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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抗告成功!趙正宇疑收賄施壓官員 北院更裁羈押禁見

(圖/報系資料照)

(圖/報系資料照)

立委集體收賄案,立委趙正宇涉嫌收賄後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施壓,日前被法院裁定以1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向高等法院抗告,今(8日)北院上午9時30分重開羈押庭。北院傳喚趙正宇出庭,稍早裁定趙正宇羈押禁見。

蘇震清與辦公室主任余學洋、立委陳超明、立委廖國棟與辦公室主任丁復華、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及涉嫌行賄的李恆隆、郭克銘共8人收押禁見。而無黨籍立法委員趙正宇與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分別以100萬元、80萬元交保。

北檢不服提起抗告,對此,高院認為,北院未明確說明「無羈押之必要」之判斷理由,有理由不備之違誤,其次是證人就款項來源所證與趙正宇所辯不符,趙正宇有高度串證可能信;再者,階級較低的辦公室主任被羈押,但位處高位之立委趙正宇卻可交保,輕重失衡,裁定發回北院重審。

今(8日)北院再次傳喚趙正宇,重新調查後,更正裁定,將趙正宇羈押禁見,為此案第4名被收押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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