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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市場派指公司派違法及集團子公司已有中資

大同公司經營權市場派再丟出大同集團子公司涉及中資及106年度違法年刪除外部董事提名摃上公司派。(圖/截自網路)

大同公司經營權市場派再丟出大同集團子公司涉及中資及106年度違法年刪除外部董事提名摃上公司派。(圖/截自網路)

預計在下個月30日舉辦的股東會,還沒舉辦已經是市場派、公司派你來手往不斷發布訊息,成為市場焦點。一份署名「大同股東自救會」名義在平面媒體刊登半版訴求廣告,直指大同公藉中資議題發揮,甚至大同集團2017年子公司向大陸金融機構借款,亦屬中資問題。此外,也對106年度年刪除外部董事提名人的違法問題提出質疑。

這份市場派的大同股東自救會,刊登廣告提出:「大同公司董事會暨林郭文艷女士,相同的中資抹紅戲碼一演3年,如果還不下檔,請問:大同集團106年透過台灣華映及子公司向中國金融機構借款人民幣28.9億元及3.02億美元,(依當年度央行匯率折合新台幣約222億元),算不算中資?會不會造成台灣的國安問題?

大同公司市場派在平面媒體刊登半版廣告直指公司派問題。(圖/截自網路)
大同公司市場派在平面媒體刊登半版廣告直指公司派問題。(圖/截自網路)

另外,廣告中3段訴求中,每一段都提到董事會違法刪除外部董事提名人一事。內文寫到「一二審法院都判決大同現任董事會106年度違法刪除外部董事提名人,但還是安穩幹足3年董事嚐到甜頭,難道今年也想如法泡製,為日後剝奪股東權的奧步,早早舖梗?」

大同公司回應,台商向當地金融機構融資屬於企業合法經營行為,並止中資非法投資。而106年股東會決議案已依法上訴到第三審,在判決定讞之前,原股東會改選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