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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必再唸酒測權益 苗栗警局用宣讀器告訴你

苗栗縣警局自行研發製作「酒測權益宣讀語音模組輔助器」(右上)可與酒測器併置。(圖/苗栗縣局交通隊提供)

苗栗縣警局自行研發製作「酒測權益宣讀語音模組輔助器」(右上)可與酒測器併置。(圖/苗栗縣局交通隊提供)

警方在執行酒測勤務時,經常發生受測民眾質疑法律依據及拒測等情況,因相關法律條文內容相當多,苗栗縣警局因而自行研發國內首套「酒測權益宣讀語音模組輔助器」可協助員警避免宣讀法條出錯,並減少執勤分心,維護民眾權益。

苗栗縣警局在檢討歷來執行酒測勤務時,常因要對受測民眾進行檢測,還要宣讀所觸法條,常因口誤或是缺漏,造成執行中瑕疵,影響行政訴訟或刑事判決,交通隊長林炎巨因而召集隊上幹部研商解決方案,決定自行研發「酒測權益宣讀語音模組輔助器」並獲得局長翁群能同意,尋找廠商協助生產。

「酒測權益宣讀語音模組輔助器」有3種模式,可依不同清況宣讀不同法條內容及程序。(圖/苗栗縣局交通隊提供)
「酒測權益宣讀語音模組輔助器」有3種模式,可依不同清況宣讀不同法條內容及程序。(圖/苗栗縣局交通隊提供)

這套輔助器共生產147台,目前已逐步發放至各分局、派出所,與酒測器一起併置供出勤使用,輔助器內建語音,是由交通隊女同仁負責錄製,以女聲宣讀比較能降緩受測民眾情緒。

由於違反測駕所觸及的法條依情節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酒測權益宣讀語音模組輔助器」內建3種執行模式,包括酒測值0.25以下未達觸犯公共危險罪嫌、酒測值超過0.25已觸公共危險罪嫌、以及拒絕酒測者等3種情況。

當員警在執行酒測勤務時,一旦發現需進行酒測時,就可啟動輔助器,依情況對受測民眾宣讀法條內容及相關程序,藉以告知民眾本身權益及法定程序,加快酒測作業,並可避免員警因執勤分心造成口誤及遺漏標準作業程序,影響到後續行政訴訟或刑事判決。

苗栗縣警局長翁群能對於同仁主動研發協勤輔具,表示肯定,因應新冠肺炎,這項輔具可以減少員警與民眾近距離交談,降低染疫可能性,有效保護執勤同仁與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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