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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爆集體收賄《遊說法》形同虛設 監察院申請調查補破網

監察委員施錦芳等人申請自動調查內政部未積極推動遊說登記制度之責。(圖/報系資料照)

監察委員施錦芳等人申請自動調查內政部未積極推動遊說登記制度之責。(圖/報系資料照)

國會議員爆發集體收賄案,至今包含立委、辦公室主任、白手套郭克銘和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等,共有10人收押;對於與防弊及其相關的《遊說法》成效不佳,監察委員王幼玲、施錦芳今(13)日申請自動調查,將深入瞭解主管機關內政部未積極推動遊說登記制度之責。

王幼玲和施錦芳指出,《遊說法》規定,遊說者意圖影響法令、政策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直接向被遊說者表達意見之前,應作申請登記;惟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遊說法》自2007年8月8日公布實施至2020年6月底止,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受理遊說申請登記案件,總計僅424件,似未能反映實際遊說情形,各界質疑《遊說法》形同虛設。

王幼玲和施錦芳表示,《遊說法》在中央及地方的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執行成效不彰,究其原因為何?遊說者、被遊說者及其所屬機關,於辦理申請遊說登記時,面臨哪些問題?監委們指出,內政部為主管機關,有無檢討相關法規規範,是否完備?有無積極推動落實遊說登記制度,以落實「防止不當利益輸送,確保民主政治參與」之立法目的?相關疑義,實有深入瞭解的必要。