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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屋主遇強盜「掏500元被嫌少」遭硬上!男逃亡21年 因疫情返台秒被逮

(圖/Pixabay)

(圖/Pixabay)

1999年10月11日,當時年僅23歲的丁姓男子闖入一名女子家中想竊取財物,但他嫌女子交出金額太少,竟性侵對方,之後畏罪潛逃國外21年。日前丁男因疫情緣故返台探親,遭航空警察當場緝獲,並移送至士林地院,日前判決結果也出爐,他被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丁男於1999年10月11日凌晨從2樓陽台闖入一名女子家中,意圖翻找財物,但過程中將熟睡的女子吵醒,丁男便上前將女子壓制在地並勒住脖子,逼迫她交出財物,女子因無法抗拒只能交出身上的500元現金,但丁男卻嫌太少沒拿走,隨後強行性侵對方,得逞後逃逸。

事後女子報案驗傷,丁男遭起訴,經多次傳喚後都未到庭,法院也於2001年8月16日發佈通緝。直到今年,丁男因疫情返台探親,入境當場遭航警緝獲,隨即被帶回士林地院歸案。

法院也詢問被害女子是否願意到庭表示意見,但她表示「整起案件對她和家人造成很大傷害,不願意再回想此事,希望可處被告極刑。」經法院審酌,認為丁男惡性重大,但考量他於逃亡期間身心已受折磨,經緝獲後也坦承犯行,最後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丁男13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