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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元勞工紓困貸款名額搶光 政院今再增50萬個名額

勞動部表示,目前已有35家銀行及信用合作社承辦本貸款,民眾可至勞動部網站查詢相關內容。(圖/截自行政院直播頻道)

勞動部表示,目前已有35家銀行及信用合作社承辦本貸款,民眾可至勞動部網站查詢相關內容。(圖/截自行政院直播頻道)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勞工度過生活難關,勞動部自4月30日起開辦「勞工紓困貸款」,截至昨天止累積申請件數達54萬多件,行政院今(13)日宣布再增加50萬個申貸名額。此外,為使勞工能迅速獲得貸款,參加勞工保險者,申請貸款時不須再檢附工作證明文件;未參加勞工保險者,可檢附相關工作收入證明。

勞動部次長林明裕指出,勞工紓困貸款截自昨天累積申請達54萬7381件,超過原預定之50萬個名額,為擴大照顧受疫情影響之勞工,行政院決定再增加50萬個申貸名額。

「勞工紓困貸款」是由銀行提供自有資金,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10成信用保證,勞動部補貼第1年貸款利息,年滿20歲本國籍勞工受疫情影響生活,可申請貸款,每人貸款額度最高10萬元,貸款期限3年,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一計算,目前為1.845%。貸款第1年前6個月為寬限期,勞工無須繳納本金,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攤還本金,第2年起按月攤還本金及利息。

林明裕表示,為使勞工能迅速獲得貸款,參加勞工保險者,申請貸款時不須再檢附工作證明文件;未參加勞保者,可檢附相關工作收入證明。此外,為加速銀行審查作業,勞動部已協調銀行使用「勞工紓困貸款簡易信用評分表」,以瞭解申請人還款來源,評分方式以申請人近12個月勞保投保紀錄,每1個月以10分計,勞保投保薪資等級在2萬3800元以上,每一個月另加計10分,未投保者可提供工作收入證明,依上述方式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