓野﨑攝取致死量毒品。檢方指出,須藤早貴曾與毒販接觸並購買疑似毒品,手機中亦出現「完全犯罪」、「毒品過量」、「死亡」等關鍵字搜尋紀錄,且在野﨑可能服毒的時間內,多次往返不同樓層,認為相關跡證相互補強,足以證明犯行。然而須藤早貴全程否認涉案,強調未曾讓野﨑服用毒品,並稱取得物品並非毒品。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雖可認定被告曾接觸毒販,但無法確認取得物即為毒品,亦不排除為其他物質的可能。法院同時指出,相關搜尋紀錄並非只有在計畫犯罪時才會出現,難以據此推定存在殺人意圖;而須藤當日多次上下樓,也可能與個人物品放置位置有關,未必與死亡直接相關。此外,法院認為野﨑本身具備資金與人脈條件,存在自行取得毒品的可能,甚至不排除誤食過量導致死亡的情形。綜合各項證據後,認定仍存合理懷疑,依「疑罪從無」原則判決無罪。檢方上訴後主張,一審過度分開評價間接證據,未整體判斷其推論力。不過大阪高院認為,本案雖由多項情況證據交錯構成,但一審已逐一審慎檢視,未達「可確信為被告犯案」的程度。高院並指出,在不被察覺情況下讓他人攝取致死量毒品並非容易達成,且搜尋紀錄也不足以證明已制定具體殺人計畫,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隨著刑事責任趨於明朗,外界關注轉向遺產問題。野﨑幸助遺產總額超過13億日圓,其生前遺囑寫明將財產捐贈給田邊市,目前該遺囑效力仍由家屬與地方政府在法院爭訟。若最終確認遺囑有效,且須藤早貴無罪確定,依法律規定,配偶仍可主張「遺留分」,有權取得約一半遺產,金額可能超過6億5000萬日圓,折合新台幣約1.3億元。本案刑事部分雖已接近定案,但遺產分配與遺囑效力仍待最終裁定,後續發展持續受到關注。 CTWANT提醒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親生兒子沒份?向華強2千億遺產交郭碧婷管理 向太發聲力挺
香港影視業人士向華強育有兩名兒子,分別為向佐與向佑,外界原先多認為家族資產將由兩人承接。不過他近日透過影片公開表示,未來約500億港幣(約2000億台幣)的資產,將交由長媳郭碧婷協助管理,此番安排引發討論。向太(陳嵐)也隨後出面表態,對此決定表示支持。向太在受訪時提到,郭碧婷在金錢使用上態度謹慎,並未依賴夫家資源。她指出,郭碧婷認為長輩給予的資金應優先用於子女教育,因此多會將相關款項存入孩子帳戶,而非用於個人花費。她同時表示,女性在家庭中需承擔多重角色,包括為人妻、為人母,甚至還要兼顧原生家庭,形容相關責任並不輕鬆,並對郭碧婷的處事方式給予肯定。此外,向太也提到,與郭碧婷個性相近,雙方相處融洽。她舉例指出,曾在生日場合中收到孫子女帶來的驚喜安排,留下深刻印象,並表示平時家庭在節慶期間多會團聚。針對外界關注的婆媳關係,向太認為,若對媳婦態度不佳,將使兒子陷入兩難,強調家庭成員之間應以支持與理解為主。她也直言,媳婦是與兒子共同生活的人,長輩應以包容的態度面對。至於資產傳承安排,現年78歲的向華強表示,已與向太達成共識,未來將成立家族基金,由專業人士負責管理,並由郭碧婷參與監督。資產不會直接由兩名兒子繼承,而是透過制度方式分配。規劃中亦提到,兩名兒子未來將按月領取生活費,以維持基本開銷,避免過度依賴家族資源。整體安排顯示,向家對資產管理與傳承採取較為審慎的規劃方式。
台灣遺囑實務重大變革!全台首創「雲端律師」代擬 文書電子化國際罕見
長期致力於遺囑普及化的,台灣遺囑協會3月宣布推出全台首創「雲端律師代擬遺囑服務」。這項結合法律專業與雲端科技的創新模式,打破了傳統律師代撰遺囑必須親自面談的限制,透過數位平台媒合,由執業律師親自在雲端為民眾撰擬合法遺囑,成為台灣「法律科技」(LawTech)落地的指標性創舉。彌補APP缺口 律師親自執筆確保「法律溫度」雖然先前推出的「777遺囑產生器APP」已大幅降低立遺囑門檻,但在推動過程中發現,仍有三大族群的需求無法單靠自動化工具滿足:數位落差的高齡族群: 許多長輩雖有立遺囑意願,卻受限於智慧型手機的操作難度或視力挑戰。複雜財產配置需求: 當民眾有特定財產處分想法(如信託結合、特留分避險等)時,模板化的 APP 難以完全應對細膩的法律佈局。高行動成本族群: 對於長期旅居海外、公務繁忙,或因行動不便、臥病在床而無法出門的民眾,傳統預約律師代擬的交通與時間成本極高。本次推出的「雲端律師代擬遺囑服務」,即是由專業律師扮演「雲端筆手」。民眾只需在線上填報初步需求,即可由律師接手進行合規撰擬,確保遺囑內容在未來執行時,既能精準傳達真意,更能保障法律效力,避免家族爭議。舉世罕見!結合便利與法遵的「貼心創舉」這項服務在國際法律實務中亦屬罕見。它不僅是將文書作業電子化,更是將律師的專業判斷與諮詢流程「雲端化」。「我們提供的不只是專業,更是解決問題的溫度」 這項創舉是為了補足特定族群的困擾,讓立遺囑不再是一件大費周章的難事,而是每個人都能在指尖優雅完成的「人生清單」。遺囑普及化 助攻社會穩定與家庭和諧這項服務的推出,預期將有效減少過去因「自書遺囑」語意不清、格式不符或矛盾所引發的訴訟紛爭。透過律師提前在雲端介入引導,能有效對接立遺囑人的真意。對於邁入超高齡社會的台灣而言,此舉不僅是法律服務的升級,更是促進財產傳承順暢與家庭和諧的一大助力。有服務需求民眾可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填單(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E9%A6%96%E9%A0%81?authuser=0),即可預約律師線上代擬遺囑服務。
陸咖啡店推「童子尿蛋」網瘋朝聖!老闆曝週末日售百杯 醫生說話了
大陸浙江省東陽市1款結合地方傳統與西式飲品的創意商品,近日在網路掀起熱議。據悉,當地1家咖啡店推出「童子尿蛋美式咖啡」,將地方上流傳已久的特色食品「童子尿蛋」與美式咖啡結合,引發支持與質疑兩極聲浪,成為輿論焦點。《紅星新聞》報導,「童子尿蛋」是以童子尿燜煮雞蛋的傳統食品,主要流行於東陽地區,通常在春季食用。當地民間長期流傳其具有「清熱降火」等功效,也有「春天吃蛋,夏天不易中暑」的說法。該食品已被列為地方非物質文化遺產,歷史可追溯數百年。咖啡店負責人陸先生表示,店內今年嘗試將童子尿蛋與咖啡結合,作為「中西融合」的創新產品推出市場,單杯售價約人民幣28元(約新台幣128.5元)。產品形式上,顧客可選擇將雞蛋直接加入咖啡,或以竹籤串起搭配飲用,自推出以來平日銷量數十杯,週末更可突破百杯。隨著相關短影音在網路廣泛傳播,不少網友對此表示好奇,甚至專程前往嘗試,認為這是傳統文化年輕化的展現,有助於讓外界認識地方特色。然而,也有大量質疑聲音指出,尿液屬人體代謝廢物,將其作為食品原料不符合現代衛生觀念,相關產品恐有「獵奇行銷」之嫌。對於爭議,東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單位證實,童子尿蛋確屬當地非遺項目,但近年因網路關注度提高,引發不少外界誤解與討論,目前已減少對外宣傳。相關人員表示,該習俗源於過去物資匱乏年代,農民以雞蛋補充營養,並相信經特殊處理後可增強體質。醫學界對此則多持保留態度。多名醫師指出,從現代醫學角度來看,尿液並不含特殊營養成分,也缺乏明確保健效果,因此不建議食用。有專家指出,雖然經高溫烹煮後安全性風險相對降低,但尿液存放過程仍可能滋生細菌,衛生疑慮不容忽視。此外,也有中醫人士表示,童子尿在古代曾被用作藥引或偏方,與當時醫療條件有限有關,但並不屬於現代醫學體系中的正規療法,其功效仍缺乏科學驗證。
從小住別墅、開進口車!爸過世驚揭2千萬債務 兒傻了:以為家裡很有錢
日本29歲男子田村(化名)家中經營不動產公司,從小住獨棟住宅、坐進口車,他一直以為家境富裕,直到爸爸過世後才發現,對方生前背負多筆債務,總計超過1.2億日圓(約新台幣2415萬元),讓一家人錯愕不已。最終,田村一家只好放棄繼承遺產,不僅失去多年居住的老家,母親也搬入小公寓生活。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田村從小成長於看似富裕的家庭。他的父親在市中心經營一家小型不動產公司,平時喜歡打高爾夫,家中住的是帶有寬敞庭院的獨棟住宅,車庫裡還停著德國進口車。田村回憶,自己從國中起就被送進私立學校就讀,因此一直認為家境「比一般家庭寬裕」。然而,田村的父親因突發疾病離世後,一家人的處境徹底改變。田村表示,家人一直以為父親的公司仍有數名員工,後來才發現公司其實早已縮小規模,最後幾乎只剩父親獨自經營。此外,公司的帳務也大多由父親親自管理,家人對實際財務狀況幾乎一無所知。在與稅務師一起處理遺產相關手續時,田村第一次看見父親的財務資料,才驚覺情況遠比想像中嚴重。原來父親除了向銀行借貸營運資金外,還替熟人的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一旦對方無法償還債務,責任也可能落在父親身上。除此之外,田村的父親還有進口車貸款、信用卡債等,甚至還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其中部分資金疑似被用於日常生活開支。田村回憶,父親多年來都是一邊經營事業、一邊償還借款,再以收入繼續周轉資金維持公司運作。更令人震驚的是,田村父親並未購買人壽保險,所有債務合計已超過1億2,000萬日圓。即使賣掉家中房產,也難以完全清償。面對龐大債務,家人最終不得不放棄繼承,這意味著田村一家也必須放棄長年居住的房子,母親也只能搬進一間小型公寓生活;而田村則一邊工作,一邊在經濟上支援母親。田村坦言,最讓他難過的是母親對家庭財務完全不知情,「想到媽媽什麼都不知道,就覺得很心疼。如果父親在世時,能讓家人稍微了解一些情況,也許結果會不一樣。」專家指出,許多家庭不會詳細討論彼此的財務狀況,類似案例並不少見,建議大家應適度與家人分享財務狀況,提前做好規劃,才能避免突如其來的經濟風險。
銀行高管退休狂揮霍 計畫死前花光1600萬積蓄!「不留遺產」背後用心曝
隨著社會走向高齡化,多數長輩傾向節儉過生活,希望延長資產壽命並為下一代留下財產。然而,日本一名75歲男性決定在有生之年花光8,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613萬元)積蓄,不留一分一毫給子女,引發外界對資產傳承與家庭關係的新討論。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居住在東京都內高級租賃公寓的坂口一郎(化名),過去曾是地方銀行的幹部候選人,長年從事貸款與資產管理顧問工作。退休後,他擁有包括退休金、儲蓄與投資收益在內約8,000萬日圓資產。5年前,相伴40多年的妻子過世,他一度陷入低潮,對生活提不起勁,甚至連年金也很少花用,存款反而逐漸增加。在75歲時,坂口做出一項重要決定,開始計畫性地把錢花光。他表示,目前除了每月年金收入外,還會從資產中提領約150萬日圓(約新台幣30萬元)作為生活支出,用於會員制健康管理服務、家事代辦以及個人興趣,例如購買高級音響設備等。坂口強調,這並非毫無計畫的揮霍,而是根據平均壽命進行的「資產耗盡模擬」。他的目標十分明確,就是希望在生命結束時,銀行存款能接近零。然而,這種「不留遺產」的生活方式,卻也在家庭中帶來微妙變化。坂口透露,當他向長子說明退休後將把資產用於自身生活,不打算留下財產後,父子關係逐漸疏遠。雖然兒子從未直接要求他保留財產,但在談到孫子升學或購屋話題時,坂口能感覺到對方早已將他的資產納入未來規劃。對此,坂口坦言,自己過去在銀行工作時,曾多次看到家庭因遺產問題爭執多年。他認為,遺產不僅可能削弱子女的獨立性,也容易造成親族間的矛盾,因此選擇不留下任何財產,在他看來並非對孩子的惡意,而是一種避免未來衝突的責任,對於3名子女而言,這也是他身為父親最後能做的安排。專家指出,這種「把資產花光」的想法,某種程度反映了日本社會的資產傳承結構。根據金融廳資料,日本個人金融資產中由60歲以上族群持有的比例持續上升,預計到2035年將達到約七成。然而實際發生繼承時,子女往往已接近退休年齡,形成「老老相續」的現象。換句話說,人們在最需要錢的養家階段難以獲得資產支援,反而在晚年才繼承大筆財富,造成資金需求與供給的時間錯位。民調也顯示,在2人以上家庭中約44.3%表示希望把財產留給子女,但也有17.5%的人認為應在生前把錢花掉,享受自己的生活。分析認為,若父母事先明確表達「不留遺產」的規劃,反而可能促使子女提早建立自身財務計畫,並降低日後因繼承問題引發家庭衝突的風險。
失智或高齡者規劃遺產繼承二大關鍵 法院經典判決解析「遺囑能力」認定
當高齡長者在病榻上留下最後遺願時,其「意識是否清醒」往往成為繼承爭議的導火線。透過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先生與莊女士的兩大判決,我們可以看到法院在認定遺囑能力時,並非單純依賴醫院的失智量表或病歷,而是採取「綜合判斷」的務實立場。一、 遺囑能力的法律定義:非全然喪失即具備民法第 1186 條與第 75 條規定,遺囑人必須具備遺囑能力,且意思表示非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為之。判定標準:法院認為,所謂「無意識」是指全然欠缺意思能力。 容錯空間:即使遺囑人的辨識能力因病受損,只要尚未達到「全然喪失」的程度,其所立遺囑在法律上仍可能被認定有效。 二、 案例對比:當醫學量表遇上法律行為這兩起案件的共同點在於,被繼承人在立遺囑前後均有明顯的就醫紀錄或認知功能障礙,但法院的最終認定如下:1. 莊女士代筆遺囑案(112 重家上 65)本案莊女在立遺囑前兩個月,經醫院鑑定臨床失智量表(CDR)為 2 分(中度失智),且智能測驗(MMSE)僅 14 分。 法院見解:法院指出,雖然量表顯示其辨識能力有相當損傷,但「無法證明」其在立遺囑當時已全然喪失遺囑能力。 關鍵證據:代筆人證稱,當天詢問莊女日常話題(如天氣、吃飯)時,莊女均能正常回應。 結果:法院認定莊女在立遺囑時「具備遺囑能力」。 2. 張榮發密封遺囑案(112 台上 1764)張榮發先生立遺囑時已高齡且反覆住院,上訴人主張其立遺囑前已有認知障礙,立遺囑後更有譫妄症候群。 法院見解:法院認為張榮發在立遺囑期間,神經系統檢查之認知功能項目多記載為「正常」。 關鍵證據:張榮發在立遺囑前後仍能贈與配偶 1 億元存款、移轉價值逾 1.4 億元的股權給被上訴人。 法院認定若其有能力處分如此鉅額財產,自具備自主處理事務之能力。 結果:法院認定張榮發「具備遺囑能力」。 三、 法院認定「遺囑能力」的三大指標從上述兩案可歸納出法院在面對「失智或病弱」的遺囑人時,會參考以下指標:四、 總結與省思這兩份判決展現了法律對個人處分權(遺產分配)的尊重。法律實務上傾向認定:「失智診斷不等於法律無行為能力」。在莊女士案中,遺囑雖然被判定無效,但原因並非莊女「沒能力立遺囑」,而是程序上未能落實「親自口述」等法定方式。 反觀張榮發案,即便身體狀況不佳,但因其在立遺囑當下的表現及鉅額財產處分能力被法院認可,最終守住了遺囑的效力。 這提醒我們,面對高齡或失智長者的遺囑規劃,除了醫學診斷,更應確保立遺囑過程中的「程序完整性」與「意識紀錄」,方能讓最後的遺願獲得法律的保障。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公益講座,教大家如何預立一份幸福遺囑,有意報名者,請上協會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母親離世後結婚?妹子辦繼承驚見媽「被再婚」 身分證照片也遭調包
大陸1名孫姓女子近日投訴媒體,稱母親2008年病逝,自己未參加葬禮,之後跟著小姨生活,直到2018年辦理遺產繼承時,發現母親名下竟有2009年結婚登記紀錄,且身份證照片被更換。親屬稱此舉為辦理其就學手續,事件仍待查明。對此,政府單位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將對相關問題展開全面調查,並依法依規處理。《荔枝新聞》報導,當事人表示,父母在自己9歲時離婚,她隨著母親生活,後來媽媽因病住院,期間她被小姨帶走,直到母親於2008年12月病逝,她僅從親屬口中得知死訊,未能參加葬禮,之後長期跟著小姨生活。孫女提供的一份協議書顯示,其父親曾與小姨簽訂收養相關協議。2018年間,年滿19歲的孫女申請繼承母親遺產,竟在辦理公證手續時被告知,母親存在其他婚姻登記紀錄,無法證明其為唯一合法繼承人,繼承程序因此受阻。數月前,孫女前往母親戶籍所在地查詢檔案,發現1筆2009年12月的結婚登記資料,時間在母親去世1年後。當事人指出,登記照片中的女性疑為大舅媽,且母親身份證照片亦被替換。對此,親屬稱當年此舉是為解決其就學手續問題;孫女則認為,自己一直隨小姨生活,對相關說法難以接受。媒體聯繫孫女的舅舅趙先生,對方表示正趕往與孫女士會面,暫不便對外說明。河南省魯山縣聯合調查組3日凌晨發布通報,針對網友反映「母親去世後身份異常及遺產繼承受阻」一事,當地高度重視,已成立由紀委、監委、公安、民政等部門參與的聯合調查組,將對相關問題展開全面調查,並依法依規處理。
3/5「驚蟄」至! 8步驟打小人後迎貴人
2026年3月5日節氣來到「驚蟄」,是每年二十四個節氣的第三個,通常在每年公元西曆的三月五日或六日進入這個節令。蟄的意思是蟄伏,指許多昆蟲動物伏藏於地底,驚蟄日是以春雷驚醒蟄伏於地下動物之時日,蟲蟻走獸冬眠結束,萬物也萌芽生長。古人擔心「驚蟄」後,害蟲便蠢蠢欲動,就連冬眠的老虎也都會跑出來覓食。老虎在民俗上象徵口舌、血光、凶煞,蟲蟻蛇鼠則被認為是小人、煩人的是非,故節氣「驚蟄」期間,流傳打小人、引貴人、祭白虎的習俗。一年365天都可以「打小人」,不過最盛行的日子是「驚蟄」,因為民俗相信這天是萬物被春雷驚醒的日子,當中也包含著小人,所以在小人被驚擾、蠢蠢欲動之前,最好先下手為強,打得他不敢作惡。香港銅鑼灣的鵝頸橋下「打小人」很有名!香港政府還將「打小人」初步列為該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打小人的地方一般會在陰暗處、三叉路口、橋底、山邊等地進行,因為這些地方容易招喚鬼神,而且三叉路口煞氣較大,能克制小人,叉傷小人。此外,在古代,這原本真的是種詛咒他人的巫術。儀式的步驟:請神:用香奉請天地神明。稟告:將委託人之姓名、生辰八字等寫在百解靈符上。若要打特定小人,則將特定小人之姓名、生辰八字、照片、衣物等可以代表特定小人身份之物,書寫或放置於小人紙上。打小人:利用各種象徵物如委託者或施術者之鞋或宗教象徵武器毆打、傷害小人紙。祭白虎:若在驚蟄日打小人則須祭白虎。以黃色的紙老虎代表白虎,祭祀一般是使用小塊生豬肉沾上豬血,放入紙製白虎口中,代表餵老虎,當老虎吃飽後便不會再傷害人。化解:將一切是非禍害、災害等,用撒花生、豆子等小物體或百解靈符等以消災解厄。祈福:以紅色的貴人紙,為委託者祈求貴人幫助。進寶:將元寶、金銀紙等焚化供奉鬼神。擲筊:將兩個半月形,一面內平坦為陰、一面向外彎出為陽的半月形木塊擲出,一內一外為聖杯,出現聖杯表示儀式圓滿完成。過程與台灣祭五鬼、祭白虎的儀式大同小異。打完後要將小人衣紙化掉,切勿將其帶返家中,用來打小人的舊鞋,也不宜再穿,整個流程類似祭改法,與替身巫術咒詛原理,這也是一個洩憤的好方法,可以平衡個人心態,所以打小人這個行為,也應流存下去,讓積忿之人多一個宣洩機會,是一個在繁忙壓力的社會,安撫心靈,穩定情緒的方式。
打過中職!前MLB投手為7.5億家產槍殺岳父母 法官批他「怪物」判終身監禁
曾短暫來台打中華職棒、加盟中信鯨的前美國大聯盟(MLB)投手丹尼(Danny Serafini)因涉嫌槍殺岳父母以謀取巨額遺產,於當地時間2月27日被加州法院判處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法官在庭上斥責其為「毫無道德底線的怪物」,並裁定他所涉及的謀殺、謀殺未遂及入室竊盜等3項罪名刑期須連續執行,代表丹尼下半輩子都將在獄中度過。根據外媒《PEOPLE》報導,現年52歲的丹尼過去是大聯盟1992年選秀會的第一輪新秀,也一度來台打中職,但在職業生涯落幕後卻親手毀了自己的下半生。檢方指出,丹尼於2021年6月潛入岳父母位於太浩湖(Lake Tahoe)附近的住處,埋伏長達5個小時,隨後開槍射殺70歲岳父斯波爾(Gary Spohr)頭部致死,並對68歲岳母伍德(Wendy Wood)連開三槍;伍德雖然奇蹟生還,但後續須經歷漫長的復健,仍不幸於隔年因心理創傷輕生。檢方調查發現,丹尼犯案動機指向金錢,他覬覦岳父母高達2300萬美元(約新台幣7.5億元)的家產,企圖透過當時妻子的繼承權奪取財富。受害者的另一位女兒艾德里安(Adrienne Spohr)在法庭上聲淚俱下地控訴,丹尼在犯案後毫無悔意,甚至在槍擊發生幾週後,還從重傷母親的帳戶中兌現一張20萬美元(約新台幣630萬元)的支票,並帶著全家人搭乘頭等艙旅遊、揮霍無度。審理期間,丹尼的辯護團隊曾試圖以「無效辯護」為由申請重審,並播放一段伍德生前的錄音,聲稱兇手並非丹尼。然而,檢方隨即提出伍德案發後接受警方偵訊的關鍵錄音反擊,當時她明確指證,「我看到他(丹尼)對斯波爾開槍,然後把槍口對準我。」加上共犯史考特(Samantha Scott)供認曾開車載丹尼前往作案現場並協助棄屍,證詞環環相扣,徹底瓦解其辯詞。面對審判,丹尼在最後陳述中仍堅稱清白,甚至引用聖經內容並抨擊陪審團是「騙子」。法官霍斯特(Garen J. Horst)則給予嚴厲駁斥,指出丹尼在試圖爭取重審的過程中,意外坦承了保險詐欺、販毒及吸毒等多項惡行,顯見其人格瑕疵,依法判處他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全案定讞。如今這名曾經在球場上叱吒風雲的左投,最終只能在牢獄中度過餘生。◎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