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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醉男借宿男同事家 半夜醒來發現後庭花遭「毒龍鑽」襲擊

高院。(圖/中國時報陳志賢)

高院。(圖/中國時報陳志賢)

桃園呂姓男子趁著借宿的男同事酒醉,僅穿內褲睡覺,竟撫摸對方胸部、下體、肛門,男同事驚醒,發現呂男趴在他雙腿間含吻他的「寶貝」,嚇到質問「幹什麼」,結果呂男再趁他入睡再度侵犯,嚇得奪門而出。高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呂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呂男與被害人原為同事,因2 人上班時段互相錯開,被害人自2018年9月22日起,借住在呂男出租套房。沒想到一個月過去,呂男露出本性,10月24日,呂見被害人飲酒後僅著內褲在床熟睡,脫去被害人內褲,撫摸他胸部、肛門、生殖器,將舌頭伸入對方嘴巴舌吻,以口舔吻其肛門、含住其生殖器為他口交行為。

被害人驚醒後,發現呂男將頭部埋在他雙腿之間,便質問呂「幹什麼」,呂以言語安撫,並將對方內褲套回,但呂見被害人再度躺下入睡,竟又將手伸進對方內褲,撫摸、套弄被害人生殖器,因被害人尚未熟睡,隨即起身,以外出購物為由逃離現場,並聯絡友人陪同報警處理。

一審認為,呂男為滿足一己性慾,竟利用他人後熟睡之際做出性侵犯行,不尊重對方的性自主決定權,考量已坦承犯行且以2萬元和解,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6月,呂男上訴高院,遭高院駁回,維持一審3年6月刑度。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